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大道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猥琐老头。
巨大的笼子里面一条长长的铁链挨个锁了七八个衣衫褴褛的奴隶,据说是从临淄过来的,都是一些贵族的家眷,拉到这清水大道来,也就是为了卖个好价钱。
如今正是七国归一,那秦王赢政坐了天下的时候,这咸阳城的清水大道,也正是最繁华的地方。
“你,过来。”
长着小胡子的老头伸手指了指末尾,把一个清瘦的少年拉到了一个胖子面前。
看起来是熟客了,小老头甚是了解胖子的心意,那么多年轻美貌的少女,他偏偏挑了一个少年。
“你看,这可是识字的。”小老头一边说一边把少年的脸扳过,炫耀似的,“长得也没什么好挑剔的,你上哪里去找这么好的货色啊。”
少年长得眉清目秀,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眉宇间倒是隐约有一股英气,不似别人那般谄媚殷勤,就算满身污垢也是挺直着背,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
然而听到“货色”两个字,他的眼睛里还是忽然进射出仇恨的光,不过就是那么一瞬,又很快暗淡下去。
少年看起来还很稚嫩,不过个子已经快赶上那个拿着鞭子的小老头了,一身破烂的衣衫根本遮不住已经开始发育的身板,白净的小胸脯半裸在外面,那胖子猥琐的眼睛在他裸露的肌肤上转悠了两下,口水都快滴出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胖子一边嘿嘿地笑,一边将手指在鼻下横着搓了几下。
少年把头别开,咬着牙关不说话。
从临淄过来的一路上,这些人挨过鞭子,挨过拳脚,饥一顿饱一顿,先是做俘虏,后来做了战利品,最后侥幸活着的,都成了摆放在奴隶市场任人挑选的……货。
“哟,还真倔,我还就是喜欢这样的。”胖子倒是不介意,伸手就拉他手臂,趁机在少年稚嫩的胸脯上摸了一把。
别的奴隶巴不得有个主人买走不再受罪,偏偏这个少年却一点也不买账,他压低了声音,恨恨地说:“我不去。”
“啪!”
小老头的鞭子便如雨点般落到了他身上。少年无法反抗,只能勉强地躲避,胖子在一边看着,似乎更是开心得很。
小老头在围观人群的喝彩声中抽得更欢快了,忽然被一个娇嫩的声音喝止:“不许你打他!”
小老头抬头寻了一遍,才看到旁边一辆挂着铃铛的牛车边站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正提着裙边,怒气冲冲地看着他。
小女孩长得粉雕玉琢,一身衣裙更是普通人家一年也吃不完的,更何况那牛车上还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监,一看就不是他和胖子惹得起的主。
“不许你打他!”小女孩急得跺起脚来,头上的金钗跟着叮叮咚咚地摇晃。
小女孩从手臂上撸下一只雕花的金镯子,往那老头身上一扔,娇声喝道:“我把他买下来,你再打他,我就叫爹爹把你抓起来。”
人群中有人认得这是莫家的轿子,喊了一声。小老头也是识趣得很,那只金镯子,已经足够这少年身价的好几倍了。
“还不快去!”老头俨然换了一副嘴脸,急忙将镯子捡起来小心地收在怀里,又把少年扶起来,解开绑手的铁链,送到那牛车的旁边。
“疼吗?”小女孩心疼地问,她将手中的丝帕轻轻地拂去少年手臂的血迹。
“小姐……”一边的奶妈有点不高兴,“您不该和奴隶靠这么近……”
“不要你说!我不要他当奴隶。”小女孩一噘嘴巴,将那带血的手帕扎在少年手臂上,朗声问,“你叫什么名字?要跟我去我家吗?”
“季……惊雷。”他低着头,小声地说,“感谢小姐的相救,如有机会,定当相报。”
他对这个初次见面的姑娘意外地没有戒心,却也说不出太多感谢的话,也许是目前的样子让他自尊心受损,他只是默默地捏紧了那方手帕,低着头并不再言语。
“没有关系。”小女孩倒是善解人意,她踮起脚,将少年凌乱的碎发掀开,“季哥哥长得这么好看,当然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了。”说罢她转身爬上牛车上的软轿,冲着一干傻等的人叫嚷,“我还要去姨妈家,你们还不赶紧赶路?”P1-3
《天水集·双花酿》这个故事来源于我以前玩游戏时候的两个副本、秦始皇陵和迷宫八公墓。
我现在都记得八公墓之中飘来飘去阴森森的娈童、竹牛纸马,还有一阵烟雾之后会变身的大Boss刘安,从一口巨大的鼎里面冒出来,身子是一阵烟雾,手里还握着一卷竹简。
真的真的很恐怖,那种诡异的气氛,一直都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中。
至于秦始皇陵,秦始皇大Boss最后骑着他的大马车出来的时候,大概半径八尺之内都不能站人,好像是立刻就会被秒杀掉的,威力大得不可一世。
可是这毕竟只是他们死后的故事罢了,两个炼了一辈子仙丹的霸主,依然只能长埋黄土。
所以最开始我是想勾画一个寻找不死药的故事,但实在不敢在历史大人物头上动土,牵扯到的细节太多,只好设计了两个秦时随葬的童男童女的故事,尽可能地跟着历史的脚步。
比如在先秦时期,没有大米,没有小麦,也没有辣椒、土豆,更没有丝绸锦帛,普通人只能吃点粟米,穿一些粗麻,而宫里的人就算有再大的权力,也是没有床睡,没有椅子坐的,他们只能跪坐!
对,就是跪在那种矮榻上,不一会儿腿就会麻了。
如果说你看到先秦的小说中主角往路边椅子一坐大喊小二来几个馒头,那就是……穿越了。
至于赢政老人家的后宫,他居然喜好鹅黄色,更是喜欢女眷们穿着藂罗衫(款式不得而知),头上还要做螺髻蝉冠子,可能在现代人的眼里,真的是不太好看,当时却是流行得不得了。
还有那些丹石草药,更是复杂,涉及大量的化学知识,原谅我这个□人,完全不敢过多地去描写,只好尽量避开。
毕竟这些东西,不懂真的不敢乱写的呢。
至于对主角的塑造,不知什么时候起,那种黑长发玄色长袍子的药师,简直不要太得我心,我一开始就决定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拥有一个这样的男主!
季惊雷就是这么诞生的,虽然主线是一直追着子衿的剧情走的,大线索也是因为救子衿,但是我觉得惊雷其实是很喜欢尔雅的,但他是个非常执着的人,甚至有点闷骚的属性。当初子衿将他从人贩子手里救下来给他自由的时候,他就在心里给自己定下了一个伟大的目标,就是不论如何,都要报答这个小姑娘的,即使赔上性命。
这直接导致了他在跟尔雅相处的时间内,永远被心中这个执念打败,但凡有些什么萌动,他就会说服自己,还有子衿的存在,到底他对子衿有多少是真正的爱情,其实不得而知。
而刘安的幺女金珠,男主也许从一开始就知道那是和尔雅有关的,但也许就是因为那句“来生再也不要相见”,让他总是不想去触碰,却又不得不留在她身边。
这也许就是悲剧的源头,其实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会沉溺在过去的事情之中,总是不注意身边对自己好的人,而后,又不得不悲伤,开始新的沉湎。
至于说尔雅,她是个不会表达自己感情的女生,从小缺乏母亲的教养,父亲也只沉迷自己的事,她穿得像个男孩子,却又藏着女儿家温柔的心。她渴望来自师兄的爱,却又不知道如何去爱别人,遇到问题的时候只想去赌气,并不会去真正替别人考虑,等当她终于有一天站在高处的时候,看到的不过只是自己的悲哀。
所以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到最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到底复活的是子衿,还是尔雅了。
而刘安本人,则是这整个故事中,唯一没有爱的男人,他不爱利月,早期为了避祸寄住人家屋檐下,窥窃人家的秘术,又窥窃了人家的女儿。
转眼自己恢复了爵位,该娶谁也照样娶,跟随了多年的娇妻不管,幼子也不管,只是一门心思炼丹,顺带还窥窃了一下人家刘彻的皇位。
最后让自己的亲孙子举报,也是罪有应得吧。
不过这些都已是往事。
今天我,终于,还是,撸完了,这篇,《天水集》!
居然没有烂尾,没有半途而废,也没有敷衍了事,实属不易。
以前看人家的小说,总觉得不过了了,我也能写得出来,如今提笔至此,才发现所有满脑子跑的剧情,在这一刻都变成了猪,拖着硕大的身子懒洋洋的再也.不动。
我几乎就要掩面而泣了,我心里的白衣飘飘仙气十足的男主,变成了木块般模糊的雕像,而我那机灵可爱的小女主,也整容成了千人一面的网红脸,跌宕的剧情一再被我自己的平淡描写打败,而那些神奇的传说,也终于变成了街头老太太口里的睡前故事。
可是,最终还是写完了不是,磕磕绊绊,改了又改。
然而这一切,又都是完美的。
我很感激我有这么一个机会,能把自己的作品都展现出来,印成铅字散发着油墨的香味摆在面前。
这是我的梦想,真的是从我五岁起就开始的梦想。
而且我相信,这是每一个喜爱文字的人的梦想。
梦想,我来替你们实现。
每当深夜独自一人靠在写字台边看着电脑抠头皮的时候,我家狗还会尽职尽责地守在一边,稳稳地熟睡过去。
我爹总觉得我是游手好闲的,在他眼里,所有的一切都不如在老家考一个公务员来得实在,尤其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还养着一只好吃懒做的狗。
我们曾经有无数次的争吵,无数次挣扎的我终还是不能摆脱,好不容易得点空隙,只能悄悄地把这些都写在草稿本上,再深深地藏在抽屉深处。
这么样子一耽误,我居然有五六年在庸庸碌碌地做些无用的事,一度以为自己是废人。
我甚至还换了笔名,只因为不能接受十年的写作之路上,居然没有留下半点评价,就连骂名也没有。
我羡慕那些洋洋洒洒几千字下面十多页的留言,就算是说不好也喜欢。
我羡慕那些文字总是能被人挂在嘴边,变成脍炙人口的句子。
而我只能在旁边站着,仿佛从没有存在过。
孤独得令人发寒。
毕竟生活总是这样折磨着人的,毕竟现实,也的确如此。
《镜花物语》出版的时候,我居然没有太过的狂喜,我收到木卫四QQ信息的那一刻,只是觉得一阵释然。
对,是释然,释然我自己这十年,终于有了一个交代。
更可笑的时候,当我把这个消息发在自己朋友圈的时候,一瞬间就能看到哪些人是真的祝福,哪些人是随便捧场,哪些人是故意假装没看见,不愿意替你开心。
不过没关系,我要的也并不是这些。
我有陪伴我成长十年的编辑,有支持我不停笔的亲朋好友,还有陪我熬夜打瞌睡的狗。
足矣,是不是?
如今既已成稿,想必不久就会让整个故事和大家见面,感谢依然还阅读本书的人,尤其是认真看到这里的,你们每一个都是最可爱的小天使。
话只能讲到这里了,最后再告诉各位小天使一个秘密,关于贯穿全文的古卷《天水集》还有一个支线故事,讲述可爱的灵灵和《天水集》之间的关系,被收录在古风合集《春枝细雨》中,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找来看看。
再次感谢各位,期待和你们再次在文字中相逢。
秦国灭燕之时,偶然得到一本古书《天水集》,回国之后献予始皇。
应小苔著的《天水集双花酿》为上古海神之道,记载着各种奇闻异事,及岐黄之术,其中就包括了始皇一直苦苦追寻的长生不老秘方。
齐国少年季惊雷逃入秦国沦为俘虏,被年幼的莫子衿所救。
后成为炼丹童子,寄住在方士家中,与师妹方尔雅朝夕相处。
上个有救命之恩,一个有相处之情。
始皇驾崩,季惊雷、尔雅、子衿均被陪葬。
普天之下只有两颗不死药,季惊雷已经吃了一颗,剩下一颗,他该救谁?
秦始皇终身寻觅的不死药配方,竟被一个无名方士所得? 谁能拿到《天水集》谁就能拥有不死药的秘方?
应小苔著的《天水集双花酿》讲述秦国大将在灭齐之时,偶然得到一本古书《天水集》,回国之后献予始皇。书中记载各种奇闻异事,奇门遁甲之术,后此书失传只留半本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