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辞职去旅行》独特幽默文风俘获一票忠粉,《假装好吃(精)》延续其叙事风格,把旅行中吃到的美食,亦或奇怪的黑暗料理,用极具传神的文字传达出来,惊喜和惊吓都跃然纸上,让读者获得非常有趣的阅读快感。
一反美食图书赞美流口水的美文美图,吐槽作为食物的千奇百怪,全部都是亲身经历,说出来把你笑到哭的故事集。
蔻蔻梁会吃、敢吃,蔻蔻梁也会写,擅长传达细微而精妙的感受,也擅长将知识有趣讲述,读来很长见识。
旅行,不止于旅行;吃,也不止于吃。所有这些,都将回归于生活,那些可以让自己更开放的,可以让自己好好过日子的,就是我们总会想要一点的意义。阅读有趣,也终将有意义。
小巧而精致的装帧设计。
蔻蔻梁有一些让人很羡慕的身份,譬如:美食品鉴师、环球旅行者、奢华酒店评鉴人、美食旅行达人、美酒美食专栏作者。这些头衔为她本来就很过于旺盛的好奇心提供了助燃和支撑,对于这个世界,都想吃吃看。
只是“能好怎”这个关于食物的好奇心并不是每一次都会通往天堂,有时候根本就是地狱:那些不忍吃下的、不敢吃下的、吃不到的、名不符实的……
《假装好吃(精)》里的每一个字都是真正吃出来的,好吃的就是奇葩说,不好吃的就成了吐槽大会。
一个美食作家的灵魂拷问
2015年,盖茨为了推广他的净水计划,当着镜头喝下了从人类粪便中提取的纯净水。2016年,日本科学家研发出粪肉,通过将蛋白质从粪便中分离出来,然后混合豆类、牛肉等物质制成,味道和外观均与牛肉差不多,且“粪肉”营养成分极为丰富,内含63%的蛋白质和25%的碳水化合物,营养价值很高。
我对地球的未来虽然持悲观态度,倒也颇为庆幸觉得自己应该活不到靠吃粪肉和喝粪便提纯水来维生的那一天。
在这个问题上,日本有漫画《粪肉》,韩国有电影《雪国列车》,在更久以前,小说《黄祸》里都有描写:在一个极端世界里,真正的食物变成特权阶级的福利,而一般人只能吃这种再造食品。
问题是,如果现在有一份粪肉,一份粪便提纯水在面前,我到底能不能欣然愉快吃喝?
这个问题居然把自己问倒了。
很久以前有个问题:你情愿吃屎味的冰激凌,还是冰激凌味道的屎?
拥护前者的人的理论是,虽然味道让人不快,它毕竟是冰激凌,是可供食用的东西,至少不伤害身体。
后者的拥护者则认为,舌头才是整件事的第一步,连舌头那关都过不去,怎么往下走?毕竟味道是冰激凌,至少不伤心。
那么真实到底是什么?
以及,真实到底是否重要。
我不吃榴莲。连榴莲酥,榴莲糖,著名的榴莲冰棍都无法下咽。最顶级的几款榴莲都只能在产地吃到,因为它们必须在树上成熟,落下,然后在一两天内迅速变质,根本熬不过运输和仓储的过程。
譬如说马来西亚的猫山王,以及有一款野榴莲。
来到马来西亚,大半同伴都是榴莲死粉,正当季节,一群人围着榴莲摊散尽家财,吃得宛如世界末日即将来临。
摊主一横心,掏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野榴莲,说:这是马来西亚最好吃的榴莲,全野生,完全不臭,产量极小,能吃到它,相当于在包包界买到一个限量版爱马仕,连最恨榴莲的人都会拜倒在它脚下。
我,作为一个遇到有人开榴莲就会不顾一切拔腿狂奔离开现场500米的人,一个鼻子跟警犬一样灵敏的人,一个捏着鼻子站在100米开外等大家的人,理所当然被推举出来吃第一口。
残酷世界。
我就被这样拉出来站在榴莲摊前,以一种随时可以就义的姿态。
然而,还是该死的好奇心。如果这款榴莲真的能把我掰弯,搞不好也算是功德。
用指甲挑了半个小指甲片那么多一点,放进嘴里。 就像一斤臭豆腐混合着臭冬瓜和臭通菜梗同时在脑海里爆炸,我几乎疯成了碎片。一种极度的甜蜜和一种难以容忍的臭味高强度迸发。据说美国有种审讯方法,同时给犯人打强镇定剂和强兴奋剂,心脏会像坐过山车,没人经得住两三轮。
这感觉也差不多了。
干呕着离开现场,一路干呕,干呕到洗手间,翻天覆地地真呕起来。手快要洗脱皮了也洗不干净那味道,晚上睡觉闻到自己嘴里和指尖的味道,继续起来干呕。
我甚至怀疑那味道不是被自己闻到的,是植入了大脑皮层,它是如此真切,以至于大脑直接控制着喉头,随时干呕起来。
就这么过了干呕的三天,经历过那一幕的人再也不敢劝我尝试榴莲。
那么,如果粪肉的味道其实跟牛肉很像,它会不会比榴莲要好些。这个问题就变成:我到底选择吃粪肉还是吃榴莲?
还是吃粪肉吧。真的。(P11-14)
反正,吃到难吃的又不会死
我记不清楚自己曾经多少次一边抠着嗓子一边吊打自己,叫你再好奇,叫你再乱吃,叫你再把你广东人好吃的基因迸发到全宇宙,叫你永远以为自己还是一个美食记者。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还是个美食记者。有一次去采访一家云南菜,他家有一款菜品叫“炸竹虫”。店主人跟我说,他们家的炸竹虫没有别的特点,就是特!别!大!
有多大呢,不夸张地说,吃过肯德基的早上那些小油条么,他家的炸竹虫,炸之前不知道多大,炸之后,就有那么大,让人怀疑他家的竹虫是从侏罗纪公园直接送货的。这东西,对于以猎奇和解密的媒体来说不是很适合么?再说,就算没有职业背景,难道不勾动你的好奇心么?
我的好奇心是很容易被勾起来的。有一次网上说,拿一个鸡蛋,装在丝袜里,正着甩两百圈,反着转两百圈,就能把蛋黄甩到外层,就能吃到蛋黄包着蛋清的鸡蛋。
于是就甩了。我以血泪经验教训告诉你们:甩过的鸡蛋,也还是一个普通的鸡蛋。但甩过鸡蛋的人,真是会被钉在耻辱柱上。还有,就是甩鸡蛋的时候不要用旧丝袜,切记。不然擦墙真的要擦很久。
说回炸竹虫,反正我就是吃了。这一举动把同行的摄影师骇得再也不敢惹我,虽然味道不怎么样,记忆也很可怕,但是江湖扬名立万这件事,在年少的心里还是很重要的,走在CBD的高楼之间都觉得自己在黄沙漫天白马啸西风呢。
我有一些让人很羡慕的身份。譬如说美食品鉴师、环球旅行者、奢华酒店评鉴人,美食旅行达人、美酒美食专栏作者。这些头衔最炸裂的地方在于,它们虽然完全不能增加我的智商和美貌,却为我过于旺盛的好奇心提供助燃和支撑。
米其林三星大厨做出来的东西就不说了,街边小店、树上长的果子、村里小孩递过来的东西、市场里卖的不明物种……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总是:“吃吃看什么味道”。冰天雪地舔铁门算什么啊,你敢赤手空拳吃一勺子小苏打我就算你赢。
又或者,难道你不好奇空口吃一勺味精到底什么感觉?
最近不是说把枣和香蕉放在一起吃能吃出人生的走马灯来吗?真是太脆弱了,这么脆弱的心灵,让你去英国吃一下Haggis,岂不是会吃到人生的teamLab大展啊。
黑暗料理?蝙蝠要不要吃吃看,蜘蛛呢?你以为只有贝爷在荒岛求生的时候才不得不吃这些东西吗,你们可知道在这个世界里的某个角落,村民们可是严肃认真地用烹饪的手法处理着这些食材,把它们变成人生至味呢。
当然我又不是神经病,我的旅行更不是一场接一场对肠胃的自虐。用整整一棵树做出来的大富翁沙律真的很好吃啊,还有一定会风行全球的秘鲁菜式Ceviche,甚至还有些素食竟然可以吃出人生大和谐——不过很多催情剂都是植物,这也不奇怪了。
这些美食体验,总会在我吊打自己的好奇心之后站出来为它辩护:也不是每一次好奇都会通往地狱,有时候,也是天堂哦。那么羊尿泡要不要吃吃看啦,说不定很好吃呢?君不见猪大肠也有那么多受众呢。
我有一个摄影师搭档……嗯,其实不止,我有好些朋友,他们的字典里把food翻译为“美食”。有时候可以把“美”字妥协掉,但好歹应该是非常确定的“食”。他跟我说,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最应该吃的东西就是金拱门。打开一个菜单,最应该点的菜是已知好吃的菜。
耶?去一个地方最该吃的地方难道不是只有那个地方有,而别的地方没有的菜?打开菜单,最该点的莫非不是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的那一道?所以在我的字典里,food的意思,大约只能是“能吃的”。
“万一不好吃怎么办?”很多人都问。
万一不好吃,万一不好吃顶多就是不好吃了啊,天又不会塌下来,人又不会死。大不了就去另外一家吃,再大不了,就写成稿子骂它,好歹不是还能把饭钱赚回来?
我之前有本书里有一句话老被引用,大概就是旅行这件事教会我的是,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人,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在生活着;不旅行,我永远无法遇到他们。我感激自己有过一些完美得要嫁给厨师的口舌体验,但也从不后悔自己有过很多奇葩的吃喝经历,虽然它们常让我恨不得把整副消化道送去干洗,或者干脆就扔掉,换一副3D打印的好了。
这些经历构成了我熠熠生辉的旅行记忆。它们不是美食,不不不,完全不是。它们只是我一次又一次的好奇心发作和被满足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某些版图得到扩张,壁垒被攻破,脑子里的褶皱又多了一条。这些经历告诉我,莫说豆花有咸甜之争,连榴莲的气味都有人说是香的。连吃吃喝喝这么日常的“小事”都没有定论和标准,都如此异彩纷呈,那么,凭什么在“人生”这件大事上,却只有读书创业发财买房买车结婚生小孩才是唯一正道?
在不断旅行、不断观看的过程里,我把“正确”和“应该”的标准一再打破,重塑,再打破,再重塑。它们从最初的脆弱锋利,变成如今更富有弹性和圆融的模样。
去吧,今天就去吃一下你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从这件事开始,去做更多你从来没想过要做的事,甚至是你一直抗拒着的事。
反正又不会死。
但我还是认为吃榴莲肯定会死。
朋友圈,你放过我的舌头吧
我的舌头,早晚会让我的朋友圈害死。
尤其是现在那些打正用“互联网思维”来做旗号的餐厅,其实真的任何一家都不应该尝试,偏偏被好奇心拉了进门,到买单的时候摸着一脖子鲜血暗骂,本姑娘又上一当。
做餐饮的互联网思维是什么?一是引发话题,二是利于在社交网络上传播。有话题就行,品质算什么。以前的广告理论说,认知度和好感度未必成正比。这理论过时了,社交媒体全方位下沉,认知度基本就是一切。
经典MBA案例是星巴克的人永远把顾客名字拼错,一旦对了一次,就被人在朋友圈里各种惊呼:“星巴克把我的名字写对了!”可咖啡店值得被传播的难道不是咖啡的水准吗?
再说前几年席卷话题榜的雕爷牛腩。500万买配方之后侍者蒙完脸,装完毁容刀疤强之后又用比特币买单,又开始制造“我家牛脯不是给属丝吃的”骇人言论。
我曾经也去朝圣过这价值500万的配方,其实柱候焖牛腩这种广东人从开始长乳牙吃到最后一颗牙齿都归西的东西,实在是稀松平常不过。别说去广州的西关老店吃碗十元牛腩粉,就算去找同学他妈来焖,水准也至少和这500万配方不相上下。至于那几道罔顾食材特质的所谓分子料理,真的欺负国人没见过分子料理。
所以大概实情正和他说的相反,也只有没有建立起舌头标准的入,才能容他做大。
后来雕爷又做“轻奢”的烤串来了,这种人类结束了茹毛饮血之后就开始在做的基础料理一称“轻奢”,无非王二狗洗脚上田去了北京旅游三天,回村就看不起李大柱子和赵根宗了。
有一年,深圳小妞们以去吃茶木为潮流。为什么是潮流?大约是因为朋友圈里在传某某网络红人在爱它呀。我又好奇去吃。的确,他家有个好处——很舍得放盐。而他家的侍者除了负责长张漂亮脸蛋(实在适合在朋友圈里传播对不对)之外,也早就把“服务”二字从人生字典里活生生抠掉了。
而在万象城跟茶木同场竞技的是一家以“点心萌萌哒”著称的餐厅。那点心的确萌萌哒,每一样都跟塑料做出来的那么漂亮,拍出来放在朋友圈里会有非常多的赞。可惜的是吃起来也跟塑料做的那样,而已。
后来朋友圈里又在流行吃皖厨了。因为菜真便宜,餐厅真漂亮。那么,老板难道是做慈善的,专门贴钱赔着玩儿?去逛三天菜市场算算成本,再想想欢乐海岸的租金,难道结论是羊毛出在猪身上?
我实在怀念那些三十年都没装修过,但价格可比五星级酒店的餐厅。一个餐厅就应该把成本都花在了师傅和食材上,环境当然是一种用餐享受,但最终从你的舌头经过食道抵达肠胃的,难道是那些水晶灯和仿古桌椅,或者是侍者身上那套有零点三分像山本耀司风格的制服?
长颈鹿蛋卷很红呀!邱哥土司很红呀!不订可吃不到哟亲。可是亲,不订吃不到的原因之一,也许是对方产能很小而已。譬如你要我蔻某炒个蛋炒饭给你吃,也是不订吃不到的,谁天天炒三十八碗蛋炒饭只等恩客惠顾啊。当然,用他俩举例有糟践他们的嫌疑,这两样东西倒是不难吃,只是,也没好吃到觉得“只要订到就是九星连珠天赐好运”的地步,值得在朋友圈里一说吧。
我的朋友圈里最近还在传一家新开的广西菜。还没去尝。但从它的“互联网思维”宣传方式上分析,我希望自己能抵御住自己的好奇心,好好在家炒一盘刚上市的迟菜心。毕竟,舌头君,也是再也受不了太多摧残了。
2017年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