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是英国哲学家、政治家,社会学家,欧洲启蒙运动时期的杰出人物。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指出宇宙是所有机械运动着的广延物体的总和。他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专制,提出国家起源说,指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则订立契约而形成的。代表作有《哲学原理》三部曲、《利维坦》等。
乔治·麦克唐纳·罗斯著的《从霍布斯出发》一书囊括了霍布斯全部重要的哲学思想,如果读者是首次接触霍布斯的作品,那么本书是读者的不二选择。
| 书名 | 从霍布斯出发(哲学大师)(精) |
| 分类 | 人文社科-哲学宗教-西方哲学 |
| 作者 | (英)乔治·麦克唐纳·罗斯 |
| 出版社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
| 下载 | 抱歉,不提供下载,请购买正版图书。 |
| 简介 | 编辑推荐 霍布斯是英国哲学家、政治家,社会学家,欧洲启蒙运动时期的杰出人物。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指出宇宙是所有机械运动着的广延物体的总和。他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专制,提出国家起源说,指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则订立契约而形成的。代表作有《哲学原理》三部曲、《利维坦》等。 乔治·麦克唐纳·罗斯著的《从霍布斯出发》一书囊括了霍布斯全部重要的哲学思想,如果读者是首次接触霍布斯的作品,那么本书是读者的不二选择。 内容推荐 乔治·麦克唐纳·罗斯著的《从霍布斯出发》以不同的主题为框架,从多方面呈现了霍布斯哲学思想原始叙述的内容,引领读者全方位地了解霍布斯。本书不仅阐述了霍布斯作为英国伟大的政治理论家的重要性,还展示了他的政治思想与更广泛的哲学思想相结合的过程,并紧密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探讨他与其他思想家之间的关系,探究他对后期思想家产生的影响。 目录 序 第一章 走近霍布斯 第一节 早年生活 第二节 卡文迪许家族 第三节 第二代德文郡伯爵的家庭教师 第四节 杰维斯·克利夫顿的家庭教师 第五节 第三代德文郡伯爵的家庭教师 第六节 流亡巴黎 第七节 还乡 第八节 晚年 第二章 认识论 第一节 中世纪知觉论 第二节 伽利略的知觉论 第三节 笛卡儿的知觉论 第四节 霍布斯的知觉论 第五节 光的本质 第六节 霍布斯解释的特点 第七节 知觉与行动 第八节 “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 第九节 科学知识 第十节 语言 第十一节 推理 第十二节 意义的替代理论 第三章 唯物论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实体 第三节 非物质实体 第四节 人类的灵魂 第五节 非真空 第六节 共相 第七节 真理 第八节 无限 第九节 几何 第十节 原因 第十一节 意动 第十二节 决定论 第四章 论人类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欲望和反感 第三节 善与恶 第四节 权衡和意志 第五节 自由论和决定论 第六节 人类的平等 第七节 自然状态 第八节 自然法则 第五章 社会 第一节 社会科学 第二节 社会契约的创立 第三节 社会契约在历史上存在过吗? 第四节 按约建立的国家和以力取得的国家 第五节 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 第六节 不可分割的主权 第七节 专制统治下的生灵 第八节 论思想自由 第六章 宗教 第一节 霍布斯—圣公会教徒 第二节 从希腊哲学看基督教会的腐败 第三节 关于上帝是否存在的争论 第四节 物质的上帝 第五节 来世 第七章 霍布斯的影响 第一节 宗教和政治哲学 第二节 形而上学 第三节 总结 参考文献 索引 内容简介 作者简介 译者简介 试读章节 第一节 早年生活 1588年4月5日,托马斯·霍布斯生于英格兰威尔特郡马姆斯伯里镇(Malmesbury)附近的韦斯特波特(Westport)村。当时,西班牙的入侵迫在眉睫,引起人们的大规模恐惧。因此,霍布斯常说自己的懦弱本性正是因为母亲将恐惧遗传给了未出生的自己。他的父亲是一位愚昧无知、一事无成的教区牧师,他最终抛弃了家庭。霍布斯只得由叔叔弗朗西斯抚养。弗朗西斯靠贩卖手套起家,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持霍布斯的学业,而且他还将一些租用的耕地作为遗产留给了霍布斯。 在4—14岁这一阶段,霍布斯曾在当地多所学校学习。在1602年或1603年,他前往牛津大学莫德林学院深造。尽管在当时14岁就读大学并不稀奇,但是霍布斯的确属于年龄最小的一批学生。即便如此,他有扎实的基础知识,是一位相当优秀的学生。他能将欧里庇得斯的《美狄亚》由希腊语翻译成拉丁语,并将其赠予他的老师罗伯特·拉蒂默。然而,在大学里,他并不热衷于学习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和哲学、修辞学名著、道德哲学及历史、数学和科学。据他而言,他并不是特别刻苦勤勉的学生,但他的学习涉及范围之广对其之后启发之深是他自己也始料未及的。1608年,他终于毕业了。 第二节 卡文迪许家族 同年晚些时候,通过学院院长的推荐,霍布斯担任威廉·卡文迪许(William Cavendish)的家庭教师。至此,他的大半生都是与该家族的几代人共同度过的。由于该家族的相关成员名字几乎相同,容易混淆,有必要将他们一一列出。 哈德威克的贝丝(Bess of Hardwick),家族的创始人,她去世时恰逢霍布斯接受委任。她拥有一大笔财产,一部分继承自她四任过世的富有丈夫;另一部分来自她对土地的精明投资。在查兹沃斯、奥尔德科茨、沃克索普和哈德威克均有她的豪华宅邸,其中,位于哈德威克的一幢最为华丽壮美,建筑正面的玻璃装饰甚至多于墙体。二楼最主要的房间便是王座室,主人热切盼望她的好友伊丽莎白女王来访,无奈这场会面终未发生。 贝丝和她的第二任丈夫威廉·卡文迪许(约1505—1557年)有两个儿子,至此,他们的后代有两条分支。其中一条分支是:威廉·卡文迪许(1551—1626年)在其兄长1616年去世后先后继承了哈德威克庄园和查兹沃斯庄园。1605年,他成为男爵,并于1618年晋升为第一代德文郡(Devonshire)伯爵。其子威廉(1590—1628年)为霍布斯的第一届学生,成了第二代伯爵。这位威廉也有一个儿子名叫威廉(1617—1684年),同样也是霍布斯的学生,他成了第三代伯爵。最后,第三代伯爵也有个儿子,依然叫威廉(1641—1707年),成为第四代伯爵。他于1694年晋升为德文郡公爵。 另一条分支关于查尔斯·卡文迪许(Charles Cavendish)。他买下了诺丁汉郡的维尔贝克修道院和哈德威克庄园附近的博尔索弗城堡。其子又叫威廉·卡文迪许(1593—1676年),1628年被封为泰恩河畔纽卡斯尔伯爵。他也是霍布斯的重要资助人之一。 第三节 第二代德文郡伯爵的家庭教师 未来将成为第二代伯爵的威廉特意要找一位年轻的家庭教师,这样他既有了朋友和玩伴又有了老师。实际上,霍布斯仅比他大两岁。究竟霍布斯传授给威廉多少知识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据霍布斯后来回忆,那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们花大量时间一起打猎或带鹰出猎。霍布斯负责管理威廉的财务,他的职责包括为威廉筹得借款以维持他奢侈的生活。从1614年6月至1615年10月这段时间他们周游欧洲,先后前往罗马、那不勒斯和威尼斯,两人意大利语都说得很流利。在威尼斯,他们结识了哲学家彼得罗·萨皮和他的助手弗简提欧·米坎齐欧。在1628年去世之前,威廉与米坎齐欧一直保持通信。霍布斯则负责将米坎齐欧的信件从意大利语翻译成英语以便威廉和米坎齐欧更广泛地交流。1620年,威廉匿名出版了一部名叫《荏苒悠暇》(Horaesubsecivae)的书。该书囊括了罗马之旅的叙述以及一些杂文和论文,其中的三篇论文也许为霍布斯所写。 P2-5 序言 霍布斯曾经有一个目标:把他全部的哲学思想构筑成一个逻辑缜密、井井有条的系统,它由三部独立的书卷构成:《论物体》(On Body)、《论人》(On the Human Being)和《论公民》(On the Citizen)。事实上,他先完成了《论公民》,随后完成另外两部。本书将遵照霍布斯本人的思路概述他的哲学思想:第一章走近霍布斯,介绍霍布斯的生平和著作;第二章介绍认识论,该理论支撑了霍布斯的整个哲学体系;第三章将仔细讨论他的唯物论,毫无疑问,该理论是《论物体》的核心思想,霍布斯认为,只有物质性物体才是存在的;第四章论人类,霍布斯从唯物主义角度对人类心理学加以阐释;第五章论及霍布斯对于一个公民社会形成方式的解释——人类是自私的,又是脆弱的,那么,人类是如何齐聚一堂并逐步形成一个公民社会的呢?此外,霍布斯的宗教信仰是贯穿他所有著作的普遍主题,因此我们将在第六章对此进行讨论;第七章论述霍布斯的影响。 霍布斯的思想并非凭空想象,他的著作也并非凭空捏造,这些都是来自同时代的其他哲学家的辩论。他生活的年代正值西方思想史上百家争鸣的阶段——一个见证本质上属于中世纪世界观的哲学和自然科学向近代思想过渡的阶段。霍布斯正是那场现代化革命的领袖之一。因此,尤其在本书的前几个章节,我将霍布斯的理论和理念与古代和中世纪思想家的理念进行对比。另外,我还将霍布斯的哲学观点与同时代现代主义者的观点进行异同点比较,尤其是与勒内·笛卡儿的进行比较。 相比单纯断言霍布斯的观点,我更倾向让霍布斯尽可能地为自己代言,遵循这种对策有两个好处:第一,使读者感受到霍布斯的思考和写作风格,让读者自己了解他的观点;第二,它证明了我阐述的正是霍布斯真实的观点,并为想要进一步了解某个特定话题的读者指明方向。 然而,该对策也会带来一个问题。我长期在一所高标准入学要求的大学教授本科生霍布斯的哲学。部分学生可能阅读过注释详尽的莎士比亚作品或者部分《圣经》内容,除此之外,很显然大部分学生几乎没有读过17世纪早期的英文作品。他们读不懂霍布斯大部分的语言,也不愿意或没法耗费如此长的时间用第二版《牛津英语词典》这样古老的词典查生词或者词义早已发生变化的单词。 在一门比较霍布斯和笛卡儿哲学思想的课上,当回答课程评估问卷时,我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在课上,我给了学生霍布斯的原版文本以及笛卡儿的今译版本。·当我问他们更喜欢哪个哲学家并要求说明原因的时候,一位学生说他更喜欢笛卡儿,他的理由是:“为什么霍布斯不能像笛卡儿那样用得体的近代英语写书?”我确信,那位同学一定为这个反问句中暗含的讽刺沾沾自喜,但这个例子却也生动地说明如果学生不能够理解哲学家的语言,他们便不会接受其思想。我们不要求学生能够读懂用17世纪法语书写的笛卡儿作品,因为娴熟的法语不是大学录取要求。同样,娴熟的17世纪英语也不是录取要求,何况英语在这四个世纪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此,我决心将霍布斯作品中的必读部分翻译成现代英语,这样霍布斯就能与笛卡儿“公平竞争”了。但这绝非易事,因为相当多的学者不赞成将早期哲学家的英语翻译成现代英语。他们反对的意见如下: 第一,翻译会促使译者对原文产生个人理解,这样读者可能不能准确地理解原文。这是事实,但认为不应该阅读翻译版外文作品的观点也同样存在争议。在现实中,如果我们要求学生阅读原著(理应如此),呈现给他们的文本语言必须得是他们能够理解的。哲学的发展依靠的不是语言运用,而是对理念与概念的理解和评价,理念和概念不该因为那些不必要的语言问题变得含混不清。 第二,如果学生读不懂用17世纪英语所写的哲学作品,他们就不该被大学录取。倘若这种状况指日可待,可谓绝妙,就如19世纪以前的学生都能读懂希腊语的柏拉图作品和拉丁语的西塞罗作品。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如果真的存在这种要求,那么作为一门大学学科,哲学将会荡然无存。 第三,霍布斯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英语作家,倘若他的作品以平庸乏味的近代英语呈现给读者,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这个观点不偏不倚,但如果霍布斯的思想不能够被我们理解,他的才华便不复存在了。对于哲学家,我们关注的主要是他的思想,而不是文学风格。 为了应对学者们对将霍布斯的语言翻译成现代英语的严苛态度,我首先集中精力将他的拉丁语作品翻译为现代英语。有趣的是,霍布斯和笛卡儿两人著书时都时而用拉丁语,时而用英语或法语。人们不应该反对将《第一哲学沉思集》《哲学原理》等笛卡儿的拉丁语作品翻译成现代英语,所以也不应该反对将霍布斯的拉丁语作品翻译成现代英语。即便这样,仍然有一个问题——大部分霍布斯的拉丁语作品,例如《论物体》《论公民》都几乎是在完成后立即被翻译成英语的。尽管无法确定是否经霍布斯本人授权,但许多关于霍布斯的书籍将这些译本视为霍布斯本人的语言。视同时期译本为权威,并提供对大部分读者来说晦涩难懂的文本势必产生双重缺点。我认为,我们就该把这些作品翻译成现代英语。 作为霍布斯最著名的作品,《利维坦》(Leviathan)存在一个特殊的问题。尽管霍布斯以拉丁语开始写作,最终却以英语完成这部作品。随后,在他行将就木之时,为了确保他的遗产脱离英语世界,他将它翻译成了拉丁语。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哪一个版本才是权威版本?其中一个观点是后者更具权威性,因为它反映的观点更加成熟。值得注意的是,拉丁语版本在阿姆斯特丹出版,尽管英国审查员不赞同霍布斯的宗教和政治观点,但他们鞭长莫及。另外,尽管拉丁语版本的附录对理解霍布斯宗教观至关重要,但是英语版本中大量有趣的素材在拉丁语版本中被剔除了。 我的对策是将霍布斯的拉丁语作品作为默认版本翻译成现代英语。对于他仅仅在英语版本里提到的内容,我会采用翻译拉丁语、法语或是其他任何语言版本的方法将它们翻译成现代英语。并且,我将引用若干用英语书写而未被翻译成拉丁语的作品,并同样将它们翻译成现代英语。我承认,翻译过程中总会失去一些东西,但我希望任何一位读者通过阅读这本书开始了解霍布斯,并继续阅读他的原著。 霍布斯绝大多数的作品都被分割成短小的、编号的章节。我对作品的参考运用了霍布斯本人的编号方式,这种方式与其他印刷版本的页码索引相比更为准确,也同样有理有据。《利维坦》是一个特例,因为它的章节很长,时而参考拉丁语版本,时而参考英语版本会增加工作的复杂性。碰巧,由埃德温·柯利(Edwin Curley)所编,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所著,印第安纳波利斯/剑桥:哈克特(Hackett)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1994年版《利维坦》定价合理,而且包括了英语文本和所有重要的拉丁语变体的翻译。虽然本书引用的实际文本为我自己对霍布斯拉丁语和英语版的翻译,但是为了便于查阅,我采用了柯利版本的页码。 |
| 随便看 |
|
Fahrenheit英汉词典电子书栏目提供海量电子书在线免费阅读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