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一座垮掉的桥
2001年9月11日,曼哈顿的两座摩天楼垮了,几千肉身瞬间陨灭。十天后,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抵达纽约的圣托马斯教堂,在为英国罹难者举行的追思会上做了简短的致辞。在那样的场合,人们要做的并不是同仇敌忾地声讨恐怖分子(至少当时还不是),而是共同面对一个更为迫切的追问:“为什么他们要死?”或者说,为什么那些与恐怖分子毫无过节、只是过着简单生活的人们,要在一个星期二的早上被毫无预兆地以最惨烈的方式夺去性命?神作为这个世界的主宰,他如何能设计或允许这一切?
作为回答,布莱尔为人们朗读了桑顿·怀尔德写于1927年的《圣路易斯雷大桥》的结尾:“很快我们就会死去,所有关于这五个人的记忆,都会随风逝去。我们会被短暂地爱着,然后再被遗忘。但是有这份爱就已足够;所有爱的冲动,都会回到产生这些冲动的爱里。甚至对于爱来说,记忆也并非不可或缺。在生者的国度与死者的国度之间,有一座桥,而那桥就是爱。它是唯一的幸存之物,它是唯一的意义。”
在《圣路易斯雷大桥》的开头,1714年7月20日的中午,五个旅行者走在全秘鲁最好的一座吊桥上。突然,桥断了,他们同时摔下深深的河谷。对当时的秘鲁人来说,这次灾难不啻“9·11”。这并非因为战争或瘟疫未曾夺去更多的生命,而是因为这座桥是所有利马居民平日都会路过的。它以最象征性的方式提醒所有人:我们最习以为常的生活,可能会以最突如其来的方式,被死亡终结。我们可能刚刚端着咖啡在世贸中心的办公室里开始新一天的工作,我们可能刚刚在俄克拉荷马政府大楼的托儿所里把孩子哄睡,我们可能刚刚在奥斯陆附近的于特岛和朋友们搭好宿营地的帐篷,我们可能刚刚在丹佛的电影院里坐下并等着看电影首映……然后,一切都可能戛然而止。
在怀尔德的小说中,目睹灾难发生的圣方济会修道士朱尼帕和所有人一样,陷入了对人类命如蝼蚁的震撼,但他拒绝使之成为怀疑信仰的借口。相反,他试图去完成一次巨大的田野调查—走访整个秘鲁,以调查这五个暴卒者的生平,考察在命运无常的背后是否有着某种神性的安排,让圣路易斯雷大桥选择他们五人(而非别人)成为殉葬者。这当然不是一次社会学意义上的调查,而是神学意义上的。或者如小说家罗素·班克斯所言,怀尔德的寓言是要去探究“在个人意志掌控之外的命运的意义”。然而,反讽的是,朱尼帕修士却选择用最科学理性的方法来检验这五个遇难者:统计他们的善恶,以确定其下地狱的正当性。
但随着小说依次以这五个人的视角展开,读者发现了朱尼帕修士永远无法从街头巷尾的走访中获得的人生真相。在利马城里成为众人笑柄的侯爵夫人,其实是因为母女关系破裂而借酒浇愁,看似邋遢丑陋的她有着优美的文才,她写给远方女儿的家书日后将成为西班牙语文学中的瑰宝;沉默寡言的孪生孤儿兄弟从小就有着外人难以理解的默契和亲密,然而哥哥对女演员卡米拉的秘恋让手足之情受到考验,最后哥哥死于外伤感染,悲恸的弟弟决定离开秘鲁去做水手;皮奥叔叔是南美殖民地的老江湖,常人眼里奸诈狡猾的他却是古典文学最痴迷的门徒,他努力培养卡米拉只是为了复兴西班牙戏剧的黄金时代……
于是,现代文学的多角度叙事传递了这样的教训,即对个人进行道德判断是异常困难的,因为每个人都是一座城堡,其内的感情生活总是秘而不宣或异常复杂的。甚至连这部小说的全知叙事者都向读者承认:“虽然我宣称自己知之甚多,但是否也可能漏掉那情感源泉中更隐蔽的涌流呢?”读者一旦洞悉了这五个人的感情生活,就会扼腕于命运的残酷,因为他们在各自的厄运中备受煎熬,刚刚获得了某种意义上的顿悟或解脱,行走在圣路易斯雷大桥上的他们即将迎来新的生活。也许,他们是最不该去死的,他们是最应该被拯救的,否则十字架上的“真”如何可能?
在战后的后现代文学里,这样的“真”当然是不可能的,这样的追问也只能走向荒诞和沉默。《圣路易斯雷大桥》写于“喧嚣的二十年代”,怀尔德或许当时已敏锐地预感到了一个后宗教时代的信仰麻烦。既然如此,小说结尾所言的作为“唯一的幸存者”和“唯一的意义”的“爱”又是什么呢?在20世纪文学史里,怀尔德这位三获普利策奖的作家曾被认为是一个温情脉脉的乐观主义者,因为他似乎很喜欢表现人伦之爱。他极少描写边缘的或惊悚的男女情爱(这似乎是另一个怀尔德—比利·怀尔德—喜欢干的事),因为在他看来,在文学中描写家庭主妇和牙科医生霍乱般的爱情,不如写小镇上父母子女间简单深沉的家庭之爱更具普世价值。于是,母女之爱、父女之爱和兄弟之爱,成为《圣路易斯雷大桥》的解剖对象。在文学的显微镜下,怀尔德展现了这些卑微蝼蚁的爱之困局—这些非肉欲的、非排他的精神之爱绝不简单。它们的悖论在于,以爱的名义施予的越多,这些爱就越沉重而狂热,就越有可能对被爱者成为一种压迫性的力量。所以,小说里的各种爱,毫无例外都是徒劳之爱,都是不被肯定和回报的爱。
人能以这样的世俗之爱抵抗永恒的死亡吗?怀尔德的答案是否定的。布莱尔为了巩固信仰和爱而诵读的,其实可能是全书最为阴郁的段落。人是必死的,对于死者的爱和追思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淡,随着肉身的死亡而停止。简言之,人无法永远去爱,记忆必将败给遗忘。
然而,怀尔德也并非悲观厌世。他以柏拉图主义的哲学机锋告诉我们,人与人的爱虽然速朽,却会以新的形式延续或重生。正是凭着这样的信念,我们才能面对无法以理性去思索的死亡,才能在这个充满暴力和灾祸的“后9·11”世界里独活。
2012年8月 P214-218
作者时而像医生,把小说和作家曝光在通亮的手术灯下,让读者看清每根血管和最小的骨头;有时又像遥远部落里的巫者,召唤出蛰伏在文本zui深处的幽灵。这是一份剂量精确的理智与情感的药方,得到治愈的将是我们昏睡已久的高贵的感官。
——张悦然
读这本书,读者能了解当代美国文学的代表人物和文化背景,文学理论和解读方法的入门途径,并领略温和中正里透出洞见和野趣的随笔笔法。更能收获一个无用之用:重访身兼学者、教师、随笔作家、自媒体创作者几种身份的但老师自2007年以来的文思之旅。送给喜欢文学和文学人赏析的读者。
——金雯
每个作家都应该好好读一下汉松老师这本书,他对那些重要作品的修辞学和形式结构的分析,直指作家写作过程中的潜意识活动,它们足以帮助作家们认识自己。
——小白
如果能重回校园,我希望能在南大跟着但老师学英语,读小说。
——苗炜
阅读,究竟是一桩怎样的事?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说,“读书需要训练,就如同运动员所接受的训练那样,而且,人们差不多要终其一生,追求这个目标”。他还说,绝大多数人的阅读只是为了简单的功利,而“真正的阅读不是那种用奢逸麻痹我们、让更高贵的感官一直沉睡的阅读,而是我们必须踮起脚尖、用我们最警觉和清醒的时间去进行的阅读”。
这位超验主义者并未夸大其词。我们或许可以天赋异禀地成为一个过目不忘的读者,却无法天生地成为一个洞若观火的读者。觉察到文字中复杂含混的意义,感受到文本中细腻逶迤的美,这都是我们需要在后天勤学苦练方可获得的技能。有时候,阅读的行动甚至如攻城战役一般艰难!为了攻入意义的城池,读者需要部署、调动、斡旋、强攻、破袭、鏖战……读者当然可能久攻不下,或铩羽而归,但如果在漫长战役后破城而入,那种胜利的成就感,一定会是史诗级的。
此刻我的脑海里,确实有一幅这类强力读者的标准像,他就是J.希利斯·米勒。他曾在一次访谈里,用几万字的篇幅,追忆了自己求学从教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以回答“为什么要选择文学”这个问题。米勒说,自己1940年代在哈佛读研究生时就读过福克纳的《八月之光》,1950年代到1970年代初执教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时,又多次在课堂上教过此书。2004年,这位“耶鲁四人帮”的中坚、美国最杰出的文学评论家即将从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的讲坛上荣退,古稀之年的他在研究生研讨课上最后一次教起了《八月之光》。在读了这部最伟大的美国南方小说六十多年之后,米勒说他注意到了之前无数次重读都未曾细想的一处细节—那个因妻子偷腥而被信徒废黜的长老会派牧师盖尔·海托华某天夜里在教堂外听着里面传出的圣歌声,深感恐惧地想到,这些如此虔诚称颂耶稣的南方基督徒们,与那些下周即将参与对乔·克里斯默斯私刑的人会是同一帮人!米勒突然感到疑惑:为什么福克纳要这样将基督教新教和南方种族主义联系在一起写?他之前研究过海托华牧师对丁尼生诗歌的喜欢,研究过莉娜和乔对于食物的不同态度,但从未认真思考过《八月之光》中种族主义、私刑处死和南方新教信仰的关系问题。
在暮年的这次重读中,米勒观察出了一种新的状况,即福克纳笔下白人的种族主义暴力深深根植于他们的新教信仰之中,因为“如果他们不去兴高采烈地参与杀死乔,如果他们对他有一丝的怜悯,那么就将承认自我怀疑的存在,也即意味着他们会希望去悲悯自己”。事实上,米勒终于从《八月之光》中发现,美国南方的意识形态是三位一体的,性别主义、种族主义和新教信仰在这片土地是共生共灭、相互依存的!
米勒对他迟到的见解做了自我反思。他觉得,恰恰因为自己是在这样一个南方社群中长大的(父亲是南方浸礼会牧师,母亲是南方长老会信徒),所以南方新教的意识形态深深写入了他的基因,以至于他无法更早地觉察到这种宗教存在着某种结构性暴力的可能。米勒用这个例子,说明了阅读绝非一时一地、一蹴而就之事,它完全可以延宕在毕生的岁月中。而且随着生命体验的更新,随着阅读视野的开阔,文本的奥秘会在不断重读中,渐次向读者打开。
和米勒一样,我也是以文学为业的大学老师,这往往意味着某种“三位一体”的身份:读者、教师和作者。我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好的阅读者,向年轻的学生讲授如何进行文学阅读,同时以文学批评的方式论述自己的阅读。从事这样与阅读息息相关的营生,让我无比认同纳博科夫的一句话,那就是“只有重读才是真正的阅读”,而教授英语文学的职业要求,又将这种重读制度化。这往往意味着我会在自己的英美小说和美国文学课上,不断地在备课期间重读当年喜爱的文学作品。那种重访,当然与米勒精研文学大半个世纪后的重读无法比拟,却仍会不时带给我极大的快慰和惊喜。
几个星期前,我在课前再次读了舍伍德·安德森《小镇畸人》中开篇的两个故事,分别叫《手》和《纸团》。虽然在过去的五年间,我向低年级英语专业本科生已经讲过了四遍,但仍然对第二个故事中的一些细节颇觉费解。比如,为什么里菲医生要不断地在纸上写东西,然后又揉成纸团放到罩衫大口袋里?为什么要反复提到他那匹“疲惫的白马”(jaded white horse)?为什么要说这种强迫症式的写,是在建“真理的小金字塔”(little pyramids of truth)?为什么那个未婚怀孕的女人来诊所求助时,正好目击了一次血淋淋的拔牙场景?所有这些细节,当然都可以用“怪诞”一词搪塞过去—既然安德森笔下都是这些无法理喻的畸人,似乎也没什么必要深究这种古怪背后的真相了。
但在这次重读前,我恰好重温了艾米莉·狄金森。我突然想到,待在诊所的里菲医生喜欢在纸上写字,然后揉成团塞入那件亚麻罩衫的大口袋里,这个怪癖不正和美国诗歌中最著名的“女隐士”有几分相似吗?在狄金森创作的高峰期,她平均每天写一首诗,然后将写诗的纸笺放入白色连衣裙的口袋里。将诗封存在口袋里,这当然是狄金森极具象征性的诗人姿态,因为她曾在一首诗里宣告:“发表,是拍卖/人的心灵—/……切不可使人的精神/蒙受价格的羞辱。”既然如此,是否可以猜测,里菲医生其实是在写诗?如果他是一个诗人,那么文中将这种写作和对写作的撤销比喻为反复修建和摧毁“真理的小金字塔”就顺理成章了,因为诗人在语言中苦求的不是别物,恰恰是超验性的真理。更顺理成章的,则是多次提到的那匹“疲惫的白马”,它拉着里菲医生的轻便马车走街串户,而阿波罗那驾金色战车所驾驭的,同样是四匹白马。在希腊神话中,阿波罗不仅是光明之神,还是文艺之神,庇护着音乐家、诗人和射手;安德森笔下那个乏味无趣的温斯堡所出现的“疲惫的白马”,就构成了对一个理想主义诗人困顿人生的隐喻。他对小镇生活的绝望和抗争,不恰恰就体现在他不断地写诗、毁诗于纸团中吗?
想到这里,我的眼前仿佛劈过一道闪电—安德森在故事中卖的最大关子,就是拒绝向读者透露里菲医生的诗人身份。他诱使读者去滋生疑心,去寻找和组合细节,进而去得出关于诗和诗人存在的证据!我仿佛瞬间又洞悉了另一个秘密:在前一个故事《手》中,叙事者四次提到“诗人”,并说主人公比德尔鲍姆那双患有多动症的手,就如同一只囚鸟挥动的翅膀,这个譬喻“镇上某个寂寂无名的诗人曾经想到过”;之后,叙事者又反复说,这双手的神秘是他无法解释的,需要把诗人召唤出来才行。在一个与诗人无关的故事中,安德森四次向诗人发出元小说式的呼喊,但在接下来那个落魄医生的故事中,自始至终藏匿诗的存在。这难道不正是向读者进一步暗示,里菲医生可能就是《手》中提到的“镇上某个寂寂无名的诗人”吗?
同时,血淋淋拔牙的离题描写也在这种阐释中获得了安放之处。我从一个占卜释梦的网站查到,在荣格的心理学中,女性梦见拔牙象征着分娩和新生。安德森通过这个奇怪的插段,让前来求助的女孩目睹了孕梦如何进入现实,而里菲医生则以诗人特有的敏锐旁观,察觉了这个象征化场景的意义(就如同他窥透了比德尔鲍姆的那双手一样),所以里菲医生才会不等到女孩开口说话,就直接对她说,“我会驾车带你去乡下”。安德森正是以这样的现代主义方式,让诗人降临并隐遁在故事中,让诗人成为这些畸人的超视者;同时通过这种设置,作者让这个短篇小说集呈现出一种奇特的内在联结,使之处于独立于故事和小说章节的文类含混中。
其实,我并不确定其他人是否赞同这种解读,也不知道前人是否有过类似的阐释。这些并不重要。我真正想用这个例子说明的,其实是私人阅读中一种“以读攻读”的快感,一种在反复迂回、纵横交错的重读中,读者所可能获得的那种攻城拔寨的胜利。我对《小镇畸人》的解读,完全不必是最好的或唯一的解读,但对我个人而言,这是一次阅读的擢升,因为它让文本中原本突兀的细节获得了一种有机的整体感,让从前略显模糊的影像在重新对焦中变得清晰起来。
如果说伟大的文学,往往教会我们去习惯于停留在意义的不确定性和道德的含混中,那么好的阅读则完全没有任何模棱两可之处。用米勒的话说,好的阅读“要么发生,要么不发生”,并没有居中状态可言。我们读懂了,是因为我们看明白了符号。这种明白不仅是当事人心知肚明的,而且可以通过批评家的写作,通过老师在课堂的传授,清晰地从一个读者的意识,传递到另一个读者的意识中。文学阅读的功夫,也就是在这样的修炼中习得的。它的效果货真价实,就像会不会“降龙十八掌”一样,在练家子眼里明明白白。
这本集子里的三十篇文字,绝大部分是我近十年来发表在报刊网站上的长短文章。它们多为文学书评和随笔,虽没有什么统一的话题,倒也算围绕文学阅读这件事来写的。原本我应该做一个安心于论文生产的大学教师,但就像陈平原先生所说的,“既经营专业著作(‘著述之文’),也面对普通读者(‘报章之文’),能上能下,左右开弓,这才是人文学者比较理想的状态”。我对英语文学有着一腔热忱,虽远远没有达到“左右开弓”的自如之境,可仍然希望能在这个文学阅读日益萎靡的时代,在学院之外为所谓“好的阅读”去振臂一呼。
是为序。
2015年10月
于南京仙林
阅读,究竟是一桩怎样的事?它追求并享受的,是旷日持久的练功与修行,是道路漫长、充满发现的探索奇旅。为了突入意义的城池,读者需要部署、调动、斡旋、强攻、破袭、鏖战……
《以读攻读》收录了但汉松十年来的三十篇文学评论与随笔,发轫于作者的读,最终复归于读者的读。重量、影色、书人、短读,从英美文学到电影戏剧,再到当代中国小说,精妙细致的评点剖析,尽显思维的棱角与锋芒。在将私人阅读激发的成就感展露得淋漓尽致的同时,本书也邀约读者亲自投身一场挑战十足又深藏智性的“以读攻读”。
阅读,绝非一时一地、一蹴而就之事,它延宕在毕生的岁月里。
但汉松,身兼学者、教师、译者、随笔作家、自媒体创作者多种身份。目前,新浪微博有十万粉丝。
《以读攻读》收录但汉松十年来的三十篇文学评论与随笔,发轫于作者的读,最终复归于读者的读。从英美文学到电影戏剧,再到当代中国小说,邀约读者投身一场挑战十足又深藏智性的“以读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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