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同志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他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随之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所编的《法治燃灯者——邹碧华》一书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真实客观、感人至深,全方位再现了邹碧华同志忠诚于党,忠诚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毕生追求“当一名有良知的法官”,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用生命践行“三严三实”。
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所编的《法治燃灯者——邹碧华》一书介绍了邹碧华同志的生平事迹和英勇故事。主要内容分为一位具有人文情怀的管理者、勇做改革征途中的探路先锋等七个章节。
“碧华对画画很有灵性,他是一把好手。”邹碧华的父亲是著名的版画家,很了解自己的大儿子。
但画画太占用时间了。进入上海高院后不久,邹碧华收起画笔,开始潜心研究法律。“我要做中国最好的法官。”他说。
2000年9月,邹碧华撰写的《关于中国裁判文书改革的专题研究》,作为福特基金会资助项目“两大法系裁判文书改革的比较研究”的主旨论文,入选上海法官协会主编的《法官论裁判文书改革》一书。
一个月后,根据组织安排,邹碧华前往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研究员,对美国联邦法院内部机构设置及法官助理制度进行专题研究,其间还短期前往耶鲁大学担任访问学者。
这段海外交流学习的经历对邹碧华很有启发,回国时他运回了几大箱的复印资料,并写下了长达4万字的考察报告。在这份报告中,邹碧华对美国联邦法院功能设置模式的历史发展,法院内部人员基本分类、职责及其配置方法,法官辅助人员配置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作了详细分析。
2001年5月,邹碧华调往上海高院研究室,先后担任调研二科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等职务,负责全市法院重点课题调研和《上海审判实践》的编辑工作。开放的信息,开阔的眼界,开拓的思路,让他一发不可收拾,他开始在《法学》、《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全国性专业刊物上大量发表学术论文。
2002年,邹碧华撰写的论文《审判事务的分工与法官辅助人员之配置》成为最高法院与世界银行联合主办的“法官职业化问题国际研讨会”主旨论文,获得上海市依法治市征文评比一等奖。2003年,他撰写的《归一性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论文评比三等奖,撰写的《关于中国诉讼调解制度改革的专题研究》获全国法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优秀成果奖。
“那个诉讼调解制度的课题得到了上海高院党组的肯定,后来经过两年实践,全市法院调解率有明显提高,课题中的许多观点也被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解的若干规定》所采纳。”佘冬爱当时在上海高院研究室工作,他很怀念与邹碧华一起共事的岁月。邹碧华注重用数据说话,佘冬爱就去设计问卷调查:“有一次给律师做调查问卷,律师学院正好有个年度培训班,我就在一个大雨天跑过去,发卷子给他们,回来以后统计分析。”
与此同时,邹碧华还多次赴最高法院参与《公司法》、《合同法》、《保险法》等方面司法解释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我一直认为他是厚积薄发,他一直在积淀,虽然平时谈笑风生,但工作起来毫不含糊。”余冬爱说。
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邹碧华担任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短短5年间,他指导审结了一批在上海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包括全国首例涉及英国皇家建筑协会JCT文本的建筑工程案,指导受理北方证券、中富证券、亚洲证券等券商破产案件,化解了“丙肝群体诉讼案”、“锦秋加州花园群体性纠纷案”、“天天花园群体性纠纷案”、“乐客多”超市群体诉讼案等一批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尤其在上海社保基金追回专项工作中,邹碧华指导相关法院审理了近二十起社保基金系列民事案件,协助追回了38亿元社保基金。
2004.年,邹碧华赴全国人大法工委参加《物权法(草案)》的修改讨论,2005年、2007年,他先后两次担任最高法院全国法院重点招标课题组副组长,主持提出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问题司法解释的建议稿》、《关于公司法人格否认司法操作的若干意见(建议稿)》得到最高法院肯定,许多观点被相关司法解释吸收.他还通过召开证券风险防范新闻发布会的方式,不断扩大法律影响力。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随着《合同解释论》、《关于建立中国法官助理制度的专题研究》、《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展开与评述》、《公司法疑难实务问题研究》、《中国证据制度与司法运用》等著作的不断面世,邹碧华的专业才华得到了业界的高度认可。(P26-31)
有人说法律是冰冷的,但他却以智慧和情怀赋予其温暖;有人说改革是艰难的,但他却以勇气和担心点亮信念的火种。他,就是“法治燃灯者”邹碧华。
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他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是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所著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法院作为民商事审判的范本;他敢于担当,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可视化管理,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不幸离世后,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形成了“邹碧华现象”,“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的共鸣。
一位法官何以赢得如此身后赞誉?“邹碧华现象”并不是偶然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他用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正为民的好法官的期待,树立了勇于担当的好干部的光辉形象。
缅怀与自省,追忆与传承,“燃灯者”邹碧华身上所蕴含的正能量犹如星星之火,正在越来越多人的心中集聚起光和热,从而以更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身到全面深化改革的事业中去。
今天,我们通过这本画传再次走近邹碧华,走近“法治燃灯者”,让我们再一次去感受一位时代楷模的精神世界和价值追求。这些图片,集中展现了邹碧华公正为民、勇于担当、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崇法尚德、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翻开这本画传,相信有很多人会认真思考“人生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