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著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充满童趣的小说。故事发生在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上,小主人公汤姆·索亚聪明调皮、天真阳光、正义勇敢、向往自由,他厌恶刻板枯燥的生活环境,梦想着和朋友们一起到荒岛上做海盗,过一种刺激冒险的生活。一次偶然,他和哈克贝利目击了一桩杀人案,在正义的驱使下,他战胜了心中的恐惧,勇敢地揭发了犯罪者,保护了无辜的镇民。后又在一次郊游中,与贝琪在岩洞里迷了路,凭借乐观无畏终于自救脱险。最终,聪明机智的汤姆和哈克贝利地找到了强盗的宝藏,成为了小镇的小英雄,赢得了人们的赞赏。故事扣人心弦、跌宕起伏、情节生动、幽默有趣,充分展现了孩子的特性,借儿童的视角、心理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各个层面。
马克·吐温著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企鹅青少年文学经典系列”中的一本,是世界著名中篇小说。
在一个叫圣彼得堡的小镇上,幼年丧母汤姆生性顽皮,但心地善良,他被他的姨妈收养。但汤姆受不了姨妈的管教和教会学校枯燥无味的生活,幻想过上传说中那样新奇冒险的生活,因而常常逃学闯祸。终于有一天,他与好朋友哈克贝利·费恩来到一个荒岛上,当起了“海盗”,过了几天逍遥自在的生活。他们在无意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关键时刻,汤姆挺身而出,指认了凶手。
但汤姆担心遭到凶手的报复,一直提心吊胆。不久之后,在一次野餐活动中,他与他喜欢的姑娘贝琪·撒切尔在一个岩洞里迷了路,还遇到了隐藏在山洞里的凶手,整整三天三夜饥寒交迫,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后来终于村民们救出了汤姆和贝琪,坏人被封死在了山洞里,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汤姆和哈克贝利再次回到山洞中,找到了凶手埋藏的宝藏。
“汤姆!”——没人答应。
“汤姆!”——还是没人答应。
“这孩子究竟上哪儿去了?真搞不懂。汤姆,我在叫你!”
老太太往下拉了拉眼镜,眼睛从镜框上面朝屋里看了一遍;然后又往上推了推眼镜,眼睛从镜框下面朝屋外望了望。她很少或者说从来也不透过镜片去找像一个孩子那么小不丁点儿的东西,眼镜是她的宝贝,是她心中的骄傲。戴眼镜是为了显得有“派头”,而不是为了用它——她就是戴上一对火炉盖也照样能把东西看清楚。她好像独自纳闷了好一阵,然后又开口说话了,虽然不算是粗声大气,但那嗓门儿还是大得连屋里的板凳都能听清楚:“喂,我发誓,我要是抓住你,我就——”
她话还没说完,因为这时她正弯下腰,用扫帚往床底下捅,所以她每捅一下,就需要停下来喘口气。结果,她除了从床底下捅出一只猫,一无所获。“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费心的孩子!”
她朝敞开的房门走去,在门口当中站住,又抬头朝花园里那些西红柿藤和曼陀罗花丛中张望。仍然看不到汤姆的人影。于是,她提高嗓门儿,高得足以让声音传到四面八方的各个角落里去,她高声喊道:“喂……汤姆!”
她身后忽然传来轻微的响动。她猛一转身,正好抓住一个小男孩儿的衣服下摆,这回他可跑不了啦:“好啊!我早就该想到你会躲在那个储藏室里。你躲在那里干什么?”
“没干什么。”
“没干!瞧瞧你那双手,再瞧瞧你那嘴巴,都成什么样了?”
“我不知道,姨妈。”
“哼,我可知道。是果酱,一定是果酱。我跟你说过有四十遍了,你要是不肯放过那果酱,我就剥你的皮。把鞭子递给我。”
老太太把鞭子已经抡到半空中了——就要大难临头了。
“哎哟!瞧你背后,姨妈!”
老太太猛一转身,紧抓住她的裙子以防不测。就在这一眨眼工夫,那孩子从她手底下跑掉了。他爬上高高的木板栅栏墙,迅速翻过墙去,不见了踪影。
他的波丽姨妈站在那里,一时惊呆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轻声笑出来:“这个该死的小子,我怎么总也不会多个心眼儿?这套把戏他跟我耍过多少回了,我怎么到现在还不会提防他?唉!真可怜,天底下最蠢的就数那些老家伙啦。还是俗话说得好,老狗学不会新把戏。可是天哪!他从来没有一天不换花样的。你怎么能知道这些花招儿他都是怎么想起来的呢?看起来他心里有数,他知道能捉弄我多久而不至于叫我发火。他还知道,只要他能想办法让我分心,或者逗得我发笑,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就舍不得打他一下子。对这孩子,我没有尽到责任。老天在上,这是大实话。还是《圣经》上说得好啊,舍下了棍子,惯坏了孩子。我作了孽呀,害了我们俩,这个我知道。这孩子真是一肚子坏水。可是天哪!他是我死去的亲姐姐的孩子呀,可怜的小东西,我是下不了狠心去揍他,怎么也不能。每一回我放过他,我的良心都好难受啊;可每回我要是真揍了他,我的心又难受得都要碎了。唉,算了吧,《圣经》上说,人为妇人所生,时光短暂,多有灾难。我琢磨着是这道理。下午他又会逃学,我呢,明天非叫他干活不可,好好惩罚他。要是让他在星期六,在别的孩子都休息的时候干活,可真是难死了,他可是最讨厌干活了。而我无论如何也得对他多少尽点儿责任呀,要不然,我真要把这孩子给宠坏了。”
汤姆果然逃学了,他玩得很开心。他回到家里,正赶上帮助那个黑人男孩儿吉姆把第二天要用的木柴全部锯好,在晚饭前还要把引火柴给劈好——或者说他至少是及时赶上了把他一天的经历讲给吉姆听。而吉姆一边听着,一边把四分之三的活儿都干了。汤姆的弟弟席德(其实是表弟)这时也已经干完了他分内的活儿(把劈柴碎片拾起来)。他是个守规矩的孩子,不会到处惹是生非。
在汤姆一边吃着晚饭,一边伺机偷糖块的时候,波丽姨妈问了他一些用心良苦又切中要害的问题——因为她想通过问话引他上钩,在答话中露出对他自己不利的事情来。像许多心地单纯的人一样,她那喜欢卖弄的虚荣心使她自以为有耍弄阴谋诡计的天分。她喜欢把自己那些最显而易见的小心眼儿当作阴险狡猾的锦囊妙计。她说:“汤姆,学校里挺热的,是不是?”
“是的,姨妈。”
“热得厉害,是不是?”
“是的,姨妈。”
“你不是想去游泳吗,汤姆?”
汤姆心里突然一惊——这句话令他很不快,他的疑心翻腾开了。他察言观色,密切注视着波丽姨妈的脸,可是什么也看不出来。于是,他说:“不,姨妈——哦,我不是太想去。”
老太太伸出手来,摸了摸汤姆的衬衣,说:“不过,你现在不太热了。”她心里暗自得意,她已经发现了衬衣是干的,而这一发现并没有暴露出她自己原来的想法。但是,虽然她自鸣得意,汤姆现在也已经摸清了风向,知道了姨妈的真实想法。于是,他决定以攻为守,主动出击:“我们几个人用水龙头往头上冲凉——我的头发还湿着呢,您能看出来吗?”
波丽姨妈顿时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想到自己竟忽略了这个旁证,的确是个失策。接着,她又有了新主意:“汤姆,你要往头上冲凉,不用拆开我给你缝的衬衣领吧,对不对?解开你的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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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到此结束。它既然是个严格意义上的儿童故事,就必须就此打住,再往下讲就变成大人的故事了。写一本关于成年人的小说,作者会清楚该在什么地方停笔——也就是说,写到结婚为止;可是写少年故事的话,他就必须在最适当的地方收笔。
这本书里出场的大多数人物至今仍然健在,并且活得富足而幸福。也许将来有一天值得将这些年轻人的故事再续写下去,看看他们长大之后成了什么样的人。因此,现在最明智的做法是对他们的那一段生活避而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