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全国医药高职高专规划教材之一,依照教育部[2006]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特点,根据《病理学》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和课程特点编写而成。
本书由绪论、总论、各论三篇组成,总论共11章,主要阐述常见基本病理过程;各论共6章,主要讲述常见疾病的病理变化。
本书适合高职教育及专科、函授及自学考试等相同层次不同办学方式教学使用,也可作为医药行业培训和自学用书。
本教材内容分绪论、总论、各论三部分。绪论对病理学进行了概括性的介绍。总论主要阐述各种疾病发生发展的共同规律,包括细胞和组织的适应、损伤与修复,局部血液循环障碍,炎症及肿瘤,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发热,缺氧,休克,DIC,酸碱平衡紊乱等。各论主要阐述机体各系统不同器官和组织所发生疾病的特殊规律,即每个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临床病理联系及结局等,各系统主要生命器官功能衰竭也在相应章节中讲授。本教材中的每个章节都是病理学的基本内容,是进一步学习临床学科的基础。因此,应熟练掌握这些内容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为临床医学的学习和实践奠定必备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