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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民国的教训(腐败与反腐败较量实录)
分类 人文社科-政治军事-中国政治
作者 邱涛
出版社 中国方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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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由邱涛所著的《民国的教训(腐败与反腐败较量实录)》一书由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卜键撰写。书中收录了清中期乾隆至道光年间的11个钦办案件,其中多为贪腐大案,如德明骚扰驿站案、查赈委员之死案、户部假照案等,上至公侯督抚,下至书吏家丁,见解独到,叙事流畅,内容丰富,故事生动。梳理这批案件的来龙去脉,有助于我们从中吸取历史经验和教训,为今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内容推荐

由邱涛所著的《民国的教训(腐败与反腐败较量实录)》一书立足对腐败问题进行历史回顾和考察。全书通过对民国时期的9个典型贪腐案件和反腐败实践的全景式回顾,结合近代政治发展进程,详细介绍了民国时期的反贪机制、反贪立法与运作等内容,揭示出如果任由腐败蔓延,必将亡党亡国的深刻历史教训。全书举例生动、语言通俗,对当前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反腐败工作实践具有很强的历史借鉴和启迪价值。

目录

第一编 武夫当国与体制腐败

 第一章 袁世凯集团:政治贿买与体制性贪腐

引言:大总统也贪腐

一、为了皇帝梦,用钱买文武

二、软禁和贿买,对黎副总统双管齐下

三、挥霍国帑,笼络满蒙遗老

四、捞钱靠权力,为贪腐费尽心机

五、贿买和暴力,对政敌依然是两手

六、袁段斗法,集团腐败大曝光

七、黎段权争,“刚正廉洁”竟是伪善

 第二章 曹锟贿选与北洋“武金政治”

引言:武金政治的“活丑剧”

一、曹锟想过把“总统瘾”

二、傀儡总统毕竟“合法”

三、国会停摆选不了总统

四、“买”议员回京

五、“贿选”总统

六、曹锟觍颜出任总统

七、贿选遗毒:西式民主声名狼藉

 延伸阅读1 北京政府时期的监察机制

一、平政院与肃政厅

二、地方监察机制和机构

三、分司弹劾制

四、审计机构

五、官吏惩戒机构和程序

第二编 政争与腐败

 第三章 新军阀混战、政治贿买与蒋介石下野

引言:贿买老手走麦城

一、中原大战后企图肢解冯、阎

二、冯玉祥替反复无常的石友三“要钱”

三、蒋介石以禄位分化石友三“盟友”

四、雷马事变与宁粤的金钱角力

五、宁粤对峙中的贿买分化

六、民族危机下的政治妥协

七、蒋介石下野

 第四章 招商局案与“特委会”的政争

引言:抗倭英雄?贪官?

一、孙科、陈铭枢内阁

二、“焦头烂额”的孙、陈政府

三、“特委会”成立与财政烂账

四、蒋、汪合流与“一二八”抗战

五、“招商局案”突然曝光

 第五章 孔祥熙集团窝案与“倒孔”战役

引言:朝野同喊“倒孔”

一、孔祥熙集团腐败窝案:六大案例

二、美援与美国人的用心

三、美金公债与贪腐案

四、国民参政会倒孔反贪

 延伸阅读2 南京和重庆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机制

一、中央监察机构——监察院

二、地方监察机构——监察区的划分和监察使署的设置

三、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监察机构

四、七大监察职权

五、惩戒机构和惩戒制度

第三编 政治与司法腐败

 第六章 监察院与宋子文“黄金政策舞弊案”

引言:舆论监督的力量

一、宋子文的“黄金政策”

二、上海爆发“黄金风潮”

三、“改弦易辙”

四、“公器私用”

五、监察院立案彻查

六、对手派系和特务推波助澜

七、监察院“彻查”报告与“有限”追究

八、病根检讨

 第七章 蒋经国上海“打虎”与政治妥协一

引言:一个非常夏日

一、蒋氏父子的改革:向腐化开战

二、“只打老虎,不拍苍蝇”

三、“大老虎”能否彻底整治?

四、“现在,我们失败了!”

 第八章 民国司法腐败与行政干预

引言:法律和人民深深的屈辱

一、司法腐败怪象:一案拖延经年

二、司法腐败怪象:故违司法程序

三、司法腐败怪象:“自由”心证

四、司法腐败怪象:量贿定罪

五、司法腐败怪象:监狱陋规

六、行政干预司法

七、行政干预典型案例:高秉坊贪污案

 延伸阅读3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监察体制

一、监察机构和机制

二、惩戒机构

参考书目

后记

试读章节

第一章 袁世凯集团:政治贿买与

体制性贪腐

引言:大总统也贪腐

徐世昌是北洋集团的元老。1918年,他终于登上了中华民国大总统的宝座,成为继袁世凯、黎元洪、冯国璋之后,中华民国第四任大总统。

根据当时的陋规,新总统到任照例应由财政部筹拨150万元,由财政总长曹汝霖亲手送交新总统徐世昌,作为其到任后的“零用”。按规矩,总统只收其中的lOO万元,余下的50万元则应由新总统分润给财政总长,但徐世昌竟然全数收下,没有按例分50万元给曹汝霖。直到“五四”运动后,曹汝霖作为卖国罪魁,爱国学生火焚其宅,有政客出面替曹汝霖向徐世昌讨要这笔“欠款”,徐世昌不得已,才“挤”出了8万元,送给曹汝霖作为补偿。

一个主张尊孔读经的总统,却置道德廉耻于不顾。身属于这个以袁世凯为首、奉行以金钱为政治运作和官场运行“润滑剂”的集团,贪腐对他而言不是潜规则,而是明规则!

可以说,北京政府时期,北洋集团的领头人,已成为最高统治者的袁世凯,崇信自己所谓的长期从政的“成功”经验,将金钱作为官场运行的“润滑剂”。因此,在中华民国的初建时期,各级统治者出于“政治目的”的各种行贿收买和相应的贪腐行为,是很普遍的现象。

一、为了皇帝梦。用钱买文武

袁世凯是利用金钱为自己的权力贪婪铺路的“高手”,他在晚清寻求高官之路时是这样,贿赂权臣庆亲王奕勖、权监李莲英等,获得权力高位,在民国时期当上最高统治者后也没有改变。在他的政治贿买中,为自己的独裁专制统治“稳定”人心的政治怀柔费就是其中一种。

袁世凯当上临时大总统、大总统后,为了实现自己专制独裁、当上皇帝的美梦,拼命拉拢各方人士。民国时期的政学界名人梁启超就是袁世凯拉拢的对象之一,贿买款起初主要由梁士诒经手。当袁世凯称帝之意越来越急切之时,又授意长子袁克定与梁启超密切接触。1915年春,因连一个币制局总裁都当不下去而饱受重挫的梁启超,正避地于清华园,埋头著书、讲学的时候,突然接到袁克定请他到小汤山赴宴的邀请。梁启超来到北京郊外的汤山温泉,发现杨度正坐在席上。因梁启超知道杨度正极力鼓吹帝制,便觉此事有蹊跷。果然,袁克定和杨度在宴席上痛诋共和,袁克定甚至问梁启超是否知道近来外间议论纷纭,都说共和制度不适合我中国国情,并说,想听听卓如(梁启超字卓如)先生高见。这是隐露出要梁启超赞同帝制之意,并暗示梁启超如能附和,他们必然不惜金钱和官位来拉拢。但梁启超毫不避忌,如实说出自己不赞同帝制复辟的意见。双方陷入僵局,汤山之宴不欢而散。梁启超知道自己反对袁世凯帝制自为的态度公开后,将会祸及家人,因此随后就携家避居天津。之后杨度等人从袁世凯那里领取了20万元的活动经费,为袁世凯复辟大肆宣传的“筹安会”正式开张,杨度还公开发表《君宪救国论》,为袁世凯称帝制造舆论。筹安会开张后一个星期,梁启超就发表了讨袁檄文《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公开驳斥杨度的《君宪救国论》,反对改变国体。首刊该文的《镜报》一时洛阳纸贵,当天即“售罄无余”,以致人们为争先读到此文而辗转抄读,许多人到报馆要求再版加印,社会影响之大由此可见。在梁文发表前,袁世凯得到消息,立即派人携20万元巨款前往天津贿赂梁启超,企图让梁启超不要发表此文,梁启超不为所动,不仅将钱退回,还将《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抄录了一份,寄送袁世凯。①(①梁启超:《国体战争躬历谈》,《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三》,第143页。)

民国初年,对进步党要人林长民、汤化龙、刘崇佑等,袁世凯也着意拉拢,他送出很多次大笔的政治性怀柔费,也是为了收买他们。这些政治怀柔费多通过梁士诒等人经手。有一部分实力派人物,如广西都督陆荣廷、江苏都督程德全等,原来就和袁世凯接近,并不打算投靠国民党,但国民党方面却在拼命拉拢他们。对这一类人,袁世凯就不免要给政治性的稳定人心费用,既有每次馈送10万元、8万元的大数目,也有每次馈送都在10万元以上、有时多至40万-50万元特大数目,目的是使他们下决心拒绝国民党的争取①(①唐在礼:《辛亥以后的袁世凯》,《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上册),第109页。)(P5-8)

序言

中华民国初立,随着孙中山被迫将临时大总统之位让与袁世凯,临时政府所在地由南京迁到北京,民国北京政府,就由晚清即已形成的北洋集团所控制,历任大总统。多为北洋军阀集团成员。

从北洋集团首领袁世凯,到元老级人物冯国璋、徐世昌、段祺瑞、曹锟、张作霖……他们从晚清开始,就已奉行“金钱为政治运行润滑剂”的信条,大肆贪贿,以金钱和武力为两手,来施行其统治之目的,其政治统治呈现集团式腐败和体制性腐败的特征。

袁世凯为了独裁统治、皇帝迷梦,大肆贿买;大总统徐世昌,连下属陋规的“小便宜”也要贪占。对于大总统的贪腐,难道没有制约体制吗?民国体制设计中当然是有的,国会就可对大总统提起弹劾。但“曹锟贿选”说明,体制设计一旦遭遇恶意破坏,尤其是拖累社会风俗也败坏了,其后果很严重。政治人物、官员当然难辞其咎!当社会、人们不以贪贿为耻时,监督、弹劾云云,当然沦为空话,国会反而成为贪腐者“合法”利用的工具。“猪仔”国会和“猪仔”议员,不仅令贪贿者当上国家元首,也令引进而来准备用以改造中国社会、政治的西式民主宪政声名狼藉。

那么,在民国大总统之下,从国务总理、内阁阁员,到中央各部和地方各军政大员,也均有制度设计来监督、管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崇信金钱贿赂的袁世凯,却是民国大总统中较为突出地强调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构者。正是在他的领导下,民国北京政府建立了平政院、肃政厅这样的监察反贪机构,平政院和各类官吏(文官、司法官、审计官)惩戒委员会等惩戒机构,而且,从国务总理开始,其下各级大员,直至县长、司法官,均可以国会提起弹劾、平政院肃政厅提起弹劾、省县议会(省县立法机关)提起弹劾的机制进行监督制约。还不止此,袁世凯政府开始,就对《刑法》屡次修订,强化其中对贪污腐败等违背职务行为的惩处,并制定、公布了《官吏犯赃治罪条例》等一系列刑事特别法规。从一些人强调的“治法”而言,袁世凯统治开始的整个民国时期,“治法”似乎在走上逐步完备的正轨。这些人很强调批判中国古代尤其是明清“有治人,无治法”的弊端,似乎有了“治法”就一切OK。但袁世凯一方面在“有治法”,同时却“无治人”了,“治法”终不过也成了摆设。想当年,袁世凯为了当上皇帝,纵容为他称帝四处活动鼓吹的“筹安会”,当1915年9月,肃政厅全体肃政使弹劾筹安会,并要求予以惩戒,袁世凯碍于民意和官箴,不得不做点表面功夫,要求主管官署内务部“对于该会以后言论行事为之酌定范围,明令限制”,实际上这是袁世凯要他们做的,如何限制得了!全体肃政使虽再次提起纠弹,袁世凯也就不再理会,而负责监察的平政院肃政厅又能怎么样呢?想做“强项令”,脖子好像又没硬到那个程度,统治者又是这样,最后结果就只能是“有治法,无治人”,比“有治人,无治法”又能好到哪儿去?甚至到张勋复辟时,裁撤平政院肃政厅,此后再未恢复。“治人”没有了,“治法”终究也是保不住的。治人治法应并重!(P3-4)

后记

后记

17年前,当我刚刚进入中国近代历史上的反贪研究领域时,这一领域的研究也刚起步,因此,我的研究更多地侧重于制度梳理,这是符合当时中国反贪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实践的需要的。当时的研究,对近代历史上大量制度与运作之间的差距虽有一定的论述,对众多反贪政治活动的事例和史料亦有一定的利用,但尚未能充分、详尽地论述。11年前,当我出版自己在这一领域的第一本专著《中华民国反贪史》时,我就提出,这本书限于篇幅,对研究过程中的诸多设想和专论性内容,尚未能全部企及,希望今后能在专题研究中体现出来。

不成想,十年光阴如白驹过隙,其间笔者在这一领域虽又有一两本专著出版,也发表过一些论文,但很惭愧,早年企图通过大量的反贪政治活动来研究制度与运作之间的差距的设想,一直没有变为现实。感谢中国方正出版社的编辑同志,以对中国反腐倡廉事业的责任心,在2014年初热情地向我约稿,希望我撰写一本通过具体、生动的历史事例来探讨中国近代反贪理论与实践的专著,这与我久蕴心中的设想不谋而合。于是,我很痛快就答应下来,并立即开始了辛勤的写作,虽然久有研究和积累,写作的过程仍历经近两年的时间,完成了这本十几万字的小书。

本书以学术研究为基础,但写作时考虑到读者层面,故语言文字、结构形式都尽可能的明白易懂,尽量避免学术著作的信屈聱牙,希望读者能看到作者在这方面的努力。

最后,仍要感谢我所服务的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为我的学术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使我能静心地读书、研究、著述。

邱涛

2016年12月于北京师范大学

书评(媒体评论)

作者撰著有《中华民国反贪史》,史料稔熟。现从政治学与历史学结合的视角,重新架构民国贪腐状,尤其武人窃国之横行不法,当为后世鉴戒。本书甚有学术价值。——王春瑜(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著名学者、作家)

这是一位学者开拓创新的学术尝试,是一部足以使人振聋发聩的警世之作。它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是并行不悖、相得益彰的。——陈铁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著名学者)

近年来,写民国时期的中国政治与社会中的腐败问题的书越来越多,但是,大量利用丰富的历史材料和学术研究的前沿成果,对民国时期腐败和反腐败的较量作出实录、专题性、深入研究的书则很少见。本书客观深入的研究态度,深入浅出的叙事方式,会使读者不仅有历史事实方面的新收获,而且在阅读的感受和思考上会有新的收获。——林华国(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著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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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1 1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