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沃特斯著阿朗译的《指匠(维多利亚三部曲)(精)》讲述了在伦敦郊区的一个大庄园内,居住着李先生和他的外甥女莫德,李先生性格乖戾,驱使莫德终日在图书室里整理和朗读藏书。可怜的姑娘从小到大都未踏出过庄园一步,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某日,一位陌生人的闯入给莫德干涸已久的心灵带来生机,他就是来教莫德画画的里弗斯,可他的真实身份竟然是一个贼,他听说莫德有四万英镑的嫁妆,便想出骗婚这条生财之道。为了确保成功,里弗斯又找来盗窃团伙里的苏打下手,经过安排,苏成为莫德的贴身女仆。在一步步精心策划下,事情如里弗斯所期望的方向发展,但很快急转直下,原来一切都非苏想象的那般简单,十几年前就开始精心酿造的大阴谋在等待所有的人,一个晴天霹雳般的真相已呼之欲出。
就为了她,我会让自己被阻碍,被限制——被过去束缚,被未来拒绝吗?禁欲又放浪的维多利亚时代,坐拥家财的千金小姐莫德,日日被迫抄写舅舅的情色藏书,禁于深宅不得自由。直到某天,觊觎金钱又洞彻人心的“绅士”、出身贼窝却心思单纯的苏,携惊天骗局来到。萨拉·沃特斯著阿朗译的《指匠(维多利亚三部曲)(精)》是一部反转又反转的哥特式悬疑,一部充满十九世纪珍闻的纯文学,一部洋溢着生命体验的女性书写。阴谋浩荡,而希望蠢动;骗局迷离,而爱欲丰盛。
听到她们的名字,他冷笑了一声。“她不会的,”他说,“她不会变成那样的,我知道。那两个姑娘有爸爸——野心勃勃的爸爸们,还有律师盯着。这女孩只有一个舅舅,他对书以外的东西一概不闻不问。至于说她喜欢我够不够——我这么说吧,我觉得她一定会的。”
“喜欢到肯从她舅舅的大宅里私奔出来?”
“那个破宅子,”他说,“对她这年纪的姑娘来说,太憋闷了。”
“可她这年纪对你不利。”易布斯先生说。在他这行混久了,多多少少也懂点法律皮毛,“只要她不满二十一岁,她都得听她舅舅的。不管你有多快,有多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带她走了,他舅舅一样能把她要回去。你是不是她丈夫,根本算个屁。”
“但她是我妻子了,这可是算数的——你明白我意思。”绅士神色猥亵地说。
丹蒂一脸茫然,约翰看见了,说:“就是上了她。”
“她也就毁了,”萨克斯比大娘说,“没别的体面男人会要她了。”
丹蒂目瞪口呆。
“别这样,没什么啦。”易布斯大叔举起手说。然后,他对绅士说,“这真是一险招,不是一般的险。”
“这我不否认,但我们得试试。我们有什么可损失的?别的不说,就当是让苏去度个假了。”
约翰大笑起来。“度个假,”他说,“是哦,要是你被抓着了,那就他妈的是个长假喽。”
我咬着嘴唇。他说得对。但是,我担心的倒不是冒险,要是做小偷还每天担心怕冒险什么的,你早就疯掉了。我不能肯定的是,我是不是真的想要什么假期。我不能肯定我是不是愿意为了这个离开镇上。我曾经跟萨克斯比大娘到过一次布罗姆利镇,去看她堂兄,回来时染了一身荨麻疹。我记得乡下很安静很古怪,那儿的人不是傻子就是吉卜赛人。
我怎么会喜欢和一个傻姑娘住在一起?她不像丹蒂,丹蒂只是稍微犯点傻,有时脾气暴躁点。她可能真是疯子。她可能想要掐死我,而且那儿荒郊野地的,叫救命都没人听得到。吉卜赛人就别想了,他们只管自己。人人都知道,就算街对面烧着了,吉卜赛人是连走过去吐口唾沫都不肯的。
我说:“那姑娘——她是个啥样的人?你说她想法古怪。”
“也不是古怪,”绅士说,“只是有点反常。她就是傻天真,天生就这样。她从没见过世面。她跟你一样是个孤儿,但你有萨克斯比大娘带着长见识,她谁都没有。”
丹蒂望着他。丹蒂的妈是个醉鬼,掉进河里淹死了。她爸以前老是打她,他把她姐都给打死了。她小声说: “绅士,你想干的这事,也太黑心了吧?”她说这话之前,我们没人想过这个。现在丹蒂说了出来,我望望前后左右,谁都不敢接我的目光。
绅士哈哈大笑。
“黑心?”他说,“哎哟,上帝保佑你,丹蒂,这当然黑心了!黑得跟一万五千镑一样——噢,可是黑得多美妙,黑得多来劲啊。话说回来,这钱当初是怎么挣来的,你以为是干净钱吗?别傻了!钱从来就不是干净的。是像她家祖上那种人,从穷人那儿抢来的——逼死二十个人赚一个先令这样抢来的。你听过罗宾汉的故事吧?”
“谁没听过!”她说。
“那就对了,苏和我就像他一样,从富人手里夺回金子,还给那些穷人。”
约翰撇了撇嘴。“就你这娘炮,”他说,“罗宾汉可是英雄,耿直汉子。还什么把钱还给穷人?什么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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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些小说,会让你嫉妒那些还没读过它的人们,因为那份阅读快感还在等着他们,而你已经没有机会了。这本书就是。
——《卫报》
扣人心弦,氛围感强烈,节奏张弛得当,结构巧妙,这是当代小说中少见的佳作:它既是一部严肃小说,又可读性极强。
——《星期日邮报》