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苏滨著的《平民大律师》为报告文学,以中国好人、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申报者修保为主人公。几十年来,他以平民律师的身份,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普通百姓奉献他的精力和财力。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一名职业律师的道德情操和良心,围绕他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许多感人而且震撼人心的故事,可歌可泣可读,而且可信。
| 书名 | 平民大律师 |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 作者 | 邱苏滨 |
| 出版社 | 时代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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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编辑推荐 邱苏滨著的《平民大律师》为报告文学,以中国好人、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申报者修保为主人公。几十年来,他以平民律师的身份,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普通百姓奉献他的精力和财力。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一名职业律师的道德情操和良心,围绕他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许多感人而且震撼人心的故事,可歌可泣可读,而且可信。 内容推荐 修正气,保权益,平民大律师是如何炼成的? 邱苏滨著的《平民大律师》以中国好人、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申报者修保为主人公。作品着力于挖掘主人公的精神品质,打破写先进典型的传统套路,用一个又一个生动而感人的生活细节,塑造真实的主人公形象。 目录 引子 第一章 平民律师:从上访之路走来 第一节 堂姐被杀了,公理在哪儿? 第二节 拦“轿”喊冤,世上果然有青天 第三节 当个好木匠,曾经理想的生活目标 第四节 机遇,如何能降临在小人物头上 第二章 执业律师:好律师是如何炼成的 第一节 小律师招惹上的大麻烦 第二节 辞职,两份签字的代价 第三节 法庭上,律师被法官禁言了 第三章 情与法:代理小官司的大律师 案例1 一场七年的小官司,只为给女工讨回公道 案例2 不准下跪,让拾荒老人有尊严地维权 案例3 一桩停尸三年的进京上访案 案例4 诉讼之外,一桩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案子 案例5 无罪辩护,靠什么守护法律的底线 第四章 人心的天平:职责和良知的分量 第一节 与公安局对簿公堂,谁给你的勇气? 第二节 走进“艾滋病村” 第三节 一场大雪引发的骚动 第五章 人大代表:你就应该是人民的代表 第一节 我是人大代表,怎么能怕见人民呢? 第二节 摘下“冤”的条幅,我代你申诉 第三节 这个案子不翻过来,我就不当人大代表了 第六章 胸怀和格局:一个大律师的担当 第一节 一份政府为律师请功的报告及内幕 第二节 让被告在法庭上折服的品德 第七章 输赢之间:谁是谁非天在看 第一节 被勒令退出代理的律师 第二节 一桩没有结局的官司 第三节 终止在北京奥运会前的铁路职工群访 第八章 “吉林模式”:修保建了一座“桥” 案例1 动迁户群访:一触即发的危局 案例2 母女接力上访:一起十五年缠访案的化解 案例3 夫妻联访:丧子之痛下的申诉之路 案例4 千人群访:“老少乐保值储蓄”违约这十年 第九章 公道人心:公益律师的窘境和姿态 第一节 “中心”化解不了的一桩案子 第二节 好口碑不等于好人缘 第三节 被放弃的律师代表大会选举权 第四节 一个好人和一群好人的缘分 第五节 修保就是保民律师事务所的品牌 尾声 谁是终裁 试读章节 第一章 平民律师:从上访之路走来 作者手记: 若从1906年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主持拟定的《刑事民事诉讼法》,第一次专列“律师”一章算起,中国有真正职业律师的历史满打满算也才是一百多年间的事。这期间历经清末、民国,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虽历朝历代都有关于律师的法条出台,律师制度也一步步完善,但中间的起起落落业内人都一清二楚。即便是新中国成立后,律师制度已是有了完备的法律支撑,但由于长期的“法大还是权大”“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于律师这一行业的曲解、误解甚至别有用心的理解,使得律师制度虽有法可依,却并未真正从法律意义上得到执行。到了1957年,中国的律师制度终于在一片“资本主义专有”“丧失阶级立场”“替坏人说话”等喧嚣声中夭折。个中曲折和多舛的命运不是本文的写作任务,恕不赘述。我只想交代出一个时代的背景。 20世纪80年代初,刚刚从“文革”阴霾中走出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边清洗着满身的尘埃,一边唱响了改革开放的前奏曲。尽管旋律还不够完整完美,但创作者和歌者却都是心潮澎湃,那久已被压抑的激情一旦找到释放的出口,便如潮水般浩荡奔流。但其时,正是新旧交替的节点,历史遗留与现实矛盾的碰撞,传统观念与创新思维的博弈,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混杂,信仰迷茫与人生价值的纠结,人心不古与道德重建的挣扎、人权意识与自由民主的交集等等,构成了社会的万千气象。时代从来没有过这般的激情澎湃,社会从来没有过这般的光怪陆离,而生活也从来没有过这般的诡异多变……彼时彼刻,建立一个法治国家,用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改革开放的中国这条大船顺利航行,已成为最高层和全社会的共识。于是,旧有的法律被重新修订补充,曾经被搁置的法律又再次拾起加以完善,一部部适应新时期、新生活的新法律相继出台,一个法治国家的框架已经构建成型。当人治与法治、情与法、权与法、法盲与枉法的杂糅撞击已成为撕裂国家法律体系的魔爪时,除了国家在政治体制的改革中不断重力推进之外,一部具有保障法律有序实施的《律师法》的重新拾起和修订,已是迫在眉睫。 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该条例是当代中国第一部有关律师制度的“基本法”,它规定了律师的性质、任务、职责和权利、资格条件及工作机构,于1982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7月5日至7日,第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通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并正式成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这个时候,修保还不是律师,甚至,他还不知道律师是何物。 P1-2 序言 尊敬的读者: 您好! 我就是您正在翻阅的这本书的主人公。说实话,我不想出这本书,所以接受采访和提供资料都有些勉为其难。现在书既然已经完稿并出版,我也就借机跟读者朋友说几句心里话。 我就是一介平民,一个普通的律师,不是什么大律师,只是年龄大点儿而已,我今年已经六十三岁了。书中所写的故事,都是我亲身的经历,是我正常的工作状态和生活方式。我相信我所做的一切,每一位律师都能做到。当然,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人生目标各异,也就决定了每个人不同的生命品质和生活追求。我不是完人,但我会凭良知努力做好每件案子。像这本书中呈现的那样,是非功过,由您评说。 一个人来到这世上,除了对自己的父母和生长环境无法选择,一切都要靠自己,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是古语。一个人一生能有多大的造就,一关键是能不能管好自己的言和行。每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自我约束能力决定着你的未来和一切。 我一直信奉着父母和我常说的一句话:对父母不孝的人不能交。遵从父母的教诲,我才有了众多朋友对我的认可。我获得了很多的荣誉,但我最看重的,是被评为“江城百名孝子”。这是我生活的城市赋予我的最高赞誉,但至今想起来我还是内疚不已,因为母亲临终时我还是没能守在床前。讲孝道,是做人最起码的准则;重友情,是为人的基本素质。在注重养生保健的当下,能有一位医生做朋友,是幸事;同样,在法制时代,能有一位律师相伴同行,更是美好生活的保障。我愿意成为您的好朋友。 做律师,首先要做好一个人。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善事并不难,难的是面对挣钱的案子和平民百姓需要义务法律援助时,能永远选择后者。一个好律师就应该敢仗义执言,依法为平民百姓伸张正义。 我偶尔也会想想自己到底图个什么。但每当看到那些愁眉苦脸来求得法律保护的平民百姓、在我的义务咨询或代理后能笑着说声谢谢离开时,在节日和平时收到众多平民百姓发来的祝福短信及感恩电话时,在我走进人民大会堂接受荣誉奖项时,我都会感到很值得。回顾近三十年的律师生涯,能为成千上万的平民百姓和当事人依法维权,特别是能与志同道合的同行们义务为涉法信访民众维权,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法律的公平正义,我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律师最大的人生价值。 修保 2017.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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