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罗素(1892—1957),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及插画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纽伯瑞儿童文学奖和凯迪克奖双料得主,在世界现代儿童文学史上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罗伯特·罗素的作品浅显易懂、构思大胆、寓意深远,充满善良、积极、和平的正能量,被公认为是“适合儿童阅读的佳作”。
罗伯特·罗素著的《本和我》以一只名为阿莫斯的小老鼠的名义讲述了大发明家本·富兰克林传奇的一生。原来大发明家富兰克林的许多创造灵感都源自于小老鼠阿莫斯!在这只小老鼠的眼中,受人尊敬的大发明家有时也“愚钝”得可爱,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有趣而有意义的故事。这些故事幽默而充满智慧,不仅解释了诸多科学疑问,还激励小读者们勇于发现和探索生活中奇妙的事情,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失的一部优秀作品。
1961年,《本和我》荣获刘易斯·卡罗尔书架奖。
罗伯特·罗素著的《本和我》以一只名为阿莫斯的小老鼠的名义讲述了富兰克林传奇的一生。原来大发明家富兰克林的许多创造灵感都源自于一只小老鼠!在这只小老鼠的眼中,受人尊敬的大发明家有时也“愚钝”得可爱,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有趣而有意义的故事。这些故事幽默而充满智慧,向孩子们解释了诸多科学疑问,激励孩子们勇于发现和探索生活中奇妙的事情。
PART 01 我叫阿莫斯
我的朋友和主顾本·富兰克林最近不幸逝世之后,许多所谓的历史学家试图撰写他的生平及成就。其中大多数都错误百出,因此我觉得我应该拿起笔来,澄清事实。
那些一知半解的文人们,似乎都惊讶于本的渊博学识、他的英明决策,以及他对周围所发生一切的无所不知。
如果他们来问我,我可以告诉他们。其实是我。
在许多年里,我都是他最亲密的朋友和顾问,说句大言不惭的话,他的成功和名望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我。
倒不是我刻意过分邀功:我只是希望看到正义得到伸张,功劳归于有功之人,也就是我——主要是我。
本毫无疑问是个很不错的家伙,一位伟人、一位爱国者,诸如此类的;但不可否认,他有时候特别愚蠢,如果不是我——好吧,真正的故事就在这儿,你可以自己做出评判。
我是二十六个孩子中的老大。我们的爸爸妈妈按字母表给我们起名字。我第一个出生,取名阿莫斯,之后是芭思巴、克劳德、丹尼尔——挨个儿往下,一直到小宝宝色诺芬、伊泽贝尔和泽纳斯。
我们住在费城第二大街那座老基督教堂的小祈祷室里——在那块贴墙板的后面。家里有这么多张嘴要吃饭,日子自然过得紧紧巴巴。实际上,我们真的很穷——穷得就像教堂里的老鼠。
但是直到一七四五年的严冬,景况才真正变得令人绝望。记忆中那年的冬天格外难熬,一个晚上接一个晚上,我可怜的爸爸疲惫不堪、浑身湿透地走进来,他的小袋子里几乎空无一物。
没办法,我们只能啃祈祷书了,祈祷书啃完后,我们又去啃布道书。对我来说,那是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祈祷书就够难吃的了,那些布道书实在是无法下咽!
我是家里的老大,似乎应该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闯荡,寻找机会。说不定还能以某种方式帮助其他人。至少,可以让家里少一张嘴吃饭。
于是,我告别了他们大家——我的爸爸妈妈,以及所有那些孩子,从芭思巴一直到泽纳斯——在寒冷的、狂风凛冽的冬天的最寒冷、最狂风凛冽的那个夜晚,我出发了。
当时我压根儿没有想到,在重新回到那个小祈祷室的家里之前,我竟然会遇到这么多奇怪的人,经历这么多奇怪的事!我当时只想着我冰冷的爪子和饥肠辘辘的肚子——还有那些布道书。
我一直不知道那天晚上我到底走了多久,因为我饥寒交迫,后来准是有点神志不清了。我清楚地记得的第一个场景,是在一个厨房里,闻到了奶酪的气味!我没费多大工夫就找到了它,只是一点硬皮,而且已经干了,但是我吃得真香啊!
这是我许多天来第一次吃到像样的东西,吃完后感到自己缓过来了,就开始考察这座房子。房子里光秃秃的,让人看着怪难受的;倒是很干净,但就是光秃秃的。很少的几件家具,还都是硬硬的,闪着寒光;没有柔软的东西,也没有灰扑扑的角落,可以让人蜷缩着身子,暖暖和和地好好睡一觉。房子里也很冷,差不多和外面一样冷。
楼上有两个房间。一间黑乎乎的,从里面传来打呼噜的声音;另一间亮着灯,传来打喷嚏的声音。我选择了打喷嚏的那间。
在靠近壁炉的一张大椅子里,坐着一个矮矮壮壮的圆脸男人,正就着烛光想要写东西。每隔一会儿,他就会打喷嚏,脸上的方框眼镜就会飞出去。他去捞眼镜时,就会扔掉手里的笔;等他把笔找回来,定下心开始写东西时,烛光又被风吹得摇曳不定:好不容易烛光稳定了,喷嚏又开始了,于是一切从头来过。他的写作没有取得多少进展。
当然啦,我认出他是谁了。费城没有人不知道伟大的本杰明一富兰克林博士,他是科学家、发明家、印刷工、编辑、作家、士兵、政治家和哲学家。
可是那天夜里,他看上去既不伟大,也不著名,只是显得很冷——还表现得有点傻。
他身上裹的像是一件浴衣,有一圈脏兮兮的毛领子;他头上戴着一顶怪模怪样的皮帽。
那顶帽子吸引了我,因为我仍然感到寒冷刺骨——这间屋子跟房子的其他地方一样寒酸冷清。那顶帽子是个破烂不堪的玩意儿;但在帽子~侧,我看见了一个洞——大小对我正合适。
我顺着椅子后面爬上去,在新一轮喷嚏的掩护下,我钻进了帽子。真是个温暖舒适的地方啊!空间够大,身体可以挪动,空气也足够;多么柔软的皮毛,多么暖和的温度!
“这里,”我对自己说,“就是我的家。再也没有寒冷的街道、地窖或祈祷室了。我就待在这里。”
当然啦,我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句话说得多么正确。我只知道自己很暖和,肚子吃得饱饱的,而且——哦,好困啊!
于是就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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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本书的那份手稿,是我的一位建筑师朋友最近寄给我的。在改建费城的一座老房子时,工人们在卧室壁炉的石板底下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密室。密室像一间袖珍小屋,约十八平方英寸。里面摆着各种各样的小件家具,都是殖民地时期的。在其中一张书桌里,发现了一部手稿,每一页都跟邮票一般大小,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
我的朋友借助一个高倍数放大镜,好不容易辨认出了下面这个故事。
他认为这样一份不同寻常的文件,准是某个老掉牙的骗局,便把它寄给各种权威人士征求意见。
布朗森协会的科学家向他保证,经过对纸张和墨水的分析,可以证明肯定是早期美国制造,那些文字确确实实是那个时期的一支羽毛笔写就。
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官员们的报告就更令人惊异了,报告中陈述,虽然看起来匪夷所思,但是写出那种笔迹的,毫无疑问是——一只老鼠!
因此,我不再试图做任何解释,而把阿莫斯的故事原封不动地呈现给你,仅对个别拼写和语法略作改动,并加了几幅图画。
我意识到,阿莫斯对富兰克林职业生涯的描述,在许多方面都与后来的历史学家的说法大相径庭。对此我无法解释,但似乎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在这位伟人身边朝夕相处的某个人,他的叙述应该比后来的历史学家所写的更加可靠。
罗伯特·罗素
兔子坡
一九三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