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夏天
静谧的清晨,整个城市都笼罩在夜色的朦胧之中,人们依然在睡梦中流连。夏季在空气中凝聚,风儿轻柔地吹拂着整个世界,大地呼出的气息温暖而悠长。这个时候起床,倚着窗户往外看,就能明白此时才是自由和生活的开始。
道格拉斯·斯波尔丁今年十二岁。他在初夏清晨氤氲的水汽中醒来,睁着眼睛躺在三楼穹顶式圆形卧室的床上,享受着这美妙的时光。六月的晨风里,这座全镇最高大最庄严的塔楼让他感觉到了满满的力量。夜幕降临的时候,树叶在雨中粘在一起。他忽闪着眼睛,像是灯塔中的探照灯一样,扫视着不远处成片成片的树林,榆树、橡树、枫树……数也数不尽。此时此刻……
“天哪!”道格拉斯小声说。
夏季款款到来,就等着人们一天一天地将她从日历上划去。道格拉斯就像是旅行日志里所描写的湿婆神一样,到处都有他忙碌的双手,苹果、桃子、李子尚没有完全熟透便被他匆匆地摘下扔掉。他常常投身于树木、草丛或河流中,也常常兴致勃勃地将自己置身于挂满白霜的冰库里。他还开心地在奶奶家的厨房里烘烤食物,任凭数不清的鸡在脚边跑来跑去。但是眼下却有一个最熟悉的任务在等着他去完成。
每周总有一个晚上,他可以离开爸爸妈妈以及隔壁房间里睡眼惺忪的弟弟汤姆,独自一人沿着漆黑盘旋的楼梯,跑到爷爷奶奶生活着的这个穹顶上来。在这个像是巫师栖居的地方,陪着“隆隆”的雷声和耀眼的闪电度过一晚。然后在早餐牛奶瓶还没有发出清脆的“叮叮咚咚”声之前他就醒来,开始操演起专属于他自己的魔法和仪式。
黑暗中,他站在窗前。打开窗户,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地吐出。远处的街灯,像是插在黑色蛋糕上的蜡烛,熄灭了。他再次吸气,再次呼气,天空中的星星开始渐渐隐去。道格拉斯面露微笑,伸出一根手指。那里,那里。现在是那边,还有这边……
慢慢地,远处房子里的灯亮了,一闪一闪地眨着眼睛,给清晨昏暗的大地嵌上了黄色的方形色块。在一刹那,拂晓时分的这个国度便洒落了无数亮着灯的窗户。
“人人都要打个哈欠。每个人都要现在就起床。”
这栋大房子楼下的住户们也开始发出动静。
“爷爷,快把你的牙齿从水杯子里拿出来!”等了好一会儿,他又说,“奶奶,太奶奶,该是做薄煎饼的时候了!”
煎饼散发出温暖的香气,四散着飘向每一个通风良好的房间,让睡在床上的人们都不忍心再躺着不动。叔叔阿姨们,还有前来拜访的各位表兄弟表姐妹,大家纷纷动身起床。
“老人们居住的那条大街,赶快醒过来吧!海伦·卢米斯小姐、弗利雷上校、本特利小姐,咳嗽,起床,开始四处走动吧!乔纳斯先生,套上马儿,拉上运货车,开工喽!”
远处那些颜色单调的大房子也齐刷刷地醒了过来,隔着镇子外面的小溪,气鼓鼓地瞪着大眼睛。不多一会儿,房子下面的大街上,准会有两位女士驾着一辆绿色的电动代步车,走走停停。“特雷顿先生,往车库那边跑!”没过多久,顶着四溅的蓝色火星,有轨电车沿着小河边铺了地砖的街道往前行驶。
“约翰·赫夫,查理-伍德曼,准备好了吗?”道格拉斯对着儿童街小声说道。对着那些陷入到湿漉漉草地里的棒球,对着那些挂在树枝上的空荡荡的秋千,他说:“预备!”
“爸爸、妈妈、汤姆,起床了。”
闹钟“叮叮叮”发出沉闷的声音。市政大楼上的大钟“隆隆”作响。鸟儿们像是他手里抛出去的大网,纷纷落在树枝上,高声地唱歌。道格拉斯的双手指着东边的天空,像是在指挥着这个管弦乐团。太阳也慢慢地露出了脸。
他抱着双臂,脸上一副魔术师才特有的笑容。是的,先生,他心里默默地想着——我每发出一个指令,每个人便会立刻行动。真是个好时节啊。
他朝着整个城镇,“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砰,砰,砰……”家家户户大门打开,大家纷纷走出家门。
一九二八年的夏天,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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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美的夏日,纯净的时光
翻译《蒲公英醇夏》是一趟心灵的旅程,是一次无与伦比的时光穿梭。在诗一样优美的文字中,小主人公道格拉斯·斯波尔丁的童年往事犹如万花筒一般徐徐转动,向人们展示着那段精妙绝伦的天堂般的时光。
这一年道格拉斯十二岁,住在一个名叫格林镇的小地方。格林镇里有他的亲人——父母、弟弟、祖父母、太奶奶、叔伯姑妈,还有堂表兄弟;格林镇里有他的小伙伴——约翰·赫夫、查理·伍德曼、爱丽丝、简;格林镇里还有相依为命的弗恩与罗伯塔姐妹;有孤苦无依的本特利太太;有像是“时光穿梭机”一样,拥有传奇人生的弗利雷上校;有事事针锋相对的埃尔迈拉与克拉拉女士;当然还有拯救了道格拉斯的性命,帮他重新燃起生命希望的乔纳斯先生和他的马车……
一九二八年的夏天在雨后的清晨拉开帷幕。晨曦的雾霭之中,道格拉斯早早起床。他站在爷爷奶奶家穹顶式建筑的顶楼卧室里,想象着自己就是一位拥有无边法力,能够掌控宇宙生息和万物起止的魔术师。敏感多思的道格拉斯无时无刻不在思考那些深奥却需要他自己寻找答案的问题。他拷问自己的存在,想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正活在这个世界上?”得到确认之后,他希望自己“再也不能忘记‘我还活着’这个事实。今天晚上也好,明天也好,或者是以后的每一天,都不要再忘记了这个事实”。他追问幸福的本质。透过邻居利奥·奥夫曼先生研制“幸福制造机”的一波三折,他领略到其实幸福就在“这其乐融融却又稍显神秘,温馨甜美却又妙不可言的家人相伴之中”。
在格林镇,从道格拉斯的眼看来,夏季是个充满各种仪式的季节。每一项仪式都在各自应该的时间和场合里发生。从初夏方至的六月到暑气全消的九月,爷爷奶奶家院子草坪上一直盛开的蒲公英才是整本小说的线索和精要所在。“两个孩子欢天喜地地弯下腰,开始采摘满院子的花儿。金黄色的花儿像洪水一样,开满了整个世界。”它们是那么的耀眼炫目,有着“像是熔化了的太阳一样的金黄色”。朵朵绽放的蒲公英“自豪得像狮子一样。要是盯着它们看的话,说不定都能让你的视网膜也燃烧起来”。定期采摘这些盛放的金黄色花儿酿酒,是整个夏天里最重要的仪式。“金黄色的汁液是这个美好季节的琼浆玉液”,“夏日的美好时光在这些蒲公英佳酿之中封存”。
当六月的清晨、七月的月夜、八月的傍晚,都过去了,结束了,落下了帷幕,只在脑海里留下些许记忆的时候,“一瓶瓶的蒲公英酒在凝滞的空气中闪着微光。这些盛满美酒的瓶子放在架子上,……静静地立在晦暗的地窖中,每一瓶里都储存着夏日里的某一天”。在那些大雪纷飞的寒冬一月,或者那些阴云密布、旬月不见阳光的时节,“蒲公英佳酿能够帮助你尽情地回味夏日里的美好时光。一想到这个名字,夏天的味道刹那间便重新浮现在唇齿之间”。
虽然《蒲公英醇夏》只讲述了道格拉斯在夏季短暂的三个月时光里的所见所闻和所想,却处处彰显着对生命中最激动人心的话题的追问:自然、生命、死亡、幸福、爱情、友谊,等等。这既是一本“童年视角”的小说,更是一剂慰藉心灵的良药。借由道格拉斯那双稚嫩的双眼,我们看到在浩瀚宇宙中,在一个局促的小镇里,生命是那么的蓬勃,生活是那么的祥和。本书的作者雷·布拉德伯里在小说的“简介”中坦然地承认自己其实就是小说主人公道格拉斯的原型,沃奇根市就是格林镇。他希望通过书写“提醒不要忘记了自己的过去,不要忘记了自己的生命,不要忘记了生命中曾经出现过的那些人,那些喜悦,以及那些刻骨铭心的忧伤”。
1920年雷·布拉德伯里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沃奇根市。1938年高中毕业之后他的正式学校教育也就宣告结束。在此之后的岁月里,他晚上到图书馆去看书自学,白天在打字机上打字写作。1938年至1943年,雷·布拉德伯里在洛杉矶从事卑微的报纸售卖工作。1941年他发表了自己的第一篇短篇科幻小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早期的名声便是建立在那些日渐兴盛的科幻小说杂志之上。1946年、1948年和1952年,他的作品三次入选《最佳美国短篇小说》。他成功地将包括“欧·亨利纪念奖”、“本杰明·富兰克林奖(1954)”,以及1967年“美国航空航天作家协会”颁发的“最佳太空主题作品奖”收入囊中。布拉德伯里在美国的各种主要杂志上均刊登过作品,还曾为很多电视、广播、电影和舞台剧撰写剧本。他的作品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在世界多地出版发行,获得了读者们如潮般的好评。其著作还包括:《火星纪事》《华氏451》《当邪恶来敲门》《歌唱带电的身体》《太阳中的金苹果》《忧郁之药》《绘图人》《午夜之后》《雷·布拉德伯里故事集》《恐龙故事》《万圣节之树和托因比对流器》等。2012年6月6日,这位被誉为“将科幻小说提升到无与伦比的高度,世界上影响最为深远的科幻作家之一”(2012年6月6日《纽约时报》书评人杰雷德·乔纳斯文章语)的作家在美国洛杉矶市辞世,享年91岁。
《蒲公英醇夏》(Dandelion Wine)于1957年出版,是雷·布拉德伯里的文学作品中最为人推崇的小说之一。它在作者的全部作品目录中,显得尤其独特而美丽。虽然原作在成书之时,作者才三十几岁,正值盛年,但是书中对“昔日的美好时光”(the good old days)的吟咏慨叹,以及对发生在“那些妙不可言的夏日”(the good old summertime)里所有事情的不舍和留恋,让人感动万分,久久不能释怀,能够跨越地域与时间,让读者们有一种广泛的共鸣感。
比比皆是的修辞、精挑细选的词句、构思完整的布局让原文充满了浓郁的文学性。譬如在讲述道格拉斯与家人一起去城外的树林里采摘野葡萄时,作者这样描述对一年中美好时光的感受:“一年当中,总有一些日子是各种花香扑鼻而来的好时光。这样的日子里,整个世界都钻进了你的鼻孔,再从另一个鼻孔溜走。还有一些日子是声音荟萃的好日子,宇宙中所有的和鸣与颤音从四面八方涌进你的耳朵。当然,还有些日子适合张嘴去品尝,另一些日子适合伸手四处去碰触。更有需要同时启动所有感官的好时节。今天,他点了点头,似乎嗅到山的另一边有一处繁花似锦却少有人知的苹果园。一夜之间那果园里开满了花,到处都充盈着温暖和清新。不见哪里有云的踪迹,空气闻上去却像是新雨初歇一样。似乎随时都可能听到林子里传来陌生人的笑声,但是周围却一片静寂……”
又譬如在描写卢米斯小姐的照片时,作者这样写道:“那时的她是那么的年轻,为了拍照还特意摆好了姿势。照片中只有她一个人,是那么的惊艳。他想象着她那张安静中稍带羞涩,笑意盈盈的脸。那是一张春天的面庞,那是一张夏天的面庞。从她的脸上你能够感受到三叶草温暖的呼吸。石榴花在她的嘴唇上绽放,她的眼睛犹如正午的天空一般炽烈。抚摸她的脸就像是在十二月的清晨打开窗户,将手伸出窗外去感受悄悄降临的皑皑白雪。初雪已至,无声无息,积雪将整个世界装扮,感觉是那样的凛冽和清新。这所有的一切——呼吸时的温暖、杏花般的温柔……在那一刻被摄影师永远地定格,即便是时钟掀起的飓风也无法吹掉她的一分或一秒。那皑皑的初雪和那冷冽的清新,永远不会消逝,傲视无数个炎炎夏日。”如此这般精致的语句,在小说中俯拾皆是。
同是书写童年,这里没有高尔基笔下阿廖莎童年所经历的非人折磨与苦难。同是描写小城镇的生活,这里没有萧红笔下《呼兰河传》中偏僻之地的愚昧和荒蛮。《蒲公英醇夏》是关于一个敏感、好奇、善良的小男孩成长中的心路历程——虽然这段历程只有短短的一个季节。醇美的一九二八年夏天在道格拉斯魔法般的指挥之下开启,又在他魔法般的指挥之下逝去。同一个游戏尚没有被那个名叫道格拉斯的小男孩厌倦,时间却已经匆匆地走远。
翻译这样一本文笔如行云流水般美妙的小说,既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挑战。在如痴如醉的遐思和战战兢兢的下笔之间,满是译者的忐忑与自信。
邹笃双
2018年1月26日
就在拜占庭的这一边
正如我已经完成了的那些小说和故事一样,这本书的完成也是一个惊喜。感谢上帝,让我在年少之时便明白了这种惊喜的本质。在此之前,我也和很多文学新手一样,认为将自己的想法写下来成书成文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你若是真要有这样的想法,并如此这般地对待此类想法,你的灵感一定会收回试探着伸出去的爪子,转过身去,眼睛盯着遥远的永恒,慢慢地消亡。
二十多岁的时候,我蹒跚地闯进了这种需要和文字打交道的生活,这让我深深地舒了一口气。从那以后,每天早上一起床我就趴在桌子边,写下那些已经在脑海中深藏了好多年的文字。有的时候只是几句话,几个词,有的时候是洋洋洒洒数万言。
有时我想拿起武器奋起反抗某个词句的袭扰,有时又忍不住要为另一个词句打抱不平。将诸多的角色拼凑到一起,让他们来感受词语的分量,并借由他们向我展示这些词语在我的生命中的意义。让我吃惊的是,一两个小时之后,我便写完了一个新故事。这惊喜是如此的彻底,让人欲罢不能。很快我就意识到,可能我会在这样的惊喜中度过自己的余生。
起先我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只为找到更加合适的词句,来描写噩梦,描写我对黑夜的恐惧,描写那些已经逝去了的童年时光。
后来我久久地凝视那一棵棵翠绿的苹果树,凝视那一栋我出生在其中的老房子以及隔壁爷爷奶奶的住所,凝视那一片在年复一年的夏日里伴我成长的草地……我要把它们呈现在我的笔端。
这本书里你们能看到我在那些年里采摘收集的所有蒲公英。虽然关于酒的隐喻在这本书里一次次地出现,却是那么的恰如其分。我的一生都在不停地收集各种各样的意象,总想把它们保存下来,最后却都会忘得一干二净。也不知为什么,我得凭借这些词句让自己去回望。打开尘封的记忆,看一看它们到底能为我呈现什么?
基于这样的想法,从二十四岁到三十六岁这段时光里,几乎没有一天,我不是在爷爷奶奶位于北伊利诺伊州的草坪中逡巡着度过。总希望能恰好在草丛中找到一两个哑了火的爆竹,或者是生了锈的玩具,又或者是一封未曾写完的信才好。那是一封当时的我写给未来自己的信,想要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过去,不要忘记自己的生命,不要忘记了生命中曾经出现过的那些人,那些喜悦以及那些刻骨铭心的忧伤。
我乐此不疲地玩着这个游戏:就想看一看关于蒲公英,关于和父亲、弟弟一起去采摘野葡萄,关于八角窗外的那只水桶中的蚊子,我到底还记得多少。想要再一次闻到房后门廊葡萄藤架上的那些金黄色的蜜蜂散发出的味道。你可知道,蜜蜂会散发出特殊的味道?它们的双脚掠过无数的花朵,要是什么味道都没有留下的话,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我还想回忆起那条峡谷的模样。最要命的是每次夜里看完法国演员郎·钱尼主演的《歌剧魅影》,我和弟弟斯基普需要穿过镇子回家去。峡谷中有一条小河,河上架着桥。斯基普总是跑在前面,像是“孤独者”一样躲在小桥的下面,然后跳出来想要抓住我。大叫着,我赶忙往前跑,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爬起来,接着跑,嘴巴里“哇哇”地大叫个不停。那可真是太有意思了。
在书中,借由文字我得以与昔日的挚友重逢,我们的友谊在文字中相遇并碰撞。我邀请在亚利桑那州时的好朋友约翰·赫夫来到我的小说中。我将他从美国的东岸搬到了格林镇,以便我能在书中好好地向他说一声“再见”。
在书中,我可以再一次和那些深爱却早已逝去的亲人见面。可以坐下来,再次同他们一起共进三餐。我是个发自内心深爱着自己的双亲、爷爷奶奶和兄弟的人,尽管我的弟弟已经“放弃”了他自己。
在书中,我来到地下室帮爸爸榨酒。或者在“独立纪念日”的晚上,到房前门廊上去给拜昂叔叔打下手,帮他燃放那尊自制的黄铜大炮。
……
关于热气球。
如今已经不怎么再看得到热气球了。听说在乡下的某些地方,人们还会制作并放飞热气球。在球的下面挂些干草,将干草点燃,热空气就充进了球里。
在一九二五年的伊利诺伊州,我们当然会做热气球。爷爷留给我的最后记忆定格在四十八年前那个国庆日夜晚的最后时分。我和他走出房门,来到草坪上,点燃一小堆干草,气球里很快就充满了热热的空气。梨形的纸质球面上印着红白蓝三色条纹。我们的手里捧着这个天使般闪闪发光的热气球,各位叔伯阿姨和兄弟姐妹都站在门廊里观看。慢慢地,那一个生命,那一簇亮光,那一份神秘终于挣脱了我们的手向天空飞去。夏夜的空气中,它腾空而起,飞过了头顶,飞过了那些即将入睡的房子,朝着满天的繁星飞去。它是那么的脆弱易碎,那么的不可思议,那么的不堪一击,犹如我们那可爱的生命。
我看到爷爷正仰着头看着那一簇摇曳而奇怪的亮光,陷入了沉思。我感到自己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热气球飞走了,那一夜也即将结束。我深知在我的生命中再也不会拥有这样的夜晚了。
大家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抬着头看着天空。每个人静静地呼吸着,心里想着相同的事情,但是大家到底在想什么,谁也没有说。最后总得有人首先开口说话吧?那个人就是我。
蒲公英酒在地窖中静静地等待。
黑暗中,我亲爱的家人们静静地坐在门廊里。
热气球还在天空中飘荡,忽闪忽闪的火光映照着那个永不凋逝的夏天。
为什么会这样?它是如何办到的? 因为,我如是这般讲述着这一切。
雷·布拉德伯里
一九七四年夏
《蒲公英醇夏》由雷·布拉德伯里著。
道格拉斯本以为,十二岁这一年的夏天,他可以像往常一样,在林中溪边尽情嬉戏,随意采摘树上的果子;可以跟好朋友肆意玩耍,永远都不分开;可以每天晚上都坐在廊下的秋千上,在大人的谈笑喧哗中睡去;可以和爷爷一起采摘蒲公英花,将它们和夏天的记忆一起封存在瓶子里,等待冬天的时候揭开,慢慢品咂……他没有料到的是,他会邂逅、进入小镇居民们自己的故事。从这些故事里,他经历了欢喜、怀疑、眼泪、执拗、无奈和怀念。他更没有料到的是,在这个夏天,他第一次发现了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两件事。这两件事让他如此震撼,如此刻骨铭心,足以形成他一生的心动和惆怅。
《蒲公英醇夏》是美国知名科幻作家、普利策奖得主雷·布拉德伯里以自身童年经历为基础写的一部成长小说。主人公道格拉斯在1928年的时候是一名十二岁的男孩,纯真善良。在那一年的夏天,他在爷爷奶奶居住的小镇,和家人、小伙伴、邻居们经历了许多奇特而梦幻的事情,比如晚上和弟弟以及妈妈一起游走在深谷边缘,看见了平时罕见的妈妈的恐惧;有人造了一台做梦机,想让它装点自己沉闷的睡眠;心怡的小伙伴要离开小镇了,以为自己的深情厚谊能够让小伙伴留下,却被小伙伴指出他连他眼睛的颜色都记不准……在这些故事里,他感受到了人情的温暖、他人的甘苦和成长的丰富性。这些带着阳光和露水气息的故事,像蒲公英酒一般醇厚,一直存放在他以后的人生记忆里。
本书语言生动,情节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