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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说魂儿(修订版)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栾保群
出版社 江苏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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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栾保群著的《说魂儿(修订版)》带你探寻幽冥界的魂灵,揭秘阳世间的人性。

睡梦中魂灵四处游荡时,是谁在看守人的躯壳,维持人的生命?

人死之后,魂灵归于何处?

倘若被冥界错抓,魂灵是否有机会再返躯壳重新做人?

门第、礼数、法制等还能束缚鬼魂吗?

魂灵在去“见阎王”途中,是踽踽独行还是由冥界公差押送?

“走阴”之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三魂七魄”在躯壳中如何分工?怎样维持平衡?

为何常有魂灵借用别人的躯壳重生?

一切答案皆在本书!

内容推荐

栾保群著的《说魂儿(修订版)》讲述了普通人活着的时候,一般不大会关心自己的魂灵,因为有比这更重要的饮食男女之类的问题。及至人确确实实地死了之后,就除了魂灵什么都没有了,说明确些就是鬼魂或幽灵,其实已是异物,即成了“鬼”。一个在阎王判官案下受审判的魂灵,身不由己,这时再想关心,想净化,想改造,说什么也没有用了。魂灵的受人关注,最可能的是在即死尚活、是人非人的那一刻,也就是魂儿跑了溜了丢了,或被偷被拐被抢被抓了,但还没有落实为异物之前的那一段时间。魂灵离壳之后,躺在那里的是不死不活的躯体,飘游在外的是若阴若阳的游魂。形神相离,但也没有断绝联系,只要有了适当的条件,它们还会合而为一。这些便是我们想谈的魂灵。

目录

小序 魂到离时方知有

伯有闹鬼与子产说魂

三魂与七魄

形神不复相亲

失魂、走魂和叫魂

招魂

“脱窍”种种

人未死,魂先泣

活无常

阴山道上勾魂忙

封鼻、抽气与其他

一个也不能少

有鬼一船

生魂带索

当差不误吃饭

半夜不怕鬼敲门

死错人的事是常有的

还魂再生

还我皮囊

借尸

移魂大法

凄惨的“鬼仙”

 樟柳神

 灵哥灵姐

 肚仙

 童哥

 髑髅神

 耳报神

 附:中书鬼案

修订后记

试读章节

失魂、走魂和叫魂

失魂,俗语叫丢魂儿,这种事往往发生在受到惊吓之后。也就是说,有人在受惊之后,或者神不守舍,或者痴呆,或者昏迷,医学上也许认此为癲疯,而民间究其缘由,却认为是此人魂儿丢了的结果。在他们看来,人的魂灵好像是匹受惊的马儿,脱缰似的挣出了躯壳,而且一时半会儿恢复不了镇静,以致四处游荡,找不到归宿,于是就剩下了没有魂灵的“吓傻了”的肉体。

但这只是一般的情况,而幽冥故事中总是有很多不一般甚至唱反调的情节。有的故事就说,人没了魂儿,躯壳照常活动,如南朝时刘义庆《幽明录》记石氏女的魂灵私奔到情人家,而躯壳则在家与母亲一起做家务,一如既往,并无异常。及至二者相见,魂儿便突然消失了。唐代张荐《灵怪录》所记相类而更为生动:

天宝末年,郑生应举入京,行至郑州西郊,投宿主人,不想主人正好是郑生的表姑奶奶。问起郑生尚未娶妻,老太太说:“正好我的外孙女住在这儿,她姓柳,父亲现任淮阴县令。我看你们两家门第挺般配的。”郑生不敢推辞,当晚就与柳氏姑娘成了亲。夫妻恩爱地过了几个月,姑奶奶对郑生说:“你带着你新媳妇到淮阴,认认你丈母娘吧。”到了淮阴柳家,郑生一通报,柳家大为惊愕,因为自己的女儿尚养在深闺人未识,怎么会从外面带回个女婿呢?老两口急忙出门相视,只见车上坐的姑娘与自己家中的一般无二。那姑娘入门下车,冉冉行于庭中,而闺中之女闻听此事,也笑盈盈地出来相见,二女遇于庭中,便合而为一了。原来老太太是地下亡魂,郑州西郊的宅第却是她的坟墓,她嫁给郑生的是外孙女的魂灵;可是养在深闺的那位小姐,也是一切正常,少了魂也并无傻大姐似的怪样子。

它如《太平广记》卷三五八“韦隐”条引《独异记》(当即李亢的《独异志》)等,也是形神相离后各自为政,好像有了神仙的分身术一般。但这些故事不顾形神不可相离的常识,只求一个双方皆大欢喜,怪则怪矣,却少了失魂故事的更多趣味,故唐代以后也就不见此类情节了。

失魂的具体原因很多,表现也不尽相同,而走脱的魂灵跑到了何处,做何举动,也各有说法,同时也就产生了很多可供谈资的怪闻。

有的是人跌倒了,及至再爬起来,魂就离了体。袁枚《子不语》卷十五“庄生”条说,庄生离开朋友陈氏家后,过桥时失足跌了一跤,然后就“急起趋家,扣门不应,仍返陈氏斋。陈氏兄弟弈局未终,乃闲步庭院”。此时的行为已经是魂灵的事,而所游的世界已经不同于人世。他见到一座大花园,原来那是主人家的菜园。“见小亭中孕妇临蓐,色颇美,心觉动”,原来那是母猪在栏内分娩。(P30-31)

序言

魂到离时方知有

说是谈鬼,但这次只谈中国幽冥文化中的灵魂,所以在最初动笔的时候,是曾想过把书名叫作“说灵魂”的。可是和朋友们一说,无不反对,说这样一来,书店很可能要摆到“论人生”、“谈修养”一类的架子上,容易对有志青年造成误导云云。我开始并不认可,但查了一通辞典,却是茅塞顿开,那就不仅是弄清“灵魂”与“魂灵”的区别,终于明白“灵魂”这二字是不好随便乱说的而已了。

在古代,“魂灵”与“灵魂”这两个词或许可以换着使用,但在现代汉语中却是不能随便倒替的。几十年前我们就有了一个大约是舶来的“×x思想是灵魂”的造句模式,现在仍然为人们所习用,如“管理者的思想是企业的灵魂”,“×长的思想是办×的灵魂”,等等。这个“×长”之“×”,可以把厂、校、园、队随便填入,总不会有人说错。但你试着把“灵魂”二字换成“魂灵”,那就让人听着头皮发麻,因为那就容易理解成“厂长是工厂的魂儿”,进而误解为厂长已经作古了。

所以平时口号标语中的“灵魂”是别有涵义的,这涵义是什么,我在五十年前就懵懂,可惜又没处找什么词典来查。记得当年政治课上,老师把“政治是统帅,思想是灵魂”这句话讲了个通堂,我心中一直惦记着的那个“灵魂”,却还是一团混沌,不知是什么东西。所以当离下课还有一两分钟,老师走过场地询问“谁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时,我便举手提问:“老师,灵魂是什么?”老师面色突然变得冷峻,语塞的时间并不长,便声色俱厉地进出一句:“灵魂?灵魂就是思想!——坐下!下课!”那年我的政治课得了60分。这是我失足于政治课的第一次。第二次则是在高中时,那失足的后果就严重了,与灵魂无关,不谈也罢。但从此之后就明白,政治课上是最不宜提出疑问的,只管听了背,背了再念给别人听或写给别人看就是。

“灵魂就是思想!”政治老师吼出时虽然有些情绪,但这句话是不错的,《汉语大辞典》中对“灵魂”有五个解释,其中一个就是“精神、思想、感情”。但后来再为自以为高明者进一步演绎成“思想是灵魂的种子”、“思想是灵魂的良药”之类的格言之后,就有些让人找不着北了。到底是谁的思想和谁的灵魂啊,总不能说自己的思想是自己思想的种子和良药吧?

话扯得远了。总之一句话,现在常说的那个“灵魂”不是我们听的鬼故事中的“魂儿”,“魂儿”如果想说得文气些,那就是“魂灵”。而“灵魂”在今天应该是词汇中的“重大题材”,读起来应该像广播员那样,从丹田提起一股气,再由鼻腔回荡出深厚沉重的声音才够圆满。至于“魂灵”,不过是倒霉的汉献帝在《逍遥津》里唱的“魂灵儿”罢了。所以本书要说的是这个“魂灵儿”,更贴切些说,就是“魂儿”,而不是“灵魂”。

但这个“魂儿”也不大好说,按照老年间的老说法,人活着有它,死了它还有,我们究竟要谈活人的魂儿(生魂)还是死人的魂儿(鬼魂)呢?

其实,普通人活着的时候,一般不大会关心自己的魂灵,因为有比这更重要的饮食男女之类的问题。朋友相见,寒暄的是身体怎样、精神如何,甚至琐细到眼睛花不花、腿脚灵便否,就是没见问“你的魂儿还好吧”之类的话。只有道德家、宗教家和政治家或为例外,可是他们关心的是别人的魂灵,至于自己的,好像也不大留意。所以往往出现这样的事:善男信女被说教者劝进或骗进了天堂,而说教者本人却下了地狱——那也许是自己不小心滑落,但更多的可能是本来就以为那里更好。

及至人确确实实地死了之后,就除了魂灵什么都没有了,说明确些就是鬼魂或幽灵,其实已是异物,即成了“鬼”。一个在阎王判官案下受审判的魂灵,身不由己,这时再想关心,想净化,想改造,说什么也没有用了。这个魂灵一“异化”为鬼,就带着人世的孽缘,比皮还难揭掉,冥府的刑律只有惩罚,没有改造,而惩罚也永远抵消不了罪孽。如果这魂灵还没喝迷魂汤,想到的总应该是来世好好表现一番以换个好成分了吧。

想来想去,魂灵的受人关注,最可能的是在即死尚活、是人非人的那一刻,也就是魂儿跑了溜了丢了,或被偷被拐被抢被抓了,但还没有落实为异物之前的那一段时间。

活着与死去,这是对立的,但有没有一个不死不活的境地呢?活着是人,死去为鬼,但有没有一个不人不鬼的状态呢?长期稳定的肯定没有,短暂一时的则无处不在,诸如昏迷、发疯、出神、丢魂等。魂灵离壳之后,躺在那里的是不死不活的躯体,飘游在外的是若阴若阳的游魂。形神相离,但也没有断绝联系,只要有了适当的条件,它们还会合而为一。这些都是我们想谈的魂灵。

此外还有大批魂灵处于由明入幽的状态,也就是人死之后,他的魂灵已经脱离了躯体,不管是踽踽独行还是与冥界的“公安”相亲相伴,正走在“见阎王”的途中。但他们只要没进入鬼门关,或者进了关却未被录入冥界的户籍,就不算是“合法”的鬼。正如明末某君给阎王殿写的门联,“作事未经成死案,入门犹可望生还”,因为如果一个批文下来,说这是误抓,或者亲友打通了关节,自己遇到了熟人,这魂灵就可能会趁着躯壳未腐而重新做人。这时的状态与其说是死亡,不如说是形神相离,死与生并没有判定,正如人世间的“嫌犯”。这一状态的魂灵,也划在要谈的范围之内。

范围虽然大致确定,但却不是说范围内的东西都要说到。由于涉猎有限,也只能是想到某事且可凑成一篇的,就扯上一通。但也有的题目,比如“梦魂”,做梦的材料自然甚多,只是牵涉面广,远非这本小册子所能牢笼,更不是一篇就能说清,那就暂且放下。当然,也许还有些初未料及而与魂灵有些关联的事,如果觉得有些意思,如比换心洗脑还厉害的“移魂大法”之类,也不妨捎带上,但那便是例外了。

也许有的读者认为谈魂不如谈鬼有趣,其实未必然,如果只谈鬼而不涉及魂,那其实就和看《何典》一样,不过是人间生活换了个场景,把三家店的事移到鬼谷中讲,除了有特殊癖好的人或许从地狱得到一时的快感之外,可以说比人世还要乏味。而一旦有了魂灵介入,那就把阴阳两界沟通起来,三个QQ就一台戏了。

当然正如前面所说,魂的为人所注目,只是因为它离开了躯壳。可是神不守舍,飘游无根,身无魂主,混沌若痴,这对人来说,无疑是个不幸的开端。但正如舞台上的悲剧一样,现实的不幸被艺术一浪漫化,即便是作者毫无“幸灾乐祸”的意思,那结果却是让旁观者感到享受了。所以在一些民间故事和文人创作中,就在这不幸中幻生出美妙的情节,如小说戏曲中的庄生梦蝶、倩娘离魂,从而为我国幽冥文化的阴沉主色调中添了一抹绮丽。

而且不止于此。主要产生于民间的众多幽冥故事中,往往含有一个“人民性”的主题,直到清初方为蒲留仙明白揭出,那就是“生有拘束,死无禁忌”(《鲁公女》)!与专制体制的各种冥府系统相反,在民众的幽冥文化中,鬼魂能享有着远胜于人世生灵的自由,似乎人一旦死去,其魂灵就摆脱了“尘网”,得到了解放,什么门第、礼教、法制对他们已经无从束缚。于是他们可以大胆地恋爱、婚媾,甚至可以无所顾忌地向人世的暴君酷吏们复仇。可以说,在相当一部分鬼故事中,我们反而看到了在“人故事”中难得一遇的真正的“人性”!但随着冥府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和它对世人心灵的侵蚀占领,鬼魂的自由度就越来越小。那种既能摆脱人世的礼教,又未堕入冥府法制的魂灵,最可能的机遇其实只能处于“离魂”这一状态中。

在《聊斋志异》的各种幽冥故事中,离魂的题材大约是最动人的了。多情男女的魂为意牵、生离死合令人情痴,民间壮士出魂走阴、复仇讼冤、百折不挠的豪气令人神旺;而惊魂选出,为猛虎,为蟋蟀,为鹦鹉,暂且摆脱那副一向为尘网所束缚的皮囊,用非人类的自由来达到人类不能实现的愿望,其想象之奇更是让人心喜。魏晋小说、唐人传奇中可贵的人性,在宋元以来的笔记小说中越来越为道学所侵蚀,直到蒲留仙方才得到尽兴地伸张。

虽说了这些谈魂灵的好处,却并没有为本书做广告的意思。写出的文字在这里实实在在地摆着,这样一个有趣的题目,在想看鬼故事,特别是想看恐怖鬼故事的读者眼里,自然依旧是索然无味。虽然比起《扪虱谈鬼录》多了些情节性的内容,少了些议论和引文,但无可救药的笔拙才涩却是毫无改进;当然讲故事不是本书的用心所在,也是其中一个缘由。所以对那些误把此书当作鬼故事而花了冤枉钱的读者,我只有再次道歉了。

虽然在想要表达感激之情时我总是怯于开口,觉得有些像台上的演员对捧场的观众回报以叫好似的滑稽,但终于还是鼓起勇气,要向对上一本《扪虱谈鬼录》表示关注的书评家和读者朋友表示由衷的谢意。这倒不是由于他们过于宽容的称许,而是让我在他们的评论中感到了心灵相通的愉悦。这当然也是鼓励我把这个题目接着写下去的主要原因。

栾保群

二〇一一年清明

后记

感谢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重版《扪虱谈鬼录》及《说魂儿》两本小书,给了我一次修订的机会,使书中文句中的错误得以改正。除此之外,还做了以下修订。

《扪虱谈鬼录》各篇的写作,前后用了大约四年多,最早的几篇距现在已经有十多年了。十年的时间不算短,文中或涉及到与时间相关联的事情,有些就是我自己也有些淡忘了。所以这次特别在篇末补上了写作的时间,以作参考。而《说魂儿》用的时间比较集中,就是二〇一〇年底至二〇一一年初这几个月,所以就省去了这累赘。

二书都在材料上做了一些补充,但《说魂儿》补充得更多些,以致要对一些段落做较大的改动。另外,有些篇原来没有分节的,六七千字囫囵一块,食物粗糙而又做得太大,更加让人难于下咽了,所以这次就略做分割,算是一些补救。

最后要说明的是,由于这两册书的字数相差太大,现把第一册中最末两篇,与“魂儿”关系较大的,移至《说魂儿》一册的最后。

栾保群

二〇一七年清明

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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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3 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