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张立明编著的《伊朗概论》介绍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神权统治高于一切,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以伊斯兰准则为依据。宗教领袖既是全国宗教事务的最高权威,也是围家的最高领导人,凌驾于所有权力之上,拥有对伊朗国内外所有重大事务的最终决策权。总统是继领袖之后的最高国家领导人,是行政权的最高首脑,负责组建内阁并领导内阁开展工作。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但是议会通过的一切决议必须经过宪法监护委员会的审核方可生效。司法权最高首脑为司法总监,由宗教领袖直接任命产生。伊朗自然资源丰富,石油、天然气储量均位于世界前列,是石油输出国组织的重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