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金钱?
在任何科学学科中,为了研究的主题,以及与主题相关的理论检验的基本法则明确达成一致意见,我们需要定义一些术语。在本章中,博恩将帮助我们定义与金钱相关的一些术语。他的一些回答可能会出乎你意料之外。
丹
博恩,首先让我们描述一下“金钱学”的内涵,以及对于金钱已经存在哪些研究方法。让我们看一看,这项研究是如何产生了诸多关于赚钱或创造财富的坚实可靠的法则。并且这项研究又是如何公然向外界一些神秘及(或)投机的理论提出挑战的。
博恩
如果想要彻底了解金钱学的本质,你就从第一条法则开始。即交换定律。交换定律的是指,金钱是人们交换货物和服务的媒介。他们用生产货物与服务过程中自己的劳力与他人的货物与服务进行交换。金钱就是劳动交换的媒介。
金钱出现之前,是以物易物的形式。这就直接追溯到了10万年前,那时候某人用燧石制作了矛头或罐子,并用它来交换毯子或兽皮。以物易物中,人们不通过金钱,直接用货物与服务进行交换。接着文明得到了发展.以物易物变得太过笨拙。人们发现,可以通过类似金、银、钱币、海贝这样的媒介,早期美国用的是贝壳串——一些稀有珍贵的物品,来进行货物与服务的相互交换。人们拥有一枚钱币或某个有价值的物品,他们会以此来交换一只鸡或一只羊,或其他。这让整个交换过程效率更高。
那就是金钱的初始形式,今天也仍然定义了金钱的本质,即使许多人对此困惑不已。它让整个交换过程更加高效。今天,我们去上班,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金钱,接着再用换取到的金钱购买他人的劳动产品。基本上,金钱是我们互相交换劳动产品的媒介。
交换定律的第一个推论是,金钱是人们对商品和服务价值的衡量方法。人们对某件物品愿意支付的金钱数额才能决定这件物品的价值高低。物品本身并不具备任何价值,某个物品的价值是某人愿意为其付出的金钱数额。
你不能说,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具备特定金额的价值,除非另外有人通过实际给予你那个数额的金钱,才能这么说。物品和服务,除了人们愿意为其支付的金额之外,没有任何价值。因此所有价值都是主观的。这一点也是奥地利学派——历史上最优秀、最具洞察力的经济学学派——的思想基础。价值基于有意向的购买者在做出购买决策时的想法、感觉、态度和观点。
交换定律的第二个推论是,你的劳动被他人视为一种生产要素,也就是成本。这一点就驳斥了几乎所有有关是否应该支付人们15美元时薪的这个争论,以及其他类似经济学争论。人类的另外一个称呼是经济人。这意味着,我们的行为总是追求经济最大化:我们总是努力从最少的成本中获取最大的利益。这是遗传,由我们DNA天生的构造所决定。人类历史上从未偏离过这一点。支付的成本可以更少时.我们绝不会支付更多。
我们每个人都倾向于将自己额头上的汗水看得十分特别,因为它高度私人化,来源于我们的身体,诠释了我们是谁,夹杂了太多的情感。实际上,因为它就是我们的生活。但是对于他人而言,我们的劳动不过就是成本。作为聪明的消费者,或者员工或者客户,我们希望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益.不论这其中牵涉了谁的劳动。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将产品放在中国、越南或印度尼西亚生产:因为在美国的客户根本不在乎产品来自哪里.他们只在乎获取最低的价格。
人们谈论境外生产以及工作向海外转移等等。这无关公司,而是那些要求公司将工作放在境外的客户所希望的,因为在那里,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成本可以更低。几乎所有苹果公司的产品都在中国生产。为什么?因为要将苹果产品生产出来,更发达的国家的成本是中国的三四倍,所以身在发达国家的客户不会支付如此高昂的成本。客户要求——以非直接的方式——公司将这些工作离岸外包。那么自身就可以用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
出于这个原因,你不可以在自己的劳动上强加一个客观价值,抗议并且要求增加薪资等等。唯一决定你的薪资以及你在财务上的价值的,是在竞争性市场上其他人愿意为你的劳动所支付的金额。之后我们会讨论99%比1%这个法则等等。
交换定律的第三条推论认为,你的收入是别人对你贡献价值的衡量。换言之,是市场上的客户决定了我们的价值。是我们所任职公司的客户,决定了他们会为我们贡献给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服务支付什么样的价格。这一点就决定了我们报酬的高低,我们所获报酬中也不含任何客观数额。你获得的报酬,与你所做贡献的相对数量和质量成正比.外加他人在你的贡献之上所增加的价值。
过去我常说,每一天你都在与公司其他任何一个人竞争。人们对这个说法表示极其愤怒,他们会说,“我们之间不存在竞争。所有人都像队友一般协同合作。”事实上,决定你薪水的那个人,真正决定的是.与他人的薪水相比应该支付你怎样的报酬。那就是为什么大部分公司会制定一条规则,同事之间不得讨论个人薪资情况,因为你的工资,是公司比较了你身边所有人的工作价值后,认为你具备怎样的价值而决定的。
交换定律的第四条推论是,金钱是果,不是因。你对某个产品或某个服务的价值所做的努力或贡献是因。你所获得的工资、薪水或收入是果……
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