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著的随笔集《一生里的某一刻》是关于爱与生命的勇气之书,内容是和抑郁症对话世界的疼痛与美好;也是由18幅精美手绘与6张明信片勾勒的梦想之书。TED演讲者、心理学者陈海贤;心理学者李松蔚;作家高军(风行水上);著名主播喻舟(飞鱼秀)联袂推荐。
| 书名 | 一生里的某一刻(增订本) |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 作者 | 张春 |
| 出版社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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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编辑推荐 张春著的随笔集《一生里的某一刻》是关于爱与生命的勇气之书,内容是和抑郁症对话世界的疼痛与美好;也是由18幅精美手绘与6张明信片勾勒的梦想之书。TED演讲者、心理学者陈海贤;心理学者李松蔚;作家高军(风行水上);著名主播喻舟(飞鱼秀)联袂推荐。 内容推荐 《一生里的某一刻》是张春在豆瓣、知乎、天涯上的随笔文章精选集,约一半篇幅为重新创作。全书收入《各种普通的食物最好吃的时刻》等在互联网内外广为传诵的文章。此次进行增订,增补了部分文章。 全书分为四个部分:《你好小地球》讲述了作者在厦门的创业经历,讲述了冰激凌店“晴天见”内外的动物、植物、客人和孩子们,是关于青春和梦想的灿烂篇章;《梦境仓库》主体是一组人物素描,描绘了那些真实存在在作者生命中,却又好像从故事里走来的五湖四海的朋友们;第三部分《我和她》,是作者对童年与故乡的回忆,对家人和友人的爱与恨,悲伤与疼痛,描摹了一幅幅复杂微妙的人生场景;最后一部分《世界尽头的风景》,集中了作者患抑郁症以后最为灰暗沉痛的作品,表达了这个坚韧顽强的姑娘,以“辛幼安领百人冲万军”的勇气,面对生命的磨难的个人感受,是全书的风暴眼,也成就了这本焕发灿烂青春的勇气之书。 目录 代序 张春是谁 你好,小地球 雨天不见晴天见 各种普通的食物最好吃的时刻 各种普通的食物最好吃的时刻+火锅篇 作为一个废物我是怎样跑步的 非常容易被洗脑的人 刷漆根本就不浪漫 文学创作的瓶颈期 四年级 体育渣的亚军 情人节 梦境仓库 我的朋友Mona 不爱学习没关系 Kyra曾教我一些重要的事情 爱玩的蔡小乐 作家阿紫 野小蛮 爱耍帅的少年都有好人生 我也很想你 有一些偶然的瞬间 时间之外的人 小城市 我始终还是不信人生艰难 最喜欢脆皮 我和她 家里人 我和她 W 大文 春妍 小姐们 我以前所不知道的事 世界尽头的风景 一生里的某一刻 房间 也说说旅行 随和谦卑教 终于开发了正能量大招 苦难有什么价值 不再联系 叫魂 寂静的马拉松 寻找失去的自己 丁丁和苋菜 描述一个感到幸福的瞬间 后记 那样的故事怎么也写不完 再版后记 试读章节 各种普通的食物最好吃的时刻 白开水要刚好烫嘴的温度,但是不会真的烫到人。微微感受到滚过嗓子的温度。最好是用力喝到满口,让烫嘴的开水轻轻烫到整个口腔。 玻璃瓶装的可乐冻到正好出现柔柔软软冰粒的时刻。上上下下都悬浮着那种冰粒,不管是大口还是小口都可以吃到它。那是梦幻可乐。 薯条,刚出锅,热热的,外表脆脆,还有一点明显的细盐在外面,里面是软的,最好是拿硬而热的薯条刮甜筒冰淇淋吃。一截一截咬下去,每一口都吃到盐,脆热的外皮,烫嘴的柔嫩土豆肉,还有又甜又凉又奶的冰淇淋。这样就可以冷热甜咸硬软一口吃到。 鸭脖子用手撕着一条条吃是最好吃的。吃完可以撕的肉以后,再把骨头一节节分开,仔细吃缝里面的肉,啃到只剩白骨,最后一口吃白骨上的软骨,才最美。吃鸭脖子应该持续地吃下去,以免要洗手擦手,由于麻烦而扫兴。我曾经独自连续四小时不动弹地吃鸭脖子,在一个正在装修地面满是灰尘的空房间里,坐在唯一一张能坐的小板凳上。真乃奇女子。 桔子不要剥皮,横着切,然后一瓣一瓣捞出来吃,好像会更甜。而且因为横着切,桔子的横剖面娇艳欲滴,散发着水果清香,色香味里面,就多了色香两层,会变的更美妙。而且剥桔子皮溅满手桔子皮的汁很麻烦,这样吃就不会了。 桔子还可以一瓣一瓣分开放在桌子上晾干,如果有暖气的话放在暖气片上更有趣。桔子瓣的皮就变脆了,桔子的水分也略少了一点,把它剥掉,翻开,只吃肉,更甜,又很好玩。 百香果的话,不是特别爱吃酸的人会觉得太酸,可是它实在又很香。所以,其实把百香果破两半,用勺子把果肉挖出来放在可乐里。酸甜就正好,那些籽嚼着吃掉更是满口香味。如果能放上打碎的冰块,但在冰块融化之前喝掉就更棒了。 热馒头应该撕开夹红烧肉和油条。但只是把红烧肉和油条整个放进去是不够的。应该把它们分别剪成丁,然后把馒头分成至少三层,很整齐地摆进去。这样当你一口咬下去时,才不会因为肉或者油条一下没咬断而扫兴。 春游和秋游应该吃螃蟹。想想看世间的春游食品都是面包,充其量是午餐肉。当你坐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和你的狗一起,细细地,渐渐地,吃掉一只大螃蟹…… 坐火车可以吃锡纸包好烤猪蹄,还要有刀叉。但是在阴暗充斥着康师傅味道的车厢里,打开一只飘香万里的猪蹄,可能会有危险。 芒果滴两滴酱油最好吃。杨桃蘸酸梅粉。这是在厦门学会的。 西红柿可以整只剥掉皮然后放水里煮,加各种各样的蘑菇。要多放几个西红柿呀。要煮好几个小时才好,最后那个汤只要放一点点盐,什么都不要加了。可以作为夏日消暑,冬季进补之佳品。 柠檬蘸细盐吮一口,然后喝什么都好喝。 咸味洋葱圈饼干上面沾着的大颗盐粒咬下来嚼,嘴里咸咸的,再一点点啃饼干。 橄榄吃生的,不要吃蜜饯也不要咸橄榄,当时非常涩,但过后口里生津会好几个小时。如果要约会要接吻,吃生橄榄比吃口香糖好多啦。会成为尝起来像蜜一样可口的人哦。 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尝尝路边的植物,有时候有惊喜的……有一次我吃了一些辣木的叶子,打了一晚上的喷嚏,打到头晕。 狗粮普遍比猫粮好吃。但是都不怎么好吃。当小零食,加上伊利的麦香早餐奶还可以。但是吃多了可能也不好吧……不过有一次我吃到一种荷兰带来的狗咬胶……很奇妙……质量很好的感觉可以拉很长的丝。很羡慕我的狗。 如果实在不方便,可以拔一根长头发当牙线……头上应该长角的那个部位的头发最结实…… 遇到好吃的汤面,应该面要少一点,但是要把汤喝光,满足感特别强。 最喜欢的面,就是清水煮挂面,里面卧一整个蛋,几片青菜。放一丁点猪油下去,青菜,面条和鸡蛋的香味就冒都在面汤里了,再放一点盐,鲜得烫心。生病的时候,吃不到这碗面就好不了。所以我常觉得半死不活的,每次生病都没好全乎,心里剩一角装着乡愁。 方便面如果不能煮,在微波炉里转两三分钟也很好。每一根面都将成为半透明的样子劲道最好。任何牌子的方便面都可以。切忌水过多。我觉得最好吃的方便面是好劲道,可是现在买不到了。 白米粥的话,半筒米,一碗水的比例正好。几碗水就是几碗粥。煮粥分量不合适可是很麻烦的。关键是要查看一两次,搅一搅。煮到正在糊但还没有太糊,每一粒米都裂开膨胀并且米汤变白了,舀一下却分不开米和水的程度最好吃。盛到碗里稍晾片刻,但是要注意不要让它表面结出米皮。因为粥太烫令人生气,凉了也叫人伤心。在等粥凉的时间里,要专心而虔诚。欣赏它,渐渐成为最好吃的粥。 麦辣鸡翅啃完了以后,用手指头把掉到盒子里的渣渣粘起来吃掉,是很感人的。在古时候,那可能是人类对麦辣鸡翅表示感谢的仪式。 炒土豆丝,一根一根一节一节吃,比整筷子按到嘴里更好吃。 西瓜就不一样,最好吃的吃法是把籽剔得差不多,然后一大口咬下去,用舌头把整口西瓜压扁。很多西瓜汁一起冒出来,叫人眉开眼笑。吃西瓜的人最好是儿童,光穿着背心,整个头都扎到西瓜里去。满胳膊都是西瓜汁,胸口也有,连腿上也有的样子。作为儿童像那样吃西瓜,夏天的景象就非常完美。所以说长大会很麻烦,竟然长出了胸部。对吃西瓜的夏天来说是令人感到头疼的事。但不管怎么样,有许多人把夏天吃到第一口西瓜的日子当成普通的日子一样对待,叫人黯然神伤。那可是夏天正式开启的重要日子,否则它和其他的季节比起来有什么特别的呢。 苹果当然要精心切成块,用牙签插着吃。苹果会令牙齿出血,又可能会塞牙。但一定要花点时间切成大小相等的块。要不然一边吃苹果一边看片的时候,会因为吃到大大小小不一样的苹果而分心,令人烦恼。 其实饿了的话吃烤青椒加面包也是可以作为主食的好搭配。这个搭配和馒头夹红烧肉风格有点类似的。 P34-37 序言 张春是谁 尊贵的大阿紫斯基 阿春非常擅长讲故事。 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到了她的口中总变得活色生香。如果她站着,微驼着背,直立着的那脚承受身体所有重量,另一脚自然弯曲放于身前。横在胸口的手臂托着另一只夹烟的手。随着故事的发展,夹烟的手离开了支撑,一缕上升的青烟指向天空。如果她坐着,戏就全落到她眼睛里,从初一的月牙,亮着光圆成了十五。忽然乌云密布,朝我们扔撒起冰雹。 节奏。她的故事有着神奇的节奏,别人学不会。只有她,可以在全部人屏息等待时狡黠地环顾全场,又在那不多一分让人不耐烦也不少一分有人还没缓过来时,揭晓答案。有时哄堂大笑,有时瞠目结舌。 一个好的说故事的人不一定需要好的听众,她可以把任何人培养成一个好听众。但一个好的听众一定渴望这样一个好的说故事的人。 恬不知耻地说,我恰巧是个好的听众。 和阿春在好几年前就认识。那时我在曾厝垵开第一个客栈,叫“时光客栈”。她在村口租了个小店面,要卖冰激淋。挂上了个木头招牌“晴天见”,说是只在晴天的时候开门卖冰激淋。乒乒乓乓捣鼓了起来,路过时常看到她灰头土脸一身油漆蹲在地上。 没多久小店就开起来了。 不包括门口屋檐下那只够放一张桌子的位置(后来围绕这有限的位置又做了圈木头椅,栏杆可当靠背。)屋内一个小吧台占去了一半的空间,吧台左侧是三角形的厕所(屋外上二楼的楼梯下的小空间,应该有许多人从蹲坑站起时被上面那斜坡顶撞到过头吧?)吧台前是两三张长脚凳。这样个小店,在我看来最多可以一次性容纳六个客人?竟然常常挤了十几个人在那里弹琴唱歌吃冰激淋。当年的的曾厝垵房租很便宜(当年的当年哪里房租都很便宜),卖冰激淋?一个三块?我想了想,一天最多有五十个客人吧?一百五十块,扣去房租水电成本,剩下五十。我坐在她店对面的朋友家客厅里观察,表面上看似乎是人满为患生意兴隆,但我坐了多久那批弹琴唱歌的人就坐了多久,可以想象,弹琴唱歌时是不好吃冰激淋的,有时我大发善心,走到对面买个冰激淋吃,吃完了那个冰激淋顺便抽了她三根烟。经常还会有人急吼吼地冲进来,问:“厕所呢?”不多久,他们店成了远近闻名的非盈利性公厕。 为什么那时候没和她培养出感情?大概因为我经常脸很臭,她也经常脸很臭,两个脸很臭的人除了“一个冰激淋”“三块”之类的对话外很难再蹦出一句别的话来。同样徘徊在温饱线的个体户之间满溢的愁绪萦绕在我俩身旁。 好奇有,窥探也有,但拉不下脸来先开这个口。我常去豆瓣看她的日记,知道哪几个讨人厌的小孩经常去她店里玩,还有她的侄子,她的同学,她的朋友。她记录的人和事大部分都很明朗。而我对人类是否存有善一直持怀疑的态度,加上几次去吃冰激淋她都在吧台里埋着头画画根本不搭理我,我只好安慰自己:这个人假假的,又阴阳怪气,不跟我做朋友就拉倒吧。 不多久,我店非常倒霉地成为了全村唯一被拆迁的客栈。我搬到厦大附近的沙坡尾。中间大概隔了一年我们毫无交集。 有些时候会这样,一些人我们以为挥挥手就过去了的,拐个弯却又碰到。(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厦门太小)一次买菜的途中碰到她在找店面,问我这附近哪有好的店面。我十分惊讶:晴天见冰激淋店竟然还没倒闭?! 想起几天前,我深情款款地对芙蓉说:“你知道吗,今年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你。”芙蓉还没来得及喜极而泣,我又补充道:“因为你,我认识了阿春。” 芙蓉是个特别外向的姑娘,在我几次买菜路过他们店停下吃个冰激淋后,便把她引为知己。起因是我们关注了彼此的微博,自从有了长微博这个功能后我常把以前写的东西拿出来发一发,不夸张地说:根本——没人看!于是不得已我经常用客栈的微博来来给自己点赞,留言鼓励自己说“写的真好”。某次芙蓉在看了一篇“令狐冲”后,郑重其事地拉住我的手,真诚地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大声地说:“写、得、太、棒、了!”当场我差点没痛哭失声给她跪下。(我这人很简单的,只要夸我文章写的好的,都是我的好朋友!而芙蓉,是近二十年来第一个对我毫不吝啬赞美的人,为此我将一辈子感激她。)此后,我一写出点鸡毛蒜皮,就要拿给芙蓉看,一动不动盯着她看完,忐忑不安地等待她的点评。 我和芙蓉感情急剧升温时,和阿春却依然见面无话可说。有时到店里见芙蓉不在,坐不到五分钟我就会离开。 转变是在一个深夜。 那天大概十二点多快一点了,客人都入住了,没人再来敲门找我拿个牙刷毛巾了。我有些无聊,决定带着狗出去找芙蓉玩玩。穿过黑乎乎的渔港,去到了她们店。只有阿春和芙蓉坐在吧台。我先是喝了杯咖啡,接着喝了杯“晴天见犟驴”。喝第二杯犟驴时,不知为什么和阿春聊起了以前的一个恋人。我随意地说着,并没有多少情绪起伏。喝到第三杯时,侧过头去看了眼阿春。她个子小小的,很深的双眼皮,整个身子转过来专注地看着我,两脚踩在我椅子下的横杆上。被这么看着,我有些紧张和尴尬,心里有些后悔,磕磕巴巴想换个话题。 “你得多难过啊。”她忽然说出这么句话。 我仓惶地看了她一眼,很害怕看到的是一张虚伪的表面挂着同情底下却是掩不住侥幸和笑意的脸。太多人脸上可以看到过这种表情了,僵硬地压着嘴角,深不可测的眼睛,和过度的高亢的的让人分不清是惊讶还是喜悦的语调。 没有,她不是那样。只看她一眼,我就知道她是真的在为我难过,微微张开的嘴唇,傻傻看着我,眼神是无助的,茫然的,像目睹了车祸发生呆愣在马路旁的小孩。我慌了,装出的淡然被冲垮,前言不搭后语地又说了好些话。 这之后,我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敢跟她说任何难过的往事。只说一些开心的,愉快的回忆。欢乐和痛苦,都可以在和她述说时看着她的眼睛再翻倍地经历感受一次。 是那么奇怪,这么长时间的点头之交,竟只是因为一个茫然无措的眼神,我就对她信任起来。这种信任仅靠直觉,没有朝夕相处,也没有患难与共。 有时我也很纳闷,为什么我这个坚定的“人之初,性本恶”论拥护者会这么轻易沦陷?她也不算是个好人啊,对来店里消费的顾客冷若冰霜(并不是装的,最好进店后放下钱就马上走)一次店里进来了两个女生,我的狗刚好在叫,女生非常怕狗,惊叫连连,我赶紧把狗抱在怀里。女生还是有些害怕,阿春忽然转过头来,非常不耐烦:“那你们还想怎样?要它去死吗?”现场非常的尴尬,我抱着狗不知如何是好,讪笑着:“没事的,狗不咬人,只是爱叫。”她没事人一样继续玩手机。 她还特别喜欢别人损她的店。新店刚开起来时还没多少人知道,每天生意惨淡,我每次去都喜欢拿她们店里的一张大藤椅堵在门口,坐那晒太阳特别舒服。芙蓉有时看到会说:“你别堵店门口啊,这样客人来了怎么进去啊?”我若无其事:“那有啥啊,反正你们店一个客人都没有。”阿春就在旁边哈哈大笑。 阿春不仅喜欢讲故事也喜欢听故事,听的时候还特别专心。久了朋友们都喜欢找她聊天,每天听不同的人抱怨,再耗费一个晚上帮人家分析,想解决的办法。有时一个陌生人,只要稍微投缘,就可以聊半天。等人走后,她面色憔悴,无精打采,说:“今天实在是太累了。” 有一次我看网易公开课,一个老师在讲海明威的短篇小说《印第安人的营地》,营地里一个妇女难产,在房里痛地大声喊叫。男人们躲到了远远的地方,直到听不到妇女叫声的地方,默默地抽烟,妇女的丈夫因几天前砍伤了脚躺在双层床的上铺,持续听着妇女的尖叫。医生熟练地给妇女做好了手术。临走时发现上铺的丈夫已经自杀身亡。我把这个故事转述给阿春听,问她:“你觉得自己是哪种人?是和大家一样躲得远远的呢?还是感同身受自杀的?” 阿春楞了下:“我没想过这个问题……” “我要想下这个问题。” 阿春陷入沉思。 有一次,我和阿春一起去海边参加一个外国朋友的婚礼。婚礼非常浪漫,新娘和新郎都是帆船教练,新郎打扮成加勒比海盗杰克船长的样子,在婚礼的最后杨起帆船载着新娘出了海。剩下的宾客们自己玩。沙滩上唱起了歌,大家跳起了舞。阿春那天穿着很漂亮的裙子,海风吹着裙角贴在她的腿上。她被邀请跳一支舞。有些腼腆,笑着。旋转,旋转,踩错步子也不知道,轻盈地跃动,幸福极了。 有一次,阿春告诉我一个梦。梦里的她坐在一栋老式红砖墙边长长的走廊尽头。走廊两边尽是绿色,风吹着,舒服极了。她听到远处有“蹬蹬”脚步声,对面走廊尽头有个小姑娘在跑,左跑到右,右跑到左。她看了一会,认出那是十几岁时候的自己。一会梦里的她笑了,十几岁的自己正在试一双新鞋,跑动着,在听新鞋发出的“蹬蹬”的声音。她一路跑来,经过阿春身边时,看了她一眼。一种打量陌生人的不以为意的少年负气的眼神。扭过头,跑远了…… 说这个梦时,阿春语气轻柔,像怕打碎它。 我跟着她一起看到了那条长长的走廊,耳中传来“蹬蹬”的新鞋子跑步声。 后记 2015年1月《一生里的某一刻》出版,不知不觉,两年悄悄过去了。这本书再版之前,一起工作了三个月的心理咨询师庄医生刚刚告诉我“在地”是什么意思。“在地”的字面意思是:感觉到自己的双脚踩在地上。引申来讲,就是“专注与于自己此刻所在的时间和事情上”。他说,“在地”可以帮助我多找到一点踏实的感受,帮助我在拥挤的生活中不太茫然。 这个谈话,让我想象自己站在一片旷野上,放眼望去风景阔大,时间穿梭,但我真正在意的,可以确切感受到的,是脚下的那一小片。那的确是我脚下的,它确信无疑地把一小片大地的信息传达给我,让我肯定,是我自己站立于此,稳定于此。 这本书对我来说就是在脚下的一小片大地。在考虑写作之路时,我也好想多发展些生动的表情,编造出传奇的故事,做一个像样的,能够构筑世界的作家。可是,光是向内查看,面对自己这样一个谜团,就已经自顾不暇了。某些时候,自己和生命刻度会微微有些对不齐,对不齐时也要镇定,不能被那些人生的追问把自己吹散。所以,保持呆板是我的生之诀窍。 两年过去,我的生活也发生了许多改变。作为一本完全是真实描述的书,它记下的经验、情绪和故事,都不可能倒流回去再来一遍,所以这样的书,我不会再写,也写不出来。 一些读者找到我,告诉我这本书给他们的感觉,就发现当自己的想法变成书,去接近活生生的读者,进入别人具体的生活时,竟变成了一种可贵的、真实的交流。 这本书我原本只盼能卖出第一次印刷的册数,使责任编辑老师不至于因为出这本书而被扣年终奖,就十分侥幸了。眼下它将成为一本能够再版的书,我真的非常感激各位。新版中增加了几个新故事,开本调整成了比较小的样子。如果不是字数太多,我还希望它能更小一点儿,更软一点儿。好像这样我们就可以再接近一些。 我的读者朋友,谢谢你们喜欢它、买它、一再地买它。我踩在脚下的那一小片土地,因为你们又结实了一点。也要谢谢我自己,毕竟敢于伸手对别人索要感情,源于我拥有盲目和天真。 书评(媒体评论) 阿春是特别善于创造故事的人。我们所编造和经历的大部分故事,都是逃离不完美生活的企图。现在我想,这些故事也是一种自我救赎的努力。希望阿春能借着她的故事,早日康复。 ——动机在杭州 张春若在古代,是能听见五里外一根针落地的武林高手。第一次听她讲故事,是有次以做公益为幌子的旅行,当晚是我这辈子笑得最狠的一次,几乎让我忘了我还有下巴脱臼这种不治之症。 ——陈奕雍 一个人吧,如果她很会唱歌,就很难会画画吧,如果又会画画,那文章一定很难写的好,如果文章写的又那么好,那也很难会很有趣。而阿春,她就是全都很好,是很好的那种很好。 ——蔡小乐 她最擅于用简单的言语表达感受,也最懂得悲伤的味道。她的故事简单但真诚,对情感很节制,宁可默默承担也不矫情。她的很多故事我一读再读,怎么都不相信是同龄人写出来的,感觉修炼了不知有多久。 ——李松蔚 她的声音很动听,天然地空灵,带着一丝丝的沙。我能想象到她的样子:轻轻地在吉他上打着拍子,看上去云淡风轻。可是也能想象到,这淡然歌声背后,她曾如何在火里水里淬过,如何在寂寞疼痛里煎熬过,才有了这样漂亮的表情。 ——关漓 阿春拥有抑郁症天才的直觉。以前我不知道平凡人可以这样的有韧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她的勇气完全达到了——如果你们要看一个中文系蠢学生的比喻的话——辛幼安领百人冲万军的程度。 ——Queenred 张春能创造国度,在她的带领下,整个世界,草长莺飞,万物有灵,喜怒充沛,感情大到砰砰声,好像所有被默认和不值一提的感受,都能在她善于惊奇的心里,重焕光芒。 ——李春银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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