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明调教
你要是没有看过一本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就不知道我是怎么样的人。这也无妨。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书中讲的事大都真实发生过。有些地方不免有些添枝加叶,不过大体上实有其事。这也无伤大体。据我所知,撒过一两回谎的大有人在。只有波莉姨妈、寡妇,也许还有玛丽,是例外。波莉姨妈——也就是汤姆的姨妈——还有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有关她们的事,那本书都讲了——那本书大体上讲的都实有其事,也有些是添枝加叶,这我在上面说过了。
那本书的结束部分讲到:汤姆和我找到了强盗藏在山洞里的一大堆钱,发了大财。我俩各得了六千块钱——全是金币。把钱堆起来,那景象好吓人。后来,撒切尔法官把钱拿去放利息,我俩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都有一元钱的收入——这么多的钱叫人不知如何去花。道格拉斯寡妇把我认作干儿子。她答应,要教我做个文明人。可是成天被困在那样的屋子里,真是活受罪。你想,寡妇的规矩可多了,全都一本正经、枯燥乏味。我实在受不了,有一天便开溜了。我又换上了原先的破衣烂衫,钻进了原先的装糖的大木桶里,过着称心如意、逍遥自在的日子。可汤姆·索亚找到了我,说要发起组织一个强盗帮,要是我能回到寡妇家,就可以加入强盗帮,被人器重。于是我就回去了。
寡妇对着我痛哭了一场,说我是迷途的羔羊,还狠狠骂了我一顿,不过,她倒没存什么恶意。她又让我穿上了新衣裳。没法子,我只得照她说的办,穿上那样的衣衫,憋得我直冒汗。这么一来,那老一套又开始了。寡妇开饭摇铃,你得准时就餐。上了饭桌,你可不能立马动手,还得等着。等寡妇低下头,朝饭菜嘀咕一阵,尽管这些饭菜没什么好挑剔的,只是每道菜都是单做的。要是来一桶大杂烩,那是另一码事。各样菜混在一起烧,连汤带水,那就格外鲜美了。
吃过晚饭,她拿出她那本书,给我讲摩西和蒲草帮的故事。要搞清有关他的事,累得我直冒汗。慢慢地她好不容易才让我弄明白,原来摩西死了很久很久了。这样,我就不再为他瞎操心了,因为我对死了的人压根儿没兴趣。
没过多久,我就想抽烟,便要去求寡妇。可是她死活不答应。她说这是一种下流的习惯,又不卫生,要我从此戒了烟。世界上有些人就这副德行,对一件事原本一窍不通,可偏偏要说三道四。摩西这人,与她非亲非故,对谁都没有好处,早就死了,她偏要为他操心;可我做一件事,明明有点儿好处,她偏要找碴儿。再说,她自己就吸鼻烟,那当然没说的,因为是她自己做的事。
她姐姐沃森小姐,一个长得精瘦的老姑娘,戴一副眼镜,前不久才来和她同住。她拿来一本拼音课本,故意难为我。她逼着我死死熬了近一个钟头,寡妇这才叫她手下留情。我实在受不了。接下去又是枯燥乏味的整整一个钟点,害得我坐立不安。沃森小姐老说:“别把脚搁在那上边,哈克贝利。”“别闹得嘎吱嘎吱响,哈克贝利——得坐端正。”一会儿又说:“别打哈欠,别伸懒腰,哈克贝利——干吗不学得规矩些?”然后她跟我大讲特讲那个坏地方。我就说,我倒是愿意去那里哩。这可把她气坏了。(P1-2)
整个现代美国文学都来源于马克·吐温的著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优秀的一部书,此后还没有哪本书能和它匹敌。
——海明威
译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趁热打铁,我接着又动手译起了其姐妹篇《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作者马克·吐温又一部力作,海明威评介其说:“现代美国文学,全都来源于马克·吐温写的一本书,书名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而英美现代文学大师、诺贝尔文学奖得主T.S.艾略特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在英美两国开创了新文风,是英语的新发现。哈克的形象是永恒的,堪与奥德赛、浮士德、堂吉诃德、唐璜,以及哈姆雷特等举世闻名的文学典型相媲美。”足见本书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本书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原是镇上一个酒鬼的儿子。镇上做母亲的无不对哈克贝利恨得要命,且避而远之,因为他成天吊儿郎当,无法无天,没教养,但他却获得了镇上孩子的无限崇拜。主要原因是哈克贝利疾恶如仇,极富正义感。不过,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他的这种优秀品质并未得到充分的展示,在汤姆·索亚各次历险中他充其量只是个搭档,而在本书中,种种事件都围着他发展,成了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则退居次要角色,到本书最后几章才姗姗登场亮相。这可以说是本书与《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一个不同之处。
但是本书更重要的特殊之处,在于故事所发生的地点不只限于一个小小的镇子,作者把视野扩展到密西西比河广大的流域,从而接触到更广泛的社会问题,诸如蓄奴、私刑、家族间的仇杀,即所谓的“打冤家”,以及形形色色的社会习俗等。情节更为曲折,场面更为宏大,视野更为开阔,读来势必兴趣盎然,且意味深长,更富教益。
作者马克·吐温在本书中除了揭示诸多当时社会的尖锐问题外,对大河两岸的世态人情、自然风光也有极生动的描述。如第六章中哈克父亲醉酒后的丑态,第十一章哈克男扮女装时的种种表现,特别是对密西西比河在不同天气下的风光的描写都成了美国,乃至世界文学宝库中的名篇。
本书主人公的名字,马克·吐温自称,“费恩”这个姓,取自他幼年时的老家密苏里州汉尼拔小镇上一个流浪汉醉鬼吉米·费恩的姓。但性格上的原型是另一个流浪汉叫汤姆·布兰肯希普的,马克.吐温赞他是新区内“唯一一个真正特立独行的人物”。“哈克贝利”,乃一种野生的浆果,可做啤酒。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这个名,可见赋予主人公粗犷与平民的色彩。哈克之所以具有反抗以至叛逆的性格,不是偶然的。一说,马克.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名“哈克·费恩”是因为这个名字发音与他自己的姓名发音相近。哈克‘费恩与马克·吐温当然不能等同,但又血肉相连,某种程度上,心灵相通。不少资料表明,乡下孩子出身、自学成才的马克.吐温对本书主人公心灵的塑造倾注了不少心血,其取名是深思熟虑、意味深长的。 已有很多文章对《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做了详细而公正的评述,这里就不再饶舌了。
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参考过国内外不同版本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特别是许多注解及资料是从这些书籍中选取的,特向有关译作者表示感谢。本书各章的标题系译者所加,不妥之处敬请指教。
姚锦镕
2014年6月
于浙江杭州
本书使用多种方言俚语,如:密苏里州的黑人方言、西南边陲的极原始的方言、派克郡的普通方言,以及最后一种方言的四个变种。在具体应用上,与原话固有细微差别,但并非作者随意,或一时猜度而为,实乃本人苦心孤诣、费精劳神之结果,又有个人对几种语言的掌握作为可靠的依据。
我之所以做上述说明,意在免得许多读者误以为书中人物竭力要说相同的话,可又不奏效似的。
作者
马克·吐温著,姚锦镕译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全译插图本)》故事主人公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就跟大家见面的哈克贝利·费恩。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两人互相扶持,历经种种奇遇。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赞扬了哈克贝利的机智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和信徒的愚昧,同时塑造了一位富有尊严的黑奴形象。书中很多幽默和讽刺的内容,读起来意味深长。这是马克·吐温作品精选中杰出的一部。
马克·吐温著,姚锦镕译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全译插图本)》是世界文学屈指可数的瑰宝,做到真正的独树一帜、雅俗共赏!
美国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现实主义杰作,被誉为书为“现代美国文学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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