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瑞塞一到达旅馆,便首先打听有无他朋友的消息。当他得知韦马希要晚上才能抵达旅馆时,他并没有感到怎样的不安。问事处的人递给他一封电报,那是韦马希发来的,并付了回电费,上面说要求预定一个房间,“只要安静就行”。他们预先商定在切斯特而不是在利物浦见面,现在看来此协议依然有效。出于某种考虑,斯特瑞塞没有坚持要韦马希到码头来接他,他们见面的时间也因此推迟了数小时。同样的原因也使他觉得等待不会使自己感到失望,不管怎么样,他们至少可以共进晚餐。而且即使他不考虑自己,仅仅为韦马希着想,他也不必心存忧虑,因为他们在此之后有的是见面的时间。我刚才提到的安排是这个刚登岸的人出自本能考虑的结果,因为他敏锐地感觉到,尽管与老友久别重逢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当轮船靠岸时,首先看到的就是老友的脸,而不是欧洲的其他景物,毕竟会令人感到扫兴。斯特瑞塞的若干担心之一就是害怕老友的形象会过多地出现在欧洲的景物之中。
由于上述的巧妙安排,自昨日下午开始,他的最新体验就给他带来了阔别已久的自由自在的感觉。这儿环境完全不同,再加上他心中毫无挂牵,他因此感到这次访问将会很顺利,而且这并非期望过高。他在船上很随便地就交了一些朋友(如果“随便”一词能用来形容他的话),但这些人多数一登上码头,就汇人涌向伦敦的滚滚人流之中。也有人约他去旅店聚会,甚至还有人愿意充当导游,带他观赏利物浦的景物,但他都一一婉拒了。他既不同任何人约会,也不同任何人发展友谊关系。有些人认为同他相识是一件幸事,他的感觉却完全不同。他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离群索居,悄然隐遁,下午和晚上的时光都用于观赏周围那些饶有趣味的事物。在默西河畔度过的下午和傍晚使他有机会领略到有限而纯粹的欧洲的风光。想到韦马希很可能已经到了切斯特,他不禁感到有点不安。要是他告诉对方自己这么早就来了,那么他将很难掩饰自己已不急于同他见面的事实。他就像一个人发现口袋中的钱比平常多,于是便洋洋得意,在把钱花出去之前还要把它叮叮当当地耍弄一番。他不准备明确地告诉韦马希自己到达的时间;他一方面急于见到他,另一方面又想推迟见面的时间。这些在他身上显示出来的最初征兆都使人感到他与他的使命之间的关系绝非单纯。我们最好一开始就加以说明,可怜的斯特瑞塞被一种奇特的双重意识所累。他能在狂热时感到超脱,在缺乏兴趣时却充满好奇。
玻璃隔板后的那位姑娘从柜台的那一面递给他一张印有他朋友名字的粉红色便笺,并准确地念出他朋友的名字。随后他转过身来,发现大厅中一位女士正瞧着他,她似乎突然留意到他。她并不十分年轻而且也说不上格外漂亮,然而却五官端正。他觉得最近曾见过她。他俩对视了一会儿,他这才想起,在昨天住过的那家旅馆里,也是在大厅中,他看到她和一些曾和他同船旅行的人交谈了一会儿。他俩其实并未交谈一句话,他也不明白她脸上究竟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以至于第二次见面马上就能认出她来。她显然也认出了他,这使人愈加感到神秘。她却对他说道,因为偶然听到他在询问,因此便想不揣冒昧地问一下,他打听的是否就是康涅狄格州米洛斯的韦马希先生——美国律师韦马希先生。
“哦,是的。”他回答道,“我那大名鼎鼎的朋友。他从莫尔文来,准备在此地同我见面。我认为他已经来了,可是他还得晚些时候才来。我很高兴没有让他在这里老等。你认识他吗?”斯特瑞塞说到这里停了下来。
讲完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话说得太多。她回答时的语气,以及她那此时变得更富有深意的原本变幻不定的表情都似乎说明了这一点。“我曾在米洛斯见过他,很久以前我在那儿住过一段时间。我的一些朋友也是他的朋友,我去过他家。我不能肯定他是否还认得我,”斯特瑞塞刚认识的人这样说道,“可是见到他我会很高兴。也许,我将……我将在这里待一段时间。”她停了下来,我们的朋友斯特瑞塞则在思忖她讲的那番话,好像他俩谈了许多似的。他俩甚至还因此微微一笑。斯特瑞塞随后说见韦马希先生并不难,这使得那位女士觉得自己提出的要求过多。她似乎并不想掩饰自己的想法。“哦,”她说,“他根本无所谓!”她接着又说她相信斯特瑞塞认识芒斯特夫妇,在利物浦时他曾看到她和一对夫妇一起,那就是芒斯特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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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图像亨利·詹姆斯那样保持冷静……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
——海明威
东西方的文学我考察过一些,编过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幻想文学选集,译过麦尔维尔、卡夫卡、布洛瓦等人的作品,但至今仍未发现较亨利·詹姆斯更为神奇的……他写戏剧不是很成功,但写小说却极为拿手,善于创造模棱两可的情节,使读者费脑筋,但因此也可被永无休止地读下去。他的那些丰富的作品,写出来就是为了要人慢慢同味、细细分析的。
一一博尔赫斯
阐明《使节》的主题,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此书最初分12期连载在《北美评论》(1903)上,并于同年出版单行本。为了方便读者,整个情况在第五卷第二章中便以尽量简略的语言及时地加以交代,这样做犹如在中流插入或沉下什么东西,既显得有点生硬,又引人瞩目,几乎要影响到小说的流畅性了。与这部小说类似的作品还从来没有像这样,其灵感来自微小的暗示,而这么一点点暗示的种子又落入土中,发芽生长,变得枝繁叶茂,然而它依然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微粒,隐藏在庞大的整体之中。简言之,这部小说发端于兰伯特·斯特瑞塞出于压抑不住的感情冲动,对小彼尔汉姆说的那一番话。那是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在格洛瑞阿尼的花园里,当时他真心诚意地想开导他的年轻朋友,苦口婆心地让他明白那是一种危机,从未有过的一小时悠闲时光却被他的危机感占据,而且还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他力图用尽可能简洁的语言来阐明这一点,而整个故事正是围绕着这一点展开。他说的那一番话包含了《使节》的精髓。在此之前,他手握一枝怒放的鲜花,此时他依然如此,有点过分殷勤地将它展示在我们的眼前。“你可要尽情享受人生,如果不这样就是大错特错。重要的不在于如何享受人生,只要享受人生便行。如果你从未享受过人生,那么你这一辈子还有什么意义?我现在已经太老了,明白这一切已为时过晚。一旦失去便不可弥补,你千万不要犯这样的错误。好在我们还有自由的幻象,你可千万不要像今天的我这样,连一点关于这幻象的记忆都没有了。在该享受人生的时候,我却因为过于愚蠢或者过于聪明,错过了大好时光。我现在要以亲身经历,告诫人们不要犯类似的错误。你干什么都行,就是不要犯这种错误,因为这确实是一种错误。享受人生吧,一定要享受人生!”以上就是斯特瑞塞这番话的中心意思,他所喜欢的并且准备与之交友的那位年轻人对此有颇深的印象。“错误”一词在他的话中一再出现,由于这出自他的亲身经历,更加重了告诫的分量。他因此而失去的东西太多,尽管就气质而论,他在人生中本可以扮演一个更好的角色。现在他大梦初醒,方才觉得形势逼人,面临一个尖锐的问题:还来得及补救吗?也即是说,是否还有时间弥补他的个性所受到的伤害或者人格受到的侮辱?他完全可以说自己愚蠢地受到当众侮辱,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由于自己的笨拙造成的。这一切还来得及补救吗?不管怎样,他现在总算明白了这个道理,这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因此,除开这一切所包含的宝贵的道德教谕外,我的故事以及将要展开的情节旨在展现逐渐领悟这个道理的过程。
整个故事和它的胚芽竟是如此相似,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如同以往一样,这一切都是我亲耳听到的,而且我还准备把那些偶然听到的如实地搬到纸上。一位朋友曾以十分欣赏的口气,把一位知名人士对他讲过的话讲给我听。这位先生比我的朋友要年长得多,他当时的心境与斯特瑞塞说那一番忧郁的话时的心境相似。他说这些话时恰逢其时,那是在巴黎的一家艺术馆的迷人的古老的花园里,时间是夏天的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当时许多非常有趣的人均在场。我所听到的并记录下来的材料成为我的“标记”的上部分,我当时就认为它们能为我所用,事实上它们构成了主要的素材。其余就是他们简述的地点、时间以及初具轮廓的场景。这些因素组合在一起,给予我进一步的支持,使我拥有了我称之为绝对标记的东西。它中流砥柱般地屹立在那儿,激流在它周围旋转,就像为固定电缆而用力打入河床的标桩。这个暗示的作用超过了所有其他的暗示,这都是巴黎那个古老的花园所赐。因为在这个暗示中蕴含着若干无价之宝。因此当然有必要打开封条,逐个清点、整理并估价。然而由于某种原因,在这个暗示的辉耀之下,这一类场景令我感兴趣的所有因素都一一显现出来。在我的记忆之中,像这样包含着丰富意蕴并能激起我强烈兴趣的场合,还从来没有过。因为我认为,各种主题的价值是有区别的,尽管事实上我们在处理某个价值十分难以确定的主题时,只要我们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它,我们就往往会陷入狂热与偏见之中,认为它的价值和长处是无可挑剔的。毫无疑问,由此而产生的结果是,即使是在至善之中(一个人的荣誉观只与此有关),也有一种属于善的理想美,由这种美激励而产生的行动会使艺术家的信心达到极致。因此我确信,一部作品的主题可以说是会闪闪发光的,而《使节》的主题则从头到尾都闪烁着这种光辉。我坦然承认,我认为在我所有的作品当中,它是最上乘、最“完美”之作。这一评价如有任何失实之处,都会使我这种极端的自鸣得意,成为天下人的笑柄。
……
在如此强调场景描写在创作中的重要性之后,我认为应该补充说明一点:我发现对另一种显然同样令人感兴趣的做法的考虑几乎挡住了对作品作反复推敲这种做法的路,或者换句话说,我并不是没有留意到,尽管非场景描写部分与场景描写部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但是只要处理得当,前者的绝妙和魅力就自然会显露出来并产生其效果。在总的令人愉快的问题上,即是说在涉及表现方法的可能的多样性,以及如何有效地使用变化和对比的表现手法等问题上,上述论点具有无限的启发意义。在这个时候,为了批评的自由,人们会探讨那引人注目的不可避免的偏离(偏离原先十分喜欢的想象)问题,也即是说,只要稍微背离正确的创作方法,都肯定会给甚至是最成熟的计划带来负面作用,情况就是如此,即使作家经过反复考虑,最后成品也总会无处不带有这样的特殊痕迹。《使节》将会充分地说明我的这种想法。在结束这篇序言时,我一定要加上这些含义不同的话:在注意到我刚才提及的其他关系时,例如在描写我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初次见到查德·纽瑟姆的情况时,所涉及的篇章即是场景描写的最好的例证,即使如此,只要主观意图能够得以贯彻,那么我对表现效果的注意还是没有丝毫的松懈。如果想要仔细全面地报道在某个场合“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那就不可避免地要或多或少地描写一下场景。可是在我谈到的例子中,由于有了表达思想的工具,对表现的好奇和对表现的恰如其分的追求是遵循完全不同的规律实现的。这个例子的内在含义在本质上只是表明,出于对查德整个形象和对其表现的考虑,允许的背离表现在对他的直接描写的减少上,这可以说是一种损害,但却使它获得了符合比例的好处。简言之,其结果使得作者不得不在若干重要之处重新考虑他与他之间的关系的合理安排问题。不管怎样,具有批评眼光的人可以看出,这部小说动人地充满着这些隐而不现或者已经得以补救的损失,这些难以觉察的矫正,这些力求补救的一贯努力。书中涉及玛米·波科克的篇章使她能给整个情节提供预先安排好了的,而且我认为是充分感觉到的帮助。通过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进行的旁敲侧击或者走捷径的直接描写,通过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尝试过的视角,我们看到她如何独自一人,拿不定主意,在旅馆交谊室中度过的那一个小时,我们还和她一起全神贯注地研究与她有关的那些事情的意义,在那个阳光灿烂的温暖的巴黎的下午,站在阳台上眺望图勒利花园——这些都是表现手法的优越之处的突出例子。之所以要坚持在这儿或那儿使用这种手法,是因为同场景描写相比,它能取得对立和更新的效果,具有很大的魅力,我可以顺便说一下,由于使用了这种对立的手法,这部小说具有一种紧张性,因此也就大大地增强了它的戏剧性,尽管后者被认为是所有紧张性的总和,或者说一点也用不着担心将两者并列在一起。事实上,我有意识地对自己不加以节制,我之所以要这样冒险,是出于对涉及的教谕的考虑,也就是说,我们面前的这部作品并没有彻底解决它所提出的有趣的问题,而小说在正确的引导之下,依然是一种最具有独立性、最灵活、最令人感到惊奇的文学形式。
斯特瑞塞是一个碌碌无为的美国中年人,他作为“使节”被他那令人敬畏的资助人纽瑟姆太太派往巴黎,以召唤她的儿子查德回来继承家业。纽瑟姆太太一直困惑于究竟是什么原因又或者是谁使自己儿子留恋于巴黎这个“臭名昭著”的享乐之城,她猜测查德一定是被某个“坏女人”牵绊了,但斯特瑞塞抵达巴黎后却发现事实与此截然相反,那位让查德狂热迷恋的维奥内夫人根本不是什么想象中的“坏女人”。在欧洲的游历使斯特瑞塞自己也开始重新思考一切,最终,这位来自美国的“使节”做出了怎样令人惊异的决定?查德又是否回到了美国?他与维奥内夫人的关系将如何发展?……
请看由亨利·詹姆斯著的长篇小说《使节》。
《使节》是亨利·詹姆斯晚年创作的代表作品之一,集中展现了美国、欧洲两种文化之间的冲突和碰撞。小说对人物内心的刻画细致入微,情节构思精巧绝妙,意蕴悠长,读之令人回味无穷。
本书是美国现代主义文学奠基性作品,在美国文学史上地位卓著,开启了美国现代主义文学的先河,也因其独具一格的情节内容和高超的写作技巧入选“兰登书屋20世纪百佳英文小说”。
本书受到了海明威、博尔赫斯、格雷厄姆﹒格林等文坛大师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