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化街与戏园子胡同
王老爷子自杀的那天下午,天气极其闷热。当时他们家没有人,我们一群小孩子在他家的后院藏猫猫玩,不知是谁趴在他家的后窗户朝屋里瞅了一眼,就对我们说,快来看呀,老王头儿把脑袋挂在他家的横梁上了。那时,我们这些小孩子还不知道那就是上吊自杀,还以为那是很好玩的一件事呢,就跑到院子里当新鲜事大声吵嚷起来。
我们的吵嚷声很快就惊动了院子里的大人,大人们听了我们的述说很是奇怪,就走上台阶隔着窗玻璃往屋子里一看,这才知道大事不好,说老王头儿上吊了。人们就急忙冲进屋去,七手八脚把他从横梁上卸了下来。把他卸下来的时候,他的身上还有热乎气,可不一会儿就凉透了,身子僵硬得就像一截木头桩子似的。
那是我此生第一次看见吊死的人,那样子很是吓人,舌头伸出很长,脸色青灰,眼睛圆睁,好像在怒视着一件什么不平的事情;而那从嘴巴里伸出来的舌头,又好像是在把憋在肚子里的恶气都要吐出来似的。大人们把他卸下来的时候,我挤上前边看了一眼,那一眼当时就令我毛骨悚然,那是我这一生第一次受到的惊吓。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那青灰的脸色、大睁的眼睛和那伸出好长好长的舌头总是反复不断地在我的幻象中出现。
我们谁也不知道王老爷子是因为什么自杀的。他的儿子是我们县白酒厂的一个干部,他的儿媳妇是我们文化街的街道委主任。在我们这个院子里,他们家是最有权势的人家,我们不明白他们家的老爷子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后来他的儿子和儿媳妇就都回来了。那时候,王老爷子的尸体已经彻底僵硬了,根本不可能再抢救过来了。所以,他的儿子儿媳妇回来也没有张罗要往医院送,而是在屋子里的地中间搭了一张木板床,把王老爷子放在了那木板上边,后来我才知道,这就叫停尸。
在老王家张罗丧事的时候,我们这些孩子除了围在他家的窗户外边看热闹之外,又开始了我们的游戏。我那年已经十岁多了,刚刚上小学二年级,世界在我面前显得非常单纯,我想,我们的灵魂被这个世界污染大概就是在我们渐渐懂事之后的事情吧。
我们家住的这条胡同叫戏园子胡同,而我们所在的街道则叫文化街。戏园子距我家只有百米之遥,我的整个童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这里是我人生的梦幻的始发地。我后来所做的一切似乎都与这里有关,这条胡同后来已经成了融会在我的血液中的一个无法抹掉的生命存在了。
这个戏园子是日本人留下的,日本人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只留下了两样东西,一个是这个戏园子,还有一个是坐落在县城东南角的县医院。后来我总是想,日本人在我们这个小县城留下了这么两个“院”可谓用心良苦,医院是用来治疗身体的疾病的,而戏院则是用来治疗灵魂的疾病的,身体强壮可以为他们出劳工当炮灰,而灵魂的被麻醉则更便于他们的统治。日本人为了能够长久地统治这块土地,真是费尽了心思。
在我没有走出我们这个小县城之前,戏园子曾是我永恒的骄傲。那拱圆形的小门,那尖尖的铁皮屋顶,那木质的楼梯,那紫红色的大幕,还有那明亮的灯光,以及舞台上那些脸上涂抹了各种油彩的演员们在明亮的灯光下的表演,曾是那样令我骄傲和向往。我骄傲我家离戏园子住得这样近,可以每天晚上想尽办法去看戏;向往着有一天自己也像舞台上的那些演员那样,脸上涂了油彩在那明亮的灯光下让千百人的目光注视着自己,在掌声和喝彩声中频频地向台下的观众挥手致意。
这就是我童年时经常做的一个令我的父母鄙视的梦幻。
我的父母鄙视那些演员,并鄙视一切与“戏子”有关的东西。但是,他们无法阻止艺术对一个初谙世事的小孩子的诱惑。
记得老王头儿吊死的那天晚上,我钻进戏园子里看了半场戏。我之所以说是“钻”进戏园子,是因为我没有花钱买票就进去了,我那时长得极矮小,在那些买票看戏的大人们的夹带下,很容易就骗过把门人的眼睛,从大人们的裤裆底下或胳膊底下钻进去。在我十五六岁之前,我从来没有花钱看过戏,都是这样“钻”进去或者从戏园子后面的大墙跳进去看戏的。
老王头儿吊死的那天晚上,戏园子里演的是一出鬼戏《女吊》,是一个女吊死鬼的故事。戏的前半部分我没有看到,不知那女鬼为什么上吊,等到我钻进去看戏时,那女鬼已经在找一个白面书生开始报仇了。那女鬼也伸出好长好长的红舌头,披头散发,眼睛里喷射出一种疯狂的光芒。P1-3
对于我来说,这无疑是我创作生涯中的一部重要的作品。
打算写这样的一本书的想法,始于1998年。那时候我还在朝阳桥那边一个破烂的小区里住。那是我搬到长春买的第一幢房子。是一楼。由于开发商在盖房子时,隔潮的基础做得不好,因此屋里常年都非常潮湿。那个房子只有九十平方米,两室一厅,除了睡觉的两个房间,隔不出书房来,我只能把一进门的客厅充作书房,来搁置我的那些藏书。后来我发现放在书橱下面柜子里的书都长毛了。由此可见,那个房子该有多么的阴潮了。我就是在那个房子里开始了我的这个长篇小说的写作的。
我的本意是想写跟我们这个国家同时成长的一代人的命运。我们这代人从五十年代初出生,跟着新中国一路跌跌撞撞地成长。当我们满脸沧桑地站在新世纪的门口回望我们一路走来的途路时,我们才发现,我们已经在不经意间走进了历史迷局里不能自拔了。
1998年,我还在省民间艺术团当职业编剧。我们团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只能按着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来开,余下的百分之四十,得到年底看看能不能赚回来,能赚回来,团里就把那百分之四十补发回来,不能赚回来,那就得自己承担了。所以,那时我一个月的工资只能开八九百块钱。为了养家糊口,我除了完成团里给我的那些创作任务外,还必须得在文化市场上找一些我能干的活计,才能把日子过下去。因此,那时候只要有人找我写东西,我几乎是来者不拒。无论是电视台的晚会撰稿,还是音像公司的磁带光碟;无论是行业晚会的小品演唱,还是文化公司的影视剧本,反正逮着什么写什么。我正是在写那些乱七八糟的各种样式的作品间隙中,带带拉拉地写完了这部小说。从1998年的三月一直写到2001年的十一月,几乎用了三年时间,总算把初稿写完了。由于我那时整天忙于写稿赚钱,养家糊口,因此,这个小说写完后就撂下了,几乎再没正眼看过。就这样一直放到2005年的春天,那时我家已经从朝阳桥那间阴湿的破房子搬到了东岭南街。彼时我正给省电视台的某频道策划创作大型栏目剧《北方故事》,根本就没有时间顾及小说的创作。某天中午,跟朋友吃饭,席问认识了一个在出版社当编辑的朋友,他就问我: “马老师,你有没有长篇小说稿之类的东西,若有,我能帮你出版。”他这么一问,我一下子就想起了我的这个已经在电脑里放了四五年的长篇,于是我就跟他说: “我还真有一部长篇稿件,抽时间你帮着给看看呗。”于是,吃完饭回家我就赶忙从电脑里找出了这部长篇小说,从头到尾粗略地捋了一遍,然后发给了那个朋友。几天之后那朋友打电话说:“小说写得还不错,你看能不能改个名字?现在这名字不行。”我就说: “只要能出版,改啥名都行啊。”但后来那边就没动静了,我又忙着别的乱事,也没有再催问,这事就这么撂下了。 因为在此之前我已经出过几本小说了,深知当下出版市场的艰难和出版家们的不易。所以,我之前出版的那几本书在选材上基本上都是在图书市场上好卖的那类题材,像什么《人在江湖》呀,《谁玩谁》呀,《逃亡日记》什么的。我知道像我现在写的这种相对来说比较严肃的出版物,如果不是出自有市场号召力的名家之手,是很难有市场的。而出版社又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文化企业,赔钱赚吆喝的事基本上是不会去做的。所以,这本书我就撂下了。心想,等有机会再说吧。
退休之后,团里不再给我创作任务了,事也就不像以前那么烦琐、那么多了,我也想静下心来写一点儿自己喜欢的东西。但自己再喜欢如果没有市场也是白费劲。因此,大约是去年的冬天吧,我构思了一个系列作品,第一部是《我混官场那些年》,第二部是《我混黑道那些年》,第三部是《我混商场那些年》。我想以一个曾经给某市长当过秘书的官场混子,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述他自己在当下的这个社会里,如何混迹于官场,之后又是如何沦为黑道军师而摸透了黑道的规矩,最后把自己洗白,混迹于商场的人生沉浮过程。因为之前我曾写过官场题材的小说,也写过黑道题材的小说,出版后反响也还都可以,所以我想这种书肯定有出版社乐意要的,市场上也会受欢迎的。没想到,第一部《我混官场那些年》写完之后,送到出版社碰了一鼻子灰。人家说,现在这样的题材不好出的,书稿就这样给退了回来。于是,我也就打消了继续创作后面两部小说的想法。
好像是今年五月份的时候,北京有一个叫苏雷的作家来长春办事。这个苏雷跟王朔、冯小刚、海岩他们是同时期的作家,当年他们曾合作过电视剧《编辑部的故事》《海马歌舞厅》等作品,而且,当年在北京有一部很有影响的小剧场话剧《火神与秋女》也是出自他的笔下。那天朋友做东请他吃饭,约我去作陪。因为那天吃饭我挨着他坐着,席间,他跟我说他新出了本小说叫《钟鼓楼下》,说在网上一搜就能搜到。于是第二天我就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果然搜到了,我就大概其地瞄了几眼。这小说写的是他们那拨大院的孩子小时候在钟鼓楼下成长的故事。我翻看了几章,忽然就想起了我的这部小说。我自认为我的这部小说不比他写得差,我是以东北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一条名叫戏园子胡同的地方为出发点,写了这个胡同的那些孩子他们从小到大各自命运的变化。写戏园子胡同,是因为它是一个很有象征意义的文化符号。我把这个小说找出来之后,很认真地重新修改了一遍,然后便给了时代文艺出版社。这个带带拉拉写了十多年的小说,这才得以见到天日,跟读者见面。
在这里我要非常诚挚地感谢时代文艺出版社的陈琛同志。在“同志”这个词被叫烂了的当下,我之所以要称陈琛为“同志”,是因为我真的觉得我跟他是志同道合的朋友。说起来,我跟陈琛的交往并不是很多,我们之间甚至连见面的次数都是有数的。我只知道他当年曾在《小说月刊》当过编辑,很有独到眼光。记得很多年前,我上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去跟一个叫刘仰宁的编辑谈一本小说出版的事,在那儿遇见了陈琛,他也在那儿办事。当时因为都有事,只匆匆聊了几句。当我们再在长春见面,这中间差不多已经隔了能有十几年的时间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上时代文艺出版社当社长去了,而且很有一番作为。后来我家搬到开运街那边去住了,离他们出版社就比较近了,但我也很少上他们社里去,毕竟人家工作忙,不像我,散仙一个,没啥事老往人家那儿出溜,不用人家说,自己就觉得很有些讨厌了。但在我去过的有数的那么几次里,陈琛都是非常热情地接待了我,给我烧水沏茶,洗杯换盏,倾心交谈,其情其景,令人感动。我跟他的交往,真应了中国的那句古语,君子之交淡如水。
另外我还要感谢我的两位责任编辑李天卿和刘兮同志。如果不是他们认真地看稿,并提出很多中肯的修改意见,这本书肯定不会这么顺利地出版,跟读者朋友们见面的。他们为了说服我让我修改,甚至连一些细节都提得面面俱到,令我受益匪浅。
在这本小说付印之前,我拉拉杂杂地写了以上这些文字,算是给读者朋友们一个交代吧。
这是我此生出版的第十三本作品。除了上下卷的《马金萍剧作选》和另外两本长篇报告文学《与死神搏斗的人们》和《光明行》之外,其余的全是长篇小说。这本小说与我先前写的那些小说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它在我的心里分量也是比较重的。
在此,再一次感谢为此书付出大量心血的编辑朋友们。
作者
2017年7月初写于长春净月忘忧斋
这就是我们的戏园子胡同,我的童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这条胡同以它独有的文化氛围浸洇了我的整个人生,这里是我人生的始发站,我后来的一切似乎都与这里有关。几十年之后,当我在人生的中路回望我的童年的时候,当我站在老戏园子的废墟上回想我童年的那一幕幕生活的活剧的时候,不禁感慨万端,热泪横流,我决定要以这里为发端写一部小说。但我没有想到,在挖掘我的童年的记忆的时候,最先想到的竟然是老王头儿的自杀。他几十年前的上吊自杀竟然成了我的这部小说的开头,这真是我始料不及的。一个人的生命的结束成了一部小说的开头,我不知这冥冥中有什么巧合,但我只能这样开头了。
马金萍著的《往事茁壮》将从这里开始写下去……
上世纪60年代初中期,松花江边的一个小县城里,有一个日本人修建的老戏园子,老戏园子胡同里有个叫狗剩子的小男孩儿(主人公)。
小说讲的是狗剩子和他身边这群同在戏园子胡同的孩子的成长,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到上世纪末三十多年间,他们少年和青年时期的故事,给读者展示了一个时代的缩影。
马金萍著的《往事茁壮》中,美丽忧郁的江萍最后疯掉;高丫成了巫婆;心地善良的梁琳环嫁给了港商,最后因难产而死;高大眼珠子因偷了生产队的粮食,被抓之后,羞愧自尽;黄福义被宰杀;梁林福因贩毒而被枪决;梅小雨远嫁东洋,用金钱完成了她的日本外婆当年到东北开疆拓土的“梦想”……
作者笔下,胡同里的孩子们既充满令读者忍俊不禁的童趣,又背负青春和时代下的迷惘与探索。从几岁的孩童到步入中年,几十年的时光将他们一一塑成什么样子?不同的选择走出不同的人生,羔羊在往事中,迷途,或茁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