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消融
每年,当隆冬的暴风雪停止了肆虐,一夜之间,季节的音符漂浮在冰雪消融的韵律中,它首先以叮咚的水滴落地之声震动人们的耳膜。富有音律美的水滴声迅速传遍大地,带来一阵骚动。早春的絮语唤醒了那些昼夜沉睡的生物,它们在冬眠季节的最后一个早晨开始蠢蠢欲动。在深深的洞穴中,臭鼬从冬眠的一场长长的梦中醒过来。它爬到洞口,朝着外面的世界探头探脑,然后,舒展身体,拖着肥而松弛的肚皮滑过雪地,壮着胆在潮湿的世界亦步亦趋,走走嗅嗅。臭鼬在雪地上那黑白分明的一连串脚印,正是一年伊始的标志之一。
在其他季节里,那一串脚印无足轻重,不值一提。而现在,它那样醒目地直贯田野,这似乎是一个不同凡响的创举,是它的造物主把马车尾巴拴到了星星上;同时,五彩之雨洒落下来,造物主松开了缰绳,任其天马行空,自由驰骋。我对这串脚印紧追不舍,好奇心怂恿我去了解它的思想境界,它的欲望及其目的,倘若这些好奇的设想是真实存在的话。
在一年之中的几个月,从1月到6月,最能吸引眼球的有趣现象呈几何级数增长。在1月,我们对臭鼬留在雪地上的足迹兴趣浓厚,追踪着臭鼬的脚印并乐此不疲;山雀婉转的歌声也开始在树梢萦绕,聆听雀儿们的合唱是个不错的选择;我们还可以去瞧一瞧鹿儿啃了哪些松枝的嫩叶,或者观察一下水貂把麝鼠的家糟蹋得如何惨不忍睹。在这紧接隆冬尾声的1月,人们观察的心态几乎跟雪一样单纯宁静,与漫长的严寒一样持久保鲜。观察时,任何细节上的偏颇或偶然的主观感觉,都会使结果走向有失客观的方向。我们不只是简单地观察它们做了些什么,而且还要思考它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一只田鼠被我这个不速之客的脚步声吓得惊跳起来,像弹簧一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起来,箭一般地从臭鼬留下的足迹跑过,而后不见了踪影。它那慌不择路的形象使我大感意外和好奇:这个小东西大白天跑到这儿来干什么?或许是冰雪的消融使它心生悲哀之情吧。今天,它那筑在冰雪下的迷宫——那座曾经苦心经营的从地下贯穿到草丛中的地道,由于积雪消融而大白于天下,成为暴露于公众眼皮子底下的一条寒碜的小路,它的安乐窝不复存在。冰雪创造的神话让人在忍俊不禁的同时,又生稀嘘之悲。从感情上说,温暖的阳光下冰雪消融的破坏性粗暴地践踏了这个微型经济体。这一记重创需待一年的时日,等四季的脚步走到最后一个季节时才能恢复。
田鼠是大自然中最为鬼精的小东西,它们懂得茂盛的草木是一道天然屏障,是它们地下王国最好的掩体。积雪可以成功地掩护它们建立地下秘密通道。它们倚仗这密不透风的积雪在地下通道内放肆地运输补给。正是这些通道,使得它们的地下活动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对于田鼠来说,冰雪意味着应有尽有,食物充足;同时意味着远离恐惧和任何威胁。
一只毛脚蘸在前方的草地上空飞翔。这会儿,它停止了原地盘旋,空气中传达出它那像雷达一样精准的侦察结果。突然,它像一只带羽的炸弹闪电般射进了湿地草丛。它没有再次起飞,我敢说它一定如愿以偿,逮着了一只浑身抖颤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的田鼠建筑师,正对着它大快朵颐。这只可怜的田鼠还未来得及验收它那煞费苦心营造的世界便遭此不测。
青草为什么生长?这个有趣的话题对毛脚鵟来说毫无意义,它对此一窍不通,只认得一个理儿——冰雪消融对它捕捉田鼠大大有利,它可以敞开肚子享受美味。所以毛脚鵟从千里迢迢的北极飞来,这是它满怀信心来此的目的。对它们而言,冰雪消融意味着食物充足。
臭鼬的足迹像一条蜿蜒的小径伸进树林不见了踪影。在林地里,来回乱窜的兔子已经把松软的积雪踩得结结实实,并且清晰地留下了它们的涂鸦之作——略呈粉红色的尿液。雪地上随处可见它们弄出来的五彩地图,斑驳陆离,有趣得很。冰雪消融滋润了橡树的根。喝饱了雪水汁液的树皮抽出了新芽,却被捷足先登的兔子啃得精光。林中到处散落着一簇簇的兔毛,这意味着,年内第一波雄兔之间的情欲大战已打响了第一枪。接着,我又发现了依稀可见的血迹,旁边还有猫头鹰翅膀擦地而过的清晰痕迹。这是一个充满寓意的故事,兔子对冰雪消融欢欣鼓舞,它们免受食物匮乏的季节来到了;同时,鲁莽行事带来的恶果也无处不在。猫头鹰冷酷地用血的教训告诫它们,春天固然美好,但绝不可以麻痹大意。
臭鼬的足迹没完没了,还在向前延伸,种种迹象表明,它既不垂涎可以猎取的食物,也对邻居们的喧闹和命运漠不关心。让我颇费思量的是,它为什么抛弃了自己的老巢?它到底想干啥?莫非这个胖嘟嘟的家伙还想搞点小浪漫,不顾一切地拖着肥硕的肚皮在雪泥上奔走不息?终于,它的脚步消失在了一堆岸边的浮木中,再没有出现。我清晰地听到了浮木中水珠滴落的叮咚声,我确信那只臭鼬也跟我一样听见了。于是,我打道回府,一路上疑窦丛生,不知道这只臭鼬是个什么底细。
有些人在没有野生生物的情况下依然活得滋润,而有些人则离不开野生生物,没有它们就过不下去。我写下这些文字,是对后者眷念野生生物的嘉许和对他们身处两难境地的阐释。
人类社会朝着科技文明飞速发展,野生生物也飞速地锐减,在它们没被人类摒弃杀绝之前,在人们的眼里,它们的存在就像风吹日落一样自然,是大自然与生俱来的特性,所以它们合理地存在着。现在,人类的生活遇到了文明的挑战,我们为了追求高度文明的“生活水准”,是不是就非得牺牲自然的、野生的且不受约束的东西?付出这样的代价来换取安逸的生活,这个代价是不是太昂贵了?对我们当中少数人的生活情趣来说,能够一睹天鹅优雅的身姿比看电视更重要,能逮着机会亲眼看到一朵白头翁花绽放就和拥有话语权一样,是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利。
我承认,在机械化为我们提供饭来张口的早餐之前,在科学为我们揭示野生生物的起源以及它们神奇的生存故事之前,野生生物几乎没有机会与人类的价值扯上瓜葛,等量齐观。这样一来,所有的争论焦点都凝聚到了一个度的问题上。事物发展中的质和量被我们中的少数人洞察到,他们看到了进步中的边际报酬递减律,而我们的反对派却视而不见,或无动于衷。
所有的应对之策都离不开一个前提:必须依据事物当前的存在状况,方可有的放矢,我写下这些简单文字,作为代表我个人观点的应对之策,有以下3个部分的内涵:
第一部分讲的是我和我家人的故事。我们远离尘嚣,在一个与现代文明都市格格不入的世外桃源——小木屋度过了愉快的时光。这些见闻和趣事,现代文明人不屑一顾,被日渐妄自尊大的傲慢社会所遗忘。然,彼之破屐,此之锦衣,在威斯康星的这片沙乡农场,人们起初毫无怜悯之心地榨干了土地的最后一滴油,然后被快速发展的社会残忍抛弃。我们一家人来到这里,拿起铲子,试图在一片荒芜中重建农场,寻回我们在别处失落的东西。就在这儿,那些被遗忘的东西失而复得,幸运的是,正是在这里,我们找到并发现上帝丰富的恩赐是无限的。
这些犹如一幅素描的小木屋随笔,按季节的排列,构成了一部《沙乡年鉴》。
第二部分,“素描——这儿和那儿”,讲述了一些我生活中有启迪意义的小插曲。思想之花在这些小插曲中遍地开放,这些小插曲坦陈了我与昔日伙伴们发生的分歧,乃至最后分道扬镳的痛苦经历。如今,这一类插曲遍布北美大陆,前后达40年之久。这个40年的存在有一个里程碑的作用,为那些具有共同标志——自然资源保护主义的各种问题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孤版样本。
第三部分,“结论”,从逻辑学的角度推理,将那些各执一词的观点条分缕析,并将这些不同观点从科学的角度给予逻辑上的解释。只有那些与我们所见略同的读者,才会努力去对第三部分中的哲学问题求解。我想,或许可以这样说,这些文字给我的同行们指明了一条途径,那就是如何回过头来达成认识上的一致。
现在,自然资源保护主义似乎道尽途穷,走到了向隅而泣的地步,它已经与我们的亚伯拉罕式的土地观点水火不容。我们对土地横征暴敛,将土地看作我们的一种附属品,随意滥用。而事实上,只有当我们把自己看作是土地的附属品时,土地才会受到起码的尊重,我们才会怀着爱和敬畏的心善待土地。对土地来说,我们拿不出什么妙招可以使它避免被机械化装备起来的人类的榨取;对我们而言,我们也没有什么妙招从土地中收获那一筐——在科学的制约下——敬奉给文化的美学馈赠。
作为生态学基本概念的金科玉律:“土地是一个共同体。”这个概念却被我们束之高阁。土地应该享有被热爱和尊重的权利,却在伦理观念范畴内延伸。土地是灿烂的文明之母,这虽是一个尽人皆知的事实,但现代文明却早已遗忘了这个文明之源。
我的这个集子,意在将这三种概念串珠成链。
不可避免的是,我所阐述的这种土地与人的观点很容易受到个人阅历和偏见的影响而失去客观标准,然而,即便真理遭到了扭曲,成了谬论,有一点却不容抹杀,它始终像水晶般明亮而清晰:我们这个看似又大又好的社会已经走向神经失常的边缘,就像一个患了深度忧郁症的病人,整天为自己是不是明天就要得病死去而疑神疑鬼,失去了有强大生命力的自身免疫能力。贪婪的人类把力气都用在了争夺更多的浴盆上,却失去了建造浴盆或者关闭水龙头的控制力。在这种现状下,可能没有什么比从健康的角度克制追求过剩财富更有益的了。
或许,有一个可行性途径:重新评价非自然的、人工的,并且是基于自然的、野生和自由的条件而产生的事物,可以实现价值观上的转变。
奥尔多·利奥波德
1948年3月4日
于威斯康星州麦迪孙市
从春天的第一声水滴到鹿儿的脚印清晰地印在积雪上,从4月大雁归来到8月山雀谈婚论嫁……作者生动有趣地描述了他和家人远离现代文明的尘嚣,在简陋的沙乡木屋中的所见所闻。但这并不是利奥波德著的《沙乡年鉴》的全部内容,全书的画龙点睛之处是作者在后半部分表达的土地伦理观。作者从哲学、伦理学、美学以及文化传统的角度,深刻阐释了人与土地的关系——人类应该摒弃土地征服者的姿态,以谦恭平和的态度尊重土地,因为“征服者最终都将祸及自身”。
利奥波德著的《沙乡年鉴》是西方将土地与人置于道德视野的首部伦理文集,是生态文明时代到来的先锋,是现代生态思想的奠基性著作,被美国纽约公共图书馆评为“20世纪自然写作领域十大好书之一”。美国生态批评的开拓者、哈佛大学教授劳伦斯·布伊尔在评价本书时说:“它表达了一种几乎是不朽的关于人和土地的生态及伦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