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默塞特·毛姆著的《刀锋(精)》讲述了美国青年拉里曾参加一战,目睹了战争的无情和残酷,因此对人生心存迷惘。战争结束后,拉里渴望寻求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他与未婚妻解除婚约,在巴黎游荡,并从巴黎出发遍游全世界。最后,他在印度宗教的神秘中顿悟,对人生有大彻大悟之感,最后返回美国,过上了“大隐隐于市”的生活。
| 书名 | 刀锋(精)/毛姆文集 |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 作者 | (英)萨默塞特·毛姆 |
| 出版社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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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编辑推荐 萨默塞特·毛姆著的《刀锋(精)》讲述了美国青年拉里曾参加一战,目睹了战争的无情和残酷,因此对人生心存迷惘。战争结束后,拉里渴望寻求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他与未婚妻解除婚约,在巴黎游荡,并从巴黎出发遍游全世界。最后,他在印度宗教的神秘中顿悟,对人生有大彻大悟之感,最后返回美国,过上了“大隐隐于市”的生活。 内容推荐 《刀锋(精)》是萨默塞特·毛姆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是他创作生涯晚期最重要的文学成就。美国青年拉里·达雷尔对人生终极意义、人性救赎之道的苦苦追寻和不懈探索,正代表了作家本人长达一生的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刀锋》在毛姆漫长的创作生涯中具有总结性的终极意味。 目录 正文 试读章节 5 我正为了赴艾略特的午宴而梳洗准备的时候,前台打电话上来,说他已经在楼下候着了。我有点意外,不过一收拾好就马上下楼去了。 “我想还是过来接你一下更安全些。”我们握手时他道,“我不知道你对芝加哥熟悉到什么程度。” 他这种感觉我注意到不少在国外住了多年的美国人身上都有,即美国是个很艰苦甚至危险的地方,你可不能不负责任地放手不管,让一个欧洲人自己去乱闯。 “还早呢。咱们不妨步行一段路。”他建议道。 空气中带点轻微的寒意,不过碧空万里,活动活动腿脚是很惬意的。 “我想在你会面家姊前先给你说说她的情况,”我们走着的时候艾略特道,“她有一两回到巴黎跟我小住过一段时间,不过当时你应该不在。今天的午宴客人不多,你知道。只是家姊和她女儿伊莎贝尔,还有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那位室内装潢师?”我问道。 “没错。家姊的房子简直糟透了,伊莎贝尔和我都想劝她彻底装修一次。我碰巧听说格雷戈里眼下在芝加哥,就让家姊请他今天过来吃午饭。他算不上什么绅士,当然啦,可是他有品位。他曾经为玛丽·奥利方的拉尼堡和圣厄斯家族的圣克莱门特.塔尔伯特府做过装修。公爵夫人对他非常满意。等会儿你可以自己看看路易莎的房子。这些年她怎么能一直都住在里面,我永远都不能理解。不过说起来了,她怎么能一直住在芝加哥,我也永远都没办法理解。” 看来布拉德利太太是个寡妇,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不过两个儿子都大好多,都已经成家了。一个在菲律宾的政府里工作,另一个子承父业,在外交界服务,目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布拉德利太太的丈夫游宦多年,足迹踏遍了大半个世界,在罗马担任了几年一等秘书后被派赴南美西海岸的某个共和国担任公使,死在了任上。 “他去世后,我原希望把芝加哥的这幢宅子卖掉,”艾略特继续道,“可她对那房子太有感情了。那幢房子归布拉德利家族所有已经有不少年头。布拉德利家族算是伊利诺斯最古老的旧家族之一。他们一八三九年从弗吉尼亚迁来,在距现在的芝加哥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了田产。现在仍在他们手上。”艾略特略有踌躇,瞟了我一眼看我会如何接受他这番话。“我想你也许会说定居此地的布拉德利家族也就是一户农民。不过我不确定你是否清楚,在上世纪中叶左右,当时刚开始开发中西部,你知道,有不少弗吉尼亚好人家的小儿子,受到莫名诱惑的吸引而抛闪了自己富足的家园。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布拉德利看中了芝加哥大有前途,就进了这里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长话短说吧,反正他赚到的钱足够自己的儿子吃用不尽了。” 照艾略特的说法,那位已故的切斯特·布拉德利是主动抛弃祖传的华厦良田而进了一家事务所,但从他的神情上可以猜测得出,真实情况恐怕并不尽然。不过,他毕竟积攒起一笔财产的事实,至少部分为他内弟的这番表述做了背书。后来有一回布拉德利太太给我看了几张艾略特所谓他们乡下“祖宅”的照片,对此他是老大不乐意的,我看到的是一幢结构朴实的住房,带有一个很小的花园,不过谷仓、牛舍还有几个猪圈离开主宅都不到一箭之地。我忍不住想到,切斯特·布拉德利先生当初之所以抛下祖宅来到城里找出路,还是颇有几分道理的。 过了一会儿,我们叫了辆出租车,最后在一幢褐砂石房屋前下了车。房屋窄而很高,要踏上一段很陡的台阶才来到大门前。房屋并非独幢,是联排式住房,位于一条通往湖滨大道的街道上,而房屋的外表即便是在秋高气爽的明亮天光下仍显得死气沉沉,真让你想不通怎么会有人能对它生出任何感情来。开门的是个又高又壮的黑人管家,满头白发,将我们引进了客厅。布拉德利太太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艾略特给我做了引见。她年轻时肯定相当漂亮,因为她的五官虽然生得粗大了些,却很端正,眼睛尤其漂亮。可她那张灰黄色的脸上几乎完全不施粉黛,已经松弛下垂,显然她已经输掉了抵抗中年发福的战斗。我揣测她仍旧不愿意服输,因为她坐下时腰杆儿在一把直背椅子上挺得笔直,身上绑着那副如铠甲般活受罪的紧身褡,这样倒比坐在铺软垫的椅子上还更舒服些。她穿了件蓝色礼服长裙,大镶大绲,高高的衣领被鲸须撑得直僵僵的。一头漂亮的白发烫成细小的波浪卷,发式做得极为繁复。她的另一位客人还没到,我们一面等,一面一个话题接一个话题地聊天。 P18-20 序言 一九四〇年,欧战正酣,美国对英国的支持至关重要。英国情报部希望毛姆能前往美国执行秘密宣传任务,利用其著名作家的身份争取美国朝野对英国抗战的支持。十月初,毛姆动身前往纽约,这一去就是六年,直到一九四六年五月底,他才重新返回法国满目疮痍的蓝色海岸,着手修缮里维埃拉费拉角他那幢闻名遐迩的玛莱斯科别墅。 因美国仍旧是中立国,而且在一九三五年正式通过了《中立法案》,外国间谍如在美境内进行宣传即被认为违法,所以毛姆此次前来的官方说法是赴美做巡回演讲。为了打掩护,毛姆还特意联系了他的美国出版商、著名的道布尔迪出版公司的老板纳尔逊·道布尔迪,请他寄一封信过来,说迫切需要毛姆前往纽约安排其新书的出版事宜。毛姆为了宣传英国的抗战、争取美国朝野的同情和支持可谓尽心尽力,他在规模不一的集会上发表演说,接受采访,参加筹款晚宴;除纽约之外,还去过芝加哥以及西海岸的旧金山和洛杉矶。直到次年十二月七日的“珍珠港事件”爆发,美国正式宣布参战,毛姆才算是正式卸下了肩头的重担。为了让他能有个安静的环境生活和写作,道布尔迪提议在南卡罗来纳自家地产的附近为他建一幢平房,费用从他将来的版税中扣除;毛姆欣然同意,战争剩余的时间里,他基本上就定居在这里。 毛姆在二战期间最大的创作成就即长篇小说《刀锋》,这也是他创作生涯晚期最重要的作品,已经年近七十高龄的老作家创作力之旺盛真是令人感佩不已。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狄更斯之后读者最多、作品流传最广的英国作家,他自己却说他并不擅长向壁虚构:“我从没说过自己有凭空编故事的本领;我往往需要一个事件或是一个人物才好动笔,不过我总是运用想象力、创作力以及戏剧感,把素材变成我自己的东西。”就《刀锋》而言,那个事件是一九三八年他的印度之行,而那个人物当然就是主人公拉里·达雷尔,在回答有关这部作品的问题时,毛姆曾坦言拉里这个人物已经在他的头脑中盘桓了二十年,而他在印度的所见所闻再次提起了他的兴致,促使他最终决定把这个故事写出来。而且这已经不是他头一次探讨人类物质性的世俗世界与属灵的精神追求之间的矛盾这一主题了,在某种程度上,《刀锋》可以说是他对于一九二一年的著名短篇《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的扩充、深化和重写。 毛姆从来都不是个圣人,相反,他“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他喜欢世俗的成功,他享受名利给他带来的便利,他的小说和戏剧作品写的大都是凡俗之人的凡俗人生;他对人性有透彻的认识,因此对人性的弱点也有无限的同情,也正因此,他被人认为“愤世嫉俗”,他被人称为犬儒主义者。但在充分享受世俗世界、凡俗人生的同时,他又一直难以抛却对于人生价值和终极意义的追问,甚至达到寝食难安的程度。就在他成为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剧作家之后,他毅然放弃早已驾轻就熟的世俗喜剧的创作,退出名利场,埋头创作他第一部真正成熟的长篇巨著《人性的枷锁》,尽情书写他童年和青年时期刻骨铭心的伤痛与孤寂,这本自传性小说的创作对他而言简直就像是一场“驱魔”仪式:驱除过去魂牵梦绕的心魔,打开那一直束缚着他精神世界的枷锁。《人性的枷锁》的创作正值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浩劫——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不合时宜”地于一九一五年出版。而受保罗·高更生平启发,着力描写艺术追求与鄙俗人生对立冲突的名著《月亮与六便士》则创作于一战尚未正式落幕的一九一八年,这部小说的创作实际上可以看作毛姆对于艺术是否可能成为人性超拔的途径、能否为庸常的人生指出一条明路的一次深入探索。创作于人类世界又一场更大的浩劫——二战伊始的《刀锋》,通过拉里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求索经历,最后一次、也是最集中地再次聚焦于人类是否可以以及最终如何得救的重大主题。这个主题可以说是毛姆这个表面看来愤世冷嘲的人世挑剔者和人性观察家一生创作的潜流,也应该是所有伟大作家共同探索和诘问的母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刀锋》在毛姆漫长的创作生涯中具有集大成的总结性意味,他本人也将其当作自己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看待,虽然事实上此后他还出版了《过去与现在》和《卡塔丽娜》两部长篇,但那分别是利用他最感兴趣的两个国家——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素材创作的历史小说,虽然同样妙趣横生。在某种程度上却只能算是职业作家的游戏之作了。 这个在毛姆的头脑中酝酿了二十年之久的拉里的形象,他对人生终极意义、人性救赎之道的苦苦追寻和不懈探索,也正代表了作家本人长达一生的精神探索的历程;拉里的“得道”之路可以视作毛姆本人对这一艰难探索的终极认识。 亲眼目睹最亲密的战友为了救自己而丧生,促使年轻的拉里开始思考人生的终极意义,为此他先是拒绝成为证券经纪人,摆脱职业的束缚,开始通过广泛阅读心理学和哲学著作,试图从先贤那里找到现成的答案;两年后,未婚妻伊莎贝尔跟他解除婚约,他由此也摆脱了婚姻乃至性爱的羁绊,开始了全心全意探索人生意义的漫长历程。先是主动到一个煤矿上做矿工,通过艰苦的体力劳动放空自己、消化前两年紧张阅读的成果,随后又在一位同事的影响下接触到神秘主义思想,经过长时间的漫游和学习后遇到恩舍姆神父,来到神父的修道院,劳动、静修,希望在宗教中觅得出路而终究未果。再度踏上漫游之路的拉里在一条游轮上找了个水手的工作,本想回到故土的他因机缘巧合留在了印度,通过日复一日的静坐、冥想和修炼,终于在印度的精神哲学中找到了人类精神的终极出路,并切身体验到“得道”那神秘而又极乐的感受。大彻大悟之后,重新回到俗世人生的拉里对于究竟该“怎样生活”的回答即:“平静、节制地生活,满怀慈悲、无私忘我并且禁欲克己”;“我个人以为人类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绚烂之极,归于平淡。 拉里之外,《刀锋》中的其他几位主要人物也各有特色,各擅胜场,年近七十高龄的毛姆集一生的创作经验和识人智慧,举重若轻,信手拈来,无论从人物塑造的独特性、丰富性和深刻性来衡量均大有可观,“庾信文章老更成”,确实“姜还是老的辣”。 既然整部小说的主题即俗世的物质世界与属灵的精神追求的对立,我们也可以通过物质与精神的角度来衡量和审视《刀锋》中的几个重要的人物形象。 如果按照通常的重要性来排列,拉里之外,《刀锋》中的几个人物分别应该是艾略特(另一位男主角)、伊莎贝尔(女主角)、索菲(第二女主角)、苏珊(女配角)、格雷(男配角)、布拉德利太太(女配角)和考斯蒂(男配角)。但如果衡之以“物质”和“精神”的标准,按照从“精神”到“物质”的顺序排列的话,则应该是拉里、索菲、苏珊、考斯蒂、布拉德利太太、格雷和艾略特,第一女主角伊莎贝尔则恐怕要垫底了。比照一下这两种排列方式得出的结果,会是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从重要性上来说,艾略特可以说跟拉里不分伯仲,所以我们可以说,《刀锋》应该有两位男主角,分别代表了精神和世俗的两个极端;而且大部分评论家都认可:这位终生混迹于名利场上的势利老人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远比虚无缥缈的拉里更加生动、丰富而又深刻得多,他才真正是小说的第一男主角,相比而言,属灵的拉里真像是个硬纸板剪出来的刻板人物,毫无血肉可言。这话可以说也对也不对。艾略特当然是老于世故的毛姆以自己多年来在世俗名利场上的切身经验塑造出的一个势利典型,并且以其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并未将这个人物漫画化:艾略特是个彻头彻尾的势利老人,却并非一个势利小人,在他深入骨髓的势利之下,还有真正的慷慨大度和良善仁慈,这就使得这个人物格外丰满立体。而拉里,正如前面所言,说极端一点,他代表的是作家一生精神探索的坎坷历程,他的存在意义并不体现在人物形象的血肉丰满上。毛姆在集中记录拉里讲述自己精神历程的那一部分,曾特意提醒读者:“我觉得应该先跟读者打个招呼,他完全可以跳出这一章而不会失去我本书中要讲的故事线索,因为其中的大部分内容都不过是对于我跟拉里的一次谈话的记录。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不是因为这次谈话,我也可能觉得根本就不值得去写这本书了。”从人物形象的塑造上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拉里的形象当然不可能血肉丰满,但若非这个在毛姆心中酝酿了二十年之久的人物,也就根本不会有《刀锋》这部小说了。值得一提的是,毛姆对于东方精神哲学的推崇,比“垮掉的一代”那些参禅嗑药的”达摩流浪者”们整整早了十到二十年。 几个女性人物中,论重要性排在首位的女主角伊莎贝尔是个特别耐人寻味的形象:从青春洋溢还有点婴儿肥的健美少女,到风情万种、成为时髦和优雅化身的绝代佳人,作者非但自始至终没有一字一句贬词,而且一直都对她称赏不已、赞美有加,但其结果却成为小说中最世俗物质甚至不择手段的人物形象。含而不露的春秋笔法、游刃有余的随意点染,毛姆在塑造这个人物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高超技巧实在令人叹为观止。而与伊莎贝尔形成鲜明对比的索菲则恰恰相反:这个酒鬼、瘾君子外加慕男狂的堕落女人却拥有美好、诗意的灵魂,连拉里都说,他这辈子碰到的唯一可能娶的女人就是索菲。此外,地母般爱所有画家的风尘女子苏珊以及直率又不乏幽默感的布拉德利太太,均不乏可爱之处,魅力十足。 不能不提的小说人物还有一位毛姆先生。这当然不是毛姆头一次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来讲故事,《月亮与六便士》和《寻欢作乐》这两部长篇名著都是以第一人称讲述的,还有数不胜数的短篇小说,一九三一年毛姆结集出版的那本短篇小说集干脆就调侃地叫作《以第一人称单数写的六个故事》。但这确实是他头一次在作品中干脆被人称呼为“毛姆先生”,而且这个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可能也是头一次不再是那个“冷眼旁观”、“玩世不恭”、与故事无涉的旁观者,而是与其他人物处于同等地位,同样成为故事情节的参与者甚至是推动者。毛姆惯用的这种第一人称叙事方式看似简单省事,实则是举重若轻:故事的叙事方式和节奏无不经过苦心经营。在约翰·福尔斯看来,身为一位作家,掌握“毛姆式短篇小说的技巧就像画家掌握绘画艺术”一样必要;同是情节大师的雷蒙德·钱德勒则衷心赞誉毛姆:“他的情节从容冷静、一击致命,对时机的把握完美无缺。”《刀锋》情节的安排、故事的讲述亲切有度、从容不迫,大事件外有小点染,大关节处有小穿插,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大有深意;“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七十岁的毛姆在小说的叙事艺术上真正做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 四十多年前,一八九九年,在毛姆情之所钟的遥远的北国俄罗斯,同样已经年逾七旬的托尔斯泰即将完成他最后一部长篇杰作《复活》。自《安娜·卡列尼娜》以后,长期以来对人生终极目的的追问和探索使托尔斯泰经历过一场严重的精神危机,这位伟大的文豪早已放弃“艺术作品”的创作,转而埋头于为自己以及全人类寻求摆脱精神危机的终极出路,就自己的宗教、社会、道德和艺术观写了一大批论文和专著。之所以重新回到“艺术作品”的创作,主要的动因竟是为了将稿费收益用于安置一大批被迫迁居北美的分离派教徒。 在一封致精神同道切尔特科夫的信中,托尔斯泰不经意地说起他在文学创作中“关心的主要是描写体现于各种场面的精神生活”,而就《复活》的很多章节估计无法在书刊检查机关通过这一棘手的麻烦,已多年不再从事小说创作的托尔斯泰在写给出版商阿·费·马克斯的信中却是这样说的:“有句谚语说:故事好讲,事情难办;可我要说:事情好办,故事难讲。本来就是如此,因为事情再大也不会永存,最后什么也留不下来,而故事如果是美好的,就会长久流传下去。” 冯涛 二〇一五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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