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德满都——尼泊尔首都
第一次听说这座城市,源于村上春树的作品《舞舞舞》。书中写到一位奇妙的少女,雪。其母雨作为颇有天赋的摄影家,行事屡屡出人意料,于是便有了这一幕——置独女不顾,孤身前往加德满都。说来惭愧,那时听到这个名字根本没和尼泊尔联系起来,以为是印度某地。
总之尼泊尔也好,印度也罢,对当年正在读大学的我而言,全如太阳系以外的某地,过于遥远且不合实际。等到有机会游览南亚,毫不犹豫将此地作为第一站。
有必要提一句,不少小说家写过游记,譬如村上春树便著有《边境·近境》《远方的鼓声》等佳作。究其原因,小说多少具备开拓读者视野的意义。在《堂吉诃德》独领风骚的时代,作品令人津津乐道的不仅仅是和风车作战的场面,主角周游天下以及对各地风物的描写,说不定更受欢迎。
受困于信息闭塞和交通不发达,旧时代的小说家很容易化为读者的眼睛、耳朵,甚至是鼻子和舌头。一切关于异域的描写,均不难引起读者们雀跃欢呼。现代小说家则没有前辈那种幸运,干脆直接用游记来完成一场启蒙式的旅行。他们也少了高更式的困惑,在月亮和便士之间往往会做出更实际的选择。于是村上春树没有高呼“生活在别处”,只将旅行视为人生中正常的一部分。在他笔下,很难见到前辈海明威对巴黎的深情,或者略萨对欧洲的念念不忘。旅行就是旅行。
其实人一直在路上,无非旅行者更向往陌生的所在。可惜很多期待在旅程中找到真谛的游子,到头来往往无甚收获——害怕平庸,原是我们根深蒂固的心结。直面这件事,毕竟会让人泄气。
2006年7月下旬的一个傍晚,我乘机到达加德满都。海关人员异常热情,几乎让人感动(轻松获得长达两个月的签证,远超预估)。机场外照例守着诸多的士司机,耳畔听到熟悉的“你好”“Hello”,以及“こんにちは”。钻进出租车,穿过几条窄街,触目尽是简陋的建筑,甚至破瓦颓垣。幸好停战了,我自然心生感慨。
沿路并未见到荷枪实弹的士兵,直到抵达一所拥有花园餐厅的酒店。泰米尔,大概许多来尼泊尔的人都曾经过这里。作为某个发展中国家的旅游名城,必然要营造出一片特定区域,提供给那些停停走走的过客们。
酒店设施并不算差,在绿树环绕的室外餐厅旁边,有一个小小的泳池。金发白肤的比基尼女郎趴在池边,同身材健硕的男伴甜蜜私语,两人手中各自端着大号啤酒杯。旁边摆放着骷髅头式样的金属烟灰缸,在薄暮中隐隐露出一点红光。我顿觉烟瘾难耐,找张椅子坐下,开始喷云吐雾。
店外灯红酒绿,街头人群熙来攘往。霓虹灯初上,黄土铺就的街道扬起一层朦胧的薄雾,起初花花绿绿,升上屋顶后便融入渐浓的夜色。附近建筑大多不高,仅有两三层。我的视线渐渐被各色招牌吸引,英文、不知所云的尼泊尔语,间或夹杂着法语、日文,以及其他文字。从中不难辨认出餐馆,何况还有空气里不期而至的食物味道。饥肠辘辘,于是我赶快离开旅馆,步入街头。
附近好不热闹。各种肤色的游客都在街上觅食。商贩们忙着招揽生意。餐馆侍者、旅店服务生、商铺老板、网吧小弟,连书店掌柜也站到门口,频频向你招手,手中居然挥舞着一沓影碟。食物香气浓郁,大概与南亚特有的烹调方法有关,辛辣与甜腻齐飞,不停刺激着你的鼻子,进而勾起食欲。
可是没走出几步,很快发觉味道中多了另一股香气——蜡烛,以及线香。我很快发现小小的神龛。体态丰韵的神佛面目和善,或坐或立,于街角接受信徒们的供奉。到底是宗教繁荣的地方,即便旅游业开辟出一片混淆不同文化的特殊空间,仍不能改变古老的习俗。
晚餐着实不坏。烤鸡配馕,尽管与印度菜区别不太明显,起码味道可口。餐厅装饰很有特色,不必描述过多细节,总之让游客一看就乐意发出“这正是我想要的当地风格”的惊叹。
我感到颇不寻常的另有其事。餐馆女主人一身红色纱丽服,整晚忙着招呼客人。点菜时我曾注意到她手上的纹饰,图案相当繁复,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后来我在街头看到有画师为女游客服务,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是以海娜粉为颜料,画好以后,大概半个月左右便褪色了。待结账时女主人身后跟着一个小女孩,也穿了纱丽,额前点着红色的吉祥痣。小姑娘怕羞,习惯躲在母亲身后。邻桌的白人夫妇夸她很可爱,女主人随口回答,“谢谢,她刚结婚。”包括我在内,听到此话的游客们都怔住了。
女主人一笑,娓娓道出缘由。身为尼瓦尔(尼泊尔民族之一)土著,女孩在成年前必须与贝尔树的果实结亲——从此拥有了永恒的婚姻。至于世俗婚姻,在她们眼里意味着无常,并有特殊的应对之策。尼瓦尔妇人若想离开真正的丈夫,会将贝尔果留在枕旁,暗示自己已然变心;假如不幸丧偶,可将贝尔果放在男人遗体旁边,他日便能再嫁。古老的习俗沿袭至今,湿婆神庙前仍会举行女孩们同贝尔果联姻的盛大典礼。
我对此十分好奇,可惜未曾找到机会目睹“益喜”仪式。
夏季的尼泊尔阴雨连绵,因此我没乘飞机去看珠穆朗玛峰。以前在西藏也没有前往珠峰大本营,留待他年吧。
此地的天气让人想起拉萨。白天太阳烤得人浑身乏力,哪里都懒得去;夜里风雨大作,气温一下降下来。两地地形相似,均为高原上的平坦谷地,四周群山环绕,不过加德满都海拔更低些。至于宗教以及它对本地民众的影响力,则略有不同。就在这一年议会颁布政令之前,尼泊尔曾是世界上唯一以印度教为国教的国家。佛教徒在尼泊尔人口中所占比例,远不如印度教徒那样多。
参观了几处佛教遗迹,诸如猴庙和博达哈大佛塔,美丽自然不在话下——论规模不及哲蚌寺那般壮观,至于庙中珍宝,更是难望后者项背。个人浅见,宗教需要虔诚而非财富,金银和宝石只可作为点缀。面对大昭寺外长跪不起又衣衫褴褛的人们,再看到寺内喇嘛向神像身上不住涂抹金汁,免不了有些感慨。
在尼泊尔,你更容易见到人们围坐在神像前聊天以打发时光,就连著名的杜巴广场内菜摊和小贩比比皆是。不知不觉中,本地人与神佛的关系一下亲近了不少。神秘的库玛丽活女神就住在此地,每天前来一睹芳容的游客多如过江之鲫。换个角度看,这个年幼女孩仅仅代表某种图腾或象征;女神庙内的惊鸿一瞥,也容易拉近普罗大众与古老宗教之间的距离。
帕斯帕提那神庙(即著名的“烧尸庙”,尼泊尔境内最大的印度教庙宇,最有名的湿婆神庙)的情况复杂多了,对这里我有另一番感受。
作为宏大的建筑群,主殿却不向前来参观的游客开放。因此我止步于殿外,心中难免遗憾。彼时刚下过雨,路面湿滑,入殿必须脱鞋。有位赤足老者不慎滑倒,立刻周围涌来许多陌生人帮忙。老者慢慢起身,在众人的慰问中踽踽而去。仍有几个年轻人不放心,主动跟在后面,充当护卫。那一刻,我看到了最朴素的善良。
后来走到巴格马蒂河对岸,加入守望阿里雅火葬台的游客大军。随后的“荼毗”火葬仪式不必大加渲染。隔河相望,火葬台烈焰熊熊,青烟袅袅,仿佛北方农田烧荒的场面。风卷黑烟,味道可想而知。
有必要提到两点。火葬后的残留物一概排入河内,而附近就有居民从河中汲水(两处距离不过一桥之隔),甚至还有很多孩子正在戏水。我无法想象每逢“提吉节”第三天(按习俗女教徒在前两日大肆庆祝,第三日集体到河中沐浴,进行祈祷),生来注重洁净的女人们如何肯到这条漆黑如墨的河里沐浴。
此外,火葬台其实分两部分,上游两座为皇室贵族专用,下游八座则给平民百姓使用。巴格马提河自喜马拉雅山脉向南流入恒河,是每一个尼泊尔人心目中的圣河。火葬之后骨灰入河,死者的灵魂将顺着巴格马提河水汇入恒河,重入轮回——人生来不平等,谁想到印度教内的死亡依然如是?一个异乡客面对庞大的宗教体系,越想绞尽脑汁做出评价,最后往往变成“盲人摸象”式的笑话。
不要说浩繁的教义,想弄懂印度教的满天神祇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相比之下,读尼泊尔诗歌要轻松许多。旅馆休息室内有各种语言的图书,近代以后的尼泊尔文学仅占很小一部分。因为尼泊尔语在18世纪才正式认定为官方语言,之前主流社会更认可梵语。
将《罗摩衍那》译为尼泊尔语的巴努巴克塔普遍被认为早期的桂冠诗人,著有《穆娜与马丹》的德夫科塔是现代诗人的代表。这两位的代表作我都找到了,读完后者的英译本,说不上很喜欢。了解诗歌,从译本入手不是什么好办法。我能感觉到作者希望打破之前的传统,格律比较自由,选词也更口语化。虽说无缘和当地人大谈尼泊尔诗歌,我却得到了另一种接触民众生活的机会。
P122-128
我第一次踏出困门,是在2005年的春天,那年我打算到英国读书。考完雅思以后我闲了下来,背上包直扑三亚,自南至北,游遍整个海南岛。后来乘船渡过海峡,来到广西,再由陆路口岸进入越南,开启一段自北向南的旅程。
如书中所讲,我从西贡出发前往柬埔寨。当时互联网远不如现在发达,智能手机尚未出现,人在国外旅行要靠各类指南图书相助,并不方便。至于“背包客”,是一群不折不扣的弄潮儿。我选择独自上路,不只是为了追赶潮流,第一那时找不到合适的旅伴,第二要为秋天的英伦之行热身,希望积累一些在异国生活的经验。可惜,后一目的未能圆满达成。旅行与在异国他乡久居,根本是两回事。这本书里没提到我在英国的经历(初到那里,着实吃了些苦头)。后来我曾在澳大利亚住了将近一年,大多数时间都留在悉尼,除此之外便到各地旅行,相当自在。如果将来有机会再写一本关于异域的书,理当提到那两处地方。我想,同本书的风格会有很大不同。
这是我的第一本游记,书里提到的国家基本属于亚洲范畴。唯一的例外是埃及。由于它距离西亚较近,彼此又有渊源,我忍不住想将它加进来。还有更重要的一点,那段旅行时隔太久(大概在2006年,动笔写下来是在一年之后)。如今当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彼时的埃及之旅,看上去多少显得有点不可思议。我很想告诉大家,曾经的埃及面貌如何。
本书时间跨度较大,记录了我在将近九年时间里的若干段旅程。因为我没机会做一次环球之旅,只好在每年里尽量挤出那么二三十天用来旅行。这对于梦想周游世界的人而言,何尝不是种煎熬呢?
初上路时我不爱做旅行计划,带上背囊卷好睡袋就能出门,习惯在机场或车站过夜,贪恋风景,不知疲倦。现在我常常会花很多时间寻找合适的酒店,每当启程前一定仔细收拾行李,往拉杆箱里塞上保温杯和茶叶,顺便订好目的地的知名餐厅。以前我会用数天时间游览一个国家,哪怕走马观花。如今我更喜欢花上一周时间待在某地,譬如上个月我特意前往印尼的蓝梦岛,盘桓许久,只为在水下寻觅魔鬼鱼的踪迹。
九年时光,不多不少,改变了我自己的生活习惯以及旅行喜好。至于对旅行的热爱,却始终如一。
话说回来,当我在十二年前初次踏上中南半岛的时候,并没打算畅游亚细亚。原因无他,我觉得亚洲对我的吸引力稍显不足。大西洋,安第斯山脉,那才是真正的神秘异域。时至今日,我仍存有骑上摩托横穿南美的幻想,然而事与愿违,至今尚未到过南美。
在我所去过的国家里,亚洲数目最多。其中有经济方面的原因,出行便利上的考虑,以及其他因素。好几年前,校友录尚未完全丧失热度,我不时在班级群里更新照片,报上个人行踪。难免有老同学在照片下留言, “你在环游世界?”很快别人添上了新评论, “嗯,这小子在环游第三世界。”一言惊醒梦中人,我才发现自己常在发展中国家里打转。自然,它们吸引我的地方并非是相对原始的那一面。这些国度虽说在经济上落后,却都有过绚烂的文明与辉煌——譬如两河流域或者印度河流域(恰好同在亚洲境内)。起初我只是对历史比较感兴趣,通过旅行,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历史爱好者。任何古老的文明,哪怕多么衰败不堪,历经风吹雨打后的残垣断壁,亦是永恒。任何个人站在它们面前,都会变得微不足道。文明哺育了你我:而且生生不息,传承不绝。今天你可以在电脑上录入文字,难道跟数千年前的纸莎草毫无关联么?读完这本书,也许大家还记得我谈到的某些历史掌故,也许忘得一干二净。总之有关文明兴废的感慨,未必是无病呻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会讲这句话的人很多,有机会付诸实践的人就不一定了。在行过万里路之后,我由衷庆幸自己做了幸运儿,尤其能在年轻时游历四方。平心而论,旅行会带给人们不同感受。就我而言,它让我对整个世界的看法有了不小的改观。对于其他朋友,可能有的人在路上收获了友情、爱情,有的人拍下了许多漂亮风景,有的人大快朵颐,饱尝美食。相较之下虽有不同,并无高低之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此外我相信一点:旅行必然会让人变得宽厚、随和,而不是刻薄与乖僻。它不见得等同于“美好”,却一定与“希望”挂钩。
最后,我要向所有在过往旅程中结识的那些朋友问好,希望他们在未知的下一段旅程中顺风顺水。读过本书仍未有机会上路的朋友们,别犹豫,启程吧。
大约50年前,一名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心的年轻人撞上游历中国的好机会,于是偕同最亲密的伙伴们,搭乘绿皮火车南下。彼时三亚尚不为人知,他和伙伴们止步五羊城,无缘得见更汹涌的南海。他们站在木屐声不绝于耳的街头大嚼各种粤式小吃,接受当地人对北方佬的注目礼。这些印象转化为谈资,后来无数次出现在家庭聚会上——由此,他的独生子得到关于旅行的第一课。
巧合的是,我也在17岁那年尝试了人生中第一次远游。那时高三即将来临,我得到母亲资助,四天内匆匆走过洛阳、嵩山、西安,以及华山。这场走马观花式的旅行昭示了我此后的风格,独自游荡。此外没多少亮点。细想起来,少年时我所憧憬的不过是走遍中国,没奢望更遥远的异域。而这些年旅行在中国的定义以及方式日新月异。数月内徒步丈量帕米尔高原,向牧人借宿,以永远煮不熟的清水面条果腹;或者乘飞机穿梭平流层,手不释杯,同一天内感受数个时区的温差;似乎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
至于旅行的最初面目,我以为是一种属于少年的“堂·吉诃德之梦”。因热情而鲁莽,勇于揭破未知世界的面纱,不乏同风车搏斗的锐气。当代世界不再有绝对的蛮荒之地(未知文明),也不再向徐霞客提供栖身之所。至于当代人所需要的旅行,十之七八都怀有一分“小桥流水人家”的安宁与美好,追求水泥森林之外“生活在别处”的心境。
若将游记视为文学体裁的一类,它自立门户时间尚短,分量稍显不足。《高卢战记》承载的意义远大于旅行的单一主题,因此无人会将此书视作恺撒为罗马人民留下的西欧旅行宝典。在中国也没多少读者同意《大唐西域记》或《长春真人西游记》被列入古代游记,尽管玄奘和丘处机是不折不扣的旅行达人。其实,这些著作成书均早于大名鼎鼎的《马可波罗游记》。虽说至今仍存在一定争议,后者依然是名声最响亮的古代游记之一。我认为即便马可波罗杜撰了某些故事,也无可厚非。身为游记作者,恐怕很难约束自己讲新奇故事的冲动。况且他生活在神秘主义大肆流行的遥远过去。
对于旅行,我有过几次堂·吉诃德式的莽撞经历。其实并非刻意去冒险,仅仅因为持有“说走就走的旅行”那份冲动。最冲动的当属决定去英国那一次。别人是为了读书而选择留学,我则是打着留学的旗号到欧洲旅行。于是来到英国,学业未成,趁机去了不少国家,心中无比满意。
写游记则是两回事。大学时写过剧本,后来曾立志写小说。定期更换文学偶像,写作,投稿,如此反复。至于游记,虽说去过一些地方,很长时间内我都没有动笔的念头。说来惭愧,有一次看到网络游记征文的消息,为了赢得奖品匆匆写了两篇,没想到真获奖了,开车拉回来两大套户外野营用品。自此才开始不定期记录曾经的旅行经历。 当我开始动笔写游记之后,发现自己总是陷入两种困境。要么一心渲染故事,既怕寡淡无味又。晌用力过猛;要么刻意旁征博引,于是东拉西扯良久,不免有掉书袋之嫌。后来主动拜读了一些游记,深感很多前辈可能也有过类似的困惑。直到有天我看到比尔布莱森的书,才想通了其中关键。
随着科技发展文明进步,当代游记作者不可再复制经典游记的模式。自然,我们仍要歌颂勇敢,乐于探索未知,注重人类与外部世界的相互关系。另外,也应该广泛观察同类们的生存状态,时刻自省。地球已不再能给人类提供足够的冒险之地,不能让人充分满足猎奇心理。人类却在自我内部划分鸿沟,创造出不同天地。因此昨日的旅行家,同时也会是称职的冒险家或者博物学家——他们习惯与大自然对话,思考有关荒野的种种问题。今天的旅行者,大可收起雄心,试一试扮演义工的角色。尢论你止到何处,总会遇上各色各样的人,各种生活模式。你需要将一点一滴记录下来,如实告知你的同类们:
“原来世上还有那样一种人,那样一种生活。”
希望读完本书之后,诸位能想到这句话,以及其他。
历时9年,《一个人的迁徙》作者白醉用一颗少年的心游历了西亚、南亚、东南亚的15个国家,就像一只不断迁徙的候鸟,寻找着心中的故里。
旅途中有孤岛上的狂欢,有沙漠的晚餐,有街角的枪声,也有佛国的神圣……作者在这场漫长的旅行中遇见过一些奇妙的人,也不断地与过去的自己告别。
他说,旅行让他成长,变得宽厚、随和。
所以,他一直在路上。
白醉著的《一个人的迁徙》是一本游记随笔类型的故事集。以作者自己在各个国家所遇到风土人情、奇闻异事为主。作者认为旅行就是观看一本立体的故事书,在这些故事中有集万千故事于一身在车上滔滔不绝为你讲述英国“秘密”出租车老司机,有异国恋的情侣在巴黎铁塔下的浪漫,有在红海沙滩收集贝壳制做装饰品姑娘,有想买一辆二手摩托的非洲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