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友仁、李正辉、孙新梅注译的《周礼(典藏版)(精)/国学经典》一书,体大思精,学术与治术无所不包,因而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包含有丰富的治国思想,《天官》概括为六典、八法、八则、八柄、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等十大法则,并在地官、春官、夏官、秋官的叙官中作了进一步的阐述,详密严谨,宏纤毕贯,对于提升后世的行政管理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周礼》作为一部治国纲领,成为历代政治家取法的楷模。古人言必称三代,三代之英在周。古人笃信《周礼》出自周公,书中完善的官制体系和丰富的治国思想,成为帝王、文人取之不尽的人文。
吕友仁//李正辉//孙新梅注译的《周礼(典藏版)(精)/国学经典》,亦称《周官》、《周官经》、《周官礼》,是现存儒家十三经中的一部经典,我国第一部系统、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的专书。它涉及古代官制、军制、田制、税制、礼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为我国秦汉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可谓研究上古文明的百科全书,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
用八法来管理官府:第一是官属,借以使治理王邦的机构、人员齐备;第二是官职,借以使各个官府职责明确;第三是官联,借以使有关官府联合起来,协力完成国家大事;第四是官常,借以使。各个官府做好本职工作;第五是官成,借以使上级了解下级的工作;第六是官法,借以使百官知所遵循,不可乱来;第七是官刑,借以督察百官,使之尽心王事;第八是官计,借以考核百官,从而作出赏罚的决断。
用八则来治理都鄙:第一是祭祀,借以控制其所供奉的神祗的尊卑多少;第二是法则,借以控制其所设官吏是否僭上逾等;第三是废置,借以控制其对所设官吏的随意升降任免;第四是禄位,借以控制其对有道德、有学问者的随意任用;第五是赋贡,借以控制其财政税收;第六是礼俗,借以控制其对民众的不良影响;第七是刑赏,借以控制其擅自作威作福;第八是田役,借以控制其对民众的随意征调役使。
以八柄辅佐天子驾驭群臣:第一是爵位,借以使得到爵位者知道是谁使他变得尊贵;第二是俸禄,借以使得到俸禄者知道是谁使他变得富有;第三是赐予,借以使得到赐予者知道是谁使他受到宠幸;第四是提拔使用,借以使得到提拔者知道如何砥砺品行;第五是赦其死罪,借以使得到赦免者知道是谁使他活了下来;第六是抄没家产,借以使被抄家者知道是谁使他一贫如洗;第七是削职为民,借以使被削职者知道是谁使他得罪;第八是处以死刑,借以使被处死者知道是谁使他大祸临头。
以八统辅佐天子管理臣民:第一是亲近九族,第二是敬重故旧,第三是举荐有善行的人,第四是任用多才多艺的人,第五是奖励有功的人,第六是尊敬有声望有地位的人,第七是察举勤劳的小吏,第八是礼貌接待来朝的诸侯。
用九种职业来任使天下百姓:第一是三农,让他们生产各种谷物;第二是园圃,让他们培育各种瓜果蔬菜;第三是虞衡,让他们开发山林川泽的资源;第四是薮牧,让他们养育繁殖鸟兽;第五是百工,让他们对珍珠、象牙、玉料、石料、木料、金属、兽革、鸟羽进行加工并制成成品;第六是商贾,让他们繁荣市场和流通货物;第七是妇女,让她们缫丝绩麻,织造布帛;第八是臣妾,让他们采集野生草木的果实;第九是闲民,没有固定的职业,到处流动,给人家打工。
通过征收九种土地税来筹措经费:第一是王城之内的土地税.第二是四郊之内的土地税,第三是邦甸之内的土地税,第四是家削之内的土地税,第五是邦县之内的土地税,第六是邦都之内的土地税,第七是由司关、司市负责征收的赋税,第八是山林川泽的土地税,第九是官府每年结余的经费。
用九种使用经费的法规来平衡和节制财政支出:第一是祭祀使用经费的法规,第二是接待宾客使用经费的法规,第三是办理丧事和荒年赈灾使用经费的法规,第四是置备天子的饮食、衣服、仪仗使用经费的法规,第五是各种工匠制造器物使用经费的法规,第六是置备聘问所用礼品使用经费的法规,第七是饲养牛马所需草料使用经费的法规,第八是天子给臣下分发俸禄、稍食和惯例性赐予使用经费的法规,第九是天子随心所欲地赏赐使用经费的法规。
用九种纳贡方法使各诸侯国向天子进献物品:第一是让他们进献祭祀所需的物品,第二是让他们进献接待宾客所需的物品,第三是让他们进献宗庙所需的礼器,第四是让他们进献聘问时所需的馈赠物品,第五是让他们进献各种木材,第六是让他们进献金玉龟贝之类的物品,第七是让他们进献缝制礼服所需的布料,第八是让他们进献有玩赏价值的物品,第九是让他们进献本地特产。
P36-37
《周礼》最初的名字叫做《周官》,《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周官经》六篇、《周官传》四篇,是其证。《周官》这个名称本来是名副其实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讲设官分职的书嘛,好端端地为什么要改称《周礼》呢?是谁改的呢?苟悦《汉纪·成帝篇》说:“刘歆以《周官经》六篇为《周礼》,王莽时,歆奏以为礼经,置博士。”这就是说,是刘歆改的。后来的学者也都认可此说。为什么要改呢?据孙诒让《周礼正义》说,这是因为,《尚书》中也有一篇《周官》,也是讲官制的,刘歆担心此《周官》与彼《周官》混淆,所以将此《周官》改名《周礼》。从此以后,尽管《周官》、《周礼》这两个名字并行不悖,但学者以称《周礼》为常。
《周礼》的作者,有的人说是周公。首倡此说者是西汉刘歆。刘歆的理由是什么,他自己没说。倒是贾公彦《序(周礼)废兴》引马融《周官传序》说,古文《周官》被发现以后,在今文博士的一片排斥反对声中,只有刘歆独具只眼,看出来“周公致太平之迹”全在此书。我们知道,西汉末年,王莽托古改制,《周礼》是其改制的一个主要理论根据,而刘歆则是王莽改制的谋士,被封为国师。从这些事实来看,说刘歆把《周礼》看作是“周公致太平之迹”之书,并非无根之谈。到了东汉末年郑玄为《周礼》作注时,就把刘歆的这个观点给坐实了。郑玄在注释《周礼》的第一句话“睢王建国”时明确地说:“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礼,谓之《周礼》。七年,致政成王,以此礼授之,使居洛邑治天下。”郑玄是礼学权威,一言九鼎,从此以后,周公作《周礼》的说法,差不多就成为定论。至少也是一种代表主流的意见。时至今日,坚持这种说法的已经不多了。
《周礼》的作者,有的人说是刘歆。首倡此说的是南宋的胡安国、胡宏父子,他们认为《周礼》是“王莽令刘歆撰”的①。此端一开.后继者不绝如缕。而真正坐实此说的是清末的康有为,康氏为此专门写了一部《新学伪经考》,其中有云:“《周官经》六篇,盖刘歆所伪撰也。歆欲附成莽业而为此书,其伪群经,乃以证《周官》者。故歆之伪学,此书为首②。”意思是说,刘歆伪造了许多经书,《周礼》是这些伪经中的最要害的一部,其目的是为了帮助王莽篡汉。《四库全书·周礼注疏提要》反驳“刘歆伪造”说时有下列一段话:“使其作伪,何不全伪六官,而必阙其一,至以千金购之不得哉?且作伪者必剽取旧文,借真者以实赝,《古文尚书》是也;刘歆宗《左传》,而《左传》所云礼经,皆不见于《周礼》;《仪礼》十七篇,皆在《七略》所载古《经》十七篇中;《礼记》四十九篇.亦在刘向所录二百十四篇中。而《仪礼·聘礼》宾行饔饩之物.禾米刍薪之数,笾豆簋簋之实,铡壶鼎瓮之列,与《掌客》之文不同。又《大射礼》天子、诸侯侯数侯制,与《司射》之文不同。 《礼记·杂记》载子男执圭,与《典瑞》之文不同。《礼器》天子诸侯席数,与《司几筵》之文不同。如斯之类,与二礼多相矛盾,歆果赝托周公为此书,又何难牵就其文,使与经传相合,以相证验,而必留此异同,以启后人之攻击。然《周礼》一书,不尽原文,而非出依托,可概睹矣。”《提要》的这段反驳。应该说是有相当说服力的。但是且慢,康氏并没有被此反诘难倒.他还有话可说:“其缀辑诸书,皆与原文少异,或增或漏,故示阙略。凡此,皆作伪者之伎俩,欲使人疑信参半,则其术售矣③。”呜呼.康氏可谓善辩矣!
时至今日,多数学者认为,《周礼》一书,既非周公本人所作.亦非刘歆冒名伪造,其作者很难指实。在这方面继续纠缠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于是,学者们转而把注意力投向了对《周礼》产生时代的研究。而研究这个问题的方法,基本上都是从分析《周礼》的内容人手。分析其思想,分析其制度,分析其语言文字,从中找出其时代特征。但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迄无定论。钱穆《(周官)著作时代考》一文④,论证《周礼》成书于战国晚世:郭沫若《(周官)质疑》一文,论证“作《周官》者乃周末人也”.且说:“余谓《周官》一书,盖赵人荀卿子之弟子所为,袭其师‘爵名从周’之意,纂集遗闻佚志,参以己见而成一家言⑤。”杨尚奎《(周礼)的内容分析及其制作时代》一文,论证《周礼》出自齐国有儒家气息的法家之手⑥;顾颉刚《“周公制礼”的传说和(周官)一书的出现》一文,认为《周礼》“是一部战国时的法家著作”,甚至“敢断定是齐国人所作”⑦;朱谦之《(周礼)的主要思想》一文,论定《周礼》为西周宣王中兴时代之书⑧;洪诚《读(周礼正义)》一文,在朱谦之说的基础上,论定:“此书实起于周初,历二三百年之损益积累而成,成书最晚不在东周惠王后⑨。”陈连庆《周礼成书年代的新探索》一文,认为:“《周礼》成书年代的最大可能,是在秦始皇帝之世。当时的政治、经济情况,都与《周礼》所反映的情况相符合,许多不易解释的矛盾,放在这个历史时期,基本都可以解决。尤其是秦始皇焚书以前,国典朝章灿然十卷。所谓“疏”者,即不但要诠释经文,而且要疏通注文。在唐人所作经疏中,贾疏可列上乘。难怪朱熹在《朱子语类》卷八十六说:“《五经》中,《周礼疏》最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贾疏是对六朝人的义疏作了一次总结。清末孙诒让写成《周礼正义》八十六卷,是对两千年来《周礼》学的一次系统总结,其成就远在郑注、贾疏之上。章太炎《孙诒让传》说:“古今言“周礼”者,莫能先也。”洪诚《读(周礼正义)》说:“孙先生以郑注简奥,贾疏疏略,难以尽通,乃竭数十年之力,重为新疏,姬汉以下之文,淹贯网罗,恢张密织,既精既博,蔑以加矣。余初学此书,未能窥其涯涣。寻其大端,厥有数善⑩。”洪氏所说的“数善”,一日“无宗派之见”,二日“博稽约取,义例精纯”,三日“析义精微平实”,四日“以实物证经”,五日“依据详明,不攘人之善”,六日“全书组织严密”。笔者近年来研习《周礼》,案头所置的最重要的参考书,就是孙诒让的《周礼正义》,对孙氏《正义》的上述优点深有体会,拜读之余,深表折服。其书纵有小疵,难掩大德。《周礼》中涉及典章、制度、名物的内容极多,而清代朴学昌盛,有关典章、制度、名物考证的著作既多且精,其绝大部分已收入《清经解》和《清经解续编》中,此为众所周知之事,毋庸笔者烦言也。
四、有关注译的几点说明
笔者注译《周礼》,是以孙诒让《周礼正义》中的经文作为底本。之所以采用孙氏《正义》的经文为底本,而不采用通行的阮元校勘的《周礼注疏》的经文作底本,是因为经过比较,觉得孙氏《正义》更佳。这样做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文通字顺,可以少出一些校勘记。例如,《地官·乡大夫》“各宪之于其所治”句,阮本作“各宪之于其所治之”,衍一“之”字。如果采用阮本,那就必须出一条校勘记;采用孙书,就不必了。诸如此类者甚多。
《周礼》经文中有不少古字,郑玄在作注时,是采取经文古字仍其旧,注文则改作当时通行文字的做法。这次译注,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就把经文中的古字都改成了今天的通用字。改动的情况如下所示(每一对字中,在前者为古字,在后者为今天的通用字):瀵法、颁班、致考、示祗、眠视、衰邪、裁灾、熊鲜、阜罪、狸埋、副刮、蔬暴、鬏核、嫩美、蜊姻、匿柩、藉艰、敏叩、疆强、暮筮、飙风、鬻煮、哮呼、露雷、欲吹、遽原、猢杀、北矿、胞脆。
《周礼》博大精深,涉及的名物、典章、制度尤多。而笔者浅学,译注之事,谈何容易。以注文之简明准确求之,以译文之信达雅求之,自愧弗能。大雅君子,苟有赐教,则笔者必拜而领之,是非独笔者之福,尤为此书之幸也。
注译者
2017年7月暑热之中
《周》、《仪》二礼,并周公所制。三礼次第,《周》为本,《仪》为末。
——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
《周礼》一书好看,广大精密,周家法度在里。《周礼》一书也是做得缜密,真个盛水不漏。
——《朱子语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