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柯涵,女,今年二十八岁,自由职业。
我更喜欢叫自己梦想家。可能你会说,什么狗屁梦想家,就知道谈些不切实际的梦想,用别人学习的时间去胡闹,简直蠢得不知悔改。
我却觉着,如果人失去了做梦的能力,活着跟死了没什么区别。日复一日地循环着单调又麻木的生活,过得像一杯白开水,这让许多人感觉安全,却让我乏味到想摔杯子。
只活一辈子啊,为什么不做点特别的事儿呢?
我的梦都是有颜色的。
初相遇是粉色,每一次动心都像情窦初开,全情投入。在那个时候,我是少女,只需要一个吻就能破涕为笑。热恋期是红色,炙热灼烧如同火焰般的存在,恨不得在彼此手里粉身碎骨。在那个时候,我是荡妇,只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分手之后,这个梦又会变成深蓝色,带着凉意的诀别,叫人清醒。那个时候,我又回归到一个女子的原始状态,感性、易碎、透明,像一块冰。
如果要为我的梦下个定义,那就是春梦吧。
我爱浪漫,爱那些令人窒息的热吻,爱那些如饥似渴的抚摸,只求一夜又一夜的抵死缠绵,宁愿在爱人的手中死去活来。能好好活着的日子短,肉体鲜活的日子更短,不来一杯荡气回肠的酒,怎么对得起自己?
也不是没假设过结婚生子,过那种柴米油盐平平淡淡的日子,每天觅着同一条道回家,睡几十年如一日的枕边人——想到这我就想不下去了,这种生活太可怕了。
做梦的人不需要过正常人的生活,我不工作,不社交,不结婚,当然也不打算要孩子。我唯一的嗜好就是不断地恋爱,喜欢这个,再喜欢那个。
也有人问过我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
我的答案只有四个字:遇到真爱。
我需要爱情,就像植物需要阳光雨露。不然呢?需要亲情吗?
不,亲情这种东西我不熟,我的家是冷的。
很小的时候,那个男人就离开我和妈妈去过自己的日子了。他走了太久太久,乃至于他留给我的记忆,只剩下被他胡楂刮过脸庞的感觉和他离开的背影。
我家曾经有个习惯,每个周三都会出去吃饭。妈妈说是为了奖励我们前两天工作学习的辛苦,同时也迎接即将到来的周末,总之就是要大吃一顿。像过小年一样,一到周一我就盼着周三。
因为他要收拾行李,那个周三我们没有出去吃饭。他的箱子很小,但好像带走了所有东西,连空调都无心制冷,闷热的空气里只有一个抽泣的妈妈和不知所以的我。
当时个子小小的我站在屋内,勉强透过夕阳刺眼的光线捕捉他的身影,踩着他模糊的影子,试图追上他的步伐,却被反手关上的大门挡在了房里。在他离开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每天蹲坐在院子里等他回来,我以为他还会像平时一样,悄悄从门口探出头来,一把将我抱进怀里用胡楂肆虐我的脸。
也记不清那时候,坐在厅里与夕阳融为一体的妈妈,她的脸上挂着什么样的表情。是的,她也在等,但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直到现在——我觉得我已经忘了那个人的存在,妈妈应该也忘了。虽然后来她脸上的笑容就进入了冬眠状态,法令纹像她心头的伤疤一样,在脸上刻下再也无法平复的痕迹。
不过他给我们留下的动产和不动产,足够我们好吃懒做地过一辈子。反正也没有后顾之忧的妈妈将我的生活起居交给保姆,每天睡到中午,梳洗打扮后,便直接赶赴牌局,回到家时我早已睡去。我们不怎么见面,但我理解她,生活是需要依托的,要不就是一个家庭,要不就是一个牌局。与其回家独自守着空荡荡的屋子,不如出去热热闹闹地搓会儿麻将,人要活下去,就得学会为自己找乐子。
是啊,长大了,我也得为自己找点乐子。(P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