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8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人权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崛起以及人权入宪确立的制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贺海仁著的《小康社会的权利理论》记录了自1991年以来我对权利问题的思考,虽然各篇的成文时问不同,讨论的主题也未经过刻意设计,一旦结集成书却发现它们大多围绕权利救济这一主线展开,具备了理论所需要的体系化特征。
贺海仁著的《小康社会的权利理论》集中讨论了实践中的权利即权利救济问题。通过对冤假错案中权利救济的实现过程与途径的分析,通过对受害人权利救济的理论溯源与追究,通过对我国发布的人权白皮书的分析,多方位展示了权利理论的渊源与哲学基础。作者指出,人权的主体性原则反对原子式的个人主义思潮,反对各种形式的私力救济行动(如私刑、复仇等),提倡具有商谈精神的自力救济(如调解、和谈等)。人权的真正精神是要建构具有“兄弟般精神”的新熟人社会和世界。这些分析,对深化权利理论,促进我们正在进行的权利实践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