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自文明时代以来,人类秩序,既因国家正式法而成,亦藉民间非正式法而就。然法律学术所关注者每每为国家正式法。此种传统,在近代大学法学教育产生以还即为定制。被谓之人类近代高等教育始创专业之法律学,实乃国家法的法理。究其因,盖在该专业训练之宗旨,在培养所谓贯彻国家法意之工匠——法律家。 目录 总序/原序 主题研讨:“枫桥经验”研究 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化治理及其机制建设 ——基于诸暨市社会治理中心建设的探索实践 “枫桥式”特色创建的理论阐释与效能提升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数字化转型的“枫桥经验” ——基于诸暨市创新实践探索的总结与反思 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的历史考察 ——以枫桥人民法庭为例 “枫桥经验”的理论边界与概念重构 ——基于CiteSpace的文献计量分析 法理探讨 论商鞅的“立法化俗”思想 公共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法治论纲 养子代位继承的新旧理之争 ——以民国民法为中心的考察 作为法律概念的谣言:目的、要素及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