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 |
内容推荐 本书取名《大清县衙清风》, 就书的名称来说, “清风”一词前面有两个定语, 一是定时间, 二是定层阶。“清风”的本意是清爽、清凉之风, 但多用于象征一种美好的风化、高洁的品格等。于是, 自然之风也就随之社会化、道德化了。清风前面冠以“县衙”, 是说这本书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县衙这一层面, “县衙”曾是一级政权的代名词,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 县级官府是作为封建政权架构的最低层, 官级虽低, 但它却是封建帝国大厦的基础, 县衙中的主官 —— 知县, 位虽七品, 其权利实在不小, 俗称“父母官”, 他们距离百姓最近, 给百姓带来的苦乐也最直接, 百姓对县衙的感受, 代表着对国家的感受, 因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知县对整个国家来说就有“载舟”“覆舟”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