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轩著的《丁丁当当蚂蚁象/新创儿童文学系列》是曹文轩老师“丁丁当当系列”第七部,也是大结局,全文47000字,二十五章。在这一部,丁丁和当当终于相遇,并和出门寻找两个孙儿的奶奶重逢。漫长的寻找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两颗铃铛又响在了一起。“蚂蚁象”是一个画室的名字,也是这个画室的主人的名字。生活的磨难,失败的打击,女友的离开,使蚂蚁象心灰意冷,不仅抛弃了成为画家的理想,也开始不修边幅、浑浑噩噩地虚度时日。一个雪夜,这个潦倒的画家醉倒在路上,被路过的当当悉心照料,天亮后,他收留了当当,开始了一段共同的生活。单纯而干净的当当,恰好是颓废的蚂蚁象的一面镜子。这是一个奇特的组合,从表面上看,蚂蚁象在照顾着当当,而实际上,是当当在守护着蚂蚁象。他们相依为命,度过了寒冬。蚂蚁象以当当为模特的画作大获成功,不仅赢得了业界的赞叹和掌声,女友苏纹也回到了他的身边;当当也因蚂蚁象的帮助而找到了丁丁,重返油麻地,与奶奶重返。这是一个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故事,拯救一颗心的,只能是另一颗心,单纯的爱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当当和丁丁颠沛流离的命运,正因为有温暖做底,才感人至深。
曹文轩著的《丁丁当当蚂蚁象/新创儿童文学系列》讲述了:一个雪夜,穷困潦倒的画家蚂蚁象醉倒在路上,被路过的当当悉心照料。天亮后,蚂蚁象收留了当当,两个命运迥异的人开始了一段共同的生活。单纯而干净的当当,恰好是颓废的蚂蚁象的一面镜子。蚂蚁象在照顾着当当,当当也在守护着蚂蚁象。他们相依为命,度过了寒冬,也改变了彼此的命运……
单纯的爱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丁丁和当当颠沛流离的命运,正因为有温暖做底,才感人至深。经过漫长的相互寻找,两颗铃铛能否再响到一起呢?
城市很大。
他做梦也没想到,这天底下竟然会有这么大一座城市。
在初来的那段日子里,他一直有点儿惶恐不安。他睡在一个十分便宜的小旅馆,夜里睡觉都不敢脱下衣服,双手总是捂在胸前,因为,那笔款子缝在内衣的口袋里。它是他的生活和生命。
他一直无法融入这座城市。
城市仿佛有一堵高大无比的墙,冷冰冰地将他阻隔在城外的荒野上。
后来他偶然碰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指点他:“你应当去美术学院听听课。”他听从了这个人的指引,从此不时地溜进美术学院,溜进不同的教室,毫无次序地、十分杂乱地听着课。后来,他才知道,有成千上万的年轻人像他一样,在这座城市的不同大学里偷听着本不是对他们开设的课程。音乐、美术、文学、历史,听哪方面课的人都有。这叫“蹭课”,很早以前就有。这些大学,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这些人蹭去。有时,也会有“清理”,但只是一时的做法。
他不是美术学院的学生,但很快就有美术学院的学生成了他的朋友。渐渐地,他与美术越来越近了。他常常忘记了自己只是一个蹭课的人,在与美术学院的学生们争论一些艺术问题时,一点儿也不怯弱,甚至意气风发,振振有词,十分锋利。
蹭了三年课,结交了很多朋友,他想:总不能这样无休止地蹭课了,得实实在在地画画了!画画对他而言,既是一个崇高的理想,也是一个十分实际的考虑:他手头的钱日渐减少,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少时日,他将会身无分文。他必须要画画卖钱。、他住到了这个城市西北方向的一座村庄。
那座村庄紧靠一座废弃的古老园林,住了不少志向高远但现在连生活都没着落的画家。
他租了当地农民一间矮屋,一住就是八年。
八年里,他根本无法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只能临摹别人的画,然后放到大大小小的装饰材料城去。那里,有专门的铺面陈列这些画,供那些愿意花很少的钱就能买一幅画挂在家中的人选择。他临摹的水平还算不低,那些画虽然混杂在一堆画里,但还是能被多少有点儿鉴赏能力的人选中,总能一幅一幅地卖出去。八年里,他省吃俭用,积攒了一笔钱。之后,他离开了那个村庄,去了这座城市东边的另一个更大的村庄。
也就是现在他居住的这个村庄。
他刚到这里时,它已经有了点儿名声,但离闻名世界还很遥远。
他从一个农民手中买了一套带院子的房子,但,第二天,他就让他雇来的推土机把那座房子推倒了。他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在原来的地基上盖了一幢他心目中的画室。这座怪模怪样的建筑,让这里的农民看了摇头叹气。他给它取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更是让人觉得莫名其妙:蚂蚁象。
他却很喜欢这个名字,由衷地喜欢。
喜欢的原因,他说不清楚——而他坚定地认为,这个世界上,凡说不清楚的东西,必定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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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任何一部作品,都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酝酿过程,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很少有这样的情况:今天忽然想到了一个好题目,或者说忽然得到了一个好材料,按捺不住,立马动手将它写了出来。我也曾试过,但不行——横竖写不下去。手中握着笔,心里却始终没有把握,一边写一边犹疑,越写越没底气,写着写着,不由得发一声叹息,将稿纸团巴团巴,把那些已经勉强写出的文字失望地扔到纸篓里,然后拍拍手,对自己说:别急别急,还是老老实实地等等吧。一等也许就是许多年。这其问,那个心里自认为很有气象的东西,会不时地像灌木丛中的一只兔子,探露一下脑袋,看一下四周,就又无声地消失了。它会在我心里留下一丝痕迹,但并不深,而是浅浅的、似有似无。终于有一天,它又探出了脑袋,随时随地,或是我在飞机上,或是我在火车上,或是我与一个朋友喝茶时,或是我在街上溜达时,或是我在厕所,而这一回的情形与过去大不相同:这脑袋却怎么也不肯缩回去了,不仅脑袋不肯缩回去,连整个身子都一点儿一点儿地露了出来,很固执地在你的心野上跑动、跳跃,日日夜夜地撩拨着你。事情到了这步田地,我知道,这个“孩子”终于在记忆的黑暗子宫里待不住,闹着要出世了。那些天,我的心思会每时每刻地跟着它——更准确地说,是它整天拴着我的心思。一天早晨,我说:动手吧l于是就开始了写作,速度极快。《草房子》和《青铜葵花》等,我只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将它们搞定了。
《丁丁当当》的故事种子,我已记不得究竟是在何时就埋在了心里。这些年我甚至不止一次地跟一些朋友和出版社讲过。我说我要写一个傻子找傻子的故事,但一直迟迟没有真正地面对它。决定让它出世是在去年年底。
就我这个特定的人而言,这样的写作过程也许是一个很合理的过程。我喜欢这个词:沉淀。沉淀是对素材的考验,经不住沉淀的素材,大概也是不值得伺候的素材。沉淀的过程还是一个不断丰富素材、调整素材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会对一些东西看得越来越清楚、越来越透彻,越来越接近美妙的境界。我发现,最早被我迷恋的这个素材,到了几年、十几年以后,它已经大大地变样了。当我将终于写出来的作品在与从前打算写出来的作品进行比较时.心里总是庆幸:幸亏当初没有硬写出来。因为两者在质上实在具有天壤之别。
现在出来的系列长篇《丁丁当当》,是当初被我认定为素材的《丁丁当当》所根本无法比拟的。这其间的时距,大概有十年吧。
还是一如既往的追求:我写的必须是一部艺术品。其他方面,我考虑得并不多。让自己的文字活得长久,这是我永远的希望。我要做到让我的任何一部作品,都得往前走,不停地往前走,不求名噪一时,只求生命四散和恒久。从写作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在潜心琢磨:一部作品究竟凭什么能穿越岁月的风尘呢?我没有一刻放弃过对这个问题的追问。多少年孜孜不倦地摸索,自以为也多多少少地悟出了一些真谛,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一些可以让作品成为艺术品的元素和基本面。也许我永远也不能特别明白地说清楚它们,但我能感觉到它们的存在。
《丁丁当当》必须是艺术品——我在动手之前,就反复告诫自己,不然就不要去做。费时费神,不将它们做成艺术品,速衰速朽,又何苦呢?我明明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你想做到就能做到的,但我无法改变我的痴心。写一天,就顽固地坚持一天。说与日月同在,是狂话.但能与自己相伴一生,在鬓毛白尽时,还能看到自己的文字依然活着,也就足矣。
《丁丁当当》也许与我以往的作品有所不同。它一定与《草房子》和《青铜葵花》等作品有些区别,里头多了些幽默。但我对幽默始终有我自己的定义。我一向认为,幽默是超越了悲剧、喜剧范畴的,它肯定不只属于喜剧范畴。最高级的幽默是这样的:当笑在嘴唇如水波漾开时,泪珠儿正从眼眶盈盈欲出。挨在幽默身旁的是滑稽.但滑稽与幽默绝对不可同日而语。滑稽比幽默要低一个档次。当下一些作品,所谓幽默,基本上属于滑稽的层次。没有内容的笑,基本上是一种空洞而无聊的声音。
但《丁丁当当》无论与《草房子》和《青铜葵花》等作品有多大的不同,也还是一娘所生,是同一血统。在它底部所蕴含的最基本的品质,与这个家族的其他成员并无差别。我喜欢这个刚刚出生的孩子,甚至有点儿偏爱。
谢谢为这个系列长篇倾注心血的所有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