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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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中伏,北京城内热得像一座烤炉,像一只蒸笼,像一只焖饭的锅。我因公事不能脱身,眼看着别人到青岛、庐山、北戴河和五大连池避暑。七月二十九日的最高气温摄氏三十七度,我不得不放下纸笔,急忙带着妻子,逃奔家乡的河边农舍,躲一躲城内的蒸、焖、烤。车过通州城外,一阵阵热风扑进车窗,只见城内那顶天立地的燃灯佛舍利塔,也热得塔影朦胧,叮叮咚咚的塔铃声更显得十分沉闷。忽然,我的心中一动,想起今天正是通州暴动四十七周年的日子。
四十七年前,一九三七年的七月二十九日,大雨滂沱,天地号啕大哭,北京沦陷。不愿当亡国奴的通州民众,揭竿而起,歼灭了留守通州的一支日寇小分队,捕杀了无恶不作的日本浪人,活捉了大汉奸殷汝耕。后来,虽因寡不敌众而失败,殷汝耕也从混乱中逃走,但是,可歌可泣的通州暴动,青史留传,不可磨灭。
大热的天投亲靠友,诸多不便。虽然农村绿荫生凉,但日夜也是挥汗如雨,家家户户的大男小女难免不顾礼俗;男人只穿一条裤衩,光着膀子,女人比男人只不过多一抹围胸。有外人做客,双方都不能如此随便,就连本村的邻居,热天也很少串门。
我和妻子到河边小学,借一间老师的宿舍住下来。
小学已经放假,只有一个老头儿看门。老头儿名叫齐长乐,通州暴动那年十七岁,也进城杀鬼子,残废了一只胳臂,便拜到有名的评书艺人小柳敬亭门下,改行说书,却又赶场过多,哑了嗓子。于是,到这所小学当工友,一晃四十二年。
他跟小柳敬亭学说《彭公案》,前二十一回最见功夫。这是因为《彭公案》的前二十一回,写的是清朝康熙年间北运河东西两岸的故事。故事出在本乡本土,说起来当然有声有色,连小柳敬亭也甘拜下风了。
我六岁入学时,他刚当工友。四五岁我就是个书迷,常听他说书;一见之下十分亲热,赶上刮风下雨天,他把我背在他的身上,顶风冒雨送我回家。大风大雨路难行,只能走走停停;大雨躲到老树下,大风蹲在坟后头,这时候他便给我说《彭公案》中最引人入胜的段子。我在这所小学念了四年书,他送我回家不下一百趟,给我说书也就不下一百场,所以他可算是我的半个老师。不过,那时我管他叫小乐哥;年岁大了,改叫他老乐哥。
老乐哥四年前已经退休,但是他舍不得离开小学,老师们也舍不得放走这头“老黄牛”。他仍旧当他的工友,工资却打了折扣;校长过意不去,把一片空地包给他种菜,弥补工资上的损失。这所小学的老师都自己起伙,老乐哥免费供应他们菜蔬,自己赚不了多少钱,刚够买叶子烟。
他满脑瓜子忠、孝、节、义,这几年脑瓜子更老得像古董。见了我的面,他好像扮演的是老家院的角色,给我端饭、沏茶、搬椅子、打洗脸水,还把小学的电视机和电风扇搬到我的屋里,窗台上摆两盆夜来香,香气弥漫又熏蚊子。
这间宿舍,开了个后窗,河风掠过苇丛、草簇和柳棵子地,从后窗口吹进屋来。后窗外有几大棵丁香树,丁香树荫下一片白沙地。中午歇晌,我的妻子睡在屋里;我扯一张苇席,到丁香树下露宿。从这几棵丁香树走出几步,便是河坡;河坡下有一座老乐哥搭起的草亭,阴天下雨,在河滩上放牛、牧羊、打草的人有个躲闪。我看见,老乐哥睡在草亭里,手中捧着一本书,口中念念有词,我感到奇怪,便走下河坡看个究竟。
老乐哥真是两耳不闻亭外事,一心只读眼前书;我走进草亭,他竟没有发觉,直到我咚地跺了一下脚,他才惊醒,慌忙坐起来。
“兄弟,热得睡不着觉吗?”老乐哥神色不安地问道,“我在水房里给你拔着两个大西瓜,你抱到宿舍里,跟弟妹吃下去消一消暑。”
我摇了一下头,问道:“你正看什么书呀?是不是想通过自学考试,拿个学历?”
“老掉了牙的《彭公案》。”他嘴里的牙齿已经掉得不剩几颗了,抿着嘴唇呵呵笑,“小青年们在电视上看的不是洋侠客,就是港侠客,他们想听听土侠客的故事,劝我把扔下多年的老本行拾起来,给他们说书解闷儿。”
“《彭公案》是一本坏书,那些侠客都是反动政府的打手!”
“哎呀!请……请你给改一改。”(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