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创作生涯中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它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这些作品,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其中,《阿长与<山海经>》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生动地描写出作者美好的童年岁月;《藤野先生》和《范爱农》等通过记叙师友,写出了作者人生道路的转折;《二十四孝图》和《狗·猫·鼠》等则针对现实直抒己见,具有辛辣的杂文风格和强烈的批判性。作品采用白描笔法,在平静的叙述中蕴含深长的韵味。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为鲁迅1926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本书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地描绘了清末和民国初期的生活画面。展现了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他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叙述亲切感人,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的经典。其中不少作品被纳入学生课本,如《藤野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
阿长与《山海经》
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我们那里没有姓长的;她生得黄胖而矮,“长”也不是形容词。又不是她的名字,记得她自己说过,她的名字是叫作什么姑娘的。什么姑娘,我现在已经忘却了,总之不是长姑娘;也终于不知道她姓什么。记得她也曾告诉过我这个名称的来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个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这就是真阿长。后来她回去了,我那什么姑娘才来补她的缺,然而大家因为叫惯了,没有再改口,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长妈妈生得那么胖,一定很怕热罢?晚上的睡相,怕不见得很好罢?……”
母亲听到我多回诉苦之后,曾经这样地问过她。我也知道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但到夜里,我热得醒来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一条臂膊还搁在我的颈子上。我想,这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
“哥儿,你牢牢记住!”她极其郑重地说。“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得对我说: ‘阿妈,恭喜恭喜!’记得么?你要记着,这是一年的运气的事情。不许说别的话!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
梦里也记得元旦的,第二天醒得特别早,一醒,就要坐起来。她却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将我按住。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
她又有所要求似的,摇着我的肩。我忽而记得了——
“阿妈,恭喜……。”
“恭喜恭喜!大家恭喜!真聪明!恭喜恭喜!”她于是十分喜欢似的,笑将起来,同时将一点冰冷的东西,塞在我的嘴里。我大吃一惊之后,也就忽而记得,这就是所谓福橘,元旦辟头的磨难,总算已经受完,可以下床玩耍去了。
她教给我的道理还很多,例如说人死了,不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饭粒落在地上,必须拣起来,最好是吃下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此外,现在大抵忘却了,只有元旦的古怪仪式记得最清楚。总之:都是些烦琐之至,至今想起来还觉得非常麻烦的事情。
然而我有一时也对她发生过空前的敬意。她常常对我讲“长毛”。她之所谓“长毛”者,不但洪秀全军,似乎连后来一切土匪强盗都在内,但除却革命党,因为那时还没有。她说得长毛非常可怕,他们的话就听不懂。她说先前长毛进城的时候,我家全都逃到海边去了,只留一个门房和年老的煮饭老妈子看家。后来长毛果然进门来了,那老妈子便叫他们“大王”,——据说对长毛就应该这样叫,——诉说自己的饥饿。长毛笑道:“那么,这东西就给你吃了罢!”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过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后来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己轻轻地拍着胸脯道:“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
我那时似乎倒并不怕,因为我觉得这些事和我毫不相干的,我不是一个门房。但她大概也即觉到了,说道:“像你似的小孩子,长毛也要掳的,掳去做小长毛。还有好看的姑娘,也要掳。”
“那么,你是不要紧的。”我以为她一定最安全了,既不做门房,又不是小孩子,也生得不好看,况且颈子上还有许多灸疮疤。
“那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么?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
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这种敬意,虽然也逐渐淡薄起来,但完全消失,大概是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之后。那时就极严重地诘问,而且当面叫她阿长。我想我又不真做小长毛,不去攻城,也不放炮,更不怕炮炸,我惧惮她什么呢!
P19-22
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中国的做文章有轨范,世事也仍然是螺旋。前几天我离开中山大学的时候,便想起四个月以前的离开厦门大学;听到飞机在头上呜叫,竟记得了一年前在北京城上日日旋绕的飞机。我那时还做了一篇短文,叫做《一觉》。现在是,连这“一觉”也没有了。
广州的天气热得真早,夕阳从西窗射人,逼得人只能勉强穿一件单衣。书桌上的一盆“水横枝”,是我先前没有见过的:就是一段树,只要浸在水中,枝叶便青葱得可爱。看看绿叶,编编旧稿,总算也在做一点事。做着这等事,真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很可以驱除炎热的。
前天,已将《野草》编定了;这回便轮到陆续载在《莽原》上的《旧事重提》,我还替他改了一个名称:《朝花夕拾》。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这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与实际内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现在只记得是这样。文体大概很杂乱,因为是或作或辍,经了九个月之多。环境也不一: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流离中所作,地方是医院和木匠房;后五篇却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已经是被学者们挤出集团之后了。
一九二七年五月一日,鲁迅于广州白云楼记。
(原刊1927年5月25日《莽原》第2卷第10期)
我在第三篇讲《二十四孝》的开头,说北京恐吓小孩的“马虎子”应作“麻胡子”,是指麻叔谋,而且以他为胡人。现在知道是错了,“胡”应作“祜”,是叔谋之名,见唐人李济翁做的《资暇集》卷下,题云《非麻胡》。原文如次:
俗怖婴儿曰:麻胡来!不知其源者,以为多髯之神而验刺者,非也。隋将军麻祜,性酷虐,炀帝令开汴河,威棱既盛,至稚童望风而畏,互相恐吓曰:麻祜来!稚童语不正,转祜为胡。只如宪宗朝泾将郝毗,蕃中皆畏惮,其国婴儿啼者,以玭怖之则止。又,武宗朝,闾阎孩孺相胁云:薛尹来!成类此也。况《魏志》载张文远辽来之明证乎?(原注:麻祜庙在睢阳。鄜方节度李丕即其后。丕为重建碑。)
原来我的识见,就正和唐朝的“不知其源者”相同,贻讥于千载之前,真是咎有应得,只好苦笑。但又不知麻祜庙碑或碑文,现今尚在睢阳或存于方志中否?倘在,我们当可以看见和小说《开河记》所载相反的他:的功业。
因为想寻几张插画,常维钧兄给我在北京搜集了许多材料,有几种是为我所未曾见过的。如光绪己卯(1879)肃州胡文炳作的《二百卅孝图》——原书有注云:“卅读如习。”我真不解他何以不直称四十,而必须如此麻烦——即其一。我所反对的“郭巨埋儿”,他于我还未出世的前几年,已经删去了。序有云:
……坊间所刻《二十四孝》,善矣。然其中郭巨埋儿一事,揆之天理人情,殊不可以训。……炳窃不自量,妄为编辑。凡矫枉过正而刻意求名者,概从割爱;惟择其事之不诡于正,而人人可为者,类为六门。……
这位肃州胡老先生的勇决,委实令我佩服了。但这种意见,恐怕是怀抱者不乏其人,而且由来已久的,不过大抵不敢毅然删改,笔之于书。如同治十一年(1872)刻的《百孝图》,前有纪常郑绩序,就说:
……况迩来世风日下,沿习浇漓,不知孝出天性自然,反以孝作另成一事。且择古人投炉川埋儿为忍心害理,指割股抽肠为损亲遗体。殊未审孝只在乎心,不在乎迹。尽孝无定形,行孝无定事。古之孝者非在今所宜,今之孝者难泥古之事。因此时此地不同,而其人其事各异,求其所以尽孝之心则一也。子夏曰:事父母能竭其力。故孔门问孝,所答何尝有同然乎?……
则同治年间就有人以埋儿等事为“忍心害理”,灼然可知。至于这一位“纪常郑绩”先生的意思,我却还是不大懂,或者像是说:这些事现在可以不必学,但也不必说他错。
……
又,老虎噬人的图上,也一定画有一个高帽的脚色,拿着纸扇子暗地里在指挥。不知道这也就是无常呢,还是所谓“伥鬼”…?但我乡戏文上的伥鬼都不戴高帽子。
研究这一类三魂渺渺,七魄茫茫,“死无对证”的学问,是很新颖,也极占便宜的。假使征集材料,开始讨论,将各种往来的信件都编印起来,恐怕也可以出三四本颇厚的书,并且因此升为“学者”。但是,“活无常学者”,名称不大冠冕,我不想干下去了,只在这里下一个武断:
《玉历》式的思想是很粗浅的:“活无常”和“死有分”,合起来是人生的象征。人将死时,本只须死有分来到。因为他一到,这时候,也就可见“活无常”。
但民间又有一种自称“走阴”或“阴差”的,是生人暂时入冥,帮办公事的脚色。因为他帮同勾魂摄魄。大家也就称之为“无常”:又以其本是生魂也,则别之日“阳”,但从此便和“活无常”隐然相混了。如第四图版之A,题为“阳无常”的,是平常人的普通装束,足见明明是阴差,他的职务只在领鬼卒进门,所以站在阶下。
既有了生魂入冥的“阳无常”,便以“阴无常”来称职务相似而并非生魂的死有分了。
做目连戏和迎神赛会虽说是祷祈,同时也等于娱乐,扮演出来的应该是阴差,而普通状态太无趣,——无所谓扮演,——不如奇特些好,于是就将“那一个无常”的衣装给他穿上了;——自然原也没有知道得很清楚。然而从此也更传讹下去。所以南京人和我之所谓活无常,是阴差而穿着死有分的衣冠,顶着真的活无常的名号,大背经典,荒谬得很的。
不知海内博雅君子,以为如何?
我本来并不准备做什么后记,只想寻几张旧画像来做插图,不料目的不达,便变成一面比较,剪贴,一面乱发议论了。那一点本文或作或辍地几乎做了一年,这一点后记也或作或辍地几乎做了两个月。天热如此,汗流浃背,是亦不可以已乎:爰为结。
一九二七年七月十一日,写完于广东堤富楼之西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