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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城市解放(1949.10.1上下)/城市解放纪实丛书
分类 人文社科-历史-中国史
作者
出版社 中国文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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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城市解放纪实系列丛书属于财政项目,是利用各地市有关档案馆馆藏档案和相关文献资料编辑的反映城市解放前后真实历史情况的大型档案文献汇编,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编,李明华、计英春主编的《城市解放(1949.10.1上下)/城市解放纪实丛书》以解放城市、接管城市、建设城市为主题,书中编选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毛泽东军事文集》、《毛泽东文集》、《周恩来军事文集》等有关文集。

内容推荐

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编,李明华、计英春主编的《城市解放(1949.10.1上下)/城市解放纪实丛书》收录了城市解放前夕相关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的概况;人民解放军政治攻势、战役战斗等军事斗争情况;城市解放后的接管政策、接管过程、各界反映;接管城市后的政权建设、城市建设、恢复和发展生产方面的情况。

目录

第一篇 城市解放

 一、迎接解放

(一)形势与政策

 周恩来:全国大反攻,打倒蒋介石

 (一九四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日)

 毛泽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对待在华外国人的政策给中工委、各中央局等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二月七日)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

 (一九四八年九月)

 中共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惩处战争罪犯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一日)

 毛泽东关于再有一年左右时间即可从根本上打倒国民党致林彪、罗荣桓、刘亚楼、谭政并告东北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毛泽东:中国军事形势的重大变化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就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要求美国给予军事保护发表的声明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毛泽东:将革命进行到底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目前形势和党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

 (一九四九年一月八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方针给天津市委、北平市委等的补充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没收战犯财产问题给天津市委并告总前委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毛泽东: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基本原因

 (一九四九年二月一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外交问题给总前委,刘伯承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预筹帝国主义武装干涉的对策和部署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二)准备工作部署

 中共中央关于干部分配及随大军过江的准备工作指示

 (一九四七年十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帽花、臂章的设计方案给各中央局、分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情况的通报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各野战兵团须总结攻城和实施城市政策的经验给中央工委转林彪、罗荣桓等电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日)

 聂荣臻关于华北军区的情况向毛泽东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九月十六日)

 邓小平:军队向前进是战略任务的第一条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五日)

 华北军区第三兵团前委关于战争第三年歼敌任务之决议向中央军委并华北局等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一日)

 中共中央转发杨立三关于解放大城市前须作好粮煤准备工作致各中央局、分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日)

 聂荣臻、薄一波、滕代远、赵尔陆、蔡树藩关于支前中民工问题向毛泽东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华东野战军第三纵队政治部关于徐州战役部队情况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上海工作情况致中央并邓小平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朱德:国内形势和南下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一日)

 毛泽东关于用和平方法解决西北问题给彭德怀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日)

 邓小平:迅速争取全国胜利是打破封锁,克服困难的出路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洽商和平解决新疆问题给邓力群等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三日)

 邓小平:克服西南困难要掌握好三个法宝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日)

 毛泽东关于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是我党和维族紧密合作致彭德怀并告西北局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二军党委关于进军新疆的准备工作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王震在二、六军党委扩大会议上关于西北形势和解放新疆的斗争特点与任务的报告大纲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民族军应改名为人民解放军给彭德怀、甘泗淇并西北局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二日)

 毛泽东关于解决西藏问题的意见给彭德怀并告贺龙、习仲勋、刘伯承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一三九团团委会为坚决完成解放贵州夺取贵阳的战役任务对全体党员的几点要求

 (一九四九年)

 毛泽东关于进军与经营西藏的任务应由西南局担负给中央、彭德怀并转发邓小平、刘伯承、贺龙电

 (一九五〇年一月二日)

 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对进军西藏的意见致中央并转毛泽东、贺龙电

 (一九五〇年一月八日)

 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进军西藏部署和成立西藏工委问题致中央军委

 并报毛泽东、贺龙、李井泉电

 (一九五〇年一月十八日)

 第十八军党委会关于进军西藏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〇年二月一日)

 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以十条条件作为和平进军西藏的谈判基础致西藏工委等的电

 (一九五〇年六月二日)

 毛泽东关于力争今年占领昌都明年进军拉萨给西南局并告西北局电

 (一九五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二、战役战斗

(一)作战部署与指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攻石门打援兵的部署致聂荣臻、萧克、刘澜涛、黄敬、罗瑞卿等电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晋察冀野战军关于石家庄战役作战的命令

 (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一日)

 吴瑞林、李辉、翟毅东关于向本溪挺进的作战部署

 (一九四八年三月一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攻击洛阳的重点应放在打援上给陈士榘、唐亮、陈赓、谢富治并告刘伯承、邓小平电

 (一九四八年三月七日)

 王震、郭鹏、王恩茂、张希钦关于继续向宝鸡西进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陈士榘、唐亮关于闱攻开封作战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五日)

 彭德怀、张宗逊、赵寿山、甘泗淇关于部队实力与今后作战方针致军委并贺龙、习仲勋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六日)

 刘伯承、陈毅、邓小平、邓子恢关于攻打开封的意见及部署致军委、粟裕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七日)

 陈士榘、唐亮关于攻击开封作战部署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七日)

 刘伯承、陈毅、邓小平关于郑州战役的部署致军委并粟裕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日)

 粟裕、陈十榘、唐亮、张震关于攻克开封后的作战意见致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刘伯承、陈毅、邓小平关于部队休整与作战方案问题致军委并告粟裕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目前必须打有确实把握的仗致刘伯承、邓小平、陈毅、邓子恢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粟裕、谭震林、陈士榘关于攻济打援作战部署致军委并报中原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辽沈战役的作战方针

 (一九四八年九月七日)

 赵健民、潘复生、刘致远、徐运北关于济南战役的作战命令

 (一九四八年九月八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关于对北宁线敌情估计及我军部署致军委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十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济南战役的目的和兵力部署给许世友等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一日)

 周恩来:解放战争第三年军事计划

 (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三目前)

 华北野战军第三兵团第六纵队关于绥远战役的作战部署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日)

 东北全军和华北第二第三兵团第三年的作战计划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粟裕关于建议进行淮海战役致军委并报华东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望开一次讨论行动问题的干部会致粟裕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刘伯承、陈毅、李达关于同意进行淮海战役之准备工作致军委并粟裕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关于先打锦州再打锦西的作战计划致军委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淮海战役的作战方针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一日)

 饶漱石、粟裕、谭震林关于淮海战役根据第三方案部署致军委并报华东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二日)

 饶漱石、粟裕、谭震林关于淮海战役行动时间及部署的修正意见致军委、华东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二日)

 饶漱石、粟裕、谭震林关于赞同军委对淮海战役的部署致军委、中原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三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关于总攻锦州致各纵、师首长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力争于月底攻取包头给杨成武、李井泉、李天焕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四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占领长春后的作战方针和部署给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九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关于围歼廖耀湘兵团部署致各首长并高岗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准备全歼廖耀湘兵团攻取沈阳给东北局,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日)

 饶漱石、粟裕、谭震林关于预定十一月五日发起淮海战役致王建安、李迎希、谢友法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邓小平关于淮海战役的十九份电报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十二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陈邓部攻克郑州后迅即东进给陈毅、邓小平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关于在新立屯黑山地区与敌决战致军委并东北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谭政关于乘敌撤退与敌决战致各纵队首长并报东北局、军委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粟裕、谭震林速赴南线指挥作战给陈毅、邓小平,饶漱石、粟裕、谭震林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粟裕、陈士榘等关于淮海战役于六日晚发起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六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务须注意防空给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七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建议集中华北主力包围保定或张家口致军委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由刘陈邓粟谭组成总前委统筹一切给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目前军事形势及东北野战军今后行动方案问题的指示给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决遵令行动致军委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必须准备连续作战争取战役全胜给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杨成武主力三个纵队的行动部署给杨成武、李井泉、李天焕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请考虑淮海战役第三阶段作战的兵力部署问题给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平津地区的形势及部署给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平津战役的作战方针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围歼杜聿明邱清泉李弥的各纵只作防御不作攻击给粟裕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共中央关于约在明年一月正式攻击天津北平张家口之敌给林彪、罗荣桓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军事攻势与政治攻势同时并举给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关于攻陷塘沽、天津后再打北平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彭德怀关于对目前蒋胡匪军事方针及我部署意见致毛泽东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对孤守工厂区敌军可劝降以减少破坏给林彪、谭政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中共中央决定林彪罗荣桓聂荣臻组织总前委给林彪、罗荣桓、聂荣臻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日)

 聂荣臻、薄一波等关于对付大同之敌布置致军委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杨李东进后,李井泉直归军委指挥给聂荣臻、薄一波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准备攻占北平力求避免破坏故宫等文化古迹给林彪、罗荣桓、聂荣臻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要把北平敌军改编当作一件大事来完成给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邓小平关于渡江战役的十九份电报

 (一九四九年二月四日——五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同意三月底渡江作战的计划给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等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不要轻敌甚为重要给邓小平、陈毅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防止敌袭扰我后方的部署给聂荣臻、薄一波等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成立太原前线司令部和总前委给徐向前、周士弟、陈漫远等电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八日)

 第一野战军司令部关于攻城战中突击队战斗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同意太原作战方案给徐向前、周士第、罗瑞卿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同意京沪杭战役实施纲要的批复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日)

 第二野战军关于京沪杭战役计划的基本命令

 (一九四九年四月八日)

 张震关于自制救生圈介绍致二野并军委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四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百万大军渡江南进关系全局胜利极大给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八日)

 毛泽东、朱德发出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关于先头两军使用其攻汉口的意见致军委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山东军区关于对青岛敌进行攻击的作战部署致军委并华东军区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姚晶关于堵歼大同之敌作战部署致聂荣臻、薄一波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粟裕、张震关于攻占杭州的作战部署致总前委、军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抓紧完成占领上海的准备工作给粟裕、张震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对华东局《关于我军南进与各游击区会师的工作指示》的批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占领吴淞嘉兴等地应注意的问题给粟裕、张震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六日)

 粟裕、张震关于钳击吴淞同攻上海的部署致军委、总前委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七日)

 粟裕、张震关于奉军委八日二十时电部署待命攻占上海致宋时轮、郭化若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总攻上海的时间和步骤给粟裕、张震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对各野战军的进军部署给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进军西南的几个问题给第二野战军前委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人川人闽行动时间等问题给华东局,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日)

 毛泽东关于对进军西北和川北的部署给彭德怀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极力争取程潜用和平方法解决湖南问题给林彪、邓子恢等电

 (一九四九年七月四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歼灭马部的部署给彭德怀、张宗逊、赵寿山电

 (一九四九年七月十四日)

 彭德怀关于打胡宗南及人川人疆作战致毛泽东电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陈赓邓华两兵团进攻广东的部署给林彪、邓子恢、萧克、赵尔陆等电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第十八兵团关于西安、宝鸡作战部署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解决占领广东问题给方方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毛泽东关于兼取政治方式解决西北地区给彭德怀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六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深入青海马步芳老巢作战必须谨慎行事给彭德怀、张宗逊、阎揆要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六日)

 第二兵团关于夺取兰州、两宁战役预备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八月六日)

 唐亮、袁仲贤、周骏鸣关于攻歼福州的部署致军委、粟裕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邓小平关于进军西南的十八份电报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

 彭德怀、张宗逊等关于攻打固守兰州的青马匪军的作战部署致王震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彭德怀关于攻打马匪的情况及召开西北局常委会的报告致贺龙、习仲勋并报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须集中三个兵团全力于攻兰战役给彭德怀、张宗逊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彭德怀、张宗逊关于以三个兵团打兰州致军委并贺龙、习仲勋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对攻打兰州的几点意见给彭德怀、张宗逊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张鼎丞关于福州战役情形与进攻漳厦准备致华东局转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先占张掖武威再占青海宁夏给彭德怀、张宗逊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解决第十兵团在闽作战困难问题致张鼎丞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对赣州会议及进军华南给叶剑英、方方、陈赓、邓华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叶剑英、陈赓关于广东战役作战方案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彭德怀关于占领玉门后进军新疆致毛泽东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一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第五兵团向湘西行动给杨勇、苏振华的指示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四日)

 第一野战军前委关于人新工作指示致第一、第二兵团党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叶剑英、陈赓关于广州外围作战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一野第十八兵团由贺龙统率人川给张宗逊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毛泽东关于相机占领广州和围歼白崇禧部给林彪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二日)

 毛泽东关于第一野战军第二野战军在西北西南地区的作战部署给彭德怀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三日)

 林彪、邓子恢等关于追歼广西之敌计划和建议致叶剑英、陈赓并报毛泽东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八日)

 毛泽东关于西南地区的作战方针给林彪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

 毛泽东关于兵力部署的几点意见给林彪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四十九军钟伟、熊伯涛、刘随春关于向南宁行动部署给一四五师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毛泽东关于吸引更多胡宗南部于重庆聚歼之给刘伯承、邓小平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刘伯承、邓小平等关于进攻重庆的作战部署致毛泽东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毛泽东关于海南岛渡海作战必须注意的问题给林彪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兵团关于对海南岛作战部署的指示电报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贺龙、李井泉等关于进军成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致刘伯承、邓小平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彭德怀关于进军西藏问题致中央并转毛泽东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毛泽东关于进攻海南岛应以充分准备确有把握为原则给林彪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毛泽东关于大力做好解放海南岛的准备工作给中央并转林彪电

 (一九五〇年一月十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海南岛及沿海诸岛占领后的处置方法给广东军区等电

 (一九五〇年五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粤桂等地军事部署及对剿匪等项工作给邓子恢、谭政、赵尔陆、苏静等的指示

 (一九五〇年九月十六日)

(二)战况报告

 周恩来:关于全国战争形势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一日)

 陈赓关于洛阳战役胜利结束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三月十四日)

 陈赓关于于五日收复洛阳致刘伯承、邓小平等电

 (一九四八年四月五日)

 李景膺、白寿康关于收复延安致习仲勋、林伯渠、王维舟电

 (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粟裕、陈士榘、唐亮关于围歼开封残敌情况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粟裕、陈士榘、唐亮等关于攻占开封情况报告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嘉奖攻克襄阳及康泽应作为战犯看待致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电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七日)

 粟裕、陈士榘等关于占领济南全歼守敌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谭震林关于济南战役情况综合报告致毛泽东等电(节录)

 (一九四八年十月九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关于已突人锦州正进行巷战及锦西敌情况报告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四日)

 陈毅、邓小平关于我已占领郑州城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等关于收复开封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关于黑山、沈阳等地敌情及我军活动情况致军委并东北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陈谢兵团第四纵队关于郑州战役作战经过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关于沈阳战斗结束及歼敌情况致军委、东北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三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转发何基沣、张克侠致毛泽东、朱德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刘伯承、陈毅、邓小平关于黄兵团已被全歼致军委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东北野战军司令部关于我已生擒陈长捷致军委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聂荣臻关于天津已解放致华北局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华东野战军关于先纵于二十一日占领合肥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中原野战军司令部关于已于二十一日收复合肥致军委,邓小平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徐向前、周士第等关于全部占领太原城致军委、华北军区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粟裕、张震关于我军二十七日占领苏州致军委、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粟裕、张震关于三日夜我二十三军进人杭州致军委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

 刘伯承、张际春、李达关于进占南昌之准备情况致军委、总前委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邓小平关于渡江情况的报告致毛泽东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

 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关于占领汉口情况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七日)

 王震、郭鹏等关于咸阳于十八日解放致张宗逊、赵寿山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张宗逊、赵寿山关于解放西安致中央军委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新华社第三野战军总分社关于二十四日解放宁波致新华总社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山东军区关于青岛已解放给中央军委等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六月三日)

 粟裕、张震关于京沪杭战况综报致军委并二野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九日)

 第四野战军第三十八军关于江陵、沙市歼敌作战方案致各师等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九日)

 邓小平:从渡江到占领上海

 (一九四九年八月四日)

 第三野战军参谋处关于福州于十八日解放致军委并七、九兵团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九日)

 张鼎丞关于福州情况致华东局电(节录)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关于我军于二十三日占领瑞金致四野司、军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彭德怀、张宗逊关于二十六日攻占兰州致王震并七军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三野战军司令部关于我于十九日占漳州致军委、华东局等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彭德怀、张宗逊、阎揆要关于和平进入酒泉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陈赓、郭天民等关于部队进占广州致林彪、邓子恢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

 叶剑英、方方关于我十四日夜进人广州致华中局并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

 袁仲贤、周骏鸣关于第十兵团已攻占厦门市区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

 第四野战军司令部关于我军占领柳州致各首长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王近山、曾绍山、鲍先志关于重庆解放致陈锡联、谢富治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林彪、谭政、萧克关于我军解放重庆致军委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吴围璋关于攻占南宁战斗情况致三十九军司令部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四日)

 第四野战军司令部关于四日二十二时进占南宁致各首长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新华社第四野战军总分社关于我军进人重庆的情况致总社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

 刘少奇关于近日重要情况给毛泽东的电报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刘伯承、邓小平关于攻占昆明后敌军投诚及追击逃敌情况致卢汉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三)作战总结

 晋察冀军区司令部关于石家庄战役情况的总结

 (一九四七年十一月)

 朱德:打下石家庄的意义和经验教训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一日)

 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评西北大捷兼论解放军的新式整军运动

 (一九四八年三月七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谭政关于九、十两月作战一般情况总结致毛泽东并东北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八日)

 粟裕、钟期光关于淮海战役第一阶段总结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淮海战役第一阶段总结甚好致粟裕、钟期光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日)

 华东野战军前委关于淮海战役二阶段部队情况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华东野战部队情况报告甚好致华东野战军前委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粟裕、钟期光关于淮海战役第二阶段政攻典型给华东局、军区、中央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邓小平、张际春关于歼黄作战总结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三日)

 华东军区关于淮海战役十一、十二两月总结致中央军委、军政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九日)

 中共中央军委转发粟裕、陈士榘等关于淮海第三阶段主要军事经验介绍致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九日)

(四)战果与伤亡情况

 陈赓、王宏坤关于攻克洛阳战绩致陈士榘等电

 (一九四八年四月十四日)

 粟裕、唐亮、钟期光关于开封、豫东伤亡统计致中央军委、总政等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八日)

 粟裕、谭震林、唐亮、钟期光关于济南战役伤亡统计报告致中央军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粟裕、陈士榘、张震关于淮海战役第一阶段战绩简报致军委等电(节录)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八日)

 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七军关于宜昌解放战斗结束情况给野司、兵团电

 (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九日)

 (五)宣传教育

 朱德给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一封信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日)

 毛泽东:转发朱德给中共中央信的批语

 (一九四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毛泽东:政策和策略是我党我军的生命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军委及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战果统计的规定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日)

 中共中央军委及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改进公布战报办法的规定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战绩公报发表之规定

 (一九四八年八月五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慰劳淮海战役参战人员致华东局、中原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三、入城纪律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攻城部队应严守城市政策和纪律致陈士榘、唐亮等电

 (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二日)

 晋察冀野战军第二纵队关于察绥战役第一阶段执行城市政策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军委转发东北野战军人城纪律守则给各军区、各野战兵团首长的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四日)

 华北军区二兵团罗瑞卿、潘自力关于冀东战役人城纪律总结给聂荣臻、薄一波、蔡树藩的电报

 (一九四八年七月三十日)

 中原野战军关于执行城市政策纪律的经验总结

 (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介绍攻开封部队模范执行纪律的通报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原军区颁发人城守则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谭政关于进城部队注意事项致各纵,萧克、聂鹤亭、陶铸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一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整顿全军纪律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日).

 向明、赖可可、王少庸关于进烟台部队执行纪律政策情况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六日)

 甘渭汉、石志华、甘思如关于人城纪律报告致聂荣臻、薄一波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林彪、罗荣桓、刘亚楼、谭震林关于部队人城纪律致军委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四十八军一四三师在攻占石景山工矿区时纪律良好给各军区、各野战军、各兵团并转各军各师的通报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华东军区关于城市纪律典型报告致军委、总政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豫皖苏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解放军人城纪律守则》

 (一九四八年)

 冀鲁豫军区关于加强《入城纪律守则》与《城市纪律政策》学习的训令

 (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西北野战军第二纵队转发总部关于华东军区解放济南、烟台等人城纪律良好的训令

 (一九四九年一月七日)

 林彪、罗荣桓、谭政关于六十二团攻占东局子纪律很好特予嘉奖致兵团、纵队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四日)

 华东野战军参谋处关于我军进人合肥之情形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中共绥蒙区党委关于归绥解放人城纪律的布告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关于归绥人城纪律问题致晋绥分局并转绥蒙区党委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节录)

 (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

 安徽省军区警备一旅政治部关于接收蚌埠执行城市政策纪律的总结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三野战军前委关于加强部队进入城市后的政治工作致各兵团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五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对人城部队加强政策纪律教育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五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城市驻军不许住民房给各中央局、分局、总前委、前委、平津两市委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六日)

 粟裕、谭震林、张震关于人城部队必须执行城市政策的通令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总前委关于进占上海后各机关部队驻地规定及守则给三野九兵团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总前委关于对沪市驻兵工作的指示致宋时轮、郭化若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军委转发华东局、总前委关于进占上海后各机关部队驻地规定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四日)

 第三野战军政治部转发华东局颁布《人城纪律十二条》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四日)

 中共中央关于人城部队遵守城市纪律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总前委、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上海警备布置致三野转发九兵团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西安解放规定各级人城办法致各分区等并报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对西北局关于发布人城注意事项的批复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西北局发布人城注意事项二十条

 (一九四九年六月一日)

 第四野战军第三十八军政治部印发第四野战军对部队进人武汉、南昌、长沙等城市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四野战军特种兵司令部关于驻城部队注意节约用水的通知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二军政治部关于攻占天水县人城纪律政策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八月一日)

 华中军区后勤部一分部政治部关于执行城市政策纪律的情况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北平警备司令部六。支队政治部翻印之人城纪律守则

 (一九四九年)

 第五师政治部关于一九四九年春季整训与半月城市政策纪律教育的总结

 (一九四九年)

 第十八兵团司令部关于驻成都部队搞好环境卫生的通知

 (一九五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十八军司令部政治部关于本军进人拉萨举行人城式的规定的联合通知

 (一九五一年十月十五日)

 四、庆祝解放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庆贺运城战役胜利并责成部队保护城内工商业给徐向前、滕代远、薄一波等电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庆贺攻克临汾的胜利给徐向前等电

 (一九四八年五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委员会祝贺豫东大捷给刘伯承、邓小平、陈毅、粟裕等电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委员会祝贺山东苏北两个兵团取得的胜利给陈毅、饶漱石等电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六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祝贺济南解放给陈毅、饶漱石等电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委员会祝贺解放锦州的伟大胜利给林彪、罗荣桓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委员会庆贺解放包头等城市的巨大胜利致杨得志、罗瑞卿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全东北解放的贺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三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解放徐州的贺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日)

 东北人民解放军第九纵队为庆祝解放锦州伟大胜利的宣传讲话材料

 (一九四八年)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热烈祝贺淮海战役胜利结束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华东野战军参谋处关于我军进人合肥之情形致军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庆祝北平解放的通知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北平学生庆祝北平解放联合会为庆祝北平解放向中国人民解放军致敬书

 (一九四九年一月)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贺平津解放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贺南京解放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贺太原解放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贺各线伟大胜利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贺上海解放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日)

 郭鹏、王恩茂等关于甘谷人民欢迎我军致彭德怀、张宗逊等电

 (一九四九年八月六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致各前线军民祝捷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胡鉴、魏杰关于伊塔阿劳军代表团二十七日抵迪致王震、张希钦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胡鉴、魏杰关于新省各族人民对我军的热情致一兵团转阎揆要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日)

 林彪、谭政、萧克关于我军进入桂林市致刘伯承、邓小平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毛泽东、朱德对卢汉率部起义的复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第二篇 城市接管

 一、城市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务使每个干部战士都能懂得党对新区和城市工作的政策给西北局、晋绥分局等电

 (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城市工作总结的通知致各分局、省委并中央电

 (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

 东北人民解放军政治部告长春市民书

 (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工资政策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六月一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攻克开封后的各项政策给粟裕等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九日)

 彭真:做好城市工作,迎接革命的新高潮

 (一九四八年七月六日)

 东北野战军关于保护新解放城市——锦州的布告

 (一九四八年九月七日)

 华东军区颁布解放济南约法七章

 (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原军区颁发与郑州人民约法九项全文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约法第二条应改为“为切实保护本市秩序”等给陈毅、邓小平、张际春的复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准备接收北平、天津、唐山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入城宣传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广为宣传对平津等城市的约法八章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纠正在新解放城市中忽视工运工作的偏向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西北野战军第一纵队关于西府战役中城市政策问题的报告(节录)

 (一九四八年)

 林彪转发军委关于攻击天津尽量避免工业破坏的指示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四日)

 彭真:掌握党的基本政策,做好人城后的工作

 (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职工工资薪水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天津解放后注意事项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工资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刘少奇:关于城市工作的几个问题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克服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倾错误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贵州新区工作的策略致杨勇、苏振华等电(节录)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二、接管方针

 中共中央工委关于收复石家庄的城市工作经验

 (一九四八年二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批转东北局关于保护所收复城市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六月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接收敌伪和蒋占企业后的改造管理与工运方针的决议》给东北局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执行保护城市政策的通知致济南市委、各区党委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四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接管长春市内物资房产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八日)

 陈云在准备接收沈阳的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陈云、伍修权、陶铸关于沈阳接收情况的报告致东北局并报中央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不应过早取消军事管制致各中央局、分局、各前委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军事管制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华北人民政府、华北军区关于组成保定军管委员会的命令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矿产与城市房地产政策问题给中原局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城市中公共房产问题的决定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大量提拔培养产业工人干部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华北局对北岳人城准备工作的几点意见致北岳区党委、各区党委并中央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黄克诚关于接管天津的任务与方针的讲话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应注意的两个问题给西北野战军前委等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习仲勋在第一野战军第一次党代表会议上关于接管城市问题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国民党、三青团及特务机关的处理办法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统一使用军管会名称的指示电

 (一九四九年三月八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工作指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注意吸收自由资产阶级代表参加工作给邓小平、饶漱石、陈毅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七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要做好接收上海的准备工作给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迅即准备接收汉口汉阳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南浔镇图书应切实保护给郭化若的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接收城市企业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对接收青岛工作的指示给青岛军管会并报华东局、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接收伪政权各系统电台办法的通令

 (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接管人员遵守纪律的训令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关于国民党中央政府的原各部会署全部移交北京中央人民政府致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日)

 中共绥远省委关于进人归绥工作与生活中应注意事项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日)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对贵州工作意见致杨勇、苏振华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批转西南局对贵州工作意见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对天津接收官僚资本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

 三、接管部署与实施

 晋察冀军区关于石家庄物资接收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九四八年一月二日)

 陈士榘、唐亮关于接收洛阳情况向中工委,陈毅、粟裕等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谭震林关于张店、周村、淄博市内情形向华东局并转中央工委等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

 徐向前关于接收临汾情况的报告致中共中央、军委、华北局电

 (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四平初步情况简报致中央电

 (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对烟台接收工作的准备意见致胶东区党委并饶漱石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九日)

 东北野战军第三纵队政治部转发《东北野战军政治部关于组成锦州市军管会和保护城市的训令》的通知

 (一九四八年十月九日)

 中共中央关于动员大批干部接管长春等城市给东北局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中原局关于汴郑工作的指示给豫皖苏分局,陈毅、邓小平并中央的电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准备五万三千个干部的决议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接收长春的经验向陈云并林彪、罗荣桓等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中原局关于人郑州后的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四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徐州接收工作布置致粟裕并转谭震林等电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八日)

 曾山关于接管济南的经验向中财部、华北财委会等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九日)

 西北野战军前委关于城市政策的总结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袁也烈、张震球、欧阳平关于我军人徐市各种情况向中央军委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准备接收北平、天津、唐山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平津地下党在解放与接管城市中应如何工作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同意组成专门班子接收大城市给陈云的复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彭真、叶剑英、赵振声关于北平市委工作向华北局的综合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张家口接收工作的主要经验致平津市委并军委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天津军管会接管部关于接管城市工作初步总结

 (一九四九年二月)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介绍北平、天津两市工作经验致林彪、罗荣桓等电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共中央对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草案的批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毛泽东:用和平方法解决西北问题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王平、詹大南关于大同之敌已向我投降及对其处理问题致聂荣臻、薄一波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十日)

 聂荣臻、薄一波关于同意陷电致王平并军委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十日)

 王平、詹大南关于接收大同情形致聂荣臻、薄一波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

 粟裕、张震关于三日夜我二三军进入杭市致军委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南京目前工作概况报告致中央、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五日)

 刘伯承、张际春关于进占南昌之准备工作致陈赓、郭天民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西安近况及其接管准备工作向中央并彭德怀、贺龙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同意对南昌的接管处置给总前委的批复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接管西安的准备工作给西北局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接收西安准备工作给军委并报彭德怀、贺龙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对接管西安准备工作布置致西北局的批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接收西安的几个具体事件致一野前委并报军委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王震、郭鹏、王恩茂、梁仁芥、左齐关于十八日解放咸阳致张宗逊、赵寿山等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接管工作通知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转发太原军管会工作中的几点经验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共南京市委转发浙江省委《关于结束前杭州市委的工作与成立新杭州市委向华东局的请示》的通知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黄克诚关于天津接收工作给中央、华北局的综合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

 青岛市军管会关于进至青市区初步情况致山东分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日)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四兵团进南昌之情况致军委、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准备抽调三万八千名干部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训练干部准备接管广州及其它大城市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关于人民解放军进入长沙后有关遵纪守法问题的请示

 (一九四九年八月五日)

 第一兵团关于接管天水情况向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九日)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进人西南的政治准备工作向军委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一日)

 第十二兵团关于长沙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工作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七日)

 第一野战军第一军党委关于西宁市初步接收情况向一野前委并兵团党委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第一野战军第一军党委关于西宁工作情况向一野前委并兵团党委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宁夏接管情形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衡阳铁路局关于衡阳接管人员情况的报告(节录)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

 王首道关于长沙和平接管向毛泽东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第四野战军政治部转报关于我军人桂林情形致军委、总政的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中共广西省委关于桂林接管情况致分局、华中局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贵阳情况简报致各区党委、省委、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重庆接管工作简报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西北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接收西安敌伪军事部分的计划

 (一九四九年)

 沈阳军管会经济处关于接收沈阳国营企业工作总结(节录)

 (一九四九年)

第三篇 城市建设

 一、党的组织建设与政权建设

 中原军区、郑州市军管会关于整顿本军组织纪律与安定郑州社会秩序的通令

 (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中组织各界代表会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对待民主人士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政治部关于协助地方建立政权的工作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新解放区域及待解放城市必须谨慎地发展党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平津党的组织领导、分工问题致平津战役总前委、华北局、平津两市电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合肥市警备司令部军管时期纠察工作纲要草案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转发南京市委关于外来党与本地党会师情况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新武汉市委应适当吸收地下市委员参加工作给林彪、邓子恢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批转华北局关于召开太原市各界代表会的经验简报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迅速召开各界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给各中央局、分局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中共石家庄市委关于石家庄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经验

 (一九四九年八月)

 中共中央关于三万人口以上城市均须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城市各界代表会召开情形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东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向东北人民代表会议的建议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三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及各县一律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各地各城市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一野战军第三军第七师关于维持兰州市内秩序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各界代表会召开情形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八月三十日)

 中共北平市政府党组关于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的总结给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

 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保定各界代表会议给中共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律师制度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各地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四日)

 中共中央批转东北局关于召开城市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四日)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召开各界代表会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日)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三万以上人口城市召开各界代表会议问题向中央的请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郑州两次各代会的经验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五日)

 中共武汉市委关于武汉市各代表会的情况向华中局并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十六日)

 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府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的开幕词《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转发浙江省委关于召开县各界人代会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薄一波关于华北各城市各界代表会议的情况和经验向毛泽东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批转西北局关于长安县各界代表会议经验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转发锦州市关于人民代表会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七日)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会议的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广州市各界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各界代表会议召开的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赣州各界代表会的经验和收获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给华南分局等的电报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关于新疆省人民政府施正方针草案向中央并西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广州市第一屑人代会经过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同意河南省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电报

 (一九五〇年一月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转发西南局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给中南局并华南分局的电报

 (一九五〇年三月二日)

 中共西康区党委、西康军区关于雅属剿匪工作的报告

 (一九五〇年三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上海市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应说明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〇年四月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甘肃省农代会报告中应注意的两个问题给西北局的指示

 (一九五〇年四月三十日)

 二、经济建设与恢复发展

(一)经济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解决新解放城市粮荒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对私营银钱业的政策给东北局等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十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对《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提纲》的批示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六日)

 中共中央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接收企业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关于解决私营企业中劳资纠纷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七月五日)

 第十八军政治部关于节约粮食救济上海失业工人兄弟的指示

 (一九五〇年五月九日)

 (二)稳定金融物价,整顿财政税收

 中共中央关于平稳物价的几项建议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关于改革旧税制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关于上海物价上涨事致华中、华东、西北财委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关于城市货币斗争给林彪、邓子恢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

 中财委关于严格执行统一税目税率给各区财委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三日)

 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关于盐税问题致各地财委、财办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九日)

 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政处税务局关于更改国民党“印花税”的通告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财委、陈云、薄一波关于物价上涨原因致华东、华中财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日至十一月十六日)

(三)复工、复业、复课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新收复城市大学办学方针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私营工厂复工等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五日)

 第四野战军铁道纵队关于修复天津、济南段线路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三月九日)

 中共中央关于北平各大学的几个方针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七日)

 彭真:恢复与发展生产是城市工作的中心任务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对无锡市恢复和发展生产给华中局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修复洛阳至潼关段公路致中原局电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

 华北人民政府董必武、薄一波、蓝公武、杨秀峰关于成立工业复员委员会的决定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郑州市六月以来恢复商业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致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日)

 三、宣传教育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城市党报方针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八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中中外报刊通讯社的处理办法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八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请令济南市委组织关于济南实况的具体生动报道以驳斥敌人事致华东局电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对新区出版事业的政策的暂行规定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上海工作情况致中央并邓小平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北平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的批示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八日)

 第十一军城市政策战士教材《坚决遵守城市政策,争取军政双胜的模范》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城市建设宣传方针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新华总社对城市新闻工作指示五件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二十六日)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教育干部学习党的各项政策致滇桂黔边区党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四、城市管理

 毛泽东论反对职工运动中的“左”倾冒险主义

 (一九四八年二月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各地应注意总结城市工作经验给各中央局、分局等的指示

 (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城市工作总结的通知致各分局、省委并中央电

 (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应将工业生产放在重要位置致晋绥分局电

 (一九四八年五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应向中央报告的事项致各中央局电

 (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哈尔滨市工作情况简报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对国民党各类人员的处理意见

 (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九日)

 杨成武、李井泉、李天焕、高克林关于包头市军管工作情况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对旧保甲人员的处理办法致林彪、罗荣桓等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三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统一领导平、津、唐工作的各项部署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日)

 徐州市军管会关于军管会工作综合报告致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四日)

 中共华中工委关于新收复城市工作概况致华东局并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共济南市委关于济南解放后四个月工作总结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一日)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对国民党军官的处理方针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

 黄克诚关于天津情况与工作简要报告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营口市的工作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辽阳市的工作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对旧职员的处理原则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鞍山市的工作报告

 (一九四九年三月)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人杭州市工作情况致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一日)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五月份综合报告致毛泽东并华东局电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谭政、陶铸关于武汉工作情况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入上海十四天工作情况给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留用旧职员问题给华中局、华东局等的批复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日)

 中共江西省委到南昌后一个月工作的综合报告摘要

 (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二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市政部六、七月份工作报告(节录)

 (一九四九年七月十八日)

 毛泽东: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一日)

 毛泽东关于必须维持上海,统筹全局致饶漱石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日)

 谭震林、谭启龙关于浙江省五、六、七、八月份工作综合报告致华东局并报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旧人员处理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九月)

 张仲良关于青海解放后之情况致西北局前委电(节录)

 (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转发西北局关于旧人员处理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叶剑英关于一月来广州情况致毛泽东并林彪电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张德生关于兰州军管会三个月工作报告致西北局并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宋任穷关于城市问题综合报告第三号致毛泽东电(节录)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桂市十天工作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封闭妓院情况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共华南分局关于桂林工作情况报告致中央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皖苏分局第三号综合报告给豫皖苏分局的复电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共绥远省委关于进入归绥后工作情况与各阶层反映的通报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共包头市委工作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毛泽东: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和强大的经济力量

 (一九五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录

 全国大中主要城市解放日期一览表

 人民解放战争战果战损统计

 地支代月表

 韵目代日表

 地支代时表

 部队代号表

后记

试读章节

概述

伟大的解放战争,以举世闻名的磅礴气势,书写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援下摧毁国民党各级反动政权,从根本上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建立新中国的壮丽诗篇。作为中国革命“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战略实践的总结局和国共两党的最后决战,对中国共产党来说,能否在大量歼灭国民党军有生力量的同时,攻占和夺取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即成为加速解放战争进程,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经过1946年6月至1947年6月一年的内线作战,人民解放军粉碎了国民党军的全面进攻并基本上挫败了其重点进攻,逐步由战略防御转向战略进攻,大批中小城市开始逐渐回到人民手中。在人民解放军完全转入战略进攻以后,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心解决大城市攻坚问题。此后,人民解放军夺取城市的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7年7月至1948年8月,人民解放军在战略进攻中开始收复或解放一批中小城市。

在这一阶段,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解放战争第二年的战略方针》,刘(伯承)邓(小平)、陈(毅)粟(裕)、陈(赓)谢(富治)三路大军挺进中原,东北民主联军(1948年1月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发动更大规模的攻势作战,将战争引向国民党统治区;与此同时,人民解放军一部主力和广大地方部队继续在内线歼敌,收复失地。在人民解放军的凌厉攻势下,国民党军的兵力捉襟见肘,不敷使用,中小城市的守备力量大大减弱,这就为人民解放军夺取这些城市创造了有利条件。1947年11月,晋察冀野战军攻克国民党军坚同设防的华北重镇石家庄,不仅创造了城市攻坚战的经验,而且标志着人民解放军夺取城市的开始。此后,人民解放军又先后解放了运城、辽阳、鞍山、四平、洛阳、襄樊、潍县、兖州、临汾等城市,1948年4月21日收复革命圣地——延安。“这些城市的占领,与解放军的转入进攻一样,大大改变了解放区的军事、政治、经济地位。也大大地改变了全国和全世界对于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前途的认识。”由于力量对比及人民解放军仍然执行以歼灭国民党军有生力量为主、而不以夺取或保守地方为主的作战方针,所以人民解放军在这一阶段夺取的大都是中小城市,并且为了作战的需要,对宝鸡、开封等城市攻占后又主动放弃。

第二阶段,1948年9月至1949年1月,人民解放军存战略决战中夺取了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中城市。

在人民解放军战略进攻的沉重打击下,到l948年8月,国民党军主力不得不向大中城市和交通要道收缩,并形成了卫立煌(东北)、傅作义(华北)、刘峙(徐州地区)、白崇禧(华中)和胡宗南(两北)五大重兵集团。鉴于举行战略决战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从1948年9月开始,接连组织了济南战役和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不仅消灭了卫立煌、杜聿明(接替刘峙指挥)、傅作义3个重兵集团,而且先后解放了济南、郑州、开封、锦州、长春、沈阳、徐州、张家口、天津、北平(北京)等国民党军重点设防的一批大中城市。许多城市作战成为各决战战役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如辽沈战役中首战夺取锦州,一举置整个东北的国民党军于死地;平津战役中首战新保安、二战张家口、三战天津,使傅作义集团完全丧失了继续与人民解放军作战的信心和本钱,从而同意接受和平条件;淮海战役中的中原野战军首战夺取宿县,一举切断了津浦铁路,并完成了对刘峙集团的战略包围与分割,成为整个战役中的一次关键之战。通过几个月的一系列重要作战,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中城市获得解放,这对人民解放军继续向全国进军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阶段,1949年2月至1950年6月,人民解放军在战略追击作战中基本上解放了中国大陆的城市。

从1949年2月开始,解放战争进入战略追击阶段。由于国共胜负已成定局,加之国民党军在长江以南和西北、西南地区又集中在大中城市和交通要道,为迅速消灭国民党的残余势力,解放全中国,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人民解放军在向全国进军的过程中要“先占城市,后占乡村”,党的工作重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根据中央军委的战略部署,第二、第三野战军于4月下旬发起渡江战役,先后解放南京、杭州、南昌、上海等城市,占领了帝国主义在华利益最集中的沪宁杭地区,宣告了国民党22年反动统治的覆灭。与此同时,第四野战军先遣兵团解放了华中重镇武汉;华北军区部队攻克太原,结束了阎锡山对山西人民长达38年的血腥统治。此后,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向全国进军的战略部署,第一野战军向西北进军,先后解放西安、银川、兰州、两宁、迪化(乌鲁木齐)等城市;第二野战军并指挥第十八兵团和第四野战军一部向西南进军,先后解放贵阳、重庆、成都、昆明等城市;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向福建进军,先后解放福州、厦门等城市;第四野战军并指挥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向中南进军,先后解放长沙、衡阳、广州、桂林、柳州、南宁、海口等城市。至1950年6月,解放战争大规模作战结束,人民解放军先后解放了县以上城市1000余座,除西藏、台湾以外的大陆领土获得解放。(P1-2)

序言

城市解放纪实系列丛书总序

国家档案局局长 中央档案馆馆长 李明华

60多年前,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援下,人民解放军解放全国许多城市的历史,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在人类记忆中留下了浓重的印记。

在城市解放的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珍贵档案。这些档案真实地记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夺取政权、建立新中国的历史进程,对于人们总结历史经验、探寻历史规律极为重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将这些珍贵的档案文献进行综合整理、开发利用,是一项重要的文化积累工作和系统的城市记忆工程。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广大人民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要求,我们组织编纂了城市解放纪实系列丛书。

这套丛书是利用各有关档案馆馆藏档案和相关文献资料编辑的反映城市解放前后真实历史情况的大型档案文献汇编,内容包括解放前夕相关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的概况;人民解放军政治攻势、战役战斗等军事斗争情况;城市解放后的接管政策、接管过程、各界反映;接管城市后的政权建设、城市建设、恢复和发展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城市解放系列丛书主题鲜明,材料翔实,记述客观,信息量大,不仅适用于研究中国现代史的学者,而且适合普通读者阅读,是一部具有思想性、史料性、可读性的精品读物,是以档案反映城市解放这一重大历史进程的系列性文献。这套系列丛书的编纂,是档案工作者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生动体现,是各有关档案馆联手协作、整合资源、打造精品,走大编研之路的有益实践,是发挥档案历史记忆功能和资政育人功能的重要方式,是全国档案系统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献上的一份厚礼。

总结历史,不仅仅为了纪念和追忆。

这套丛书的出版,必将有助于社会各界读者更加详细地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推翻腐败专制统治、建立人民当家作主新政权的历史过程,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革命胜利的来之不易,更加切实地感受新中国不断发展前进的步伐,从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热爱我们伟大的国家,建设好我们伟大的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后记

本书系全国档案编研Ⅲ版工作指导委员会为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编辑出版的城市解放系列丛书主卷《城市解放》。作为“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全国档案编研出版重点项目,由中央档案馆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合作编辑出版。本书以解放城市、接管城市、建设城市为主题,书中编选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毛泽东军事文集》、《毛泽东文集》、《周恩来军事文集》等有关文集、文选中的文献原件均出自两馆。《城市解放》中选编的档案文献,有些是首次公布,具有很高的研究和参考价值。

本书由中央档案馆保管部、利用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档案研究处负责选材、校对、审核等编辑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原馆员刘义权同志参加了本书选材工作,《概述》由丁家栋同志撰稿。由于本书参与人较多,不在此一一注明,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因水平有限,本书的疏漏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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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3 4: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