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南镇的夏季燥热难耐,宋之漫单手提着行李箱,步伐缓慢。
终于到了。
她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张照片。雕花栏杆,斑驳石墙,照片的景物与实物定格,合为一体。宋之漫上前几步,手还没碰到那个铁环,门就被人从里打开。
老妇人看到宋之漫明显一愣,脸上又快速浮现一抹喜悦:“之漫来了,之漫来了啊!”
宋之漫咧开嘴笑,熟稔地用吴侬软语回道:“吴婶,吴叔父在家吗?”
“在的,在的。”她拉着宋之漫的手,满是慈祥地看宋之漫,“他已经等了你好久了哦。”
两人刚进屋,里面的人突然开口,声音洪亮:“之漫丫头!”夏日炎热焦灼,老人的语气同样焦灼。
里屋正坐着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老人满头白发,蓄着的胡须已有一指长了,他一只手摸着胡须,一只手拿着一个搪瓷杯,杯子上面冒着热气。
“吴叔父。”
吴继荣淡然自若地喝了口茶,正准备说什么的时候,外面又进来人了,还没说上话,两位老人便随人出去了,嘱咐她先在这里逛逛。
逛什么呢,这里都来过十七八回了,每回都待十几天,那时年少,宅子里每个地方都跑过,每个房间也都钻进去看过,眼前挂着的这些古董字画,也都是看过许多遍的。
宋之漫走到屋子里最大的字画前。
是王羲之的真迹,十年前,她第一次见。边上的是王羲之儿子王献之的真迹,左下角还有一道细微的钢笔印,是八年前留下的。再边上的青瓷花瓶,据说是唐朝的。
宋之漫上前摇了摇花瓶,笑了,里面还有颗小珠子,是五年前扔进去的。
她逛了一圈,然后躺在太师椅上,学着老人的模样摇晃着,外面的太阳太大,老屋里却是十分凉爽的。
她的心情渐渐地平稳下来。
所有在这间老屋里发生过的、想起来就让她嗤笑的、顽劣又不堪回首的往事,其实后面都要加上一个名字——宋斯南。
她微张嘴,轻声念着他的名字,又咧嘴笑了。
宅邸的外面缓缓驶来一辆吉普车,南镇这个地方道路狭窄,又多是青石板路,走路都有些磕磕绊绊的,因此鲜有人开车进来。这辆车,就停在外面的百年樟树下。车窗就在刚刚宋之漫进门后缓缓降下,坐在副驾驶座的人偏头看向后座,低声询问:“宋总,需要我和吴先生打个电话吗?”
后座的人半张脸隐在阴影处,半张脸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亮光。他手指微动,声音里透着几分疲惫:“不了,就在这里等她。” 等她,还是等他?助理还想张口问,却在下一秒转身看到自己老板眉宇间憔悴的神色后闭上了嘴。
助理转回身端正姿态坐着,时不时地往车外看一眼,又看着手表上的时间。
天色渐渐变暗,车后座上的人似乎睡着了,均匀的呼吸声浅浅淡淡的。
傍晚是小镇最为热闹的时候,橙色的天空上被一团一团的炊烟渲染,耳边是下班回家的人的匆忙脚步声、小孩的玩闹声。宋斯南似乎被嘈杂声吵醒,他静静地听了许久,嘴角勾出一抹笑意来。
助理见他醒了,马上说:“宋小姐刚刚走了。”
宋斯南伸手捏鼻梁的动作一顿:“走了?”
“是的,差不多有……半个小时了。”
宋斯南暗骂了句脏话,随即打开门。随着车门的打开,外面的热气快速席卷他的身体。他是从南城过来的,会议一结束就匆忙赶来,身上穿的还是一整套西装。他把外套脱了,领带也一并取了,解开衬衫袖子处的纽扣,把袖子挽至小臂处,单手插兜往宅子走去。
他看着自己被夕阳拉长的影子,心情莫名的好,吹起了口哨。
这一进去就是三个小时。等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月光如水,蝉鸣不断的夜晚,他拿出一支烟,打火机的“吧嗒”声与蝉鸣融为一体。
星点火光亮起。
他抽了一支烟之后上车,吩咐助理:“去她住的地方。”
宋之漫住的是司绿客栈,在这个小镇上算是比较出名的。
她一进门,靠着窗沿煮咖啡的客栈服务员就叫住她:“宋小姐,有人找你。”
“谁找我?”
服务员摇了摇头:“不认识。”随即她又笑得不怀好意,“是个超级大帅哥呢,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刚好她手机发出了短信提示声,她笑着摆摆手:“没有,我还没有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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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多幸运
文/六盲星
小时候觉得陪伴自己玩玩具、捉迷藏的就是好朋友,长大了才发现,陪伴并不是好朋友之间最必要的东西,互相了解、互相懂得,有共同的话题才是把两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更重要的因素。
认识慕吱的时候,我刚踏入写文这个圈子,那时的我并不相信,两个相隔千里,对对方来说只是网络上一个非主流名字的人会成为知心的好朋友。
那时,我们都刚起步,在我眼里,她懂很多关于写文的冷门技巧和八卦消息,有什么不明白的我都会去问她,她也总能给我很满意的答案。所以在她眼里,我大概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还有些沉默寡言的傻白甜吧。
从什么时候开始真正熟悉起来的我已经不太记得了,我只知道,我们从客客气气到互相吐槽也只用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近到讨论写文该怎么进步怎么吸引读者,远到讨论今天哪个明星上了热搜、明天哪个地方的美食最好吃,好像所有话题我们都可以天花乱坠地聊一整个下午。
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二次元世界的朋友这么要好,好得生活中任何琐碎的事都可以跟她分享,好几次,我们都还“嫌弃”对方干扰了自己的工作时间和睡眠时间。
不过在这互相“伤害”的日子中,我们也慢慢地成长起来。关于未来,我们畅想过很多,还记得我们说过以后要一台电脑一个人,走到哪儿写到哪儿,随时随地给自己一场浪漫的旅行。也记得我们说过要一步步往前走,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好了,说回《南心漫漫》吧,其实在它发表之前,我就已经看过它开头的几章。我记得慕吱把文发给我看的时候我正在回杭的高铁上,当时,我就是在睡意朦胧间打开了她发来的文件。
那时候是惊艳了,这是真的。
慕吱的文笔很好,我时常觉得在场景的描述和人物的刻画上比不上她。看第一章的时候,我就在她的文字中找到了一个舒服的支点,它支撑并吸引我看了下去。在高铁上看完前几章后我也精神了,当时我就回复并夸了她,意料之中地,这家伙得意地把尾巴翘得老高。
后来,我们也讨论过这本书的男女主角。她跟我说,男主角就是个痞帅痞帅的小流氓,最喜欢的就是和女主斗嘴。其实我个人看小说是极偏爱高冷男神的,对于这种男主角一直不怎么感冒,所以即使她当时说得天花乱坠,我也波澜不惊,哈哈。
后来看了完整的故事,我觉得它比我想象的更吸引我。我很喜欢她对校园里男女主角的描写,那种少年人的活泼和阳光被她表现得淋漓尽致,少男少女间暧昧的小情愫也能勾起满满的回忆。生活中真正需要的另一半应该是如宋斯南这样吧,表面不正经,但是内心很暖,他可以如小男孩一般跟女主闹腾,又可以像兄长一般细心地爱护她。
我记得慕吱跟我说过,她想要找到一个有趣的人相伴一生,我想,这个宋斯南大概就是她自己的理想型。
说起来,写文大多时候都是让人感到开心的,但在某个时候,它也能让人感到绝望。
这条路太坎坷,或许一辈子默默无闻,也或许在某一天突然大红大紫。我们俩常常因为这个话题谈论到深夜,也常常陷入“如果一直不能成功是不是就该放弃”的旋涡中。这本书后,她也时常让我帮她看文,有时候我会很不客气地指出她书中存在的问题。忠言逆耳,这些话说出来总是不太好听的,但她从未生过气。我知道她明白的,我们只是希望对方能更好而已。
写文这条路太起伏,因为不是每一本书都能达到自己预期的模样,这本好不代表你下本也能好。我记得我们无数次在开新文前都忐忑得好像下一秒自己就会死掉,不过好在那时我们有对方陪伴,用调侃和幽默的方式让对方放松下来。
有好几次,她都跟我说她不想写了,她说也许她真的没天分,而写作也可能不能成为她终生的事业。我知道她的焦虑,因为我也一样,总有那么一个时候信不过自己,信不过这个世界。
可我想说的是,我们还年轻啊,只要真的喜欢,困难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次失败了,下次还可以从头再来。
目标什么的,总会实现的。
就像2016年我们还在说,如果我们的书能出版那真是死而无憾了。那时候我们以为这离我们很遥远,可是现在我在为她出版的书写序,挺神奇的,但我觉得,这已经代表着我们在进步,在一步步接近梦想。
写这篇序的时候其实我脑子里有很多很多感想,但大多是一些日常不会说并且有些矫情的话,所以我决定忍住不继续说了,因为我怕你看到的时候会反过来嘲笑我一番。
最后……慕吱同学,我们已经相识两年了,这两年里我们是看着对方长大的,而未来的好多年里,我们还要继续看的。
我不会放弃这条路,我希望,你也不会。
《南心漫漫》由慕吱著。
宋斯南守在宋之漫身边十几年,两人日常斗嘴吵架,虽然每次都是他低头,但他甘之如饴。本以为她注定要和他在一起,却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情敌长相好、家世好、学习也好,居然还卖惨搏同情!宋斯南冷笑:这都是我玩剩下的,你休想和我抢!
这年少时光,我只专心做一件事,喜欢你,从一而终,认真且怂。
慕吱著的《南心漫漫》是一部温馨的现代都市青春小说。宋斯南和宋之漫青梅竹马,高考后,好友封嗣向宋之漫表白,宋斯南与封嗣发生争执,无意中导致封嗣受伤被送至国外治疗,而宋斯南也一起被送去国外,宋之漫在那时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宋斯南。十年之后,宋斯南回国,两个人经过磨合终于走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