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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钨舅舅--少年萨克斯的化学爱恋(精)
分类 人文社科-心理-心理学百科
作者 (美)奥利弗·萨克斯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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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奥利弗·萨克斯著廖月娟译的《钨舅舅--少年萨克斯的化学爱恋(精)》讲述了:出生于医学世家的萨克斯,却因为钨舅舅的影响,狂热地喜欢上化学,沉迷于金属、原子、力线、元素周期表、冷光、放射线,一头扎进魔术般的化学实验,为化学奉献出全部的热情与精力……童年的认知和思维方式决定了萨克斯日后的发展,个人对自我以及外界的认知从童年时代开始就埋下了种子。在对童年往事的深情追忆中,萨克斯用优美的文学的形式,娓娓介绍了化学相关重要知识以及自己在二战阴霾笼罩下的童年,心灵成长经历与科学知识无缝结合,令人叹为观止——原来,科学也可以这么美丽,这么浪漫!童年的认知方式竟然对人生的影响如此巨大!

内容推荐

奥利弗·萨克斯著廖月娟译的《钨舅舅--少年萨克斯的化学爱恋(精)》讲述了一段与科学结缘的浪漫故事,一本展现了化学之美的童年回忆录。出生于医学世家的少年萨克斯受到钨舅舅的影响和鼓励,狂热地喜欢上了化学,沉浸在各式各样魔术般的化学实验中。在他的笔下,金属、原子、冷光、力线、放射线、元素周期表等这些原本只存在于教科书中的名词,似乎都被赋予了生命,陪伴了作者在二战阴霾笼罩下的童年。萨克斯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止过,激情澎湃的描写将科学知识与心灵成长无缝结合,令人叹为观止。

目录

推荐序1

推荐序2

钨舅舅

故园

少小离家

理想的金属

万家灯火

辉锑之地

化学魔术

地狱的气味

出诊

化学的语言

诗人化学家戴维

影像

道尔顿先生的小圆木块

力线

家庭生活

门捷列夫的花园

袖珍分光镜

冷火

妈妈

射线

居里夫人的元素

罐头巷

猛虎出闸

光芒万丈

此情可待成追忆

死灰复燃

试读章节

我儿时的回忆有很多和金属有关。在我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金属似乎就已经对我施展了魔力。在这五光十色的花花世界中,金属独树一帜:晶亮、耀眼、清越、光滑、沉甸甸,摸起来冰凉,敲打它时还会发出声音。

我爱黄澄澄、稳重的金。妈妈常拿下她手指上的结婚戒指,让我放在手里握一会儿,同时告诉我黄金的成色华美,永不褪色。“重重的吧,”她说,“金可是比铅还重。”我知道什么是铅。有一年,我摸过铅管工人留下来的铅管,沉甸甸的、软软的。妈妈说,金的质地也很柔软,必须与其他金属熔合才会变得坚硬。

铜也是,加了锡就成了青铜。啊,青铜,一听到这个词,耳际仿佛听到嘹亮的号角声。战场上,勇敢的战士以青铜武器短兵相接,矛来,盾挡。希腊神话中的勇士阿喀琉斯1就有一面伟大的盾。你也可用铜和锌做成合金。妈妈说,这就成了黄铜。我们家的人——妈妈,哥哥,还有我——都有自己的光明节黄铜烛台(爸爸则是用银的)我知道铜,色泽红润的铜。我们家厨房墙上就有一口大铜锅,每年只拿下来一次。在榅桲和酸苹果成熟的季节,妈妈就用这口大锅将它们以文火慢熬做成果酱。

我知道锌。花园里的鸟水盆就是锌做的,色泽暗沉而且有点蓝蓝的。还有锡。我们常用灰灰的锡箔纸把野餐要吃的三明治包起来。妈妈让我听过锡或锌弯曲时发出的一种特别的“叫声”。她解释说:“这是金属的晶体结构变形产生的现象。”她忘了我才5岁,哪知道她在说什么。我虽然听不懂,但还是听得痴迷,而且意犹未尽。

花园里还有一个庞然大物:铁制割草机。爸爸说,这个大家伙重达200多千克。我们这些孩子怎么推也推不动。不过,爸爸是大力士,抬得起来。这个大家伙身上总有点锈。关于这点,我心里一直有个疙瘩:铁锈掉了,会留下小小的凹洞和疤痕,因此,整部机器会不会有完全腐蚀、瓦解的一天,最后变成一堆红色的锈和碎片?真是可怕。我心目中的金属必须永远是稳固的,就像金,可以熬过所有的失落和时间的摧残。

有时候,我会撒娇,要妈妈拿下她的婚戒给我看看上面镶的钻石。我从来没看过这么璀璨夺目、光芒四射的东西,放出的光好像要比吸收的多。妈妈还给我看用钻石割玻璃。真是不费吹灰之力。她也曾叫我把钻石贴着嘴唇。感觉好凉!令人震颤、奇异的冰凉。金属的触感是凉凉的,钻石却是冰冷的。妈妈说,这是因为钻石的热传导性极佳,胜过所有的金属。贴近嘴唇时,会吸走我们的体热。这种感觉让我毕生难忘。有一次,她还让我见识用钻石切冰块的神奇,就像切奶油似的。那是因为钻石吸收了我们手中的热,然后传到冰块导致的。妈妈说,钻石是碳原子经过一番特殊排列而成。这碳就像我们冬天在每一个房间烧的炭。我大惑不解——那乌漆抹黑、松脆的煤炭怎么可能和她戒指上那坚硬、透明的宝石相提并论呢?

我喜爱光,特别是礼拜五夜里安息日的烛光3。妈妈一边点亮蜡烛,一边低声念着祷词。蜡烛点亮之后,就不可以触摸。大人告诉我,这些蜡烛是神圣的,烛火也是,不可胡来。烛火中心有锥状的蓝色火焰。我看得目瞪口呆——怎么会是蓝的?家里生火的时候,我总是紧盯着火焰的中央,看火焰从黯淡的红转为橘,再变成黄,然后用风箱努力送风,让火光几近白炽。我很好奇,如果够热,会不会冒出蓝色火焰,呈现“火蓝”?

太阳和星辰的燃烧是否也是这样?何以永不熄灭?它们是由什么物质构成的呢?我得知地心是一个巨大的铁球时,觉得很安心。这样实在的东西,的确是我们可以倚靠的。有人告诉我,我们与日月星辰的构成元素相同。真美!我身上的原子也许过去曾出现在遥远的星球上。但我也有点恐惧。我担心我身上的原子只是借来的,随时都有可能飞逝,就像在浴室里洒出来的痱子粉。

我是个爱问问题的孩子,老是缠着爸妈问为什么。东西的颜色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妈妈用挂在炉子上方的白金环就可以点燃瓦斯炉?茶水中的糖经过一番搅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糖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水在沸腾的时候会冒出泡泡?(我最爱在炉边看烧开水,看水在大滚冒泡之前那“热得发抖”的样子。)

妈妈还会其他像魔术一样的表演。她有一串项链,是由一颗颗晶亮、黄色的琥珀串成的。这些琥珀经她摩擦之后,竟会把桌子上的纸屑吸上来。有时,她会把这些带有静电的琥珀放在我的耳边。我听到啪的一声,像被电了一下。

我有三个哥哥。大哥马可(Marcus)比我大10岁,二哥大卫(David)比我大9岁,他们俩都对磁铁着迷,也很爱做磁铁实验给我看。他们在纸上洒了铁屑,在纸的下方拿着磁铁吸引铁屑。由磁极发散出去的线条图案总让我百看不厌。马可向我解释:“这就是磁力线。”但我还是不懂。

我的晶体管收音机是三哥迈可(Michael)送我的。我爱在床上玩这部收音机,调整上面的细电线,调啊调啊,终于听到一个清晰的电台。我们家到处是夜光时钟,因为亚柏(Abe)舅舅正是最早发明夜光漆的人。晶体管收音机也好,夜光时钟也好,都是我的“入幕之宾”。晚上,我常躲在床单底下,看这些东西在我私人的秘密苍穹中发散出有灵异色彩的绿光。

琥珀啦,磁铁啦,晶体管收音机和时钟的指针,这些闪闪发光的东西好像通过隐形的光和力量告诉我们:在我们熟悉的、五光十色的世界之下,隐藏着一个黑暗世界,一个充满神秘法则与现象的世界。

碰到保险丝断了的时候,爸爸就会爬得高高的,查看高挂在厨房墙上的陶瓷保险丝盒,找到熔成一团的保险丝,换上新的。保险丝是一条有点奇怪、软软的金属线做的。难以想象金属也会熔化。制作保险丝的材料真的和制作割草机或罐头盒的材料一样吗?

爸爸告诉我,保险丝是一种特别的合金做的。这种合金熔合了锡、铅,还有其他金属。这些金属的熔点都相当低,但是这种合金的熔点更低。我很好奇,怎么会这样?熔点这么低的秘密何在?

至于电流,我想知道电是怎么“流”的?是不是一种流体,像是也会传导的热?为何电流可以在金属中流动,在瓷器里就不行?我希望有人能为我解开这些疑惑。

我的问题实在是没完没了,不管对什么都有疑问。然而,这许许多多的问题似乎都绕着我最爱的金属打转。金属为什么会亮晶晶的?为什么那么光滑?为什么凉凉的?为什么那么硬、那么重?为什么可弯而不可折?为什么会发出响声?为什么两种质地柔软的金属,如锌与铜,或是锡与铜,熔合之后竟然变成坚硬的金属?金的灿烂拜谁所赐?为何永不褪色?妈妈多半很有耐心,好好为我解释。但她也有被我弄烦的时候,于是跟我说:“我能告诉你的就是这些了,如果想要知道更多的话,去问大伟舅舅(Uncle Dave)吧。”

从我记事起,我们都叫他钨舅舅(Uncle Tungsten),因为他专门生产钨丝灯泡。他的工厂叫“钨光”,就在伦敦西南的法灵顿(Farringdon),厂房已经老旧。我常去那儿找他,看他工作。他身穿有翻领的衬衫,袖子卷得高高的。他和工人把黑黑的、沉重的钨粉压挤、锤击、用高热加以熔结,再拉成越来越细的钨丝。钨舅舅手上的缝隙里沾了黑色粉末,任何强力清洁剂都没有办法洗净(也许只有去除手上那层厚厚的表皮才可以,即使如此,恐怕也还不够)。我想,因为工作,30年来和钨朝夕相处,这种厚重的元素已深入他的肺与骨、渗入血管与脏腑,进入他身上的每一个组织。在我心中,这是奇迹,而非诅咒——他的体魄因这有力的元素而更有生气、更强壮,力量与耐力近乎超人。

我去他工厂的时候,他不是亲自带我去看机器,就是请工头为我介绍。工头是个矮矮的、肌肉发达的男人,那大力水手般壮硕的前臂让人清楚地感受到做钨丝的好处。那精巧的机器更是我百看不厌的东西,总是干净、美丽、光洁、油亮。还有那熔炉,零散的粉末就是在此化身为实在、坚硬的金属条,散发出灰色的光泽。

舅舅会通过小小的实验教我有关金属的知识,有时是我去工厂找他的时候,有时则是他来我家的时候。我知道水银,这种奇特的液状金属,出奇地重和密实。即使是铅都可漂浮在水银之上。舅舅就给我看一颗铅做的子弹浮在一碗水银上。然后,他从口袋掏出一条小小的金属条放到水银碗里,哇,它马上就沉下去了。我看得目瞪口呆。舅舅说,这就是他的金属——钨。

舅舅很爱自己做的钨,这钨密度高、熔点高、化学稳定性强。他爱弄钨,钨线啦、钨粉啦,但更爱笨重坚实的钨条或钨块。他怜爱地抚摸这种东西,用手掂掂斤两(在我眼里,那姿势似乎很温柔)。“奥利弗,你摸摸看,”他丢一块给我,跟我说,“在这世上,没有东西摸起来感觉像熔结后的钨。”他敲敲手中的钨块,发出沉沉的响声。舅舅说:“钨的声音也是独一无二的。”他说的对也好不对也好,我都相信。

妈妈几乎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她在1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16),而我又是幺子(我们家有4个孩子),因此我出生的时候,外公几乎100岁了。我从来就没见过他老人家。他1837年生于俄国的一个小小的农村,本名叫作莫德材·弗烈金。少年时,为了躲避哥萨克4军队的征召,他利用一个死人的护照逃离俄国。那年,他才16岁,以马可·蓝道的身份去巴黎,后来又转往法兰克福。他就在此地成婚(新娘一样是16岁)。两年后,也就是在1855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世时,全家迁居英国。

外公是个精神与物质并重的人。他做过鞋匠、曾以处理犹太清净肉品为业,做过杂货买卖的生意,但他也是精通希伯来文的学者,爱好玄学,同时也是业余的数学家和发明家。他多才多艺:1888年到1891年期间,他曾发行一份叫作《犹太圭臬》的报纸,以家里的地下室为印刷厂;他对航空这种新的科学玩意儿很感兴趣,曾与莱特兄弟鱼雁往返(我有几个舅舅仍记得莱特兄弟曾在一九零几年来伦敦拜访外公)。舅舅和阿姨告诉我,外公很爱做复杂的算术,沐浴时会做心算。但他最感兴趣的是电灯的发明,如矿工安全灯、马车车灯、街灯。他在19世纪70年代获得了很多电灯发明的专利。

由于外公博学多闻、喜欢自学,对孩子们的教育自是非常热衷,特别是科学教育。他给9个女儿的教育不少于给9个儿子的。不知道是不是被他的热情所感染,他有7个儿子后来像他一样成为数学家和自然科学家。相形之下,女儿则为人文科学所吸引,如生物学、医学、教育学和社会学。有两个成为学校的创办人、有两个当老师。妈妈一开始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两者都爱,不知如何取舍才好。在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就特别喜欢化学(她有个哥哥米克已跻身化学家的行列),但她后来还是选择做解剖学家和外科医生。她对自然科学一直未能忘怀,总是有一种欲望想要去探究事物的根本、寻求解释。因此,尽管我小时候有一千零一个问题,大人也从来不会不耐烦或用独断的答案来打发我,而总是仔细答复我。这些答案虽然常常不是小小的我所能理解的,但还是让我听得着迷。大人也鼓励我发问、追根究底。

我的舅舅和姨妈为数众多(加上爸爸那边几个伯叔、姑姑),堂、表兄弟姐妹的数目总计几乎破百。虽然有些亲戚远在美国、欧陆和南非,家族大抵还是以伦敦为中心,常常同聚一堂。从我记事起,这种家族连枝分叶的感觉一直让我觉得欢喜。因为我们都是犹太人或英国人,打破砂锅问到底、追求科学的精神,已成为我们家族特性的一部分。我是所有堂、表兄弟姐妹中最小的一个,有些在南非的表亲甚至比我大45岁,有些已是卓然有成的科学家或数学家,还有一些跟我差不多大的也爱上了科学:有一个是物理老师,三个在大学就读化学系,还有一个虽然只有15岁,但已展露出数学方面的天赋,未来可望成为伟大的数学家。我不禁想,我们这所有的人都有一点外公的影子。

P1-8

序言

因为写这篇序的缘故,仔细阅读了奥利弗·萨克斯的生平,发现其实我早就与他有些联系。萨克斯的研究理念,可以说师承俄国神经科学家卢瑞亚(A. R.Luria),而这位前辈,曾经因为在大脑皮层功能研究领域的探索性研究,被我的博士论文多次引用。

五六十年前,关于神经系统可塑性的研究,还远没有现在这么深入,大脑内“神经线路” 的联系,一旦固定还能否改变,还没有一个笃定的结论。卢瑞亚和萨克斯认定大脑有“卓越的可塑性、惊人的适应能力”,而且这些“不仅仅是在神经或感知障碍的这种特殊(而且经常是令人绝望的)环境下才会出现”,他们主张不单单要面对来问诊的病人,更要看到处在日常生活环境中的病人。这些见地,在当时的情境下,可谓先锋。

萨克斯和卢瑞亚的交情,始于1974年前后的一段通信。那年萨克斯在挪威的一个边远山区,遭遇了一头愤怒的公牛,情急之下他急转逃生,一脚踩空,左腿肌腱断裂,神经损伤,造成了严重的残疾。

他慢慢发现这条腿仿佛不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奇异的遭遇让他以一个病人的视角审视自己的身体和心理。他将之称为“医学的机缘”。正是因为这个机缘,他和卢瑞亚讨论起人体的整体机能,关于个体和环境的联系。卢瑞亚鼓励说“你正在揭示一个全新的领域”,这样的信件给了他极大的支持。

萨克斯的这段遭遇,后来被写成《单腿站立》一书,于1984 年出版。事实上,从1973 年起,他就开始以亲身的医患经历,写作了一系列的“医疗轶事”,《觉醒》、《错把妻子当帽子》,这些都成为世界范围的畅销书。他将病患案例文学化,将虚构与真实融为一体,饱含同情,着力描写患者的各种身心体验,给读者打开一道通往奇异世界之门。这一系列的书,获得了极大成功,被翻译成多国语言。萨克斯因癌症于2015 年8 月30 日在纽约去世,享年82 岁。他生前就职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作为顶尖医生的同时,也成为了著名的畅销书作家,被称为“脑神经文学家”,被《纽约时报》誉为“医学桂冠诗人”。

萨克斯的书中描写了很多例“病感失认症”,这也是我最感兴趣的话题。由于中风或其他原因,病人可能无法辨认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甚至觉得那是别人的。他们会在火车上指着自己的手对邻座说:“对不起,先生,您把手放在我的膝盖上了。”即便被旁人提醒,这些可怜的病人都很难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身体的错误感知,有时会发展到匪夷所思的地步。记得英国《卫报》曾有个记者写到自己的遭遇,他有天早晨起来,感觉“自己跟电视机遥控器一样高”,“脚陷进了地毯里”。此后,他时不时被猛然抛进童话世界:手指变得有半里长,走到街上,路旁的车看起来像威尔士矮脚狗那么大。有时办公的时候,身体突然缩小,椅子变得好大,感觉自己就好像走进了仙境的爱丽丝。还记得阿兰·德波顿描写过一个家伙,他把自己当做一个煎蛋,始终不敢坐在椅子上,后来有个朋友出了个招,在椅子上放了块面包。如此,他始终肯把自己像三明治一样放在椅子上了。

萨克斯将神经病学的理论和案例深入浅出地写进书里,既轻盈又沉厚。本来,神经病患,在普通人看来是一类与自己很少发生关联的遥远而陌生的群体。萨克斯以客观平等的态度看待他们,与他们交流,在书中展现了他们的心灵世界。那是另外一个伟大而奇异的境界。每一个患者,其实都有自己独特的、值得尊重的人格世界,有着我们未必能够达到的宁静和辽远,甚至是通透。

每一本萨克斯医生的书都可当做非常精彩的医学传奇集。《错把妻子当帽子》展现了24 个脑神经失序的患者,这本书大多数讲述的是“白痴天才(或称白痴学者)”的事迹。这些故事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告诉我们,“病”这种东西,未必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缺陷、不适与疾病,会产生出另一些发展、进化与生命的形态,激发出我们远不能预料的创造力。普通读者能通过阅读这些故事感受到人类心智活动的繁复和奇妙,更能以新的眼光重新发现日常与人生。《火星上的人类学家》描写的则是另一种“变形记”。书名同题文写的则是一位自闭症患者、杰出的动物行为科学家坦普·葛兰汀。一方面,她有韧性、真诚、坦率、非常敏锐,然而,另一方面,由于病症带来的情感缺陷,使得她在感知情绪时会有障碍,在社交中常感困惑。文中也提到阿斯伯格综合征——因为一部动画电影《玛丽与麦克斯》而让影迷们熟知的病症。阿斯伯格综合征和自闭症的关系,学界尚不是很清楚,两者有类似的症状,例如人际交往障碍、刻板、重复的兴趣、自我中心、然而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不易被发现,他们在外在表现上很难与正常人区分开。影片中的麦克斯就是一个44 岁的肥胖古怪的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不擅长交际却又渴望温情。我们自认为是正常的地球人,将这些病人视为“火星人”,其实我们又何尝不被他们当做是“外星人”呢?又何尝不处处表现出怪异的举动呢?这正是萨克斯想告诉读者的。

萨克斯的“小说”谈的不仅仅是猎奇的故事,他探讨的是人性的无限可能性,人与人之间微妙的超越我们现有认知的关系,他希望“火星人”与地球人相互了解,相互表达。这正是萨克斯的文字的珍贵之处,也是中信出版社这套书的珍贵之处。

书评(媒体评论)

《钨舅舅》是一本别开生面的科普著作。它讲的是科学,但浪漫、感人,充满激情和魅力。

——吴国盛(北京大学教授、科学史与科学哲学专家)

将个人传记与化学知识合为一体,让人忍不住翻到最后一页,这是多年来非常有趣的科学书。

——《自然》杂志

杰出的神经病学专家、畅销书作家奥利弗·萨克斯激情澎湃的自传,他温和优雅的语言带领读者进入一段与化学的罗曼史,在萨克斯的笔下,科学拥有点石成金的魔力。

——《科克斯书评》

在《钨舅舅》这本书中,萨克斯将化学的奇妙与自己的童年经历编织了起来,并且充满了优雅与幽默。得以让我们窥探这位大师丰富与创新的思维是怎样形成的。

——布莱恩·格林

我在1997年左右就有了写老年化的书的想法,但是发现自己走向了相反的方向,经常思考童年,我那个被战争与化学占据主导位置的童年。特别是我的庞大的充满科学氛围的家庭,在写作过程中,没有任何一本书像《钨舅舅》一样带给了我无比的痛苦与欢乐,同时也让我正视了生活,得到了精神上的解脱。

——奥利弗·萨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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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2 10: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