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桦著的《柏桦讲清代奇案》案件之所以称“奇”,是因为案情离奇带有悬疑,能够引起人们的兴趣。因为离奇的案情中有奇闻、奇缘、奇观;悬疑之中有奇怪、奇险、奇遇;除此之外,破案过程中的神奇,不但蕴含着司法官员的智慧,而且还有许多审讯的技巧。在明代司法实践过程中,往往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威之以法,以达到明刑弼教、辟以止辟、刑期于无刑的目的。
| 书名 | 柏桦讲清代奇案 |
| 分类 | 人文社科-历史-中国史 |
| 作者 | 柏桦 |
| 出版社 |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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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编辑推荐 柏桦著的《柏桦讲清代奇案》案件之所以称“奇”,是因为案情离奇带有悬疑,能够引起人们的兴趣。因为离奇的案情中有奇闻、奇缘、奇观;悬疑之中有奇怪、奇险、奇遇;除此之外,破案过程中的神奇,不但蕴含着司法官员的智慧,而且还有许多审讯的技巧。在明代司法实践过程中,往往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威之以法,以达到明刑弼教、辟以止辟、刑期于无刑的目的。 内容推荐 柏桦著的《柏桦讲清代奇案》讲述了:清王朝有二百六十八年的历史,留下数以亿计的案例,从中选择一些“奇案”,是因为案情离奇带有悬疑,在破案过程中,不但有非常规的侦察,也有合乎情理的推理,还有出乎意料的审讯方式。奇案中既有惊天动地的密谋黑幕,又有惊心动魄的政治斗争,还有变幻离奇的人情真伪,更有鬼神莫测的司法弊端。通过奇案的解析,可以看到人性的善良博爱,人心的光明磊落,人际关系的互敬互爱;也可以看到人性的软弱怕事,人心的谨小慎微,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还可以看到人性的卑鄙龌龊,人心的阴险毒辣,人际关系的尔虞我诈。 目录 淄川无头案 智申贤妇冤 捕盗有秘诀(上) 捕盗有秘诀(下) 死妻复活案 蓝鼎元审案 神山应哭泣(上) 神山应哭泣(中) 神山应哭泣(下) 大媳小女婿 女尸疑云现 杀妻的代价 审案四字诀 四女同上吊 死婿又生还 六指蒙奇冤 蝎公能除奸 海州连环案(上) 海州连环案(下) 坟中女复活 灌阳诬陷案 恶弟霸兄财 百龄翻旧案(上) 百龄翻旧案(下) 界桥移尸案 捉奸割发辫 干尸成悬案 梅知县审树 事妙入亦妙 城隍梦断案 侠女负心郎 儿媳的秘密 连杀二妻案 狠毒的村妇(一) 狠毒的村妇(二) 狠毒的村妇(三) 狠毒的村妇(四) 狠毒的村妇(五) 试读章节 费知县当即传少妇及王五上堂,见少妇满面春风,笑容可掬,不由得大怒,说:“看来只有你是杀人凶犯了,快把你的同谋姓名讲来!” 少妇原以为县太爷会贺喜,却没有想到县太爷发怒,便说:“大老爷不是已经问明了吗?凶犯乃是胡成,没有同谋。” 费知县说:“胡说八道!凶犯明明就是你与王五,却敢红口白牙,诬赖他人,该当何罪!”二人大为吃惊,竭力为自己辩冤。费知县说:“你们以为本官好欺!其实本官早已知道实情,所以迟迟没有揭穿你们,就是怕万一不慎,出现冤屈耳!你知道枯井内捞出死尸,并没有亲眼看见,为什么就能够确认是你丈夫呢?显然你是知情者,甚至是参与谋杀者。你来到棺前验看,却不敢走近棺材,分明畏惧你丈夫的冤魂不会放过你。你说你丈夫携带数百两银子,而死者破衣烂衫,哪里来的这些银子?你说是银两借自他人,却不知道借自何人,显然是听说胡成身上有两锭银元宝,想借此谋得一笔不义之财!本官答应你结案之后,就允许你嫁人,你却喜形于色,分明是已经有了心仪之人,而这个人定会是你的同谋。为了尽快结案,你让王五那厮献出头颅。为什么数百村民都在寻找,都找不到,而王五却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头颅找到了呢?本官赏给王五银两,就是让他以为本官不知道你们的奸情,却先给他钱财,以便作为将来迎娶你之资。没有想到你二人也太心急了,不足10日,竟敢前来投送婚状,恰恰是送上门来领死。如今铁证如山,速速将你二人谋死何强之事讲来,免得本官大刑伺候!”二人听到费知县的剖析,已经是面如死灰了,更畏惧刑讯,便把实情供出。 原来,少妇与王五偷情已非一日,何强虽然是个老实人,但也不能够容忍妻子与人奸宿,所以二人总觉得不便。要想人莫知,除非己莫为,也不知道何强从何处听到妻子与王五有奸情,所以对妻子严加看管,使二人更难以偷情。王五得知何强除了看重妻子之外,更看重钱财,便带上两瓶酒来到何强家商谈,希望何强能够将妻子卖给自己。少妇见二人商议此事,便准备菜肴,让他们一边喝酒,一边商议。何强答应将妻子出卖,但要价太高,王五与之讨价,何强不肯让价,便争吵起来。王五见何强存心讹诈,就动起手来,将何强按倒在土炕上,呼喊少妇前来帮忙,用绳索将何强捆绑。少妇力气小,胡乱将绳索缠绕在何强身上,虽然没有捆牢,却也使他动弹不得。王五腾出手来,用力捆绑。这也是仵作检验时,看到身上勒痕轻重不一,乃是少妇捆得轻,王五捆得重之缘故。何强喊叫,王五用破布将其口堵上,然后逼令何强将妻子低价卖给自己,却没有想到少妇说:“既然将其制伏,留他何用?如果他现在答应,你放了他,将来他反悔,你又当如何?”王五见少妇偏向自己,也觉得如今强买,绝对不占理,就用绳将何强勒死,然后从厨房取来菜刀,将其头颅割下。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二人抬起尸体,来到南山枯井,弃之于内。回到家中,王五则将头颅包裹,一个人出外掩埋。这二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贪财之心难以泯灭,后来得知胡成犯案,从枯井捞出尸体,而胡成身上还有两锭银元宝,就起了贪心,由少妇出头去认领尸体,却不想人了费知县的圈套,如今乃是死罪难免。 按照《大清律例·刑律·人命·杀死奸夫》条规定:“其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凌迟处死,奸夫处斩。若奸夫自杀其夫者,奸妇虽不知情,绞。”少妇不但同谋,而且还是主谋,当然要凌迟处死了,而王五则被斩首,胡成、冯安无罪开释。 P7-8 序言 这是我在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文史版)播出的《明清奇案》的部分讲稿,现在结集出版。节目录制持续几年,不知不觉已经播放200余集,如果全部汇集在一起,篇幅会很长,不但制作成本提高,读者也难以承受高额的书价,故此将明清两代分开,独立成书,此为“清代奇案”,共38讲。 清王朝自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建元天命(1616一1626年)起,经过皇太极继续开拓,最终在多尔衮率领下,清军于1644年入关,改国号为“清”,此后统治了中国达268年之久,历经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10朝。这是中国最后一个王朝,不但距离今天较近,而且留下的历史文献最多。堆积如山的典章制度文献,多如牛毛的史籍文献,浩如烟海的史料笔记,数以千万计的历史档案,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以案件而言,那个时候州县官平均一年办理2000余件案件,而州县及州县以上的被称为“有司”的官府多达2000余个,每年办理的案件就多达4百万件以上,再乘以268年,案件总量多达10亿件以上。在这样多的案件中选择一些可以称为“奇案”的案件,原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中国人有宗族情怀,大量族谱、家谱的存在,使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很容易就会被查找到。这无疑对案件的选择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具有“真善美”,其后人当然可以引为骄傲;要是当事人行为具有“假恶丑”,其后人则会不舒服。记得我在讲《明清奇案》的时候,有人居然对一个生员的姓名提出疑义,认为所讲的事情与其家族谱记载的不一样。清代具有生员功名的人多达百万以上,不用说难以知道姓名的,就是知道姓名,也难免重复,何苦为此一个离现在200余年的生员,与本人对簿公堂呢?由此可见选择清代案件之不易,所以《明清奇案》中清代的案件比明代的案件要少,而且必须要在“奇”的基础上去寻找最原始的资料。 奇案虽然有其离奇与神奇之处,但并没有脱离当时的历史环境。在历史的长河中,先人们给后人留下极其丰富、宝贵的遗产,不但有光辉灿烂的文化,也有生动丰富的经验教训。应该承认,历史是沉默的、消极的、被动的,因为历史不能与今人辩论,隐含的内容也仅能依靠今人去理解。但也应该承认,历史是深沉的、实际的、发展的,因为历史给我们留下许多宝贵财富,既有古人的闪光智慧,也有古人不懈的努力,更有历史的必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应该与古人论短长,应该怀着一种谦卑和敬畏的心去理解历史,探寻历史的轨迹,了解历史的真正内涵,进而学习知识,提高自己的素质,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这应该是我当初进行《明清奇案》讲座的初衷,并没有猎奇的心理,也希望读者能够怀有这种谦卑和敬畏的心。 《明清奇案》自2012年7月21日在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文史版)首次播出以后,承蒙广大观众的厚爱,在网络上也有些评论。值得欣慰的是,鼓励者居多,提出善意建议者更多,都期望能够将《明清奇案》节目好好地做下去,使人们在了解明清社会历史文化以及法制状况的同时,得到一些知识。基于此,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权勇主任,制片人苏大为、副制片人陈德鸿先生,编导李燕佳、荣早、司洪涛等的支持下,已经开始《明清御案》的录制工作,很快就会播出,此后还要录制《明清刑档》系列。希望能够与广大观众与读者分享其中蕴含着的深厚法律文化,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尽微薄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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