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或者从正常的天色看来,应该是黎明以后不久,阿特·赛姆勒先生睁开他浓眉下的那只独眼,察看着他在纽约西区那间卧室里的书籍和文件,他非常怀疑这些就是他需要的东西。从某个方面来说,对于一个七十多岁的人,而且是闲居在家的人,这并没有多大关系。坚持什么都是对的,你就得变成一个怪人。对还是不对,这主要是一个解释的问题。聪明的人已经变成一种专门给人解释的角色了。父亲给孩子解释,妻子给丈夫解释,演讲人给听众解释,专家给外行解释,同事给同事解释,医生给病人解释,人给自己的灵魂解释。这事的根由,那事的原因,事件的起因,历史,结构,其所以然的理由,等等。但大多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灵魂自有它需要的东西。自有它与生俱来的知识。灵魂,这只可怜的鸟儿,抑郁不乐地栖息在解释的上层建筑之上。不知道往哪儿飞去才好。
眼睛暂时闭一下。这是一件荷兰人的苦差事,赛姆勒忽然想到,你得用抽水机抽啊抽啊,才能保住几亩干燥的地。向陆地侵袭的大海是对于事实和感觉的增加的比喻。陆地则是比喻观念的一块土地。
他想,既然没有事情需要他起来干,他可以再给睡梦一次机会,来富有想象力地为他解决某些困难的问题,于是他把那条没有接上电源、里面尽是筋筋块块的电热毯盖上身子。他的手指尖触摸到毯子的缎子滚边时感到很舒服,他睡意犹浓,但并不真的想睡。到了神志清醒的时间了。
他裹在电线圈里坐着。昨晚临睡的时候,水已经准备好了。他喜欢察看那些灰白的金属丝起变化。它们愤怒地复苏过来,进发出纤小的火花,在派拉克斯试验瓶下面变得通红而坚硬。颜色越来越深。畏缩着。他只有一只好眼睛,左眼只能分辨明暗。但是那只好眼睛却乌黑明亮,像某些品种的狗那样,透过垂挂下来的眉毛,观察力非常敏锐。就他的身高来说,他那张脸显得小了。这样的组合,使他颇为惹人注目。
现在他老想到自己的惹人注目,并为此感到担心。一连几天傍晚,赛姆勒先生从第四十二街的图书馆回家时,在他平常搭乘的公共汽车上总看到一个扒手在扒窃作案。这个人在哥伦布圆广场上车,到第七十二街附近下手干这扒窃的勾当。赛姆勒先生如果不是一个拉着吊带站立的高个儿乘客,也许就不会用那只好眼睛看到这些事情的发生了。但现在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挨得太近了,他是不是也给人看见他在看呢?他戴着墨镜,为的是随时随地保护视力,但他不可能给人当做是瞎子。他不用那种白色的手杖,只是颇有英国风度地带着一把卷拢的雨伞。而且,他没有双眼失明的神态。扒手也戴着深色的太阳镜。他是个强壮的黑人,穿着一件骆驼毛上衣,衣着异乎寻常的雅致,仿佛是出自伦敦西头的菲什先生的手艺,或者是杰明街的特恩布尔和阿塞尔公司的出品(赛姆勒先生对他的伦敦很熟悉)。这个黑人那用悦目的黄金镶边、龙胆紫色的滚圆的眼镜,正朝着赛姆勒转过来,但是他那张脸却流露出一只巨兽的厚颜无耻。赛姆勒并不胆怯,但是他在生活中碰到的麻烦已经够多了,有一大堆麻烦还在等待着被消化吸收呢,然而他可能永远也不会适应这类东西。他}人为这个罪犯已察觉到有这么一个高个儿白种老头儿(冒充是个瞎子)的观察了,看到了自己犯罪作案的详尽细节了。居高临下地俯视,好像是观看体外循环心脏手术。尽管他装做没有看见,而且当这个窃贼瞧着他的时候,也决定不转过头去,但是他那上了年纪、结实、有教养的脸却涨得通红,短短的头发竖了起来,嘴唇和牙龈都感到刺痛。在头颅底层,神经、肌肉和血管紧密交织在一起的地方,他感到有一种收缩,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这是战时波兰的气息正在通过受伤的组织——神经绝缘套管,他这样想。
公共汽车还可以忍受,地铁可真要他的命。他是否非得放弃乘公共汽车不可呢?他不像一个在纽约的七旬老人那样关心自己的事情。这始终是赛姆勒先生的一个问题,他不知道自己的年纪,也不领会自己的处境。在这里,没有地位,没有那些随着在纽约有一笔五万元的收入而可能享有的微小的特权——俱乐部会员资格、出租汽车、门役以及可靠的门路等等的保障。对他来说,这就是公共汽车,或者折磨人的地铁,自助食堂里的午餐。没有抱怨叫屈的理由,但是他作为一个“英国人”度过的那些岁月,作为华沙报刊驻伦敦记者的二十年留给他的那套生活态度,对一个住在曼哈顿的难民却并不特别有用。他谈吐里增加了适合在牛津大学特别校友餐后休息室里使用的措辞用语。他有一张大英博物馆的讲师那样的面孔。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赛姆勒还是克拉科夫的一个小学生时就爱上了英国。这种毫无意义的举动,大部分已经被他抛弃了。他重新考虑了关于亲英的全部问题,狐疑地回想起萨尔瓦多·德·玛达里亚加、马里奥·普拉兹、安德烈·莫洛亚和布朗伯尔上校。他熟识这些杰出人物。但尽管如此,当他在公共汽车里碰见这个优雅的畜生,看着他扒窃一只钱包——那只钱包仍旧是打开着的——他还是采取了一种英国风度。一张毫无表情、洁净、一本正经的脸,宣布一个人没有逾越任何人的界限;一个人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心满意足了。但是赛姆勒先生高高的胳肢窝下面,还是热得直冒汗。当充气很足的车胎在第七十二街走了一个大弧形,同时发出一声有气无力的嗥叫的时候,他吊在皮带拉手上,被人们的身体围拥着,既承受着他们的重量,又把自己的重量压在他们身上。P3-5
在我看来,赛姆勒全然就是容纳社会卜任何奇异怿诞或者充满威胁的东西的器皿,就是历史的牺牲品,他以其丰富的经历为“革命状态中的人类”生动有力地提供了一个严酷的二十世纪视角。
——菲利普·罗斯,《重读索尔·贝娄》
贝娄是二十世纪后期英语世界中最重要的作家,他的所有作品都既超越了时间的限制,又同时铭刎着厚重的时代感。
——布赖恩·阿普尔亚德
重读索尔·贝娄
《奥吉·马奇历险记》(1953)
把一九五三年出版的《奥吉·马奇历险记》和一九四四年出版《晃来晃去的人》以及一九四七年出版的《受害者》作对比,可以看出作者经历了革命性的转变。贝娄推翻了一切:基于和谐、有序的叙述原则之上的构思,受惠于卡夫卡的《审判》、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双重人格》和《永远的丈夫》的小说气质,以及一种难以名状的道德视角——源于闪光、色彩和大量的存在产生的快乐。在《奥吉·马奇历险记》中,小说和小说所描绘的世界的宏大、独断、随心所欲的观念打破了各种各样自我施加的限制,身为创始者的创作原则被颠覆,就像《奥吉·马奇历险记》中那五种属性的人物一样,作家自己“极度地着迷”。组织起《受害者》和《晃来晃去的人》中主人公的世界观和小说情节的无处不在的威胁不见了踪影,《受害者》中阿萨·利文撒尔被压制的攻击性和《晃来晃去的人》中约瑟夫被阻碍的意图都变成了贪得无厌的胃口。对生活自我陶醉的热情以混杂的形式出现,推动着奥吉·马奇向前。而驱使着索尔·贝娄的是对眼花缭乱的丰富细节永不枯竭的热情。
规模在戏剧性地扩大:世界在膨胀,栖居其中且不朽、势不可挡、雄心勃勃、精力充沛的人们,用奥吉的话说,不会轻易地“在生活的斗争中毁掉”。自然存在的复杂景观和那些大人物对权力的追求使得处于各种表现形式中的“人物”——特别是它留下无法磨灭的存在印记的能力——与其说成为小说的一个方面,还不如说成为小说最关注的对象。
想想妓院里的艾因霍恩、放鹰的西亚、丁巴特和他的战士,西蒙在马格努斯家的粗俗辉煌与在木材场的凶暴。从芝加哥到墨西哥、东海岸中大西洋地区,再回来,同样是拿奥吉和大人国相比,只是观察者不再是刻薄愤怒的斯威夫特,而是一个用词语绘画的希罗尼穆斯‘博斯,一个美国的博斯,一个从不说教、乐观的博斯,他在他的人物身上,哪怕是最油滑的地方、最具欺骗性的和最具阴谋的地方,都能发现人类身上所具有的狂喜。人类的诡计不再引起贝娄偏执的恐惧,而是使他高兴。展现丰富矛盾和歧义的表面不再是惊愕的源泉,相反,一切事情的“混合性质”使人感到振奋。多面性就是乐趣。
冗长的句子以前在美国小说中出现过——主要出现在麦尔维尔和福克纳的作品中——但与《奥吉·马奇历险记》中那些句子有所不同,因为后者的句子给我的印象是过于随意。当随意性驾驭作家的时候,就会导致《奥吉.马奇历险记》的一些模仿者那样的空洞艳丽。我阅读贝娄充满随意性的散文时,感觉他的句法表现了奥吉广博、直爽的自我,那个聚精会神的自我漫游、发展,片刻不停,不时被别的力量控制,又逃脱其控制。书中有些句子生气勃勃,其潜在的欢快之情让人感觉许多事情在同时进行,这种戏剧性、裸露表现、激情飞扬纠缠在一起的散文给人带来了生存的推动力,保持了正常的心智。这种不再遭遇抵制的声音弥漫于心灵,同时与一种神秘的感受连在了一起。这种声音无拘无束、聪明睿智、全力向前,而且总能敏锐地作出判断。
《奥吉.马奇历险记》第十六章讲述的故事是奥吉刚愎自用的爱人西亚.芬彻尔试图训练她的鹰卡利古拉,去攻击和捕获生活在墨西哥城南面山区的大蜥蜴,让那个“黑影迅猛地从天而降”去响应她的计划。这个章节令人印象深刻,描述了一次人类的特殊行动,其神话氛围(还有喜剧性)可与福克纳所书写的伟大场景相媲美——在《熊》《花斑马》《我弥留之际》中以及《野棕榈》通篇——在这里,人类的决心与自然的野性相对立。卡利古拉和西亚之间的争斗(为了鹰的身体和灵魂的争斗),描写鹰翱翔空中以满足它美丽又残忍的训练者,但结果令她非常失望的那些精彩、缜密的段落,使得对于几乎每次奥吉的历险都至关重要的权力与支配意志的观念得以具体化。“说实话,”奥吉在书的结尾处说,“我对所有这班大人物、命运的支配者、智囊人物、马基雅弗利式政治家、精明狡猾的作恶者、大亨、骗子、专利主义者等等,全都厌恶透了。”
在书中令人难忘的第一页上的第二句话里,奥吉引用赫拉克利特的话说: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但《奥吉·马奇历险记》暗示的是否恰恰相反呢?它所暗示的是,一个人的命运(至少这个人的命运,这位芝加哥出生的奥吉的命运)是被他人影响的性格。
贝娄曾经告诉我:“在我犹太人和移民的血液中,明显存在着怀疑的种子,怀疑我是否有权利从事作家这个行业。”他认为,这种怀疑至少部分地弥漫在他的血液中,因为“属于我们的由美国享有特权的白人建立的机构,主要被哈佛训练出来的教授们所代表”,他们认为一个犹太移民的儿子是不适合用英语写作的。这些家伙让他很恼火。 可能正是这份宝贵的、恰如其分的愤怒,使他立即投入到第三部小说的创作中。他开头没有提及“我是一个犹太人,移民的儿子”,而是让犹太移民的儿子,奥吉·马奇,打破哈佛训练的教授们(以及任何人)所规定的条条框框,直截了当地宣称——无须抱歉或者断字:“我是个美国人,出生在芝加哥”。
……
以及:“如果你是在芝加哥长大的,对这类腐败的情况就不会大惊小怪了。相反,它还可以满足某种需要。这正好跟人们的芝加哥社会观相吻合。”
从另一方面看,西特林在芝加哥很不适应:“在芝加哥,我的个人抱负已成泡影,我的观念是一种异国情调。”以及:“我清楚地意识到,我既不属于芝加哥,也没有完全摆脱它。对我来说,芝加哥平日现实的兴趣和现象,既不够真实生动,也没有什么象征意义。”
将上述话语铭记于心——像这样的话语遍布于《洪堡的礼物》之中。回顾一下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我们就会注意到,贝娄当作家时还没有像查理·西特林那样用芝加哥的视角整理自己的观点。的确,芝加哥在《晃来晃去的人》中偶然成为背景,但除了增强弥漫其中的黑暗阴郁气氛外,芝加哥似乎对主人公来说几乎是格格不入的;它确实与他不相容。《晃来晃去的人》讲述的不是城市中一个人的故事,它是关于一间房间里的一个心灵的故事。贝娄直到写第三部小说《奥吉·马奇历险记》时才充分了解芝加哥的文学价值,才意识到芝加哥这个确确实实的、引人人胜的美国城市正是他需要的有价值的地方,正如西西里被韦尔加,伦敦被狄更斯,密西西比河被马克·吐温独占一样。福克纳(美国两位最伟大的二十世纪乡土小说家之一)经过类似的谨慎的尝试才最终在精神上拥有了密西西比的拉法耶特县。福克纳的第一部小说《士兵的报酬》(Soldiers Pay,1926)的场景是佐治亚州,第二部小说《蚊子》(Mosquitoes 1927)的场景是新奥尔良,直到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年间熟练地完成了《萨托里斯》(Sartoris、《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等小说后他才发现——就如贝娄第一次即兴地选择了地理位置之后的情况一样——引起人类斗争的场所,而这些斗争反过来激发了他强烈的情感,激发了他对一个地方和其历史充满热情的反应。这一反应使得福克纳的语句晦涩难懂,乃至更甚。
我不知道贝娄开始羞于把芝加哥据为己有,是否因为他不希望别人认为他是芝加哥的作家,就如他不愿意被认为是犹太作家一样。不错,你是芝加哥人,你当然是犹太人——但这些东西怎样在你的作品中得到表现,或者说如果他们必须得到表现的话,不是马上就能想到的。另外,你还有其他抱负,其他被你的欧洲大师们,被陀思妥耶夫斯基、果戈理、普鲁斯特和卡夫卡等所激发出来的抱负,这些抱负不包括去写在后廊上唠叨闲聊的邻居们……这一思考方式与贝娄最后决定最近的地点之前的思考方式有某种相似吗?
当然,贝娄在完成《奥吉·马奇历险记》十年之后写《赫索格》时才再次大规模展现芝加哥的风貌。自此之后,独特的“芝加哥的景色”才持续对他产生吸引,特别当那个城市提供戏剧性的启发时,就像在《洪堡的礼物》中那样:一方面是“内心的斗争与外界生活的对峙,而后者是基本的,对每个人都是不言而喻的,而且具有伊利诺伊州芝加哥这个地方的特点”,另一方面是全神贯注的主人公的反思倾向。这一博弈得到了有力的探索,是《洪堡的礼物》以及贝娄随后一部小说《院长的十二月》的核心内容。然而,这一探索不是喜剧性的,而是充满仇恨的。情绪变得阴郁,越来越堕落,在强烈的种族敌对压力之下,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变得疯魔:“在自己的地盘……他发现了一片比圭亚那丛林还要荒凉的地方……荒芜……数英里见方的荒地……累累伤口、损伤、癌变、狂怒、死亡……这个巨大地方所有的可怕的荒凉与恐怖。”
这部书的中心是,这个巨大的地方不再是贝娄的。也不是奥吉的,赫索格的,或者西特林的。到他开始写《院长的十二月》时——《奥吉·马奇历险记》之后大约三十年,他的主人公,柯德院长,已经成了这个城市的赛姆勒。
他在芝加哥干什么?这个痛苦的芝加哥人不再明白。贝娄遭到了流放。
索尔·贝娄著的这本《赛姆勒先生的行星(精)》以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纽约市上西区为背景,记录了早春的三天里主人公赛姆勒先生饱含思索和批判力量的内心独白,通过黑人扒手这条主线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精神堕落和人道主义危机。文中这位七旬老人丰富而深邃的思想触及到犹太意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社会批判和人类终极生存等多个方面,时而反顾历史,时而切入现实,今昔穿插,时空交错,对六十年代的美国,甚至整个西方世界的社会风貌作了一次触及灵魂深处的扫描。
与《赫索格》一样,《赛姆勒先生的行星》以呈现主人公的意识为主,因此,它不具有传统意义上的情节,从内容上看可谓一部思想小说,而从表现形式上看则是一部意识流小说。《赛姆勒先生的行星》发表于一九七○年,一九七一年获美国国家图书奖。
索尔·贝娄著的这本《赛姆勒先生的行星(精)》以大量笔触描写了二战幸存者波兰籍犹太人赛姆勒在纽约三天的经历:参加演讲,受到黑人扒手威胁,女儿拿走别人的手稿,侄子病逝等事件。故事中间穿插了主人公个人无尽痛苦的回忆:集中营暗无天日的生活;被活埋的经历;妻子撒手人寰,在陵墓中战战兢兢度日如年。该故事画面感极强,将主人公的真实生活状态一一展现在读者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