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星丞所著的《比较视域中的犯罪论体系--由差异至普适》的诸多论点将引发关注或争议,也诚如作者所言,该书是对原有知识“试错”之作,其本身也面临被“试错”的命运,这是一切知识的宿命。但作者敢于挑战权威的学术勇气与执著.是值得肯定的!其所提出的诸多构想,在一定意义上开辟了犯罪论体系研究的新方法、新领域,则是让人期许的!
引论
一、研究对象:比较视域中的犯罪论体系
二、研究现状:偏重“差异之表征”,并视“差异”为“对立”
三、研究任务:探索“差异之根源”,提出并论证“普适性”
四、研究意义
第一篇 犯罪论体系之差异性(研究之延伸)
第一章 犯罪论体系差异性的分析范式:认知结构
第一节 问题之提出与研究之进路
一、问题之提出:如何评价形式多样的犯罪论体系?
二、研究之进路:先破后立,还是先立后破?
第二节 认识论范式:本书分析范式之证立
一、犯罪论体系的分析范式:认知结构
二、认识客体:存在论VS规范论
三、认识中介:认识工具与认识方法
四、认识主体:刑罚根据与法治需求
第三节 方法论范式:现有分析范式之不足
一、现有研究之分析范式:方法论
二、现有研究之片面性
三、现有研究之孤立性
第二章 欧陆之犯罪论体系:三阶层
第一节 古典犯罪论体系
一、古典体系之认知结构
二、古典体系之基本内容——基于认知结构的解读
三、商榷:“行为”是否是古典体系的独立阶层
第二节 新古典犯罪论体系
一、新古典体系之认知结构
二、新古典体系的基本内容——基于认知结构的解读
第三节 目的行为犯罪论体系
一、目的行为体系之认知结构
二、目的论体系的基本内容——基于认知结构的解读
第四节 新古典暨目的论体系
一、体系架构:与目的行为体系相同
二、体系要素:新古典体系与目的行为体系“综合”的实质
第五节 罗克辛(Roxin)的目的理性体系
一、目的理性体系的基本立场:不彻底的规范论
二、目的理性体系的特殊之处:将刑罚论纳入犯罪论体系
三、目的理性体系之理论评价:“并非一个新的体系”还是“并非真正的体系”?
第六节 雅科布斯(Jakobs)的一元规范论体系
一、讨论雅科布斯(Jakobs)犯罪论体系思想的必要性及其难度
二、雅科布斯(Jakobs)犯罪论体系之认知结构
三、雅科布斯(Jakobs)犯罪论体系之基本内容
……
第二篇 犯罪论体系之普适性
图表
参考文献
致谢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