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巴塞罗那一九五七年十二月
那年的圣诞节,日复一日,清晨时总是铅云满天,银霜满地,城市暗中透蓝。行人穿着冬衣,裹着耳朵,呵着寒气,匆匆走过。那些天,在森贝雷父子书店橱窗前驻足的人寥寥无几,进门询问的更是屈指可数。若是能卖掉某本某人曾经错过、终身等候的书——诗歌除外,也许可解书店燃眉之急。
“今天会是个好日子,能转运。”第一杯咖啡下肚,让我盲目乐观。
父亲从早上八点起一直在柜台与账本搏斗,铅笔橡皮齐上阵,写了改,改了写。他抬起头,眼睁睁地看着行人过店门而不入。
“但愿老天爷能听见,达涅尔。照这样下去,要是再错过圣诞季,一月咱们连电费都付不起了。好歹得做点什么。”
“费尔明昨天想了个法子。”我说,“他说是个绝妙的计划,能让书店起死回生。”
“愿上帝保佑我们!”
我一字不差地说给他听:
“或许我可以穿着内裤站在橱窗里,吸引酷爱文学、感情炽烈的女性。因为行家说过:女性是文学的未来,而上帝让女性无法抗拒伟岸身躯的野性撩拨。”
听见身后父亲的笔掉在地上,我回过头。
“费尔明的原话。”我又说。
我原以为费尔明的奇思妙想会博他一笑,谁知沉默依旧。我斜眼望去,发现老森贝雷非但不觉得这番胡言乱语好笑,反而当了真,正若有所思。
“瞧,没准费尔明真说到点子上了。”他喃喃自语。
我看着父亲,简直觉得不可思议,也许几周来的销售不畅让他精神失常了。
“别告诉我,你会让他穿着裤衩在书店里走来走去!”
“不,不是说这个,是橱窗。说起橱窗,我倒有个主意……也许还来得及挽回圣诞季。”
我看着他消失在店后工作间,不一会儿,又穿着冬季正装走了出来。还是我儿时记忆中那件长大衣、那条围巾和那顶帽子。贝亚常说,她怀疑父亲从一九四二年起就没买过衣服。种种迹象表明,妻子说的没错。他戴上手套,淡淡一笑,孩子般两眼泛光,这是大生意上门才会有的反应。
“我出门办点事,”他说,“去去就来。”
“能知道你去哪儿吗?”
父亲冲我挤挤眼。
“你等着,是个惊喜。”
我送他到门口,看他迈着坚定的步伐往天使门方向走。又是一个铅灰昏暗的漫漫寒冬,又是一道铅灰昏暗的憧憧人影。 二
趁落单,我决定打开收音机,边听音乐,边重新布置架子上的丛书。父亲认为,书店开着收音机招呼客人,有点不着调。要是费尔明在,他会和着任何曲调哼哼,或者更糟,扭起他所谓的“加勒比艳舞”,短短几分钟就让我头皮发麻。鉴于这些实际困难,我得出结论:想听收音机,只能趁坐拥书城、无人为伴的难得机会。
那天早上,巴塞罗那电台正在播放收藏家私录的三年前小号手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携乐队在对角线大街温莎酒店上演的美妙动听的圣诞音乐会。插播广告时,主持人不遗余力地将音乐贴上“爵士”标签,并友情提醒,某些不知羞耻的切分音也许对习惯如曲调欢快的民歌、博莱罗舞曲和新近出现的“ye-ye乐曲”等主流音乐的国内听众来说不太合适。
费尔明总说:要是堂伊萨克·阿尔贝尼兹是黑人,爵士乐会像罐装饼干那样发源于康普罗顿,并与他所崇拜的金·诺瓦克在影片中(我们在费米纳戏院看的早场)佩戴的文胸一起,跻身于二十世纪为数不多的人类成就之列。那是毋庸置疑,铁板钉钉的事实!那天早上,我在美妙的音乐和宁静的书香中从事简单的工作,心头一阵满足。
费尔明上午休息。他和贝尔纳达二月初结婚,要去做完婚礼筹备工作。他们两个礼拜前刚做的决定,我们都说时间太赶,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父亲劝他往后延两三个月,夏天的天气适合结婚。费尔明死活不肯改,说他在埃斯特雷马杜拉山区的干冷气候中长大,在地中海沿岸——他说相当于亚热带——夏天出汗多,结婚时胳肢窝湿一大片不成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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