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澳大利亚伊恩·弗朗西斯·海斯所著、欧阳昱翻译的这本《植物湾的鞭子手(精)》是一部历史小说,作者以1788年至1820年英国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建立殖民地为背景,以史实为依据,揭秘殖民当局血腥、混乱的腐败局面,刻画了在历史中推波助澜的众多人物。主人公杰克·赖利是一位患有精神疾病的警察,私下里他酗酒、偷窃、作伪证、行贿受贿、对妻子家暴,在上级面前却积极表现,赢得了上级的信任。他曾是新南威尔士军团司令官约翰斯顿的手下,后来成为澳大利亚著名的“牧羊先驱”詹姆斯·麦克阿瑟的帮手,卷入麦克阿瑟和新南威尔士总督威廉·布莱的政治斗争之中。全书以主人翁赖利的视角,叙写了新南威尔士在殖民时期的历史命脉。
由澳大利亚伊恩·弗朗西斯·海斯所著、欧阳昱翻译的这本《植物湾的鞭子手(精)》是一部新南威尔士简史(1788-1821)。
“帽子”杰克即将成为殖民地的首位鞭子手兼执行绞刑的刽子手。他从一名夜巡员,一跃而为主巡官。这个心狠手辣、精神变态的人,一生都与兰姆酒叛军头领詹姆斯·麦克阿瑟的生命紧密地绞缠在一起。尽管这位兰姆酒军团头领恶贯满盈,喜欢发号施令,但杰克对他唯命是从。凡是麦克阿瑟指认为敌的人,杰克无不加以陷害。两人密谋策划,提供伪证,利用法律制度非法拘禁、诬陷好人,同时施展伎俩,大肆诽谤布赖总督。
第一章
约翰·科恩·赖利,也就是帽子杰克,是一个来自盗贼王朝的很有进取心的小青年。他父亲和祖父在泰伯恩遭了绞刑。比令斯盖特的那些小酒馆是他们之前常去的地方。对那些穷困潦倒者来说,他们就像花花公子。即便身着地位比他们高的人穿的华服丽饰,赖利一家人也因为钱包里叮当作响的钱币,显得褴褛不堪。如果仔细看,你就会觉得,他们的目光贼溜溜的,而那偷偷摸摸的样子后面,似乎藏着一头凶猛的野兽。
帽子杰克从小就挺能迷惑那些清白无辜者,让他们信任他。他相貌英俊,声音暖人,充满活力,那双柔和而传情的眼睛,总能让最谨慎的人也放下戒备,凡是认识帽子杰克的人都知道,他是个扒手。他眼明手快,能从喝醉酒的人那儿,轻易地把东西扒来,这也是因为杰克在他所生活的那个充满敌意的环境中,没有一个朋友所致。
杰克没有多少可取之处,但是他很爱母亲和姐姐塞西莉,也很忠诚于她们。杰克过着一种双重生活。对他母亲来说,他是个跑腿的,在罗伊斯经营保险生意的咖啡屋里工作,是个地位不那么重要的人。她还以为,正是因为杰克的这份工作,才保证了自己家庭的生活质量。他们一家人住在针线大街附近,还雇了一个女佣。伊丽莎白·赖利把儿子养大,是想让他有更好的出路。她来自约克郡,家里是诚实不欺的自耕农背景,虽然丈夫通过盗窃获得的收入飘忽不定,但她还是紧紧巴巴地过日子,让他得以接受教育。
丈夫的世界对她来说是陌生而充满敌意的,但爱子之心和养育孩子的需要,也逼使她钻入了伦敦的一条条小巷。她很早就让儿子答应她,今后别再继承家庭的盗窃传统。父亲被绞死之时,杰克还是个小孩子。他当时义正辞严地向母亲保证,他一定会找一份正当的工作。她信以为真。杰克爱他的母亲,很小就保护她,不让她挨经常喝得醉醺醺的父亲的打,但父亲一直不停地打她,直到最后被判罪并被绞死。
杰克除了他的个人魅力之外,还有一个长处,那就是他对一切都无所畏惧,从来不会以理智来压制自己的勇气,在有些人眼里,这被称之为愚蠢或残忍。在母亲那儿,他很会耍花招,拥护童年时她灌输给他的价值观。如果冬雨来临,受害者不多,他的“捡拾”量剧减时,这招就不管用了。债主和房东上门要债时,他的另一面就浮出水面了,每到这时候,他就得多跑几趟当铺抵押还债。母亲从不怀疑他的工作。他唯一露馅的地方,就是他夜晚外出不归,但她想必觉得,一个常在社交场合抛头露面的人,生活就是这样的。
杰克扒得一大笔钱后,总会一路来到“象脚”,这是一家盗贼、妓女、拉皮条的人和姘妇出没的下等酒馆。很快,杰克就成了盗贼王子。运气不佳者喜欢傻乎乎地听他吹牛,为的是能够领赏一杯啤酒。杰克把手伸进一位银匠师的马裤、扒走了十八个金币的那天,在“象脚”搞了一次有史以来最大的狂欢。
“杰克,再跟我们讲讲,你是怎么弄到那么大的一个黑皮夹子的?”一个干瘪老太婆像猫打着呼噜地说。
杰克站起身来——他比大多数人都高,有五英尺八英寸高——鼓起胸脯说:“最近运气不好啊,老是下雨,大多数目标都待在家里不肯出来。整整两天,我被淋得全身湿透、浑身发抖,都看不见一个客户。然后终于出彩虹了,我知道,我就知道,我会在彩虹的尽头找到那桶金。”杰克花钱买的酒开始让地下室那些人的舌头活泛起来,人们开始抢他讲故事的风头。
“闭嘴,你们这些老婊子。听杰克讲下去,”一个呼哧呼哧喘着气的声音叫道。
“早就听过了,”另一个醉得很厉害的声音含混不清地咆哮道。(P6-7)
故事概要——帽子杰克
一部新南威尔士简史(1788-1821)。
这是一部未加美化的原版历史,讲述了流放犯人难以想象的恶行和官员的腐败和丑恶。
帽子杰克:伦敦的一个扒手,被抓进老贝利监狱,后随第一舰队被流放到植物湾。
此人精神变态,但讨人喜欢,很快便赢得了海军陆战队官员的信任。抵达后被任命担任巡夜工作,还兼任主鞭子手和执行绞刑的刽子手工作。因其地位较低,不太重要,得以参与索贿受贿。
殖民地尚处婴儿期时,饥荒、饥饿现象肆虐,但他的生活比同行和他的大多数上司过得要好。
本书女主角瑞秋是约翰斯顿少校的爱尔兰情妇,但因迷上了杰克而逃走。作为惩罚,杰克被贬到帕拉马打,担任主巡官一职。
本书故事有史实依据,其中所有重大事件,均有杰克参与,只不过他是一个小角色而已。这些重大事件包括下述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如:
对爱尔兰天主教徒的迫害。
醋山的爱尔兰人叛乱。
数桩庭审案件:均由麦克阿瑟一手策划,他与杰克阴谋勾结,制造伪证,打击新南威尔士的政敌,并借助法庭特权的保护,公开辱没总督。
兰姆酒叛乱:杰克在推翻布赖的前夜,充当了麦克阿瑟的监狱长。麦克阿瑟在与杰克的共谋下,在监狱形成了他的最后计划。
叛军对殖民进行的管理。
麦夸里的抵达。
对约翰斯顿的军事法庭审判。
瑞秋和杰克结合后,杰克酗酒频频并暴力不断,她很快就扮演了一个经常挨打的怨妇角色。瑞秋既无力、也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虽然爱着杰克,但又不得不依赖他。由于比格专员进行调查而造成的压力,使杰克产生了严重的delirium tremens(拉丁语:震颤性谵妄症——译注),在一次爆发期间,他对瑞秋大打出手,把她驱赶出屋。两个流犯为了保护瑞秋,给了杰克致命一击。瑞秋美化了杰克之死。此后,她又活了二十多年,一直对他矢志不渝,恩爱如初,把他的斑斑劣迹长期掩埋在她编造的那些童话故事之下。
尾声
威廉·布赖(1754-1817)
1811年,也就是约翰斯顿接受军事法庭审判那年,布赖提级,成为蓝色中队的海军少将。次年,他又提级,成为白色中队的海军少将。1814年,他被提升为海军中将。除了海军的薪酬之外,他从麦夸里成为总督的那天起,每年领到一千英镑的年金。1817年,他于兰贝斯杜尔汉姆广场三号的家中去世。
威廉·戈尔(1765-1845)
戈尔有贵族血统,但出身寒微,在都柏林的三一学院接受教育,成为学者。四个孩子相继在殖民地出生,但无一人接受洗礼。他拒绝埋葬他妻子安和女儿安·斯坦霍普·戈尔,她们分别卒于1833年和1836年。他的尸体,以及他妻子和女儿的尸体,多年来都不掩埋,而是置于棺材里,不是放在篱笆围栏下,就是放在搁板上,听任风吹雨打。
麦克阿瑟制造谣言,杜撰了一个神话,说戈尔遭人詈诟,以至于无人愿意埋葬他,包括他自己的子女也不愿。事实上,他之所以举棋不定,或因惯性使然而未掩埋他妻子和女儿,部分原因是他受到不可知论,以及他所信仰的爱尔兰天主教分支的影响。他的几个儿子为何没有掩埋他,也有一个更实际的理由,即戈尔从金总督那儿,在阿塔蒙得到的一块赠地,是一块永久赠地,但只持续到“尸体一下葬”为止,即这块赠地给他后人带来的利益,只能持续到他下葬为止。戈尔此前对妻子尸体和女儿尸体的立场,也使几个儿子推迟他父亲下葬一事,变得容易得多了。
麦夸里上任后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就是释放戈尔,让他离开煤河的工作帮,官复原职。他回伦敦,到约翰斯顿的军事法庭上,针对约翰斯顿出庭作证时,仍继续领取薪俸。
乔治·约翰斯顿(1764-1823)
关于约翰斯顿的家庭生活,有两种不同的描述。
根据家史描述,约翰斯顿是一个潇洒时髦的年轻人,曾任海军上尉,在第一舰队女性流犯船“彭琳女士”号上,负责管理女性流犯。途中,他跟一百名女流犯中的一名,即伊瑟尔·亚伯拉罕斯发生了关系。她当时十六岁,是个单身母亲。靠岸下船后,伊瑟尔生下了第二个儿子,取名乔治,约翰斯顿承认了这个孩子。接下去的二十五年中,伊瑟尔和约翰斯顿一直保持着亲密友爱的关系。他们于1814年结婚。在很多方面,她发挥的作用跟伊丽莎白·麦克阿瑟一样,因为约翰斯顿经常离开殖民地,因此,她需要长期管理他的地产和财政。约翰斯顿被军事法庭审判后,作为自由拓居者回到殖民地,手中拥有的赠地多达七千英亩。约翰斯顿卒于1823年,被葬在他阿南黛尔三百九十英亩的地产上。他把该地产作为终生产业留给了他妻子。悉尼有一个同名的郊市,就是约翰斯顿根据他苏格兰出生地丹姆弗里郡命名的。
对约翰斯顿私生活的另一种描述,是他沉溺于女色,曾与殖民地多名女子发生关系,生下无数弃子。
我选择了第二种描述,因为这跟我的故事情节更相符。
约翰·麦克阿瑟(1768-1834)
麦克阿瑟流放在外,与家人和财产分离,时间越久,他就越愤愤不平。他对布赖及其支持者的仇恨始终未消。他还把这种恶毒的情绪扩张开来,延及所有认识他的人。他以前的同党,以及来自兰姆酒军团的支持者,也未能逃脱他那根恶毒的舌头和他的阴谋诡计。
他后来成了立法会的一名成员,为伯克总督提供咨询。麦克阿瑟死前十八个月时,被宣布精神失常,伯克随之宣称,他的位置特此空缺。
拉合兰·麦夸里(1761-1824)
由于比格报告,谴责麦夸里铺张浪费,特别是大兴土木,麦夸里被召回,由托马斯·布里斯本少将爵士于1821年取代。他退休赋闲,回到马尔岛附近的一座小岛的地产上。
科恩·赖利(1789-1852)
他去世时,是帕拉玛打的地区警长。他一直活在父亲的阴影下,始终受到父亲的影响。他继承了一笔财富。瑞秋在他之前去世,早他九年。他一生滴酒不沾,结过婚,拥有一个信基督教的家庭,深受帕拉玛打地区公民的尊重。
塞缪尔·特里(1776-1837)
1810年,萨米在儿子爱德华出生前一个月,与罗塞塔·马西结婚,彼时也是麦夸里宣布禁止不结婚就同居的一个月后。萨米赢得了人们尊重,还有了一个子嗣,尽管他永远也无法摆脱他过去的流犯身份。他三十年后去世时,是殖民地最富有的人,有一个诨名叫“植物湾的罗斯柴尔德”。比格的报告在英国国会下议院提交并于1822年发表。据比格称,萨米有一万九千英亩土地,一千五百头肉牛和三千只羊,并在悉尼和帕拉玛打有着无数的商业投资。即使在当时,他也是殖民地很有名的投机商人。1817年,新南威尔士银行成立,共有实缴资本二百零一镑,其中萨米有两股股票。到了1828年,他已经拥有了一百股股票,成为该银行最大的单股持股者。
本书基于史实,其中所有重大事件,均按时序进行。所述法庭案件都曾发生,见于《新南威尔士历史纪录》中。《新南威尔士历史纪录》客观记录了诸项法庭案件,却并未提及导致提起公诉的种种阴谋诡计。我把尚处于婴儿期的殖民地发生的所有重大事件,都编人了这部小说.并凭着“诗人执照”.给史作中的无名之人拟了名字.为每个人物浇筑了更多的灵与肉。——伊恩·弗朗西斯·海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