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手
这两年间,心中最舒坦的一件事,是和年逾古稀的父母作了邻居。他们就住在同一小区,同一幢楼,相邻的单元里。走过去,走过来,包括上下电梯,也就五分钟。
十多年前的冬末,他们从近三百公里外的冀东南小城迁来京城,去年夏初,又从近三十公里外的郊区小镇,迁来我居住的三环边的小区。父母年龄越来越大,能够就近照顾他们,是我们兄妹的共同心愿。
转眼一年有半。我并没有照料他们什么,倒是又一次受到他们的呵护。骤雨来袭,再不用担心出门时窗户大敞,他们会及时过来关上。晚上回家后,餐桌上经常摆放着母亲做好送过来的吃食,包子或炒饼,茄合或馅饼,温乎乎的,像童年记忆中,抚摸脸颊的母亲的一双手。
父母在身边,我内心的幸福感滋长得茂盛。
刚搬过来时,他们说,这下好了,你们晚上别起火,就来这边吃吧。但很快就失望了:儿子媳妇都忙,晚上七八点钟回家也是常有的事。只能在周末,凑在一起吃上一两顿饭。为了这一两顿饭,母亲会提前很久就做准备,煞费苦心。
虽然不是每天都过去,但每天却能和他们相见,用的是当初谁也没有想到的一种方式:招手。
他们和我,父母和儿子,每天清晨,一方在院子里,一方在房间里,隔着几十米的距离,相互招手。这个动作,成了每天的固定的节目。
父母有早起散步的习惯。一年多来,除了冬季出门晚一些,其他三个季节,每天早晨,他们都会定时下楼。六点多钟,我走进厨房,张罗简单的早餐。从窗边向下面张望,多半就会看到,父母已经在下面的小花园里散步了。花园是被几幢楼围起来的一个椭圆形空间,不大,尽在我的视野中。通常,母亲走在前面,目光平视,父亲跟在后面十几米,佝偻着腰,看着地面。但走到迎着这幢楼的方向时,他们都会抬起头来,向着我这扇窗户张望。
我知道,他们在等待我,伸出手去,朝他们挥动。
我住的是这幢楼房的20层,要仰起脸来,才能看到我所在的房间位置。我在下面张望时脖颈都感到别扭,他们抬头的动作,就要显得更吃力,更迟缓。因为角度关系,我在上面能望得见他们,他们在下面却看不到我。
窗子通常是开着的。此刻我要做的,就是把固定窗纱的销子拨开,让窗纱自动弹卷上去,然后将一只胳膊伸出去,朝他们招手。这时他们马上就会招手回应,没有丝毫的迟疑和缓慢。手臂互相挥动几下后,我就继续准备早餐,他们也继续散步,等走够了半小时,回自己的屋子。
不记得第一次是怎样发生的,但自从有了第一次,以后就每天如此,成了习惯。 这样大约过了一个来月,有一天早晨,我忽然萌生出一个孩童般的类似捉迷藏的念头。在他们半个小时的散步时间里,每次走到面对这边的位置时,都一如既往地抬头望着,一共五六次,但我没有像以往那样,伸出手去招呼他们。最后两次,他们还停下脚步,望着这儿,议论着什么。我知道他们在说怎么没见到儿子。他们向东边走,要回自己住的单元门里去了,在只有几十米长的路上,他们又一次停下,身体扭转过来,仰头朝这边望。
过不几分钟,电话响了,是母亲的声音,应该是回到房间就直接拨打的。问今天怎么没看见我,没有听说要出差呵,是不是生病了,不舒服?
我心里掠过了一丝疼痛。我觉察到,我的游戏中有一种孩童般的顽劣。
那以后,每个早晨,进来厨房,第一件事,就是先走到窗边,卷起纱窗,伸出胳膊,向他们招手。然后才是准备早餐。P1-4
随风飘荡(后记)
一首英文歌《Blowing in the wind》,风靡数十年。收音机里,光碟中,荧屏上,时常可以听到这首歌。低沉沙哑的嗓门在唱: “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将其称为男人?一只白鸽要飞越多少海洋,才能在沙滩上入眠?”
这是美国摇滚、民谣歌手鲍勃·迪伦的代表作,中文译名为《随风飘荡》。它朴实而深刻,具有丰富宽厚的意涵。沉思人生,呼唤和平,倡导人权,人们都唱起它,将诉求寄托于它的旋律中。
也许是一种个人化的选择,听到这首歌,我总是撇开歌词的具体含义,眼前浮现出这样的场景——
一位流浪者,在广袤的大地上从容游荡,心之所向。
履之所至,无所拘囿,享受彻底而酣畅的自由感。
随着曲调的变化,视野中的风景在不断变幻挪移,丰富纷纭。
在人生的万千形态中,这种自由率性的方式,无疑是最为吸引人的一种。电影《阿甘正传》选择这首歌作为主题曲,想来也是因为它能够生动恰切地映照主人公阿甘传奇性的一生。
然而对于写作,自由无羁却未必是最好的状态。
写作,是一种打捞和提炼。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沉浸,将注意力倾注于具体的目标上,用时光的微火慢慢炙烤,才有望呼唤出描绘对象的神秘,使其潜隐的内涵渐渐显影。如果说前面的人生姿态仿佛一阵风,那么恰当的写作策略则如同一棵树,具有静止、固定的特质。天马行空只属于罕见的天才,对于大多数的写作者来说,更需要成为一棵树,扎根于某一处确定的地点,根系向下面深扎下去,向周围扩展开来。围绕某个主题,某种题材,努力描绘它繁复的表现,探究其深刻的内涵。
散文比起其他文学样式,更适合写作领域中的流浪者的脾性。题材的海阔天空,篇幅的长短不拘,表达的灵活多变,使其具有了非同寻常的自由度。举凡观察、感受和思考的一切目标,无不可以诉诸笔端。没有人会限制你,选择什么,躲避什么,其实全凭你一己的喜好。
但这个领域依然要依从这一条定律:专注于一点,如果想有不同寻常的收获。我认识和敬佩的散文作家,都是目光专注,精神凝聚,各自选择了自己最感兴趣也最具实力的话题范围,既穷追猛打,又精耕细作。他们有着各自的“根据地”:或记录乡野间百姓的粗粝生存和质朴情感,或描绘大自然的形貌之美和精神蕴涵,或向故国深宫中探寻文化和人性的底色,或通过个体人生的遭际诘问命运的玄奥,等等。在所瞩目的题材范围中,就其成果而言,他们的数量和质量都要远远超出其他的写作者,具备了一种标识的意义。 这正是让我感到惶恐甚至沮丧的:自己并不属于这一类个性鲜明的写作者。没有格外倾心和投入的目标题材,诸多方面都有所触及,但却都谈不上深透。仿佛步入了一座姹紫嫣红开遍的园林,每一朵花我都想看一眼,凑上前闻闻它的香气,但须臾间目光又被另一朵吸引了,脚步也挪移过去。仿佛驿路看花,眼花缭乱,丰富多彩,但过后寻思,却不免有浮泛之感。
譬喻作为一种修辞手段,具有将事物特征清晰鲜明地揭示出来的功用。犹太思想家以赛亚.伯林,把学者分为刺猬型和狐狸型两大类,大意是前者只瞄准具体目标本身,而后者看重目标与事物普遍的联系,概括颇为传神。倘若也以譬喻来表达,没有“根据地”的、题材飘忽跳荡的写作,便仿佛一只在花园里飞舞的蝴蝶,翅膀扇起了一些清淡的香味,倏忽即逝。但真正需要的是蜜蜂,将细管似的舌头深入花蕊间,采集花冠底部的甜汁,经过数千次的采集,才能酿出大约一克的蜜液。 契诃夫有一部中篇小说,叫作《没有意思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为人正直、学问渊博、备受敬重的教授,但他在晚年却为自己的生命中缺乏一种“重要的、非常重大的”、他称之为“中心思想”的东西而苦恼。在他看来,缺少这个,那就等于什么都没有。
我在散文写作中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强烈的困惑,一大半也源于“中心思想”的缺失。当然,将自己的题材选择上的困惑,与大师的存在层面上的苦恼相比,不大恰当。但不管它,我只是觉得这种比况约略可以描绘我的心情。
开始时曾以为这一块短板只是观念问题,那样的话,似乎只要认识到位了,曙光就在前面。但后来才意识到,这不仅是一种态度,更是关乎能力,就不是简单的端正态度可以解决的了。它应该与这些禀赋有关:既是一种深入内核洞幽烛微的好奇心’也是一种对周边诸多因素之间的联系性的敏感,还是对于新的发现的冲动,即便面对的是一个平淡无奇、熟视无睹的对象。这促使他对一个话题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仔细端详,不眠不休,持之以恒。他不会满足于差不多就行,他必须要在可能性的范围内达到一种极致。
只有我自己才清楚,我是多么渴望拥有这些。
这样的“根据地”,这样的“中心思想”,数年来一直在前面诱惑着我,但始终却是影影绰绰,草色遥看近却无。也许这是自己的命数?
在找到之前,日子还要过。倘若最终找不到,日子也总要过。那么能够宽慰自己的心灵鸡汤之类似乎还是需要的。找到了一句话,还是契诃夫的:“大狗要叫,小狗也要叫”。契诃夫初习写作时,莫泊桑已经名满天下,巍峨如高山。谦逊但又有主见的契诃夫,就用这样的话来给自己打气。当然,众所周知,在短篇小说这种文体中,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已经远超莫泊桑。这里我想表达的只是,见贤思齐,大师尚且这样勉励自己,我也不应过于自惭形秽吧?
也好,那就这样,一边寻找驻足之处,一边仍然循路前行,随风飘荡,任意东西,从变动不居的风景中,感受各自的美,收获一份惬意和迷醉。
序言
王充闾
彭程先生为20世纪90年代崭露头角的新散文作家群的重要成员,一向备受文学界的关注。作为忘年交,我们相知相重近二十年了。他的几部散文作品,特别是《急管繁弦》,获赠之后,我曾认真赏读,受益良多。其散文新作《在母语的屋檐下》近将付梓,驰函邀序。我自知并非理想人选,但却之不恭,且又深感荣幸,遂唯唯以应。
古籍中讲:“序者,绪也,谓端绪也。”意谓序言应能帮助读者理出一些头绪,指出本文之独具特点。依此,我坐下来反复研读了文稿中的三十三篇作品,还泛览了作者的其他散文。积存的印象中,诸如:强烈的个体生命意识;鲜活的哲思与诗性蕴涵;感知锐敏,腹笥丰厚,博收广采,视野闳阔;继承、借鉴文学传统,探求新的写作路径;以及发自内心的文学敬畏,把深度意识作为自觉追求等,均可视为端绪。但思索至再,犹感不足的是,还缺乏一条足以统贯全局的主线。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又展读文稿,在《阳光灿烂的日子》一文中,看到了这样一段话:印象派画家“雷诺阿的画笔下,水果,静物,瓶花,儿童,丰硕裸露的女人体,都有着生动的质感,都被敷上了一层娇艳欲滴的玫瑰色,饱满鲜嫩,仿佛一口气就能够吹破,有液体流出。凝神端详它们,你仿佛听到果皮后面汁液的汩汩流淌,感觉到皮肤下面的血管筋络的跳动,感到了鼻息的温暖的嘘拂。你会有一丝纳闷:这些并不是什么难得见到的事物,但怎么平时自己的目光总是漫不经心地拂掠而过,从来不曾注意到其中的美呢?”作家把这一寓瑰奇于平凡的功力,归结为艺术家有别于常人之所在:“艺术家用自己敏锐的感知捕获了美,并将之出色地表现了出来”。
我的眼睛倏然一亮——这分明是“夫子自道”啊!艺术家的高明,就在于“灵丹一粒,点铁成金”,能使寻常物事转化成美的极致。好!我就以此来统照全书!
同雷诺阿一样,彭程在这部作品中所描写的大都是凡人细事,从文章的题目就可看出:《招手》、《对坐》、《返乡记》、《父母的房间》、《身边的人们》、《童年乡野》、《行走京城》、《大树上的叶子》、《在生长松茸的地方》、《远处的墓碑》、《瞬间的收藏》……正是这些一般人漫不经心的人情、物事,到了作家的笔下,便都成了说来动心动容、想去难舍难忘的妙绪奇文,正所谓:“夕阳芳草寻常物,解用都为绝妙词”。
……
宛如一棵枝叶扶疏的大树,语言深深扎根在民族文化传统的土壤里。彭程特别关注在民族传统、外来文化和市场经济全方位开放、并存的状态下,如何坚守与发挥母语文字固有优势的问题,就此,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篇文章,最后大声疾呼:“爱我们的母语吧。像珍爱恋人一样呵护它,像珍惜钻石一样擦亮它,让它更好地诉说我们的悲欢,表达我们的向往。”而且,赫然以《在母语的屋檐下》为散文集命名,良有以也。也正是出于“对母语的热爱、虔敬和信仰”,抵御西方文化中心话语的他者侵蚀和商业大潮的冲刷,他在创作实践中,使散文作品植根于文化传统,既坚持精神价值,存在不为时尚所左右的定力,又能与时俱进,具备精神观念与艺术理念的现代性乃至前卫性;取材是传统的,而言说语境、言说方式是现代的,经过作家现代思维的过滤,生发出特殊的魅力。
他在《连续》一文中进一步指出,技术的飞速发展,让我们时时刻刻面对新事物,享受种种便利和好处。但与此同时,内心的感受也被切割得凌乱、无序、碎片化,不再有某个原点、某个恒久的存在物,致使生活中充满太多的见异思迁,许多事物变得空洞、浮泛。因而,对于体现出人格和行为的连续性,体现出坚持和固守,应予赞许。“需要把连续作为内心的一座神祗加以供奉,至少是怀有一份尊重。这样能够使自己变得更有定力,更丰富,更能够接近那些永恒、坚固的事物。”
是的,现在存在一个误区,往往是一说要创新,就必须与传统决裂,错误地把生物进化中那种后者不断淘汰前者的发展过程应用于文艺创造的实践。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诗人帕斯说:“诗歌没有发展,只有变化。”散文何独不然!
是为序。
2016年4月
《在母语的屋檐下》是作家彭程的散文集。作者写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一些一般人漫不经心的人情、物事,到了作家的笔下,便都成了说来动心动容、想去难舍难忘的妙绪奇文,其作品以有限的个体生命体验,感应、揭示无限的存在;透过日常生活状态挖掘灵魂深处的奥秘;在狭小空间里拓展无穷的遐想;将传统心理纳入开放的视野;在昵昵儿女语、娓娓话桑麻中寄寓深沉的蕴涵。其动人之处,充溢着真情、睿智与诗性、哲思。
彭程编著的《在母语的屋檐下》正是出于“对母语的热爱、虔敬和信仰”,抵御西方文化中心话语的他者侵蚀和商业大潮的冲刷,作者在创作实践中,使散文作品植根于文化传统,既坚持精神价值,存在不为时尚所左右的定力,又能与时俱进,具备精神观念与艺术理念的现代性乃至前卫性;取材是传统的,而言说语境、言说方式是现代的,经过作家现代思维的过滤,生发出特殊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