娑夷河流淌在峭壁间,显得幽暗柔冷。东岸河水转折处,驰来一队吐蕃骑兵。带队的首领下了坐骑,紫黑的脸膛上,滑动着缕缕日光。首领的年纪很轻,大约只有二十三四岁。他的身上披挂一袭雪豹皮缝制的战袍,在吐蕃,只有建立特殊军功的勇士才能获得这种样式的袍子。首领的名字叫朗措,是统率精锐部队的一名将军。
负责打前站的斥候们手脚麻利地支起两顶帐篷,预备让将军歇息。粗木支架上吊起了十几口白铜锅,火焰腾腾,滚沸的牛骨汤香气扑鼻。吐蕃武士们从马背跃下。有的人等不及喝汤,伸手从鞍袋里抓出焙熟的青稞粉,按上一块硬邦邦的干酥油,大口吃起来。
在别的吐蕃酋长或高级将领面前,朗措有些矜持,喜欢摆出尊贵的架子。但在手下面前,他还是很亲近和善的。
一名小侍从端着白铜圆盘,气喘吁吁地跑到朗措面前,双膝跪下。盘子擦拭得亮堂堂的,盛满了砸碎的牛羊骨头,一小块盐巴在热气中慢慢融化。骨头上的肉很厚实,小侍从咽下涌到舌尖上的口水,把头低了下去。朗措摸出短刀,扎了一块肉骨头,转身凝望河水。
朗措家族所在的部落,距雅隆河谷很近,他的叔叔是部落酋长。雅隆是声震四方的藏王松赞干布的故乡。一百多年前,十三岁即赞普位的松赞干布调集本部人马,先后征服了达布、工布、娘布诸部,后来一举拿下了险要、偏僻的羊同,完成统一吐蕃的大业。朗措的家乡被雪山包围,附近有一个深不可测、据说时常有各色神灵飞来飞去的大湖。远离了故地,面对脚下的河水,朗措心事重重。这片地域被称为大勃律,已经变成吐蕃的领地。勃律王目前居住在河的对岸,那里被大唐朝廷称为小勃律,朗措的使命,是让小勃律人成为赞普的属民。勃律地带的天气比家乡温暖,在朗措看来,寒气吹拂脸颊的日子,纵马飞驰,或是坐在一片暗黄松软的草地上,用乌暗的银盏品尝酥油是莫大享受。哪怕是在逻些城的宅邸中,听散碎的马蹄声踏破黄昏的沉寂,也总是让人心里舒服。
从本心而言,朗措并不太喜欢勃律。
风吹灌木,落花的碎片回旋,朗措现出焦急的神情。他正在等待浪迹于吐蕃的一名勇士。除了一个白驹的绰号,没谁知道那个人真正的名字。白驹喜欢骑一匹毛色雪白的快马,身穿白袍或黑袍,有时候整洁光鲜,有时候大大咧咧、污迹斑斑。至于袍子的颜色,完全取决于他的心情。白驹的年纪跟朗措相仿,朗措十七八岁时,白驹的名字已在藏区流传。因为他好勇斗狠,刀术精湛,身世充满疑团。据朗措所知,白驹的父亲是归顺吐蕃的吐谷浑酋长,他曾经闯进防卫严密的吐蕃堡寨,强行夺走一个女子。白驹的父亲对这个女子宠爱有加,可惜女子生下白驹不久便患病身亡,这让他特别悲伤。十几年后,白驹的父亲在一场军事冲突中被大唐边将所杀。白驹所在的部落靠近黄河,父亲死后,原本根枝繁茂的族人逐渐离散,有人投身吐蕃部落,有人归顺了大唐。
跟朗措相比,白驹的出身算不上显贵。朗措曾和白驹比过武,半个时辰没分出胜负。朗措欣赏白驹的本事,甚至想把他收为心腹。
按一般规矩,吐蕃境内的每一名成年男子,除了支差,都要服军役。根据每个人的身体条件、骑射本领,男子们被编入不同的部曲。每当战事发生,所有应召的男子必须自带马匹、干粮向所属的首领报到。私逃军役的人被处以重刑,其残酷简直让人生不如死。以白驹的本事,完全可以加入赞普或大相的卫队,可是白驹宁愿四处浪迹,过自由自在的日子。白驹说,只有这样才能到喝到各种可口的酒浆。熟悉白驹的人知道,除了酒,他还喜欢女人。朗措说,走过白驹身边,只要抽动鼻子,总是能闻到汗津津的女人味道。
“将军,白驹来了。”侍从一路小跑过来,哈腰向朗措报告。疾驰的马蹄声越传越近,朗措看见一团晃动的白光。白驹喜欢以轻慢的姿态应对尊贵人物,这样的方式有时让朗措愠怒。
白驹滚鞍下马,他脸盘瘦削,鹰隼般的眼光隐含灼人的杀气。朗措看到白驹身穿洁净的皮袍,肩头却披了块久经风霜侵袭、破旧粗硬的氆氇。一头乌发结成几个发辫披在脑后,垂于肩头,宛若几根扭曲的铁棍。
“我来迟了,尊贵的大人。”白驹笑嘻嘻地施礼。
“把他绑起来。”朗措脸上罩满了阴云,故意不看白驹。
两名武士抓住白驹的胳膊。白驹使劲挣脱,险些把两个人摔倒。
“仅仅因为你是个贵族,就如此绝情地对待朋友吗?”白驹嘴里丝丝吹气,神色夸张地大喊大叫。
“我等了你足足两个时辰。”朗措咬牙说。
“一听到你捎来的口信,我就没命地赶路,马都累吐血了。”
“耽搁了时间,按我的脾气,应该削掉你的脑袋。”
“我乐意把脑袋给你。”白驹满脸堆笑,说路上遇到了洪水,只好绕道前来。
“这个时候有雪水下山吗?”朗措反问道。
白驹露出忸怩的神情,赶紧转了话头。
“我杀人从不手抖,可看到师傅们的法器,还是心惊肉跳。”白驹在路上看到两位慢腾腾游荡的法师,吓得差点从马上栽下来。
“师傅要降鬼伏魔、比试法力,自然要用上好的趁手家伙。”朗措神色冰冷,“制作法器,我看你的大腿骨正合适。”
“你是说,砍了我的腿,再镶上些金子吗?这不是什么好主意。”白驹摇晃脑袋,意味深长地说,“一个男人的骨头会硌坏师傅的刀。要说降魔,还是女人身上的东西管用。”
“你是要受魔法诅咒的。”措朗笑了。一朵乌云飞来遮住阳光,河水变了颜色。白驹的耳朵上悬挂一只金环。他的头发最近也由披发改成辫发。朗措觉得,这或许是某种征兆,意味着一匹总想咬人的烈马从此变得规矩。朗措相信自己拥有驯服烈马的能力,是唯一能给白驹戴上笼头、配上鞍子的人。
“真不知是什么样的女人生养了你。”朗措说。
“我母亲是一个地道的吐蕃女人,她甚至比赞普的妃子还漂亮。如果她不跟我父亲私奔,说不定会被选进后宫。就是不入王宫,她的领地上也有多如星辰的牛羊,有众多女奴陪侍。她手腕上的镯子,沉重得让她抬不动胳膊。”白驹不愿意提及父亲,由于生性顽劣,他从小没少挨父亲暴打,尽管父亲挺喜欢他。在白驹的记忆里,父亲是个让人痛苦、畏惧的男人。他杀了很多人,终究还是死在别人手上,被矛尖刺穿了胸膛。
“听起来像牦牛放出来的热屁,骚烘烘的。”白驹的夸大其词,让朗措感到开心。
朗措的先人累世为吐蕃文臣武将。祖父曾为镇守边陲的大将军,几度与唐军交战,军功显赫。上溯其先人,甚至出过一名权位仅次于大尚论(宰相)的副相。
受到父祖影响,朗措自幼苦练骑射。如今,他已经被任命为悉编掣逋,这种武职相当于汉地的镇守使。平常的日子,他只统带千余精兵。在赞普眼里,年轻气盛的朗措忠心耿耿,值得重用。
天色一点点昏暗下来,朗措在崖边徘徊,半天不吭声。
白驹跟在他的后面,终于按捺不住了:“我看,大人是想去对岸。如果你的马匹长出翅膀,扑扑棱棱一直飞过去,就不用犯愁了。”
朗措盯住白驹,这个家伙古怪精灵,果然猜中他的心思。大唐为了防备吐蕃,在边境布设重兵。赞普的兵马在河陇一带受阻,欲再次吞并西域,必须借助小勃律这个交通要道。由此向西,是吐火罗叶护的领地,周边零星分布着众多小国。这些小国的属民或游牧或定居,最活跃的是贩运丝绸、宝货从中牟利的商旅。商人们以命博财,不畏苦寒、酷热,经常穿越人迹罕至的沙漠前往大唐境内驭运货物。有些商人获得大唐境外的部族首领的任命,摇身一变成为蛮王们的纳贡使者,他们获得的回报,远远超出贡品的价值,这是极划算的买卖。只要表示臣服,大唐天子常常是慷慨的。再往西行,穿过吐火罗叶护的地盘,是由大食人掌控的大片国土,其地域之辽阔堪比大唐。迂回东去,则直接进入吐蕃境内。取道南行,山路崎岖、河谷险僻,最终能到达天气炎热的天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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