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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天真地以为,安静而用心地喜欢一个人,就会被原谅所有的卑劣。
最漫长的告白,是最念念不忘的青春,请把你心中的那句话告诉我,我就会在第一声喧嚣的蝉鸣里苏醒过来。
| 书名 | 漫长告白/萤火之光系列 |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 作者 | 叶离 |
| 出版社 | 中国文联出版社 |
| 下载 | 抱歉,不提供下载,请购买正版图书。 |
| 简介 | 编辑推荐 漫长告白,叶离作品,《漫长告白/萤火之光系列》; 封面清新亮眼,内页设计用心; 随书还有独家赠品,超值! 《萤火》互动栏目推荐,花火微信重点连载。 我们天真地以为,安静而用心地喜欢一个人,就会被原谅所有的卑劣。 最漫长的告白,是最念念不忘的青春,请把你心中的那句话告诉我,我就会在第一声喧嚣的蝉鸣里苏醒过来。 内容推荐 叶离所著的《漫长告白/萤火之光系列》一场大火,成为孤儿的简森被伯父收养,冷漠的新家让她更加绝望,她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偶遇温暖如光的少年饶空。若干年后,两人重逢,为了靠近饶空,简森与饶空的青梅竹马祝羽溪成为朋友,遭遇几次失败之后,简森决定暗藏心事。然而一场车祸,又让另一个孤独的富家少年出现在她的生活……每个人心底都藏着秘密,随着昔日那场大火的真相浮出水面,简森和饶空的人生也遭到了颠覆…… 目录 序章 第一章 新夏 第二章 隐歌 第三章 消弭 第四章 覆暖 第五章 冷焰 第六章 森绿 第七章 倾海 第八章 花结 第九章 惊雷 第十章 寒雾 第十一章 漫漫 第十二章 澄空 终章 后记:片刻即永恒 试读章节 再次遇见他,是在去年的冬天。 光吉是一座不大也不小的南方城市,一旦进入冬天,非但没有如同热带岛屿国家那样的舒适气候,温度还迫不及待地降至零度以下。加上每隔几天来一场绵绵细雨,刺骨的凉意便更加肆无忌惮地在空气中扩散。 实在太冷了,就连女生都不再顾及形象,御寒保暖才是重中之重。那天简森里三层外三层地将自己裹起来,将羽绒服上毛茸茸的帽子扣在头上,脸上蒙着口罩,冷倒是不冷了,但行动却有了不小的阻力。所以只是爬了两层楼梯,女生就已经有些气喘吁吁。正准备继续往上走,才想起答应了同学的早餐还没买,于是又不得不原路返回,往食堂走。 教学楼离食堂有点远,早读课之前,路上熙熙攘攘都是人。天又下着小雨,五颜六色缓缓移动的伞面满满占据在视野里。距离上课没多少时间了,简森只好加快步伐。而就在她快走到食堂门口时,有一张脸匆匆从眼前晃过去,虽然只有一瞬,简森也立刻认出了他。 再回头,男生已经不知被哪把雨伞遮蔽了。 当时简森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早餐也不买了,转个头穿行在人潮之中张望起来,可惜对方早就失去了踪迹。 既然在同一所学校,那么寻找起来就不是多难的事情。尽管如此,简森还是为此花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原本只是好奇,之后又考虑着找到以后跟他好好道个谢。但当简森再次在同栋教学楼的走廊碰见他时,她不仅没勇气上前跟男生打招呼,甚至连脚步都没能往对方的方向前进,而是转身藏到了墙壁后面。 大概是男生的关系,和当年相比,他身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初稚嫩的脸有了利落英气的线条,眼睛也深邃了,头发剪短了些,五官依旧是好看的,而且多了大部分男生缺少的清爽气质。最明显的还是身高,伸手的话应该可以碰到门框上的教室门牌。在一群年纪相仿的高中生中,尤其显眼。 当躲在墙后的简森盘算着怎么自然地走上去跟他打招呼时,突然某间教室里走出一个女生,轻快地跑过去双手随意地搭在他的肩上。男生也不推开,微笑着倚着栏杆和她有说有笑。 那一刻,简森心中只有一种感觉——无论什么时候跟他照面都好,只有现在不行。 于是,她就在那个角落藏了十分钟,脚都冻麻了。直到教室里有人朝他面前那个女生喊:“祝羽溪,你还回不回来抄作业了?” “抄抄抄。你小声点行不行啊?生怕老师听不见是不是?” 祝羽溪从昨晚电视剧的讨论中抽出身,操起一本书拍在同桌男生的后背上。 这是过去一星期,高二(2)班早晨最常发生的场景。男生嗷嗷大叫鸣不平,祝羽溪充耳不闻,扯过他的练习簿飞快地往自己的作业本上誊。 每当这时候,坐在前排的简森都会忍不住回头看几眼。有时候撞见祝羽溪正好也望过来,女生还会冲她眨眨眼。 新课表公布的那天,简森在讲台抄好后,回到座位,听见祝羽溪询问着身边人愿不愿意陪她去厕所,碰巧大家都在忙,她吃了好几通闭门羹。祝羽溪嘟着嘴无力地趴在桌上,简森放下书,小声道:“我陪你去吧。” P10-P11 后记 先说片刻。 曾经在高中同学录上,我做了一件非常傻的事情。 当时不过是考试作文拿过几次高分,在学校的写作比赛获过一等奖,看过几本小说,写过几段矫情的文字,我居然在每个同学递过来的同学录上“最喜欢的书”那一栏填了一个非常烂俗而恶心的,但却是我花了几节课才想出来的书名(为你们着想,我还是不说出来了)。当然,他们肯定没有人特地去网上找过,就算找,也绝对没有这本书。因为—— 那是我计划将来会写的。 笃定而坚信,我一定会写的,书。 写作这件事对我来说,意义几乎比高考都来得重要。即便我上了一所专科学校,也依然断断续续地在写。我还记得第一次编辑通知我,我的一篇散文过稿了,我激动地拥抱了宿舍里的每一个人。可是半个月后,编辑告诉我他们杂志准备改版,稿子发表不了了,建议我另投。我不记得错愕在电脑这边的自己有没有傻到跟他说:“没关系,我愿意等你们改版。” 我对投稿这件事理解得非常透彻,不管是投稿途径还是相关规定,都跟高中的古诗词一样熟稔于心。 2011年春天,我的第一篇小说刊登上了杂志,是关于一个可以看见灵魂,却流不出眼泪的女生的故事。再回头去看,故事处处透着笨拙和稚嫩,当然我现在也没有写得有多厉害。写那个故事时的心境早已经不存在了,它大概存在于某个寒冷的午后,我每在键盘上敲出一个字,它就消失一点,连我自己都没有察觉到。 两年前,有一个成都本地的读者跟我说,她非常喜欢我在《萤火》上的文章,但是找不到卖的报刊亭,于是我跟她约到家附近的家乐福门口,带她去我常买杂志的书店买最新的《萤火》。她买了很多书,付了钱,掏出一支笔,当着书店阿姨的面请我给她签名。我又害羞又感动地在扉页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祝她天天开心。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写的东话真真切切得到了读者的喜欢。 写东西真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 那么永恒。 高中时光是永恒的。 我不知道那段岁月对你们来说是怎样的存在,但我是最怀念的。最蓝的天在那里,最绿的树在那里,最喜欢的人在那里,最真诚最单纯的自己也在那里。也许人生中最透明最珍贵的一切都留在了那段时光,到了第三年夏天,大家只是成群结队地站在学校的台阶上拍一张大大的模糊的合影。 我热爱写校园故事,我喜欢写少男和少女。他们不经意对视的目光和风中的白衬衣好像就已经可以写很多很多故事了。 青春是永恒的。 我们经常会在夜里用微信聊天,一个群组三个人,很多次聊着聊着,就会说起高中时的事情。我们声情并茂地向彼此描述第一个喜欢的人,跟大家攀比谁付出得更多,甚至滔滔不绝地证明那时候的自己到底有多傻。 往往就在手机屏幕前湿了眼睛。 但即便每次都悲从中来,也不能阻止我们一遍一遍去回忆。 我说:“我第一次喜欢的人,暗恋了六年。” 他们说:“你赢了。” 到底赢到了什么?我们自己也不知道,是心酸还是眼泪,还是一段明明黯淡却又温暖的记忆。 总之,赢了嘛。我用曾经的你赢了,不是吗? 我偏执地认定,自己的第一本长篇一定是校园故事,有着葱葱郁郁的绿色,和轻轻浅浅的风声。不管始于盛夏,还是终于隆冬,总会有一个少年站在大雨或薄雾里,凝视着她的眼睛。 于是,我写了《漫长告白》。去年夏天动笔,冬天完稿,在即将跨入2015年的夜晚,我敲下了最后一个字。我看向窗外,天空没有燃起烟花,我却觉得黑夜好美。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故事,我暂时还没办法具体而明确地告诉你们。但这是我用尽所有力气写出来的一段青春,几个像芒草那样的少男少女,摸石头过河股地去喜欢去讨厌去笑去哭,去路过世界赠予他们的每一道风景。 谢谢你们的阅读。 谢谢你们的捧场。 此刻,看到这里的你们,是永恒。 感谢一路陪伴我,教我做人,教我成长,比任何人都更爱我的爷爷,没有他,我的人生估计永远都与写作无关。 感谢Vito、郑星、杨澄溢和年叔等等我亲爱的好朋友们。 感谢我的责编鸭鸭、丐小亥和十颜。 感谢我自己。 青春即奥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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