以增益学术为宗旨,以私人生活洒扫应对上的一切规则与方法为研究对象,以德语系私法制度译介与研究为出发点,以中文世界私法制度的构建为落脚点,尽量使中文世界的读者吃到原汁原味的德式餐。
本期主题为合同因违法而无效。王洪亮、张双根、张谷、田士永、朱庆育主编的《中德私法研究(13合同因违法而无效)》收入14篇文章,重点讨论了合同的强行规定与禁止规定、合同的规范属性、规范目的及合同效力等问题。本卷还讨论了德国法上的法律禁令和法律行为,并通过译文,深入研究了欧洲,特别是德国历史上的合同法立法状况、构造等问题,以及德国合同法与我国合同法的同与异,等等。本卷对我国合同法上的强制性规定概念的统一性有都较深入的研究。
就这本似刊非刊的小书,作者王洪亮、张双根、张谷、田士永和朱庆育在此说明一些立场:
我们的宗旨是什么?增益学术,并仅止于学术研究。至于我们所研究的,能否经邦济世,则非这本小书所能承担;至于我们所译介的,能否为他人所倾听,亦非我们所能左右。我们所能努力的,是奉献我们的认真思考。
我们研究什么?私法。无论是民是商,凡属私人生活中洒扫应对上的一切规则与方法,都是我们研究的对象。
我们怎么研究?以德语法系私法制度译介与研究为出发点,以中文世界私法制度的构建为落脚点。我们所说的德语法系,不限于德国的私法制度,而是包括奥、瑞以及受其影响的法制;我们所说的私法制度,也不仅限于其现有的成规,而是要推溯其渊源,追踪其流变;我们所说的制度,也不限于其实定法上的表现,更要探究实定法之外的学说与判例;我们所说的中文世界,显然更不限于中国大陆。
职是之故,我们的这本小书,取名《中德私法研究(13合同因违法而无效)》。
基于这样的宗旨与立场,我们有个共同的心愿,那就是尽量使中文世界的读者吃到原汁原味的德式餐,然后让读者自己去甄别,哪些仅适合自己的味觉但会伤及脾胃,哪些不合味觉却利于脾胃,又有哪些是味觉与脾胃皆宜的。凡怀此心愿的同行,都可以分享这本小书。
本期主题:合同因违法而无效
主题报告
强行规定与禁止规定——论《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之适用范围
规范属性、规范目的及合同效力评价
论中国法上强制性规定概念的统一性——兼评金可可教授《强行规定与禁止规定》
主题文献
法律禁令和法律行为
《德国民法典》第134条中“法律”的概念——对宪法规范、公法性自治规章、一般法律原则与避法行为的可适用性
法律历史
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禀赋(下)
专家专稿
欧洲合同法中的多数债务人关系(下)
先买权制度的瑞士法构造[姚明斌]
学术视角下中德法律的同与异——以德国民事合伙权利能力制度的发展为切入点
合同订立:学术实务之新挑战
德国法董事合规义务的司法适用逻辑——基于对“西门子诉纳伯格案”的分析[张怀岭]
私法教室
保证合同违背善良风俗案例
要约
法律法规
欧盟股东与第三人保护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