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统地论述了中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行政主体理论,行政行为理论,行政救济理论,在体例上吸引了国内同类教材中较成熟的内容,同时又有自己的特色,特别是在行政行为理论和行政救济理论上,有一定的创见。
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及其处理是指行政机关之间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行政争议及其处理。行政争议的实质是行政权限争议。它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积极的权限争议,即两个行政机关都认为自己对某项行政事务有管辖权,谁都争着管,从而发生职权冲突;另一类是消极的权限争议,即两个行政机关都认为某项行政事务不属于自己管辖,谁也不去管,从而出现管辖上的“真空地带”。P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