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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致岁月迢迢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绿亦歌
出版社 江苏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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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绿亦歌所著的《致岁月迢迢》记述了赵一玫因家庭重组认识了大自己三岁的沈放。沈放一直对赵一玫母女心里有隔阂。然而在相处过程里,两人内心有了些说不清的情愫。之后赵一玫赴美留学。而沈放则留在国内参军成为了陆战队员。赵一玫成为了一名战地记者。在摩洛哥医院当志愿者时,她遇到了来执行任务的沈放。一起历经生死后,有情人终得圆满。

内容推荐

绿亦歌所著的《致岁月迢迢》是一部长篇小说。

十一岁那年,骄纵的少女赵一玫随着母亲改嫁来到沈家,与大她三岁的沈放成了无血缘的兄妹。然而这个哥哥对赵一玫母女充满了仇视,初相见就开始挑衅。在日后的年年岁岁里,两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却未料到,命运早已孕育出隐秘的的爱恋之花。在爱与恨的纠缠中,赵一玫迎来的她的十八岁,她那样年轻,只管放肆鲜明地活着,终于让爱摧毁了沈放与自己。他对她说:我祝你赵一玫,一生所求,皆不可得。他们一个远走美国,一个游于他乡。他们的爱情隔山隔海,隔着两个家庭的爱恨纠葛,隔着迢迢岁月。这对红尘里的爱人啊,要怎样才能获得命运的饶恕,重生获得幸福?

“我越过四十万英里,越过昼夜与星辰,越过硝烟与战火,你在哪里,我去见你。”

目录

楔子

第一章 一月的海

第二章 钻石尘埃

第三章 眼泪和雨

第四章 惊鸿照影

第五章 生死之间

第六章 告别圆舞

第七章 长岛冰茶

第八章 燃情岁月

第九章 红尘一瞬

第十章 世界尽头

第十一章 岁月已老

第十二章 心上之人

第十三章 故乡的风

第十四章 此心安处

番外

后记

试读章节

1

赵一玫抵达苏丹,是在四月的第一天。

首都喀土穆正式进入热浪滚烫的夏日,平均温度能够达到四十摄氏度。撒哈拉沙漠的沙尘暴也开始蠢蠢欲动,走在路上,只觉得万物都在燃烧。

赵一玫下了飞机,有一封新的邮件,点开来看,是接待方发来的道歉信,告诉她原本安排来接机的司机感染了疟疾。因为最近天气炎热,就医的病人太多,实在没有办法按时来接机,请求她的谅解。他们会在人手空闲后,第一时间赶来机场,麻烦她稍作等待。

在这里,感染疟疾常见得如同感冒发烧。赵一玫读完邮件,就拿手机拨打联系方的电话。对方很快接了电话,赵一玫开门见山:“你好,我是Rose,我已经抵达喀土穆,也已经收到邮件。你们不必抱歉,也不用再派车来接我,我有地址,可以自己过去。”

对方感到有些吃惊:“Rose……你应该知道,我们这里的治安,比不上你们中国。”

“我知道。”赵一玫斩钉截铁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我知道自己在哪里。”

这个世上,又哪里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呢。

对方见她执意如此,又碍于医院确实派不出人手,于是一次又一次地道歉,并且对她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赵一玫挂断电话,走出机场,映入眼帘的是满目的黄土,远远能看见几棵树,但更像是已经枯死的。赵一玫举起手,隐约能感觉到风。

她笑了笑,有风的地方,就有希望。

非洲,一块被上帝遗弃的土地。而苏丹,则是这块土地上最不安定,以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

赵一玫漫不经心地走在炎炎烈日下,心想:上帝又何曾真的眷顾过众生呢?

沙漠曾是赵一玫最厌恶的地方,因为在她的印象里,那代表着炎热、贫瘠和了无生机。

那时候她还热衷于追着雪季去阿尔卑斯山滑雪,去冰岛泡温泉和深潜,对于热带气候,赵一玫曾做过的最大让步就是夏威夷。因为那里有奢侈豪华的海滩酒店、身材完美的英俊男人和彻夜不眠的顶级跑车。

赵一玫很快便在机场外拦了一辆出租车,也懒得再讨价还价,将医院的地址报给对方后,就靠在玻璃窗上,一动不动地望着外面。

车上没开空调,循环器吹出来的也是热风,空气闷热难受。赵一玫一声不吭,仿佛失去了五感。

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跟她搭话,永远绕不过那几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来这里做什么。

赵一玫沉默不语。她一路从墨西哥回到美国,再由洛杉矶飞到开罗,买了时间最近的一张从开罗到喀土穆的机票。她在机场的凳子上坐了一整晚,昼夜不停地奔波了三天两夜,跨越了大半个地球,再加上这灼热的阳光,她的身体已经到达极限。  汽车驶入城镇,司机还在喋喋不休地向赵一玫介绍着喀土穆。可他话还没说到一半,就有一辆皮卡从转角处直冲过来。司机情急之下猛地将车身转过九十度,电光石火间,只听到惊心动魄的一声巨响。

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赵一玫坐在后座没有系安全带,整个人翻倒在地,狠狠地撞上车门。一瞬间天旋地转,剧痛反而是后知后觉地涌上来的,赵一玫只觉全身的骨头都已经碎了。

然后她眼睁睁看着司机从安全气囊里爬出来,解开安全带,头也不回地跑了。

好在她尚未失去听觉,又听到一阵车轮声,之后再是一阵大吵大嚷。有人用武器在重击,赵一玫听得懂阿拉伯语,再联系上刚才那位司机慌不择路地逃跑,猜到自己这是遇上帮派火并了。

当地三角洲地区危机、政治谋杀、街头帮派冲突、武装抢劫、暴力犯罪、走私、选举暴力、恐怖袭击……人人都遭遇着生存危机。

赵一玫倒在车门上,感觉自己的手臂已经完全失去知觉,鲜血汩汩地流出来,淌在肮脏的地上,只闻得出血腥味。赵一玫熟知各种急救常识,深知自己此时应该打开车门逃出去。这种劣质老旧的汽车不经撞,在如此高温的暴晒下,很容易发生爆炸。

可现在外面有帮派火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并且她对车外的情况一无所知,现在贸然闯出去,被误伤的可能性更大。

更何况,她是真的没有一点力气了。

还真是出门没看黄历,赵一玫倒在血泊中,眯起眼睛,心想:要是我就这样死了呢?

可能是她这一生在鬼门关徘徊的次数太多,这个念头在脑海里只是一闪而过,然后就停了下来。

P2-4

序言

1999年的北京,天空远比如今酣畅淋漓,日光汹涌,清风过阵。

赵一玫的母亲为她请来私人教练,教她跳拉丁舞。老师姓温,二十六七岁,丹凤眼微微上挑,长眉斜飞入鬓,获得过许多国际大奖。她母亲赵清彤就是有这样的本事,结识的人,个个都是行业翘楚,藏在云里雾里的山巅,不为常人所知晓。

后来很多年,赵一玫回忆起自己的幼时,脑海里浮现的第一个画面,就是偌大的舞蹈室,窗户大开,楼下的树枝伸进来几枝,生机勃勃。

舞蹈室灯光明亮,她穿着黑色的拉丁舞服一圈一圈地旋转,上半身岿然不动,脚掌爆发出全部的力量,耳边的音乐激烈地“咚咚咚”地打着节拍。她的眼睛看着远方,甩过头的一瞬间,仿佛天地间只剩下她一人。

舞者的旋转,是拉丁舞最迷人的动作。

教她的老师站在落地玻璃前,对赵一玫频频颔首,感叹道:“真是一个会走路的梦。”

她赵一玫所拥有的一切,一定是最好的。

后记

写完这本书以后,我想要去看一次大海,用来纪念从2014年夏天到2016年尾梢,它陪伴我度过的日日夜夜。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大四在宿舍里没日没夜地写《岁月忽已暮》的日子,但不会想得太多,因为那些美好的、透明如醇酒的时光已经过去了。

我怀念那时候的一切,可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岁月忽已暮》出版以后,许多读者来找我说,希望我能将沈放和赵一玫的故事写出来,我迟迟没有答应。因为最初在我的脑海中,这两人之间的感情是强烈的、绝望的、孤独的。

也就是这两三年的时间里,我去了一些地方,听说了许许多多的爱情故事。遗憾的总比圆满的多,大部分人都是以爱的名义,因为自尊、懦弱、胆怯而做着伤害对方的事。在分开的时候流着眼泪对我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谁是无可取代的,和谁过不是一辈子呢,soulmate只是一个可笑而荒诞的梦。

于是我写下了这个故事一一《致岁月迢迢》,这样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我几乎在每一本后记里都会提到一个人,我是十七岁的时候遇见他的。他转来班上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正在最后一排刷题海,不经意间抬头看了看,心想:天哪,这个男生真白,我泡一辈子的牛奶浴都不可能这么白。我要是有喜欢的人,一定也要是这样干干净净的,看起来就和我的邋遢很配。

我第一次和他聊天,手上拿了一本张爱玲的书。他看着书皮笑了笑,我们看着对方的眼睛,同时开口说:“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原来你也在这里。

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穿着堪称少女杀手的白衬衫,又高又瘦,活生生一个衣冠禽兽。哦不,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学生时代喜欢一个人无非就是那点花招,走过他身边的时候要故意大声说话,有事没事总往他那里凑凑,天天研究星座,努力证明我们是百分百绝配。

暗恋这件事,伤心伤肝,类似慢性自杀。我每天怀揣着小心思,在脑海里上演一百个小剧场。

一年后,我终于忍不住发出自己的大招,在春光明媚的天气里写了一封信。我有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她在广州读书,和我一样爱而不得,每天要发很多很多条短信,一起悲春伤秋惺惺相惜。

写完信后,我打了一通长途电话给那个朋友,一个字一个字地将信的内容念给她听。这么矫情的事情,我这辈子是真没胆量再做第二次了。我的普通话说得不好,亏得她没有笑场。

我一边打着电话,一边绕着操场走啊走,也不知走了多少圈,只记得那天阳光灿烂,像是珍珠聚集。

她在电话那头被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也不知道我和她到底谁比较傻。

那就是十七岁的我,和愿意真心真意爱我的朋友。

我把信藏在书包的内胆里,整日惴惴不安,想着再等一等,等到高中毕业,我就把信给他。只可惜没过多久,我就得知他已有喜欢的女生。我还没表白,就先失恋了,整个人都呆住,觉得痛彻心扉。

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同学都去吃晚饭了,教室里空荡荡的,我趴在桌上,拿出那封信,鼻子一吸一吸地撕碎。

好友吃过饭回来,正好撞见这一幕,看我哭得惨兮兮的样子,被吓了一跳,问我怎么了。

“我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我在心里第一千零一次发誓。

她帮我把碎了一地的纸屑给捡起来,说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我度过了天崩地裂的一天,晚自习下课后,好友把我从座位上拉起来,一边翻着白眼,一边递给我一样东西。

那封被我撕碎的信,她用透明胶一点一点粘了起来。薄薄的两页纸,变得很厚很厚。

整整三个小时的晚自习,她只做了这一件事。

我不知道她晚上回到寝室后要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着手电筒看多久的书,才能补回这三个小时的学习内容。

我接过那两张奇怪的信纸,抱着她,哭得像个傻瓜。她嫌弃地推开我,让我不要把她的校服给弄脏了。

青春期的我,自卑,敏感,自尊心奇强,虚荣心爆棚,会假惺惺地说“天哪,我周末根本没有复习”,但仍有人温柔待我,保护着我一个又一个的梦。

那封信我小心翼翼地夹在日记本里,再也没有给任何人看过。

后来他知道了这件事,试探着问我能不能把信给他。我睁着眼睛说瞎话,笑嘻嘻地告诉他找不到了。他很愤怒,说我抹杀了他人生唯一有可能收到情书的机会。

那已经是很后来的事了。

如今一眨眼许多年过去,他再也不是当初趴在桌子上打盹的白衣少年,我也再不是那个笨手笨脚脾气火爆的自卑女孩。

我们还在一起,过着相看两不厌的生活。

我喜欢写勇敢一点的女孩,姜河是,胡桃是,姚小同是,赵一玫更是。

我想,在爱情的世界里,无论男女,我们都应该做一个勇敢的自己。

现在想起来,十七岁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我甚至都记不太清楚,那时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是用怎样的心情在看待这个世界。现在的我,大概也没能长成那时自己所期待的模样。

她不谙世事,我于心有愧。

不久前的一个夜晚,我连夜赶路。大巴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里一片漆黑。其他旅客都已入睡,只剩下我一个人戴着耳机在听歌,陈奕迅在唱“天气不死预期,但要走,总要飞”。

时间太晚了,手机通讯里也没有朋友能陪我说说话。我看着司机驾驶室内的时钟数字慢慢地跳动,心中有一种感动,无限接近孤独,让我差点落泪。

皎白的月光照耀着大地,从窗外望见远方的城市灯火通明,冬天的空气冷得让人哆嗦,好似漫漫余生。没有人可以分享,也不值得与人喋喋不休。

在那一刻,我忽地意识到,我的少女时代结束了。

我甚至说不出它到底是在哪一刻结束的。

可我没有想象中的惆怅,对于时光的流逝,我终于渐渐坦然。

这个世界太大了,用尽一生都走不完,一座座相似的城市里,住着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年轻人。为了生存和生活奔波在他乡,不再将“梦想”挂在嘴边,亦不知下一站究竟在何处。

爱别离,怨长久,谁不是呢。我们都不算罕有。

可无论舍不舍得,我们都要跟过去说声再见,都要去往人生的下一个阶段了。

还是会流泪,会欢笑,会与旧人告别,会与新人相逢。

还是想要全心全意、好好地去爱人。

我深深地期待。

请你们相信,美好的爱情是存在的,那些以永远起誓的诺言也是真的,总会有一个人让你觉得,生于世上,原来是这样好。或许他出现得很早,你已经弄丢了他,又或许他出现得很晚,你还没有遇到他。

在我看来,真正好的感情,应该是通过彼此看到了一个更大,更美丽,更广阔的世界,为了你变得更加温柔和勇敢。而我的人生,也因为这段相遇而绚烂。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资格被称为“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力气”,也不是每个让你心动的人,都能被冠之“soulmate”。

现实人生中所有的无能为力,我在故事里还你们一个圆满。

在这本书的后半段里,我让赵一玫去往乌斯怀亚,那里曾被誉为“世界的尽头”。

It is not the end of world,it is the beginning of a new life.

慢慢地,我开始一个人到处走走,春天的花,夏天的风,秋天的月,冬天的雪,高山和大海让我明白生命的渺小,自然万物又让我看到生命的坚韧和美丽。或许有一天,我能够真正懂得感恩、谦卑和温柔。

希望你们在年轻的时候,能够去往更远和更广阔之地,遇见更美丽和更自在的事物和灵魂。

人生己经这样难,若不是跟最心爱的那个人在一起,那漫漫余生又要怎样走完呢?  愿你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在爱里勇敢的赵一玫。

能够握紧的就别放了,能够拥抱的就别拉扯。

我们下一本书里再见。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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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2 8: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