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德布鲁赫是德国著名的新康德主义法学家,回到拉德布鲁赫的意义在于:他在从西方传统两大法学流派,即传统自然法和传统实证主义的对峙,到当代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论争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他的视法律为涉及价值的事实的立场的用意是努力弥合近百年来传统自然法和传统实证主义之间的鸿沟。徐江顺著的《当代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之争中的拉德布鲁赫》以拉德布鲁赫的三元方法论作为统摄全书的分析框架,阐述了拉德布鲁赫的新康德主义背景,将传统自然法和传统实证主义的理论主张跟拉德布鲁赫的涉及价值的事实的法概念进行鲜明对比,揭示出他的这一立场在“二战”后事实上成为了当代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争论的研究进路,以此向读者呈现独到的“二战”后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拉德布鲁赫的学术地位和价值。
拉德布鲁赫研究目前是国内的理论热点,但在拉德布鲁赫到底属于实证主义法学派还是属于自然法学派这个问题上没有定论,徐江顺著的《当代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之争中的拉德布鲁赫》就是为了回答这个问题。
本书揭示出,拉德布鲁赫的三元方法论是其思想的灵魂,正是这一观点方法让他成为从西方传统两大法学流派即法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的对峙到今天这两大流派的融合的承上启下的人物。
绪论
一、为什么要回到拉德布鲁赫
二、拉德布鲁赫在英语世界和东亚
三、本书的研究思路
第一章 价值与事实的三分——拉德布鲁赫的新康德主义三元方法论
第一节 新康德主义法学概述
第二节 拉德布鲁赫的方法论
一、相对主义
二、从传统二元方法论到拉德布鲁赫的三元方法论
第二章 无事实的价值——传统自然法
第一节 传统自然法概述
第二节 从自智者学派到孟德斯鸠的论述看传统自然法作为无事实的价值
一、智者学派:与自然相一致
二、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正义作为自然法价值的核心
三、西塞罗、奥古斯丁与阿奎那:永恒不变的自然法
四、格老秀斯:理性的张扬
五、霍布斯:否弃野蛮,追求和平
六、洛克与卢梭:自由作为至高无上的价值
七、孟德斯鸠:以生存为目的
第三章 无价值的事实——传统实证主义
第一节 传统实证主义概述
第二节 从边沁和奥斯丁的论述看传统实证主义作为无价值的事实
一、边沁:区分法律的应然和实然
二、奥斯丁: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
第四章 涉及价值的事实——拉德布鲁赫的法概念和法理念
第一节 拉德布鲁赫的法律概念
第二节 拉德布鲁赫的法理念
一、理念与法理念
二、拉德布鲁赫的法理念
第五章 涉及价值的事实的进路对当代法学论争的启示
第一节 当代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概况
第二节 拉德布鲁赫的法概念对哈特与德沃金的争论的启示
一、涉及价值还是与价值无涉——哈特与德沃金关于法律概念的争论
二、拉德布鲁赫对哈特与德沃金的争论的启示
第三节 拉德布鲁赫的法理念对哈特与富勒的争论的启示
一、分离命题与联系命题——哈特与富勒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争论
二、拉德布鲁赫对哈特与富勒的争论的启示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