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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荒原狼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德)赫尔曼·黑塞
出版社 万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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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试读章节

像过去的那些平常的日子一样,一天又过去了。我把这一天消磨过去了,用我最简朴和胆怯的生活艺术把它非常温柔地消磨掉了。我工作了几个小时,翻了几本旧书;我又像那些上了年纪的人那样疼了两个小时,吃了药粉,压住了疼痛,这让我舒服了一些;然后我又躺在浴盆里泡了个热水澡,感觉热烘烘的;我收到了三封邮件,通读了寄来的信和印刷品;我又做了深呼吸运动,为了图舒服就没有再做思维练习;去外边散步一个小时,看着美丽、柔软的云彩像一幅珍贵的羽毛画悬挂在天空上。这真的太美了,就好比躺在热乎乎的澡盆里或者读一本古书,但不管怎么说,这都不是一个令人陶醉、让人容光焕发的幸运日或者节日,而只是许许多多平常日子中的一天。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是长期以来过惯了的平淡无奇的日子。一个上了年纪,对生活并不满意的绅士所过的,非常温柔的,还可以承受和容忍的,不冷不热,有着有限快乐的日子。一个没有特别的疼痛,不需要特殊关照,没有真正的苦痛,也没有绝望的日子。在这样的日子里没有激情和恐惧,倒变得平实而安静,我问自己,是否已经到了跟随阿达尔贝特·斯蒂夫特的时刻,用刮脸刀结束自己的生命?

谁尝过另外一种日子的滋味呢?带着痛风病的苦痛,或者那种根植在眼球后面的疼痛,会通过眼睛到耳朵的每一个动作把快乐变成痛苦,引发像被下了魔咒一般的头痛。还有那些灵魂死亡、内心空虚绝望的坏日子,在这些日子里,我们的土地遭到破坏,被那些上市公司掠夺,人类世界以及所谓的文化在这个充满欺骗、无耻、嘈杂的繁荣光环下,像一个小丑般狞笑着步步紧跟。让本来已经疾病缠身的我,把对这一切的忍受度推向极限。谁尝过这些地狱般的日子,就会非常满意如今这些普普通通、周而复始的日子;那么他就会怀着感恩之心坐在温暖的炉火旁,怀着感恩之心读着晨报,感谢今天没有爆发战争,没有出现新的独裁者,特别是在政治和经济方面没有揭露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丑闻;他怀着感恩之心,用他那生了锈的古琴弹奏着一曲温和、愉悦、近乎欢快的感恩诗。用这样的感恩诗,用它的安静、温柔以及被麻木了的知足常乐来打发时光。在这种令人满足的时间消磨中,在这种温和的氛围中,在这种充满感恩的无痛中,我们看到了两样东西,一个是不断点头的周而复始之神,一个是头发略显灰白、烫了发的、唱着庸人之歌的诗人,宛如一对双胞胎的形象。

为了知足常乐,为了没有疼痛,去过那些可以承受、卑躬屈膝、不敢喊痛也不敢表露出高兴的日子,去过对一切只能低声耳语、踮着脚尖走路的日子,确实是一件很美的事。只不过对我来说,我却恰恰不能承受这种知足常乐的日子。在有过一段短暂的经历之后,我对这样的日子,坦白地说,感到痛恨和恶心。我对这种生活感到完全绝望,并想以另外的方式来活自己,去走一条我能感到快乐,必要时也能感到疼痛的路。如果我有那么一段时间既无快乐也无痛苦,淡而无味地去承受那些所谓美好的日子,那么在我幼稚的灵魂里,我会感到阵阵苦痛和折磨,我会把那个生锈了的感恩面罩摔在沉睡着的知足之神充满惬意的脸上,宁愿在我的灵魂里能感受到熊熊燃烧着的、真正魔鬼般的疼痛,而不愿去享受宜人的室内温度。我的灵魂里将燃烧起对强烈感情的那种野蛮的渴望,对轰轰烈烈的生活的渴望。我对那种寻求和谐的、平淡无奇的、被标准化的、被阉割了雄性激素的生活充满了怒火。我的心里升腾着打碎和砸烂什么东西的疯狂欲望,比如捣毁一个仓库或一个教堂,或者干脆抽自己一顿。抑或去做非常发傻的事,比如把受人尊敬的那些偶像的假发撕下来,买几张去汉堡的火车票分给那几个逆反而渴望拿到票的小学生,或者去诱拐一个小姑娘,或者把代表着公民秩序的那几位模范典型的脑袋拧到后背上去。因为我首先从内心里痛恨和厌恶这些:心满意足、健康舒适,这种被培育、维护的乐观主义,这种被喂饱了的平庸。

我带着这样的心境,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结束了我这难以承受的几天。我不愿像一个患病的人那样,一头栽进用热水袋温暖好的被窝,以这种完全平常和舒适的方式来结束我的一天。我想带着我对白天所做的那点事的不满和厌恶,恼怒地穿上鞋,穿上大衣,借着昏暗和夜雾进城去,去那个叫作“钢盔”的酒馆去,也就是像喜欢喝酒的男人所惯称的去“小酌一杯”。我从阁楼走下了楼梯。那是一个很难攀爬的怪异的楼梯,一个彻头彻尾的平民的楼梯,一个被刷得干干净净、属于三个十分循规蹈矩的家庭的房子的楼梯,我的窝就在这座房子的最上层。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但我这样一条无家可归的荒原狼,一个小市民世界的孤独的仇视者,却一直住在非常典型的平民的房子里,这是我的一个老情结。我不会住在宫殿里或者住在贫民窟里,而偏偏总是住在十分循规蹈矩、无聊透顶、一尘不染的那种小市民的巢穴里。这里弥漫着松脂和肥皂的味道,在这里,如果有人用力摔门或者穿着脏鞋走进来,都会把住在这里的人吓一跳。我喜欢这样的氛围,毫无疑问这源于我的童年时代,我对故乡的思念引导着我,执拗地走进这种老旧、愚蠢的生活环境。好吧,我还喜欢这种反差,我的生活、我的孤寂、我的冷酷和忙碌,完全杂乱无章的生活,和这个平民世界里的家庭所产生的反差。我很喜欢闻楼梯上的味道,这是安静、整洁、规矩、礼节和温馨的味道。尽管我不喜欢小市民的生活,可这些味道却让我情愫满怀。我也喜欢跨过我房间的门槛。跨过门槛,门外所有的味道戛然而止。房间里,书籍随处堆放,烟蒂和酒瓶散落其间,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混乱不堪、毫无秩序。这里所有的一切,书籍、文稿和思想全都记载和浸透着孤独者的困境、做人的难题,以及赋予毫无意义的人生新的含义。

现在,我正路过一棵南洋杉。在二楼楼梯旁的一个房间前面有一个前厅,毫无疑问,这里打扫得比其他的地方都要更干净,更完美。这个前厅光亮如新,堪称一座精巧而整洁的圣殿。前厅的地上铺着地板,人们踏上地板的时候,都要不由自主地放轻脚步。那里放着两个小小的凳子,在每个小凳上放着一个大花盆。一个花盆里种着杜鹃花,一个花盆里栽种着一株坚挺的南洋杉,一株被精心照料的、健壮的、笔直的小树,每一枝每一叶都像刚刚被水洗过一样闪着亮光。在这种时候,如果我知道没有人注意到我,我就会坐在南洋杉上方楼梯的台阶上小憩一会儿,合握着手,若有所思地望着下面整洁的小花园,把这里当成一个圣殿般的场所,让这种动人的场景和孤寂的微笑直达我的灵魂深处。我想象着在这个小前厅的后面,一定是南洋杉神圣的绿荫,一个摆放着闪着亮漆硬木家具的房间和那种体面、健康的生活:早早起床,安分守己,家庭团聚温暖而欢快,星期日去礼拜,早早睡觉。

我装作高兴的样子,一步一颠地跑在小巷里潮湿的沥青路上。泪眼蒙眬中,我看着透过湿冷的迷雾闪烁过来的灯光和从湿湿的地面反射出的光亮,我想起已经被我淡忘了的青年时代。那时我是多么喜欢晚秋和冬天里昏黑阴暗的夜晚,是那么贪婪地陶醉在孤独与忧郁的情调里。半夜时分,我穿上大衣,顶着风雨奔跑在狂风肆虐、树木凋零的大自然里。当时也感受到了孤独,可当我跑回家来,坐在床沿上,在烛光下开始写作的时候,我便深深地陷入享受和诗意之中。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杯子里的酒被喝干了,不会再斟满,我会为此感到可惜吗?任何已经过去的东西都不可惜,没有任何已经过去的东西让人可惜,可惜的是今天,是现在,是所有正在度过的、无数个我曾经失去的每个小时、每一天。那些让我感到痛苦的日子,它没有给我带来快乐与激情。但感谢上帝,也曾经有过一些例外,有过那个时刻,尽管稀少但确实存在过,它给我带来了快乐与激情,它推倒了壁垒,然后又把迷失的我送回到充满生机的世界中。我悲伤而兴奋地努力回忆着我最近一次的这种经历,在一次音乐会上,那是一曲美妙而古老的音乐,是用木管演奏的一首轻音乐曲,当演奏到两个小节之间的时候,我觉得通向天国的门突然打开了,我在天空中飞翔,看到了上帝正在劳作。我感觉到了神圣的灵魂之痛,我不再去反抗尘世间的一切,也不再害怕尘世间的一切。我接受一切,将我的心献给一切。乐曲演奏了不长时间,也许一刻钟,可这个场景却在那天晚上又回到了我的梦中。从那以后,在我所有凄凉的日子里,它总是在我的生活中悄悄闪光。在它闪光的短短几分钟里,我清楚地看到了上帝在我的生活里走过的金色足迹。它几乎总是被深深淹没在泥沼和尘土之中,但又重新闪现出金色的光芒,它看起来永远不会消失,但又全无踪影。有一次是发生在夜里,当时我正清醒地躺在床上,突然说出一句美妙的诗句。这段诗太美了,美妙绝伦。我当时没有想到把这首诗写出来,而早晨起来的时候却再也想不起来了。如此绝妙的诗句就这样藏在了我的心里,就像大大的坚果被包在一个龟裂、老朽的外壳之中。还有一次是在读一首诗的时候,在思考笛卡儿和帕斯卡的思想时。还有一次是当我和我的情人在一起的时候,金色的光芒又一次亮起,沿着金色的足迹通向天堂。可在我们的生活中,面对着的是一片片建筑群、那些商业贸易、那些政治、那些人群。在这样一个容易满足现状、非常小市民化的、精神空虚的时代,想找得到上帝的神迹是多么困难啊!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我无法与之苟同,也感受不到一点快乐。我怎能不变成一只荒原狼,一个粗鲁的隐士呢?很长时间以来,我既不去剧院也不去电影院,几乎不读报纸,也极少去读现代的书。我不能理解,人们在拥挤的火车上,在人满为患的旅店里,在乐曲沉闷和嘈杂的咖啡店里,在酒吧里,在高雅豪华的小戏院里,在世界博览会上,在彩车游行中,在渴望受到教育的人参加的报告会上,在巨大的体育场上,会得到什么乐趣和快乐呢?所有这些对我来说可以得到的东西,却是千百万人去努力和钻营的东西,我不能理解,也不想同他们去分享这种快乐。与此相反,那些能给我带来喜悦、不平凡,让我心醉神迷,使我得到提升的事物,那些对我来说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那些只有在文学作品中人们才能看到、寻觅到并热爱的东西,在生活中他们却认为是不可理喻、荒诞不经的。实际上,如果世俗是对的,如果咖啡厅里的那些音乐、这种大众娱乐、那种拥有满足于蝇头小利的美国式思维的人们是对的,那么我就是错的,我就是不可理喻的疯子,那我就是一只荒原狼。我常常把自己称作荒原狼,在一个对它来说完全陌生的世界里迷路的动物,一个再也找不到属于自己的故乡、空气和食物的迷路者。

P27-33

目录

译者序

荒原狼

出版者序言

哈勒尔的文稿

序言

20世纪80年代,我在德国的一个小城市里实习,那时候到德国来的中国人不多,更不要说是在一个只有十几万人的小城里了。在街上偶尔也能遇见几个黄皮肤的华人,或者来自香港,或者来自台湾,只要身上流淌着同民族的血,便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亲切感。那个年代还没有网络,想读到一篇完整的汉语文章是一种奢望。读到最多的汉语文字,就是经过十几天的漫长旅程,从家里寄来的亲人信件。读信的时候,我舍不得漏掉每一个标点符号,因为只有在家书的字里行间,我长期远离家乡而被冷漠的心才能得到些许的慰藉。每当我放下这些信件的时候,一种难以名状的孤独与寂寞便从四面八方侵袭而来。我写这些,是因为在我翻开《荒原狼》这本小说的时候,刚刚读了开头,生活在异域中的我,便有了感同身受的惺惺相惜。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又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周末,逛旧书摊几乎成了我每个周末的必选项目。我懒懒地来到城边的旧物市场上,一个男人的前面,放着几本发黄的旧书。

“这本书多少钱?”我随手拿起了一本小说问。

“四马克。”男人答道。

“太贵了!”像这样的旧书,按常规的价格,两马克也算天价了。我当时在国内的工资也不过

每月十几个马克。

“不!这本书不是其他的书能比的,这是黑塞的小说!赫尔曼·黑塞!”男人强调着作者的名

字。

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刚刚改革开放,人民群众对外国文学所知甚少。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黑塞的名字,从男人的表情可以读得出来,黑塞绝不是一般人,他不同于普通的文学作者。赫尔曼·黑塞(1877—1962)出生于德国西南部的一个牧师家庭,年轻的时候当过工厂的学徒和书店的店员。出于对文学的浓厚兴趣,他开始了卓有成就的写作生涯,陆续发表了《彼得·卡门青》(1904)、《在轮下》(1906)、《德米安:彷徨少年时》(1919)、《悉达多》(1922)、《荒原狼》(1927)等长篇小说,成为在那个时代名噪一时的高产作家。1946年,黑塞一举获得了歌德文学奖和诺贝尔文学奖。那个男人说得对,黑塞的小说和其他普通的小说是不能相提并论的。黑塞经历了一个特殊的时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满目疮痍的德国百废待兴,人们在战

争失败后的落魄中挣扎,又把心中的憋闷和在生活中的许多不如意凝聚成对新战争的期待。《荒原狼》的主人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动荡的时代里,生活在现代与传统两个时代更替的夹层中。黑塞以描写人物的心理世界见长,又总是把自己在生活中的某些影子折射在他的小说之中。从这一点上看,《荒原狼》无疑是黑塞的代表作之一。《荒原狼》讲的是一个男人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喜爱文学和艺术的知识分子,他正直、善良、才华横溢,同时又孤僻、清高,难以融入平民的世界,而他自己又恰恰是一介平民。这种纠结的矛盾,形成了主人公错综复杂的多面性格,让他在现实的生活里陷入极度的痛苦中不能自拔。他把自己称作荒原狼,他认为在他的内心,确有一条孤独、胆怯、残暴的荒原狼。人性与狼性,以及千百种动物的特性,构成了他内心复杂的精神世界。他看不惯平民的庸俗,又喜欢平民平淡而有秩序的生活;他不屑于世俗社会里的灯红酒绿、低俗的音乐,又流连于同两个舞女的爱情之间—玛利亚给了他感官上的快感,赫尔米娜成了他心灵的知己。小说的故事,从娓娓道来的平静生活开始,在人性与荒原狼的冲突中展开,然后抓住读者的心,伴随着“荒原狼”的故事,一步步走进了20世纪德国的市井世界。

《荒原狼》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它却引导着读者,走进了一个平实而复杂的灵魂世界。它通过生动而细腻的文字描写,把读者置身于小说主人公的世界当中,去触摸他的灵魂,去体验他的生活,它把一个灵魂与肉体相融合的立体世界展现给你,让你成为这部3D大片中的主人公。这就是作者黑塞的手笔,就是他的作品不同于一般文学作品的精彩之处。哈里·哈勒尔是一条奔跑在荒原上的狼。“这是世界上最美的事情,我的心如你的妩媚充满甘甜。让我的牙齿进入你娇嫩的大腿,我要饱饱地把你的鲜血吸干,为了哀嚎在下一个孤独的夜晚。”小说的主人公写下了这首诗,他是一个疯癫的人,却在疯癫的时候,把自己嗜血的灵魂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荒原狼》真的是一部坦诚的作品。

小说的主人公“荒原狼”与我们的生活相距太远了,他是一个近百年前的人物,生活在与当今时代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他的人性与狼性,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对他的个性产生的影响,也离不开培植这种多重个性的生活土壤。然而,百年的时光要想影响任何一种生灵的进化,都是无稽之谈。时代变了,基本的人性不会有太大的改变。《荒原狼》是一本关于人性的书。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有着它光明和阴暗的两个方面,都充满了矛盾和对人性的挑战。当我们站在魔幻剧场高高的魔镜前,几乎每一个人都能看到镜子里的荒原狼,都有自己人性的另一面,它在孤寂中流浪,在黑暗中嗥叫,在不断变化的生活境遇中表现出陌生的胆怯和痛苦的煎熬。我们在《荒原狼》中,能否读到自己,能否在哈里·哈勒尔的精神世界里,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荒原狼?这也是我读了这本书,从感情上与荒原狼惺惺相惜的另一个原因。从我同黑塞“相识”到现在,三十多年的时光过去了。如今,我的头发也和荒原狼一样,“零星夹杂着灰白的颜色”。我的面前坐着一个年轻人,当我问到他的职业规划和对前途的展望时,我看到他的眼睛里闪动着的混浊和迷惘。如今的他们,也正处在两个时代的交替中,传统与现代、动荡与安稳,世界变化得如此之快,让人们应对起来措手不及。在他们的痛苦与迷惘中,我想起了荒原狼,那个不知来自世界哪个角落的陌生人。是的,当新的时代到来之时,当地球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星球,我们这些地球上的乘客便都成了陌生人。

感谢伟大的作家赫尔曼·黑塞,感谢他写出了《荒原狼》这部伟大的作品,在这本书中,他用舞女赫尔米娜的一段话讲述了幸福的奥秘:“你在你的灵魂里有一幅人生的画面、一种信仰、一种追求,你准备好了去实践、去承受、去牺牲。可你是否渐渐地注意到,这个世界并没有要求你去实践、去牺牲,以及去做这些类似的事情呢?你是否注意到,生活的本身并不是一部英雄史诗,里面只是要有英雄的角色和类似的东西而已。生活只是一个市民阶层舒适的房间,在这个房间里,人们满足于吃吃喝喝,可以来杯咖啡,织织袜子,打打纸牌,听听音乐,等等。如果谁不甘于此,心里还有英雄情结和崇拜诗人、圣人的美好情结,他就是一个傻瓜或堂吉诃德。”

其实,幸福从来都没有走远,只是人们失去了一颗知足的心。

我喜欢坦诚,我不喜欢虚伪,《荒原狼》恰恰就是一部坦诚的作品。于是,我就有了这样的冲动,把它翻译出来,献给那些想读它、喜欢它,想跟随着黑塞的浪漫去寻找生活的人。

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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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曼·黑塞著的《荒原狼》主人公哈里·哈勒尔是一个喜爱文学和艺术的知识分子,他正直、善良、才华横溢,同时又孤僻、清高、难以融入世俗世界,生活破碎而可悲。他认为自己的心中,有一条孤独、胆怯、残暴的荒原狼。身体里并存的两个灵魂——人性与狼性,构成了他错综复杂的精神世界。多重的性格,让他陷入现实的生活的极度痛苦中不能自拔。面对生命的绝境,历经种种折磨,他对心灵进行着内在的探索,追寻着存在的意义,走上一条真正的、精神上的修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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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狼》是德国浪漫派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赫尔曼·黑塞最具代表性的长篇名作,是一本探索生命存在意义的人性之书。超越时代的温柔与疯狂、美好与残酷,具有灯塔式的独特魅力,指引我们越过精神荒原。

全世界的年轻人都爱黑塞——《荒原狼》曾轰动欧美,20世纪60年代,黑塞取代海明威美国文坛霸主的地位,成为美国大众文学的崇拜偶像,在美国掀起了一股“狼潮”。黑塞的作品被译成五十多种语言,译本有七百余种,是作品被翻译最多的德语作家。读黑塞,就像在与自己的灵魂对话。

在被割裂又荒废的时代,我们是否还有勇气面对自己和社会的良知?当我们站在魔幻剧场高高的魔镜前,是否会看到那只在孤寂中流浪、在黑暗中嚎叫的荒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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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2 14: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