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居是如何写《大秦帝国》的?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秦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事件,都是由多国、多人参与的,那么写一个事件,王子居要一一翻阅哪些历史典籍呢?有《史记》《战国策》《国语》《资治通鉴》《春秋》《诗经》。而对于这一事件,单只《史记》,就要翻阅各个相关国家的本纪、世家,还要翻阅相关人物的传纪……同样,对《战国策》也要一一翻阅相对应的国策……你理解得不错,是所有相关的典籍都要认真察阅,然后才会下结论!
像王子居这样严谨、认真治学的,你还知道谁?
所以,尽管作为一个承前启后的时代,秦朝对我们来说充满了神秘、未知、疑惑,太多的批评和指责,给这个短命却的朝代蒙上了层层迷团,但王子居潜研历史,为我们献上《大秦帝国》一书,用与众不同的视角,给了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答案。
读史使人明智,但王子居创作《大秦帝国》的本意,显然不仅是让人明智那么简单,这本书还是:
治事者之鉴,管理者之鉴。
秦朝是一个承前启后,开创两千年政治文明的朝代;是一个值得我们借鉴、思考的朝代!
王子居用独特的视角、全新的方式为我们解读一个承前启后、的大秦帝国。
这是一段的历史,这是一群智慧超常的人物,秦国开创的统一王权,开始大中国时代的那段历史,有几多秘辛,有几多成败得失?
秦朝是的王朝,在中国历史上拥有无法替代的地位,无论是政治、军事、还是文化,都放射着灿烂的光芒。
王子居的《大秦帝国》既做史学探幽,拔开历史迷雾,更用全新的治史方法,将大秦国的治国得失、军政利弊、是非功过,一一为读者讲来。
王子居所讲的大秦帝国历史,是独特的、从来没有人这样讲过的。
流浪时期
商朝灭亡后秦族失去了诸侯地位,成为周王朝最不放心的族群,他们陷入四处流浪的困境。
在赢族的流浪过程中,并没有什么文化形成。也许其尚武之风并未失去,流浪如同游牧,都会让部族有好武之风,这应该就是赢族骨子里赖以立族而不灭的精神。
秦国的尚武风气
秦国人的尚武风气由来已久,从商朝开始,赢秦就是作战部落的首领,宗族败落后,其养马、驾车的技术使其继续保持着武人之风。等到秦人展开与西戎累世的互相征讨之后,强大的西戎迫使秦人更加重视习武。史载西戎能骑善射,崇尚武力,他们“儿能骑射,引弓射鸟鼠……士能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功以侵伐,其天性也”“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更相抄暴,以力为雄”(《史记》)“以战死为吉利”“性坚刚勇猛”(《后汉书》)。
而赢秦族同样有好武之风,其与西戎的征伐杀戮,更是助长了好武逞勇的风气。从《诗经·秦风·无衣》中可以得到证明:
岂日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日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日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其好武乐战的昂扬风气跃然纸上。而“与子同仇”“与子偕作”“与子偕行”则透露出秦军士兵同仇敌忾的精神,好武勇敢之中透露着团结有序,还有质朴。商鞅变法之后,秦军的尚武风气就更上一层了,因为这时候尚武之风已经从精神上的质朴达到了功利主义的层面并且制度化。
商鞅将秦国的爵位与军功联系起来,并且社会地位的提升也以军功为最快速最有效的手段,而评定军功则以杀敌数量为标准。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一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田宅一处和仆人数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另外,授爵之后个人生活也会有所提升,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成为自由人,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对于重视家族传承的中国人来说,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两三千年前,是一个按出身和血统的贵贱分配权力和财富的时代,像秦人军功授爵这样给平民甚至奴隶向上攀升的机会,在其他国家是没有的,对秦国人而言,敌人的头颅就是换取地位和财富的等价货币。于是,秦国人为了自己的前途,无不乐于杀敌征战。
秦人的属地处于中国的边陲,落后而且野蛮,虽然君主数度努力与中原文明接轨,但是他们对于优雅精致、中庸谦让的中原文明一直就未真正适应过,在秦人的眼里,尚武、争利是天经地义的。
在近年出土的喜之简中记叙,秦军在战前,都要大量饮酒,这会使他们血流加快,神经亢奋,因此在战场上如疯如狂,锐不可当。
张仪曾这样描述秦人的好战精神:秦人听说要打仗,就顿足赤膊、急不可待,根本就无所谓生死……他们光头赤膊,奋勇向前,六国的军队和秦军相比,就像鸡蛋碰石头……他们左手提着人头,右胳膊下夹着俘虏,追杀自己的对手……
同时代的有识之士对于秦军队的叙述,给我们勾画出了勇武好战的秦军战士的形象。正是这种好武乐战、争功不让的精神,铸就了秦军的强悍战力。P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