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学术为业的社会组织而言,秩序逻辑无疑是把“双刃剑”。作为基石,它关乎大学组织的存在,而作为规约,它又决定了大学的发展阈限。大学的秩序需求决定了大学需要管理,管理的方式不外乎两种,或者人治,或者法治,正式不同的管理方式,决定了大学“自由”与“宁静”的张力程度以及稳定性。研究大学的秩序逻辑,有助于把握大学治理的思维、程序、方式与形式,有助于理解大学存在的底线与发展的阈限,有助于解决中国现代大学实践中“自由与秩序”这一主要矛盾,并把控这一主线。马焕灵著的《从人治到法治——大学发展的秩序逻辑(以沈阳师范大学为例)》以秩序是大学存在基础和功能实现的保障为理论根基,分析人治秩序的大学治理非理性风险与法治秩序的大学发展理性化治理担当的基础上,探寻以法治思维引领大学发展、以法治程序规范大学发展、以法治方式推进大学发展、以法治形式保障大学发展等走向法治秩序的成就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