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文学大师索尔·贝娄第十部小说;一名古怪的俄国文学教授离开巴黎,宁愿和舅舅住在一起;一位植物学界的天才却在遇到女人时成了一文不值的笨蛋;
索尔·贝娄著的《更多的人死于心碎》的出版,是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
植物学家贝恩·克拉德事业上成就斐然,生活上却不尽人意。他是个理想主义者,向往纯洁浪漫的爱情。在第一次婚姻失败后,贝恩吃尽了爱情的苦头。他独身十五年,尔后与一位比自己年轻二十岁的妙龄女郎结婚。可这位名医家的独生女并非自己的理想妻子,贝恩内心深处仍有一种无以排遣的孤独。他原想根据自己的理想设计生活,却被生活所设计。
《更多的人死于心碎》由索尔·贝娄著。
著名植物学家贝恩·克拉德事业上成绩斐然,生活上却不尽如人意。他是个理想主义者,向往一种纯洁浪漫的爱情,一个共享天伦之乐的传统家庭。在第一次婚姻失败以后,贝恩吃尽了追求女人的苦头。他独身十五年,尔后与一位比自己年轻二十岁的妙龄女郎结婚。可这位名医家的独生女并非自己的理想妻子,贝恩内心深处仍有那么一种无以排遣的孤独感。他原想根据自己的理想设计生活、设计自己,结果却被生活所设计。他不得不在夜深人静时在祷告中向上帝哭诉:天哪,哀伤更致命啊!
他这种极端的心不在焉的神态没有给那位科学家朋友和他的同事带来任何坏处。这意味着他正在他那一学科领域的边陲进行工作,远离所有的亲戚朋友。一流科学家是皇亲国戚一般的社会等级。毕竟,他们是处于两个超级大国的最深层的知识分子中的佼佼者。俄国人有他们的佼佼者,我们有我们的佼佼者。这的确是一种难得的特权。
哦,对于心不在焉实际上不必小题大做。人人都懂得,在驾驭自然的过程中,人们有权把凡夫俗子抛在一边,这些人靠着自己是办不了什么大事的;我们现在观察的是有史以来的特权阶层,如此等等。在这一点上以及在其他方面,舅舅却与众不同。他并不要求免受生存的考验。他显然没有提出这种要求。就此而言,他也许被专家同道看作是个智力不健全的人。甚至我本人有时也这样认为,觉得他比许多智力一般的人糊涂一些。不过谁也没有指责过他呆头呆脑。就他的专业而言,他的才华是人们公认的。除此以外,他洞察力强,博览群书——像恺撒说起卡西乌那样,他“完全看透了人的作为”,倘若让我扮演恺撒的角色,我会以讥讽的口吻说这句话的。对于伟大的恺撒来说,常人感到骄傲的成就正是他嗤之以鼻的,因为恺撒本人智力超群。然而,明摆着的是,舅舅未能看透女人的作为。否则,如果他努力的话,他的判断是可以差不离的。
因此,当他谈及生存的复杂性时最好——为了他起见——不要鼓励他借题发挥。尽管他可以称得上植物王国的天才,但他的高度的严肃性却可以使人大伤脑筋。有时他给我的感觉是一个蹩脚的司机,无法将车子倒人停车场——一连试了十次,可没有一次成功,你恨不得一把从他手中夺过方向盘。但是,待他收起“分析”的眼光,停止转动思维机器时,他会叫你大吃一惊的。他有非凡的直接自我描绘的天赋。他能够言简意赅地向你讲述自我感受。例如,服用阿司匹林后对他的影响如何,后颈和口腔内的感觉又是怎样。我对此颇感新奇,因为许多人对自己体内的感觉是一辈子也说不上什么来的。酗酒者和吸毒者神志迷迷糊糊,疑病症患者自己吓唬自己;而我们中的许多人只知自己体内进行着新陈代谢。唔,物质正在体内,在有机体的回旋加速器内分解。倘若舅舅用p阻滞剂测定自己的血压,他定能详细描述自己肉体与情感上的反应,即讲述他自己的情绪是怎么变得沮丧起来的。如果你悄悄地等待时机来临,他最终会将自己最隐秘的感受告诉你。不错,我常常得帮他找到这些感受;但是,一旦他找到了,他将十分乐于向人披露。
就身材而言,他是个大高个子。上苍赐给他的体形常被人作为取笑的对象。我的父亲并不具备他自以为有的那种幽默感,却也喜欢说他的小舅子长得像座俄国教堂——呈圆顶状。舅舅是俄籍犹太人(原籍),长着一张典型的俄国人的脸:短鼻子、蓝眼睛,稀松的头发呈淡黄色。假若他的双手再大一些,他或许可以冒充钢琴家斯维奥陀斯拉夫·里契德呢。里契德的那双重重的手在钢琴上弹奏时,将他的两臂从燕尾服的袖筒里往外拉曳,结果手臂下垂时双手可以摸到膝盖之下几寸光景。但在我舅舅身上,惹人注目的不是他的双手,而是他的眼睛。其颜色难以确定:它们呈蓝色——海蓝色,最标准的海蓝色(其色料是由粉状的天青石调配而成)。比颜色更令人惊异的是在他认真端详一个人时,他那双眼睛凝视的神态。有时你甚至会感受到那眼光用来注视你时的威力。那双眼窝酷似横写的阿拉伯数字“8”,这模样便偶尔会使人的思想处于混乱状态,头脑中随着生出些古怪的念头来——诸如,这就是“看”的功能,是看自己的功能,人脑袋上长着眼睛为的就是这个。或者,光线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才从人的身上挖出这对器官。人们当然不能指望光线的力量会对自己冷落。因此,在舅舅侃侃谈及生存的复杂性和大谈“社会的决定因素”时,你并不把他当一回事,因为他向你发起劈头盖脸的进攻时,你所看到的并不是由“社会的决定因素”构成的那个人的那种凝视。不过,他并不经常向人发起进攻。他喜欢显得天真无邪——天真无邪而又迷惑不解,甚至还有点呆头呆脑。
P7-8
重读索尔·贝娄
◎菲利普·罗斯(2000)
《奥吉·马奇历险记》(1953年)
把一九五三年出版的《奥吉·马奇历险记》和一九四四年出版《晃来晃去的人》以及一九四七年出版的《受害者》作对比,可以看出作者经历了革命性的转变。贝娄推翻了一切:基于和谐、有序的叙述原则之上的构思,受惠于卡夫卡的《审判》、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双重人格》和《永远的丈夫》的小说气质,以及一种难以名状的道德视角——源于闪光、色彩和大量的存在产生的快乐。在《奥吉·马奇历险记》中,小说和小说所描绘的世界的宏大、独断、随心所欲的观念打破了各种各样自我施加的限制,身为创始者的创作原则被颠覆,就像《奥吉·马奇历险记》中那五种属性的人物一样,作家自己“极度地着迷”。组织起《受害者》和《晃来晃去的人》中主人公的世界观和小说情节的无处不在的威胁不见了踪影,《受害者》中阿萨·利文撒尔被压制的攻击性和《晃来晃去的人》中约瑟夫被阻碍的意图都变成了贪得无厌的胃口。对生活自我陶醉的热情以混杂的形式出现,推动着奥吉·马奇向前。而驱使着索尔·贝娄的是对眼花缭乱的丰富细节永不枯竭的热情。
规模在戏剧性地扩大:世界在膨胀,栖居其中且不朽、势不可挡、雄心勃勃、精力充沛的人们,用奥吉的话说,不会轻易地“在生活的斗争中毁掉”。自然存在的复杂景观和那些大人物对权力的追求使得处于各种表现形式中的“人物”——特别是它留下无法磨灭的存在印记的能力——与其说成为小说的一个方面,还不如说成为小说最关注的对象。
想想妓院里的艾因霍恩、放鹰的西亚、丁巴特和他的战士,西蒙在马格努斯家的粗俗辉煌与在木材场的凶暴。从芝加哥到墨西哥、东海岸中大西洋地区,再回来,同样是拿奥吉和大人国相比,只是观察者不再是刻薄愤怒的斯威夫特,而是一个用词语绘画的希罗尼穆斯·博斯,一个美国的博斯,一个从不说教、乐观的博斯,他在他的人物身上,哪怕是最油滑的地方、最具欺骗性的和最具阴谋的地方,都能发现人类身上所具有的狂喜。人类的诡计不再引起贝娄偏执的恐惧,而是使他高兴。展现丰富矛盾和歧义的表面不再是惊愕的源泉,相反,一切事情的“混合性质”使人感到振奋。多面性就是乐趣。
冗长的句子以前在美国小说中出现过——主要出现在麦尔维尔和福克纳的作品中——但与《奥吉·马奇历险记》中那些句子有所不同。因为后者的句子给我的印象是过于随意。当随意性驾驭作家的时候,就会导致《奥吉·马奇历险记》的一些模仿者那样的空洞艳丽。我阅读贝娄充满随意性的散文时,感觉他的句法表现了奥吉广博、直爽的自我,那个聚精会神的自我漫游、发展,片刻不停,不时被别的力量控制,又逃脱其控制。书中有些句子生气勃勃,其潜在的欢快之情让人感觉许多事情在同时进行,这种戏剧性、裸露表现、激情飞扬纠缠在一起的散文给人带来了生存的推动力,保持了正常的心智。这种不再遭遇抵制的声音弥漫于心灵,同时与一种神秘的感受连在了一起。这种声音无拘无束、聪明睿智、全力向前,而且总能敏锐地作出判断。
《奥吉·马奇历险记》第十六章讲述的故事是奥吉刚愎自用的爱人西亚·芬彻尔试图训练她的鹰卡利古拉,去攻击和捕获生活在墨西哥城南面山区的大蜥蜴,让那个“黑影迅猛地从天而降”去响应她的计划。这个章节令人印象深刻,描述了一次人类的特殊行动,其神话氛围(还有喜剧性)可与福克纳所书写的伟大场景相媲美——在《熊》《花斑马》《我弥留之际》中以及《野棕榈》通篇——在这里,人类的决心与自然的野性相对立。卡利古拉和西亚之间的争斗(为了鹰的身体和灵魂的争斗),描写鹰翱翔空中以满足它美丽又残忍的训练者,但结果令她非常失望的那些精彩、缜密的段落,使得对于几乎每次奥吉的历险都至关重要的权力与支配意志的观念得以具体化。“说实话,”奥吉在书的结尾处说,“我对所有这班大人物、命运的支配者、智囊人物、马基雅弗利式政治家、精明狡猾的作恶者、大亨、骗子、专利主义者等等,全都厌恶透了。”
在书中令人难忘的第一页上的第二句话里,奥吉引用赫拉克利特的话说: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但《奥吉·马奇历险记》暗示的是否恰恰相反呢?它所暗示的是,一个人的命运(至少这个人的命运,这位芝加哥出生的奥吉的命运)是被他人影响的性格。
贝娄曾经告诉我:“在我犹太人和移民的血液中,明显存在着怀疑的种子,怀疑我是否有权利从事作家这个行业。”他认为,这种怀疑至少部分地弥漫在他的血液中,因为“属于我们的由美国享有特权的白人建立的机构,主要被哈佛训练出来的教授们所代表”,他们认为一个犹太移民的儿子是不适合用英语写作的。这些家伙让他很恼火。
可能正是这份宝贵的、恰如其分的愤怒,使他立即投入到第三部小说的创作中。他开头没有提及“我是一个犹太人,移民的儿子”,而是让犹太移民的儿子,奥吉·马奇,打破哈佛训练的教授们(以及任何人)所规定的条条框框,直截了当地宣称——无须抱歉或者断字:“我是个美国人,出生在芝加哥”。
……
以及:“如果你是在芝加哥长大的,对这类腐败的情况就不会大惊小怪了。相反,它还可以满足某种需要。这正好跟人们的芝加哥社会观相吻合。”
从另一方面看,西特林在芝加哥很不适应:“在芝加哥,我的个人抱负已成泡影,我的观念是一种异国情调。”以及:“我清楚地意识到,我既不属于芝加哥,也没有完全摆脱它。对我来说,芝加哥平日现实的兴趣和现象,既不够真实生动,也没有什么象征意义。”
将上述话语铭记于心——像这样的话语遍布于《洪堡的礼物》之中,回顾一下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我们就会注意到,贝娄当作家时还没有像查理·西特林那样用芝加哥的视角整理自己的观点。的确,芝加哥在《晃来晃去的人》中偶然成为背景,但除了增强弥漫其中的黑暗阴郁气氛外,芝加哥似乎对主人公来说几乎是格格不入的;它确实与他不相容。《晃来晃去的人》讲述的不是城市中一个人的故事,它是关于一间房间里的一个心灵的故事。贝娄直到写第三部小说《奥吉·马奇历险记》时才充分了解芝加哥的文学价值,才意识到芝加哥这个确确实实的、引人人胜的美国城市正是他需要的有价值的地方,正如西西里被韦尔加,伦敦被狄更斯,密西西比河被马克·吐温独占一样。福克纳(美国两位最伟大的二十世纪乡土小说家之一)经过类似的谨慎的尝试才最终在精神上拥有了密西西比的拉法耶特县。福克纳的第一部小说《士兵的报酬》(Soldiers'Pay,1926)的场景是佐治亚州,第二部小说《蚊子》(Mosquitoes,1927)的场景是新奥尔良,直到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〇年间熟练地完成了《萨托里斯》(Sartoris)、《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等小说后他才发现——就如贝娄第一次即兴地选择了地理位置之后的情况一样——引起人类斗争的场所,而这些斗争反过来激发了他强烈的情感,激发了他对一个地方和其历史充满热情的反应。这一反应使得福克纳的语句晦涩难懂,乃至更甚。
我不知道贝娄开始羞于把芝加哥据为己有,是否因为他不希望别人认为他是芝加哥的作家,就如他不愿意被认为是犹太作家一样。不错,你是芝加哥人,你当然是犹太人——但这些东西怎样在你的作品中得到表现,或者说如果他们必须得到表现的话,不是马上就能想到的。另外,你还有其他抱负,其他被你的欧洲大师们,被陀思妥耶夫斯基、果戈理、普鲁斯特和卡夫卡等所激发出来的抱负,这些抱负不包括去写在后廊上唠叨闲聊的邻居们……这一思考方式与贝娄最后决定最近的地点之前的思考方式有某种相似吗?
当然,贝娄在完成《奥吉·马奇历险记》十年之后写《赫索格》时才再次大规模展现芝加哥的风貌。自此之后,独特的“芝加哥的景色”才持续对他产生吸引,特别当那个城市提供戏剧性的启发时,就像在《洪堡的礼物》中那样:一方面是“内心的斗争与外界生活的对峙,而后者是基本的,对每个人都是不言而喻的,而且具有伊利诺伊州芝加哥这个地方的特点”,另一方面是全神贯注的主人公的反思倾向。这一博弈得到了有力的探索,是《洪堡的礼物》以及贝娄随后一部小说《院长的十二月》的核心内容。然而,这一探索不是喜剧性的,而是充满仇恨的。情绪变得阴郁,越来越堕落,在强烈的种族敌对压力之下,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变得疯魔:“在自己的地盘……他发现了一片比圭亚那丛林还要荒凉的地方……荒芜……数英里见方的荒地……累累伤口、损伤、癌变、狂怒、死亡……这个巨大地方所有的可怕的荒凉与恐怖。”
这部书的中心是,这个巨大的地方不再是贝娄的。也不是奥吉的,赫索格的,或者西特林的。到他开始写《院长的十二月》时——《奥吉·马奇历险记》之后大约三十年,他的主人公,柯德院长,已经成了这个城市的赛姆勒。
他在芝加哥干什么?这个痛苦的芝加哥人不再明白。贝娄遭到了流放。
(蒋道超 译)
在我看来,索尔·贝娄和威廉·福克纳支撑起了二十世纪美国文学。
——菲利普·罗斯
妙笔生花……具备贝娄典型的喧嚣之抒情。
——《华盛顿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