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研究(2017)》由戴建军、田杰棠著。
互联网新兴业态的迅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了新动能。互联网新兴业态通过更高效的信息匹配机制、竞争效应、更灵活的人力资源投入等方式,提高了产能利用效率,提升了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缓解了社会峰谷波动需求,促进了社会总体福利增加。同时,互联网新兴业态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市场失灵的情形,而传统规制方式难以适应,亟须完善、创新现有规制方式,促进其又好又快发展。
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面临一系列挑战,主要包括:互联网新兴业态发展引发各方利益冲突大,规制中难以综合平衡各方利益;新业态发展速度快,法律法规修订需要一定周期导致规制出现模糊、真空地带而产生不适;互联网新兴业态发展对规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制能力不足易导致规制不到位;互联网新兴业态发展中潜藏的风险大,规制部门面临承担规制不力责任压力容易采取过严规制措施;传统规制方式难以适应互联网新兴业态的特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互联网新兴业态是这一融合的结晶。戴建军、田杰棠著的《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研究(2017)》对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问题进行了探索,梳理了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已有理论研究成果,分析了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的难点及可能存在的市场失灵,总结了我国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的建议。最后,本书对网约车和在线短租两个典型行业的规制进行了案例研究。
第一章 发展互联网新兴业态的作用和意义
一、互联网新兴业态成为我国发展的新动能
二、互联网新兴业态促进了社会总体福利增加
三、互联网新兴业态亟须完善、创新规制方式
第二章 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研究进展
一、规制、管制与监管
二、规制发展趋势
三、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研究进展
第三章 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难点及可能存在的市场失灵
一、规制的难点
二、可能存在的市场失灵
第四章 我国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规制现状
二、规制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对互联网新兴业态规制的建议
一、适应政府职能转换,建立现代规制制度
二、鼓励竞争和创新,提高规制的包容性
三、根据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律完善法规,提高规制的科学性
四、采取市场化的规制方式,提高规制的弹性
五、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调动多方力量、更加注重社会协同的现代治理转变,提高规制效率
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规制能力和水平
第六章 典型行业研究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制
一、网约车发展状况
二、网约车带来的挑战
三、国外规制在线短租的政策措施
四、我国对在线短租的规制
五、对在线短租规制的建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